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七门核电1、2号机组海域取排水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工程取排水机械租赁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金七门核电1、2号机组海域取排水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工程取排水机械租赁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宁波市 | 采购单位 | 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长三角区域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金七门核电1、2号机组海域取排水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工程取排水机械租赁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金七门核电1、2号机组海域取排水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工程取排水机械租赁,采购人为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长三角区域中心,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机械的租赁进行公开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范围:金七门核电1、2号机组海域取排水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工程取排水机械租赁。
2、机械租期、规格要求见下表
注:以上租期为暂定量,具体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3、用于本工程的机械需满足下列要求:
(1)租赁期限:暂定24个月,租赁期限自询价人书面通知进场之日起算,至询价人书面通知停止使用之日或实际停用之日(以先发生者为准)终止。
(2)结算方式:先租后付,每月5号前由供应商向询价人上报上月机械实际租用数量(按不同租金形式统计,并附双方授权委托人的租赁设备使用签认单),询价人审核供应商上报的机械实际租用数量,询价人审核无误后,在10日内支付上个月产生的实际租金。最后一次支付以月租金计算的设备按实际租用天数结算租金(计算方式:月租金/30*实际天数)。
4、报价要求:租金单价应包含各机械进出场所需的运输费用、卸货费用、检测费用、租赁费用、与之配套使用的 所有配件 费用、维修保养费用、保险费(包括机动车及驾乘人员交强险、座位险、足额三者险等)、税费及各种含税价外费用等。不含驾驶、操作人员。单价为固定价,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价格涨跌、政府政策变化、税收调整等均不再调整单价。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报价人近三年内没有法律纠纷及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四、询价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8月06日-2026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线下领取
获取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研发园C12幢5楼507室。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需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在(北京时间)2026年08月13日09时30分前将报价文件的纸质版递交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逾期送达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递交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研发园C12幢5楼507室。
六、报价有效期:90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价公告在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网站信息公开板块(https://www.coecc.com/)及国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纪委办公室、审计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4-87804802
采购单位: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长三角区域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csjzcc@sinomach.com.cn
2026.08.06
本采购项目为金七门核电1、2号机组海域取排水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工程取排水机械租赁,采购人为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长三角区域中心,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机械的租赁进行公开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范围:金七门核电1、2号机组海域取排水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工程取排水机械租赁。
2、机械租期、规格要求见下表
| 序号 | 机械类型 | 规格型号 | 暂定数量 | 暂定租期 | 备注 |
| 1 | 混凝土搅拌机 | HZS90型 | 1 | 24个月 | |
| 2 | 混凝土搅拌机 | HZS35型 | 1 | 24个月 | |
| 3 | 徐工装载机 | 50型 | 2 | 24个月 | |
| 4 | 混凝土罐车 | 12m³ | 2 | 24个月 | |
| 5 | 混凝土罐车 | 10m³ | 4 | 24个月 | |
| 6 | 洒水车 | 5m³ | 1 | 24个月 | |
| 7 | 混凝土泵车 | 50m | 1 | 24个月 | |
| 8 | 平板车 | 13m | 1 | 24个月 | |
| 9 | 多功能货车 | 双排 皮卡 | 2 | 24个月 | |
| 10 | 发电机 | 300kw | 1 | 24个月 | |
| 11 | 塔式起重机 | 6515型 | 1 | 24个月 | |
| 12 | 地磅 | 100t | 1 | 24个月 |
注:以上租期为暂定量,具体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3、用于本工程的机械需满足下列要求:
(1)租赁期限:暂定24个月,租赁期限自询价人书面通知进场之日起算,至询价人书面通知停止使用之日或实际停用之日(以先发生者为准)终止。
(2)结算方式:先租后付,每月5号前由供应商向询价人上报上月机械实际租用数量(按不同租金形式统计,并附双方授权委托人的租赁设备使用签认单),询价人审核供应商上报的机械实际租用数量,询价人审核无误后,在10日内支付上个月产生的实际租金。最后一次支付以月租金计算的设备按实际租用天数结算租金(计算方式:月租金/30*实际天数)。
4、报价要求:租金单价应包含各机械进出场所需的运输费用、卸货费用、检测费用、租赁费用、与之配套使用的 所有配件 费用、维修保养费用、保险费(包括机动车及驾乘人员交强险、座位险、足额三者险等)、税费及各种含税价外费用等。不含驾驶、操作人员。单价为固定价,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价格涨跌、政府政策变化、税收调整等均不再调整单价。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报价人近三年内没有法律纠纷及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四、询价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8月06日-2026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线下领取
获取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研发园C12幢5楼507室。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需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在(北京时间)2026年08月13日09时30分前将报价文件的纸质版递交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逾期送达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递交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研发园C12幢5楼507室。
六、报价有效期:90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价公告在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网站信息公开板块(https://www.coecc.com/)及国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纪委办公室、审计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4-87804802
采购单位: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长三角区域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csjzcc@sinomach.com.cn
202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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