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2026-2029年强蛟镇、宁海湾景区及宁海湾工业区块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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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宁波市 | 采购单位 | 宁海县强蛟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6-2029年强蛟镇、宁海湾景区及宁海湾工业区块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2026-2029年强蛟镇、宁海湾景区及宁海湾工业区块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05 一、采购人:宁海县强蛟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编号:待定 三、项目名称:2026-2029年强蛟镇、宁海湾景区及宁海湾工业区块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四、采购内容:2026-2029年强蛟镇、宁海湾景区及宁海湾工业区块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保洁、道路机械清扫、道路机械洒水、绿化带保洁、绿化养护、果壳箱保洁、公厕保洁、中转站管理、生活垃圾清运、海漂垃圾清理等服务。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协议和联合体各成员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委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成员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七、征求意见和建议的范围: (一)采购需求是否存在问题;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三)其他条款是否存在问题; (四)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八、其他内容:公示期间,潜在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采购人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同时抄送相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海县强蛟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海县强蛟镇振兴街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冯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海县桃源中路218号 传 真:/ 联 系 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265668 附件信息: 预公示-2026-2029年强蛟镇、宁海湾景区及宁海湾工业区块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pdf (665.4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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