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莲都经开区高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项目(一期)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丽水市 发布日期:202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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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丽水市 采购单位 浙江莲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莲都经开区高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项目(一期)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莲都经开区高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项目(一期)补充文件(二)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序号为LD[2026]058号的莲都经开区高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项目(一期)招标文件做如下补充:
一、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4修改如下: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③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包含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且联合体双方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二、招标文件前附表相应条款进行修改,见附件一。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中的“2.资信标评审”修改如下: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结论

较好
一般

1
企业
信用
1.1评审时采用省建设厅(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用评价标准,信用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上一旬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发布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如采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用等级截图的,以2026年8月11日-20日发布的最新一期企业信用等级为准,如采用浙里建(浙里工程建设数字化管理系统)截图的,以2026年8月11日发布的最新一期企业信用分为准。[信用等级划分同时执行浙建〔2025〕13号及省厅2026年8月3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市政工程”分级标准,分级分值:A级≥101分,95分≤B级<101分,85分≤C级<95分,83分≤D级<85分,E级<83分],投标人须提供截图并注明截图时间。
其中“市政工程”企业信用等级A级的为好,B级的为较好,C级为一般,其他的(包括D级或E级或未提供截图或未按要求提供截图的或未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完成“诚信登记”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而影响获取企业信用等级的)为差。
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四、对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目录进行修改,见附件二;
五、补充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三;
六、潜在投标人需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
七、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由2026年8月20日09时00分变更为2026年8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八、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一)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盖章):浙江莲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受委托建设单位(盖章):丽水莲都经开区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     
日期:2026年8月7日
 
 
 
 
附件一:招标文件前附表相应修改条款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4.2(4)
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
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
☑(1)各项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再由牵头人按工作内容分配;
□(2)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联合体各成员;
□(3)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
□(4)其他约定:                。
2.其他:                         。
3.4.1
投标保证金
3.4.1项投标保证金信用采用修改如下,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见招标文件。
☑信用采用省建设厅(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用评价标准,信用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上一旬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发布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如采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用等级截图的,以2026年8月11日-20日发布的最新一期企业信用等级为准,如采用浙里建(浙里工程建设数字化管理系统)截图的,以2026年8月11日发布的最新一期企业信用分为准。[信用等级划分同时执行浙建〔2025〕13号及省厅2026年8月3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市政工程”分级标准,分级分值:A级≥101分,95分≤B级<101分,85分≤C级<95分,83分≤D级<85分,E级<83分],(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市政工程”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注:响应免缴保证金政策的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应当勾选免缴申请,未勾选则视为未响应免缴政策。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3.5
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投标人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制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均需提供);
提供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任意一期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均需提供);
☑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均需提供);
☑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复制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均需提供);
☑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注意: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并本人手写签名)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的查询打印页、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录入状态的查询打印页。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为准(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佐证材料(联合体投标的,人员由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方委派):
4.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
4.2拟派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类证书复制件。
☑5.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6.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委托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7.投标承诺书(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8.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单或保证金联保证明,并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
9.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
10.《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填写)。
1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填写);
☑12.①委托代理人连续12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
②项目班子成员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须提交以下其中一组连续三个月社保材料:
(1)包含2026年8月、2026年7月、2026年6月;
(2)包含2026年7月、2026年6月、2026年5月;
(3)包含2026年6月、2026年5月、2026年4月;
③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等[包含但不限于前附表10.4第2点须提交的资料(如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等)]。
注:要求上述审查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或从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诚信库中获取)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涉及证书、资料应为最新取得的版本,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书、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相关部门已明确自动延期的仍有效,但应附上相关证明文件。评标专家评标时,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等方式澄清,但提供的资料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7.2.7
☑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
☑1.价格因素;
☑2.企业实力;
☑3.企业信誉;
☑4.投标方案;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
□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
□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
□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12.评标报告;
□13.质询或(和)考察报告;
□14.现场面试情况;
☑15.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附件二:资格审查资料目录,具体内容根据目录同步修改。
 
 
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一、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委托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三、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均需提供);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复制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均需提供);
五、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注意: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并本人手写签名)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的查询打印页、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录入状态的查询打印页。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为准(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六、提供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任意一期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打印页(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均需提供);
七、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拟派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类证书复制件(联合体投标的,人员由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方委派);
八、业绩汇总表(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为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方业绩);
九、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其他人员由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方委派);
十、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
十一、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
十二、投标承诺书;
十三、投标保证金;
十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提供);
十五、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内容(如有)。
 
附件三: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提供)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提供)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莲都经开区高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关于收取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如下:                 ;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6年  月  日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pdf
浙江省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施工).PDF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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