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联胜板块配套道路[A3300000090003586001001]
【招标公告】联胜板块配套道路[A330000009000358600100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杭州市 | 采购单位 | 杭州临平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联胜板块配套道路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澄清修改信息
| 项目名称: | 联胜板块配套道路 | 项目代码: | 2509-330113-04-01-546139 | ||
| 招标人: | 名称:杭州临平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南大街326号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9楼 |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 电话:*** | 电话:*** | ||||
| 标段(包)名称: | 高地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联胜板块配套道路)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3586001001 |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①本项目招标工具中工程量清单设置已更新,以本次上传招标工具为准。 ②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5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原为“定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改为“定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③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GF—2017—0201)”之前增加以下内容: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范本)。专业分包工程根据工程性质作相应调整。招标人在编制合同条款及格式时应当将以下政策执行到位:1.各地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招标人指导,依据全省统一的示范文本依法合理编制招标文件,防止招标文件中出现“包括但不限于的风险范围”“只减不增、只罚不奖”等将风险无限转嫁给投标人的不合理条款。2.合同工期在 6 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在合同中约定人工、材料要素价格的风险幅度和范围;合同工期在 18 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人工、材料要素价格的风险幅度可约定在 3%以内。合同工期在 6 个月以上的建设工程可采用形象进度分段调整或者按月动态调整,原则上不采用整体工程一次性结算方式。3.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占工程材料费比重较大的材料和人工动态调整价差,调差范围可参照省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信息价,原则上包括人工、金属材料、水泥、砖瓦、灰、砂石及混凝土制品、玻璃及玻璃制品、管材类、电线电缆及光纤光缆、电气线路敷设材料、水、电、燃料动力材料等。未发布市场信息价或者约定品牌要求的材料,可参照同类产品信息价的波动幅度约定调差原则。4.建筑垃圾减量目标和措施、(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等管理要求)纳入本项目工程承包范围。;招标文件修改内容:①本项目招标工具中工程量清单设置已更新,以本次上传招标工具为准。 ②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5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原为“定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改为“定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③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GF—2017—0201)”之前增加以下内容: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范本)。专业分包工程根据工程性质作相应调整。招标人在编制合同条款及格式时应当将以下政策执行到位:1.各地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招标人指导,依据全省统一的示范文本依法合理编制招标文件,防止招标文件中出现“包括但不限于的风险范围”“只减不增、只罚不奖”等将风险无限转嫁给投标人的不合理条款。2.合同工期在 6 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在合同中约定人工、材料要素价格的风险幅度和范围;合同工期在 18 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人工、材料要素价格的风险幅度可约定在 3%以内。合同工期在 6 个月以上的建设工程可采用形象进度分段调整或者按月动态调整,原则上不采用整体工程一次性结算方式。3.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占工程材料费比重较大的材料和人工动态调整价差,调差范围可参照省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信息价,原则上包括人工、金属材料、水泥、砖瓦、灰、砂石及混凝土制品、玻璃及玻璃制品、管材类、电线电缆及光纤光缆、电气线路敷设材料、水、电、燃料动力材料等。未发布市场信息价或者约定品牌要求的材料,可参照同类产品信息价的波动幅度约定调差原则。4.建筑垃圾减量目标和措施、(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等管理要求)纳入本项目工程承包范围。 | ||||
| 行政监督机构: | 临平区住建局 | 电话: | 0571-86139483 |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9-01 18:09:09 | ||
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