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云峯0NE写字楼15层、16层装修项目劳务施工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金华市 发布日期:2026-08-28

【招标公告】云峯0NE写字楼15层、16层装修项目劳务施工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金华市 采购单位 金华市国鑫安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明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云峯0NE写字楼15层、16层装修项目劳务施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浙江明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国鑫安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云峯0NE写字楼15层、16层装修项目劳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MZGL2026-CG067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含税)
工期
采购内容
云峯0NE写字楼15层、16层装修项目劳务施工
***
65日历天
详见本采购需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招标公告时间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一)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二)获取地点: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三)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4日14时30分。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金华产权交易所(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668号金华银行金东支行大楼)3楼开标室二。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6年9月4日14时30分。
(二)开标地点:金华产权交易所(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668号金华银行金东支行大楼)3楼开标室二。
九、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2.递交方式:可以选择转账、汇款或电子保函(保单)等形式进行递交
3.递交要求:
(1)选择转账或汇款方式递交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账户递交至该项目(标段)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2)选择电子保函方式递交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
4.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
十、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介: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
(二)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特别说明: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五)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六)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八)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国鑫安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腾马产业园A幢5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明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腾马产业园A幢4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信息: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0579-86080208
注:本采购文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24小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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