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524国道秀洲王江泾至新塍公路工程声屏障工程第SPZ01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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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嘉兴市 | 采购单位 | 嘉兴市秀洲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524国道秀洲王江泾至新塍公路工程声屏障工程第SPZ01标段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524国道秀洲王江泾至新塍公路工程声屏障工程第SPZ01标段
第一章 招标公告
524国道秀洲王江泾至新塍公路工程声屏障工程第SPZ01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524国道秀洲王江泾至新塍公路工程声屏障工程第SPZ01标段(项目名称)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 524 国道秀洲王江泾至新塍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项字〔2023〕1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批准机关名称)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524 国道秀洲王江泾至新塍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浙交许〔2023〕500109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嘉兴市秀洲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嘉兴市秀洲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524国道秀洲王江泾至新塍公路工程,项目起点位于秀洲区王江泾镇腾云村(现状524国道腾云路口)与现状524国道相接,起点桩号K127+250,路线向西至范滩村,设置范滩交叉后转向南上跨申嘉湖高速后经东风村至沈家桥村设置沈家桥互通,连接新杨公路和秀洲大道,之后路线转向西南以高架形式跨越乍嘉苏高速,于嘉塍公路西侧设置一对平行匝道,连接嘉塍公路,路线以高架形式继续跨越嘉乌线航道、嘉铜公路、规划新塍大道、规划虹桥路、新陡线航道后至终点与524国道相接,终点桩号K143+154,主线全长约15.9km。本项目主线设置桥梁(含互通主线桥)共约10732米/8座,其中高架特大桥8942米/1座,大桥1556米/3座,中小桥234米/4座;地面道路设置桥梁共约1107米/13座,其中大桥472米/2座,中桥635米/11座。设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3处。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40807万元,概算建安费为369087万元。
2.2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其中:起点至沈家桥段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33.0m;沈家桥至庙云桥段采用“上层高架+地面道路”形式,高架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km/h,桥梁宽度28.5m,地面道路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32.0m;桥涵设计荷载等级:公路-I级;路面标准轴载:BZZ-100KN,其余技术指标均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声屏障施工共设1个标段,即第SPZ01标段,第SPZ01标段具体如下:
招标范围:SPZ01 标:K127+250~K143+154(包含主线及地面辅道),其中起点腾云至沈家桥段(K127+250~K133+200 段)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km/h,路基标准宽度 33.0m;(K133+200~K143+154段)采用“上层高架+地面道路”形式,高架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km/h,桥梁宽度 28.5m,地面道路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 60km/h,路基标准宽度 32.0m。涉及声屏障合计约6370米,隔声窗396.9㎡。
招标内容:包括本标段施工图范围内声屏障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责任,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依据《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4 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非财政性资金采购工程)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满足下列①或②业绩要求:①自2021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个公路(或轨道交通或市政公用工程)声屏障工程的施工。或②自2021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个公路(或轨道交通或市政公用工程)标段中包含声屏障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当期及上一期均为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最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其他要求:投标企业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查询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26日14时30分。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未取得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6-08-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天)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6日14时3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573-83682639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1、联合体投标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或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工程量比例分别出具。
2、参加多个标段投标时,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未注明标段号的,所投标段均予认可,注明标段号的,注明的所有标段均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规定。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
注: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4.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5项规定。
第一章 招标公告
524国道秀洲王江泾至新塍公路工程声屏障工程第SPZ01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524国道秀洲王江泾至新塍公路工程声屏障工程第SPZ01标段(项目名称)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 524 国道秀洲王江泾至新塍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项字〔2023〕1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批准机关名称)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524 国道秀洲王江泾至新塍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浙交许〔2023〕500109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嘉兴市秀洲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嘉兴市秀洲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524国道秀洲王江泾至新塍公路工程,项目起点位于秀洲区王江泾镇腾云村(现状524国道腾云路口)与现状524国道相接,起点桩号K127+250,路线向西至范滩村,设置范滩交叉后转向南上跨申嘉湖高速后经东风村至沈家桥村设置沈家桥互通,连接新杨公路和秀洲大道,之后路线转向西南以高架形式跨越乍嘉苏高速,于嘉塍公路西侧设置一对平行匝道,连接嘉塍公路,路线以高架形式继续跨越嘉乌线航道、嘉铜公路、规划新塍大道、规划虹桥路、新陡线航道后至终点与524国道相接,终点桩号K143+154,主线全长约15.9km。本项目主线设置桥梁(含互通主线桥)共约10732米/8座,其中高架特大桥8942米/1座,大桥1556米/3座,中小桥234米/4座;地面道路设置桥梁共约1107米/13座,其中大桥472米/2座,中桥635米/11座。设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3处。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40807万元,概算建安费为369087万元。
2.2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其中:起点至沈家桥段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33.0m;沈家桥至庙云桥段采用“上层高架+地面道路”形式,高架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km/h,桥梁宽度28.5m,地面道路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32.0m;桥涵设计荷载等级:公路-I级;路面标准轴载:BZZ-100KN,其余技术指标均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声屏障施工共设1个标段,即第SPZ01标段,第SPZ01标段具体如下:
招标范围:SPZ01 标:K127+250~K143+154(包含主线及地面辅道),其中起点腾云至沈家桥段(K127+250~K133+200 段)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km/h,路基标准宽度 33.0m;(K133+200~K143+154段)采用“上层高架+地面道路”形式,高架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km/h,桥梁宽度 28.5m,地面道路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 60km/h,路基标准宽度 32.0m。涉及声屏障合计约6370米,隔声窗396.9㎡。
招标内容:包括本标段施工图范围内声屏障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责任,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依据《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4 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非财政性资金采购工程)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满足下列①或②业绩要求:①自2021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个公路(或轨道交通或市政公用工程)声屏障工程的施工。或②自2021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个公路(或轨道交通或市政公用工程)标段中包含声屏障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当期及上一期均为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最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其他要求:投标企业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查询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26日14时30分。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未取得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6-08-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天)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6日14时3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嘉兴市秀洲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
| 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东升西路1581号秀宏大楼 | 地址: | 嘉兴市洪兴路2399号宝地大厦12楼1205室 |
| 邮政编码: | / | 邮政编码: |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 电话: | *** | 电话: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594338416@qq.com |
| 传真: | / | 传真: | / |
| 日期: | 2026-08-04 | ||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573-83682639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标段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SPZ01 | 投标人应具备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资质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标段 | 财务要求 |
| SPZ01 | 承诺提供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应附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 |
注:1、联合体投标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或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工程量比例分别出具。
2、参加多个标段投标时,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未注明标段号的,所投标段均予认可,注明标段号的,注明的所有标段均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标段 | 业绩要求 |
| SPZ01 | 自2021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满足下列①或②业绩要求:①自2021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个公路(或轨道交通或市政公用工程)声屏障工程的施工。或②自2021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个公路(或轨道交通或市政公用工程)标段中包含声屏障工程的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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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规定。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标段 | 信誉要求 |
| SPZ01 | 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及1.4.4项情形。 |
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 项目经理 | 1 | 1、担任过满足下列①或②业绩要求:①一个公路(或轨道交通或市政公用工程)声屏障工程的施工。或②一个公路(或轨道交通或市政公用工程)标段中包含声屏障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有一级(不限专业)(专业及等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有效期内的不限专业(□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拟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时间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1、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 安全负责人 | 1 | 有效期内的不限专业(□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注: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4.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5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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