【招标公告】[安昌镇]安昌街道九鼎村道路修复提升及临杭大道支路路灯配套设施工程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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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绍兴市 | 采购单位 | 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九鼎集体经济组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安昌街道九鼎村道路修复提升及临杭大道支路路灯配套设施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安昌街道九鼎村道路修复提升及临杭大道支路路灯配套设施工程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在研究了安昌街道九鼎村道路修复提升及临杭大道支路路灯配套设施工程的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后,各投标人提交了投标提问书,现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提问和招标文件作如下说明,请投标人在投标时予以充分的了解和考虑:
一、针对投标提问书的澄清修改:
无
二、其他澄清修改
1、将招标文件P11竣工结算申请“本工程验收达到约定条件后,承包人应在 28 日内 提供工程结算资料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甲方在同等时间内提供审核意见送审计单位审计,以审计报告作为结算依据,如有抽审,以抽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上报决算与审定决算的差距超过 5%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全额支付,核增部分审计费全部由承包人支付。承包人支付的审计费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调整为“本工程验收达到约定条件后,承包人应在28日内提供工程结算资料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甲方在同等时间内提供审核意见送审核单位审核,以审核报告作为结算依据,如有抽审,以抽审单位出具的审核意见作为最终结算依据,上报决算与审定决算的差距超过5%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全额支付,核增部分审核费全部由承包人支付。承包人支付的审核费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其余不变。
招标人: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九鼎集体经济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9月2日
更正公告.pdf
各投标人在研究了安昌街道九鼎村道路修复提升及临杭大道支路路灯配套设施工程的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后,各投标人提交了投标提问书,现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提问和招标文件作如下说明,请投标人在投标时予以充分的了解和考虑:
一、针对投标提问书的澄清修改:
无
二、其他澄清修改
1、将招标文件P11竣工结算申请“本工程验收达到约定条件后,承包人应在 28 日内 提供工程结算资料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甲方在同等时间内提供审核意见送审计单位审计,以审计报告作为结算依据,如有抽审,以抽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上报决算与审定决算的差距超过 5%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全额支付,核增部分审计费全部由承包人支付。承包人支付的审计费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调整为“本工程验收达到约定条件后,承包人应在28日内提供工程结算资料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甲方在同等时间内提供审核意见送审核单位审核,以审核报告作为结算依据,如有抽审,以抽审单位出具的审核意见作为最终结算依据,上报决算与审定决算的差距超过5%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全额支付,核增部分审核费全部由承包人支付。承包人支付的审核费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其余不变。
招标人: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九鼎集体经济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9月2日
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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