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龙港市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关于龙港市城东污水厂污泥消纳处置及运输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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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温州市 | 采购单位 | 龙港市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龙港市城东污水厂污泥消纳处置及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结果公示
| 标题: |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龙港市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关于龙港市城东污水厂污泥消纳处置及运输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的采购公告 | ||||||||||||
| 项目编号: | WGSS-GYJT-X-2026018 | 项目名称: | 龙港市城东污水厂污泥消纳处置及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 ||||||||||
| 公告内容: | 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受龙港市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龙港市城东污水厂污泥消纳处置及运输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WGSS-GYJT-X-2026018 四、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项目名称:龙港市城东污水厂污泥消纳处置及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六、预算金额:***元/年 七、采购内容(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说明:供应商入围期限为3年,合同采用1+1+1模式,1年服务期满前由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合格的,经甲方与乙方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协议,最多续签两次,续签协议的服务内容、要求不变。即使具备续签条件,甲方仍有权不续签。如乙方决定不续签的,须提早3个月书面发函告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延续提供1-2个月的服务(过渡期),费用标准按原协议规定执行。 八、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温国资委〔2024〕51号第十八条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2、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焚烧发电或含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相关资质; 5、本项目仅允许中标供应商对装卸及运输服务进行分包,运输服务承包单位需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分包合同且合同起止时间同本项目合同起止时间)。 九、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5日起至截标之前(0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有效)。 2.报名方式: (1)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 (2)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乐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注册与系统管理-乐采云注册与系统管理-供应商(完整版)”(https://lecaiyun.com/helpcenter/document#/document/detail?siteCode=lecaiyun&manualId=2169&topicId=12485)。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乐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在公告页面附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4.提示: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乐采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乐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5.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户名: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小南支行 帐号:33050162880800000310(需公对公转账,注明“城东污泥消纳”) 十、投标供应商在乐采云平台响应后还须向代理公司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购买采购文件投标供应商登记表 2.投标供应商单位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参加投标)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人参加投标); 3.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制件加盖公章); 4.保证金缴纳凭证; 以上资料若为复制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发送至邮箱:179313462@qq.com,并联系采购代理公司审核。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4日14:30 2.递交地点:通过“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在“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上开启投标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龙港市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 监督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巡察办) 纪检举报电话:0577-88100276 业务举报电话:0577-59972859 十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由投标供应商的银行账号汇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以下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小南支行 账号:33050162880800000310 2.投标供应商转账投标保证金时请备注“城东污泥消纳”字样。 3.以本采购文件规定以外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四、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乐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乐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乐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乐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乐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在线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s://sitecdn.zcycdn.com/zcy-client/bidding-client-new/official/lcy/LeCaiYunSetup.latest.exe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乐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可以使用电子签章。使用“乐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乐采云平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乐采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乐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顺丰或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乐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评标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乐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五、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详见采购文件) 3.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巡察办)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投诉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巡察办)的投诉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5.特别说明 5.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三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5.4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6.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龙港市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6年8月5日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龙港市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关于龙港市城东污水厂污泥消纳处置及运输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受龙港市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龙港市城东污水厂污泥消纳处置及运输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请于2026年8月10日16:3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或先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9313462@qq.com,并同时将该原件书面寄至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系人:余女士,联系电话:13868323398。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龙港市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6年8月5日 附件信息: 发布稿7.31——龙港城东污泥消纳标书(leo).docx 192.9K |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8-05 | 交易业务类型: | 国企采购 | ||||||||||
| 信息来源: | 乐采云平台 | ||||||||||||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8-05 17:44: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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