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山口镇大安石雕产业园区五、六号地块厂房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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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丽水市 | 采购单位 | 青田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丽水瓯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山口镇大安石雕产业园区五、六号地块厂房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丽水市联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山口镇大安石雕产业园区五、六号地块厂房项目
招标序号: 青建招2026第[25]号
招标人: 青田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6年8月26日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瓯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不进行名次排序,不足5名全数入围,如并列5名的情况则并列的投标人均入围)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中标候选人业绩: 无要求
无效标情况说明: 1、浙江俊翔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资格和资信标“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中项目专职安全员宋华东安全生产考核证编号为浙建安C1(2026)1600879,实际提供证书编号为浙建安C3(2020)1690092,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标10.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资格审查资料 ”内容为准)”条款,否决其投标。
2、浙江瓯鼎建设有限公司、丽水铁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丽水市光大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资格和资信标中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中未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标10.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资格审查资料 ”内容为准)”条款,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8月31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 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备案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 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8-6838291;青田县公管办:0578-6506908。
招标人:青田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丽水瓯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工程名称: 山口镇大安石雕产业园区五、六号地块厂房项目
招标序号: 青建招2026第[25]号
招标人: 青田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6年8月26日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瓯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不进行名次排序,不足5名全数入围,如并列5名的情况则并列的投标人均入围)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 (元) | 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质量 |
| 丽水市联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 365日历天 | *** | 合格 |
| 丽水中盈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19916619 | 365日历天 | 郑晓霞 | 合格 |
| 丽水市卓越建设有限公司 | 19897807 | 365日历天 | 朱灵灵 | 合格 |
| 浙江昌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19949161 | 365日历天 | 谢航宇 | 合格 |
| 青田县侨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9887905 | 365日历天 | 蒋庭庭 | 合格 |
中标候选人业绩: 无要求
无效标情况说明: 1、浙江俊翔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资格和资信标“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中项目专职安全员宋华东安全生产考核证编号为浙建安C1(2026)1600879,实际提供证书编号为浙建安C3(2020)1690092,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标10.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资格审查资料 ”内容为准)”条款,否决其投标。
2、浙江瓯鼎建设有限公司、丽水铁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丽水市光大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资格和资信标中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中未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标10.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资格审查资料 ”内容为准)”条款,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8月31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 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备案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 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8-6838291;青田县公管办:0578-6506908。
招标人:青田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丽水瓯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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