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塘汇街道原嘉兴市精化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塘汇街道原嘉兴市精化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嘉兴市 | 采购单位 | 浙江兴汇实业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塘汇街道原嘉兴市精化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塘汇街道原嘉兴市精化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塘汇街道原嘉兴市精化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塘汇街道原嘉兴市精化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塘汇街道原嘉兴市精化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经济发展部以关于同意塘汇街道原嘉兴市精化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嘉开管项〔2026〕46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性资金比例:100.00%,项目业主为浙江兴汇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兴汇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塘汇街道原嘉兴市精化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或工程概算)***.00 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29872120元,建设规模:原嘉兴市精化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修复占地面积约7393.55平方米,修复污染土方量约10401立方米,修复异味土方量约9736立方米,修复最大深度约6米;修复污染地下水面积约1160平方米,修复最大深度约18米 ,建设地点:位于嘉兴市秀洲区塘汇街道,东至空地,南至桥东街,西至和风港,北至六里长泾 。
2.2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塘汇街道原嘉兴市精化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设计、采购、施工、管理、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细化为:(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后续指令为准。(2)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等;(3)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4)工程验收,配合法人验收、政府验收(各阶段、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提供相关的设计、施工资料;(5)工程移交;(6)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7)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其中,□建筑面积_____ ㎡。
2.3工期:1065日历天;备注:总工期控制在1065日历天内(其中①施工工期10个月;②地下水效果评估监测期24个月;)且合同签订后45日内须完成施工图设计。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适宜中小企业预留□是√否 _____
2.6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_____以上。
□2.7本标段所属行业:环保。
2.8其他:_____。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同时(1)+(2):(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甲级;(2)施工资质: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对应施工资质如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动态核查范围内的,还应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的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内容的一方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均可)单个项目建安工程费1000万元及以上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治理项目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不包括农田修复、矿山、流域治理、垃圾填埋场、水生态修复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修复效果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或环保部门备案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适宜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_____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环保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执业资格;□_____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环保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如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如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的规定。
(三)其他:
√3.12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同时还应满足项目对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发布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及相关管理要求。若行业专项规定高于《安全生产法》的,按从严原则执行。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08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14 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浙江”网站(网址:https://credit.zj.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本条款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相应承诺)。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09月01日~2026年10月08日。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____,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_____。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发布。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政编码:314000
电 话:0573-83633117
投诉受理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政编码:314000
电 话:0573-8363311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兴汇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塘汇路976号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229744004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解放街道城东路83号浙中房大厦A座四、五层
联 系 人:***
项目负责人:陈涛
电 话:***
邮 箱:576529459@qq.com
2026年09月01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塘汇街道原嘉兴市精化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塘汇街道原嘉兴市精化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塘汇街道原嘉兴市精化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经济发展部以关于同意塘汇街道原嘉兴市精化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嘉开管项〔2026〕46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性资金比例:100.00%,项目业主为浙江兴汇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兴汇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塘汇街道原嘉兴市精化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或工程概算)***.00 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29872120元,建设规模:原嘉兴市精化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修复占地面积约7393.55平方米,修复污染土方量约10401立方米,修复异味土方量约9736立方米,修复最大深度约6米;修复污染地下水面积约1160平方米,修复最大深度约18米 ,建设地点:位于嘉兴市秀洲区塘汇街道,东至空地,南至桥东街,西至和风港,北至六里长泾 。
2.2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塘汇街道原嘉兴市精化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设计、采购、施工、管理、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细化为:(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后续指令为准。(2)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等;(3)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4)工程验收,配合法人验收、政府验收(各阶段、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提供相关的设计、施工资料;(5)工程移交;(6)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7)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其中,□建筑面积_____ ㎡。
2.3工期:1065日历天;备注:总工期控制在1065日历天内(其中①施工工期10个月;②地下水效果评估监测期24个月;)且合同签订后45日内须完成施工图设计。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适宜中小企业预留□是√否 _____
2.6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_____以上。
□2.7本标段所属行业:环保。
2.8其他:_____。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同时(1)+(2):(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甲级;(2)施工资质: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对应施工资质如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动态核查范围内的,还应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的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内容的一方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均可)单个项目建安工程费1000万元及以上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治理项目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不包括农田修复、矿山、流域治理、垃圾填埋场、水生态修复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修复效果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或环保部门备案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适宜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_____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环保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执业资格;□_____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环保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如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如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的规定。
(三)其他:
√3.12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同时还应满足项目对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发布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及相关管理要求。若行业专项规定高于《安全生产法》的,按从严原则执行。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08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14 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浙江”网站(网址:https://credit.zj.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本条款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相应承诺)。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09月01日~2026年10月08日。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____,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_____。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发布。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政编码:314000
电 话:0573-83633117
投诉受理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政编码:314000
电 话:0573-8363311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兴汇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塘汇路976号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229744004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解放街道城东路83号浙中房大厦A座四、五层
联 系 人:***
项目负责人:陈涛
电 话:***
邮 箱:576529459@qq.com
2026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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