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王处三江御园以东地块租赁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JZX--202602)
采购单位:
***(盖章)
代理机构:浙江浙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二○二六年七月
第一章
程王处三江御园以东地块租赁项目产权交易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武义县白洋街道程王处集体经济组 织 | 代理机构:浙江浙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程王处三江御园以东地块租赁项目,招标人为武义县白洋街道程王处 集体经济组织,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浙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项目概况和 招标范围 | 1.项目名称:程王处三江御园以东地块租赁项目 2.项目地点:武义县白洋街道程王处 3.租赁期限:5年。 4.场地使用费:投标基数(最低限价):22000元/年。投标报价低于投标基 数为无效报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人资格 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均可参加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招标文件 获取 | 1.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可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http://ggzy jy.jinhua.gov.cn/ )“其他交易 ”上自行查看和下载。 2.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 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刊登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发布,请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目公告下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 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无需递交。 |
| 投标文件 递交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8月17日10时止,地点:武义县白洋街道 招投标分中心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
| 发布公告 媒介 | 本招标公告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浙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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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磋商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 、采购内容及数量:
| 序号 | 采购内容 | 租金 | 数量 | 租赁期限 |
| 1 | 程王处三江御园以东地块租赁项 目 | 22000元/年 | 1 | 5年 |
二 、采购范围
1、租赁地点:武义县白洋街道程王处
2、租赁期限:本项目租赁期限为5年,租赁起始日期自原承租人腾空并完成交付之 日起计算。
3、租赁租金的支付:租金一年一付,每年租金提前两个月缴清,先缴后用;逾期不 交按弃标处理,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重新组织招投标。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必须缴足 一年租金。
4、租赁要求:
①成交人必须遵纪守法,遵守相关行业规章制度,合法经营,并承担一切责任。②成交人不得在经营场所设黄、赌、毒、游戏机等商业项目。
③成交人要保证经营场所内及门前整洁、干净,不得放高音设备,以免影响周边住户。
④成交人在经营中必须做好安全、防盗、防火、防抢等工作。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 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成交人自行负责。
⑤经营任何性质行业,须依法办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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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商务要求
| 项目投标报价要求 | 1、投标基准价(最低限价):22000元/年。 2、往高报价,低于基准价按无效标处理,报价四舍五入保留至元, 不保留小数点。 注:成交人应在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内向业主交足租金,若成交 人不按规定时间内交纳的,属于成交人违约,招标人将没收交 易保证金。 |
| 合同执行时间 | 本项目租赁期限为5年,租赁起始日期自原承租人腾空并完成交付之 日起计算。 |
| 验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标准,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验 收评定标准等规范,由***统一组 织验收。 |
| 付款条件 | 租金一年一付,每年租金提前两个月缴清,先缴后用;逾期不交按 弃标处理,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重新组织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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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 序号 | 内容、要求 |
| 1 | 项目名称;程王处三江御园以东地块租赁项目 |
| 2 | 服务内容:详见磋商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
| 3 | 磋商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分两次报价;2.不论磋商结果如 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
| 4 |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
| 5 | 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6年8月10日16 时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机构或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 、澄清或者向采购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再受理;如有供应商提出质疑的,采购机 构视情况予以答复;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5 日前,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自行到网上查看和下载,供应商因漏看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6 | 磋商响应文件组成:正本各1份;副本各2份; |
| 7 | 磋商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6年8月17日10时前将磋商文件送交到武义县白洋街道 招投标分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
| 8 | 磋商时间及地点:本次磋商将于2026年8月17日10时在武义县白洋街道招投标分中心 开标室举行,请供应商派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
| 9 | 磋商办法及标准:按照磋商文件第四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 |
| 10 | 评标结果公示: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其他交易”进行1个工作日的中标公示。 |
| 11 | 中标通知书:采购结果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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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 |
| 13 | 磋商文件有效期:90天。 |
| 14 | 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 |
| 15 | 本项目磋商活动适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
一 、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程王处三江御园以东地块租赁项目的磋商、评标、定标、验收、合 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
***。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浙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服务”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本项目服务所有工作内容。5.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6.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四)磋商委托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出
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磋商费用
1、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2、招标代理费:2000 元,以上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 代理公司,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考虑上述费用。
(六)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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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或者间接接受采购人控制的当事人,或者与采购人受共同上级控制的当事 人,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当事人,或者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 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其他文件的个人、企业、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关系 的当事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供应商磋商时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企业所拥
有。若审查中或磋商后发现有违反企业诚信的行为,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3.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磋商无效,并 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 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承担法律责任。
质疑和投诉 (七)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 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 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 投标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供应商认可采购机构在质疑答复程序中启用的调查和复评等程序,在该程序操作过
程未明显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时,不得提出疑议;
4.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磋商过程
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
源或线索,以及投诉(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便
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否则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
二、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的构成。
1.磋商公告
2.磋商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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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须知
4.磋商原则和程序
5.合同
6.响应文件格式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者作
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供应商必须在
磋商截止时间至少在前附表第6项规定时间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澄清。
2.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将在磋商文件要 求提交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自行到网 上查看和下载,供应商因漏看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 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采购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
非通过采购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
5.供应商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
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文件由技术资信文件、报价文件二部分组成。1.技术资信文件(均不含报价并结合评标办法): (1)投标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如有);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4)投标方案;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及评分细则中提及需要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6)评分标准及投标人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资料(格式自拟,如有)。6
2.报价文件:
(1)投标报价书及承诺书;
(2)承诺书;
(3)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 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 未提供。
▲2磋商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 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 同未响应。
(三)报价
1.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本次报价为磋商文件和合同中要求完成的所有因完成本项目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 自磋商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
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
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4.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
承租合同签订前,成交人应向招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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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串通磋商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文件相互混装;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
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由技术资信文件、报价文件二部分组成正本各1份,副本各 2 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推荐使 用胶装订本,活页装订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
为准。
4.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公民(指参
与本次投标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
▲5.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或公民(指参与本次投标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签字或盖章。响应文
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九)磋商响应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由技术资信文件、报价文件二部分组成分别密封封装响应文件, <参照《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见附件)的要求>在包装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 称、 供应商地址、响应文件名称(技术资信文件、报价文件等)、磋商项目名称、项 目 编号等内容,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公民(指参与本次投标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 民)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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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 由此造成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 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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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 通 知采购人;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响 应文件应当按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十)磋商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 合 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但经磋商小组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 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磋商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 件等)。修改或者补正响应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 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磋商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响应文件后,不影响磋商小组对其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响应文件超过磋商截止时间送达的或未按规定地点送达的;
(2)未按规定密封、签章、装订的;
(3)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提供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5)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的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或者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或者委托书无效的;
(6)供应商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7)响应文件内容虚假的;
(8)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 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9)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 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10)磋商有效期、服务期、质保期不能满足响应文件要求的;
(11)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单位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供应商被视为串通磋商的
2.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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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磋商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
不符或虚假磋商的;
(2)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的;或者与磋商文件中标“▲ ”的 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磋商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磋商方案的;
(4)供应商不提供、少提供样品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样品明显不符合响应文件要求的;(5)与其他参加本次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
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3.在报价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磋商报价低于出磋商文件规定的最低限价的;
(3)磋商报价具有选择性,磋商价格与响应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后价格不一致的
。
▲4.符合磋商响应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磋商条款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无效且将响应文件 、询标记录等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
门或有关职能部门查处:
(1)未如实提供产品质量 、性能等方面的缺陷或停产淘汰 、债权债务 、违法记录信息
,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磋商结果的;
(2)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
四 、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方法
1.中标公示:采购机构在磋商结束后将采购结果确认函交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经采购
人确认后,将采购结果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进行10个日历天的中标公示。
2.质疑:相关供应商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需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公示结束前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3.质疑处理:相关供应商提出质疑后,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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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应在收到采购结果确认函后5个工作日内 对采购结果进行确认。如有供应商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 定中标人。
5.采购结果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如有供应
商在中标公示期间提出质疑的,按照相关法规执行。
五、合同授予
1.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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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磋商原则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等
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制定 本评审办法。
一、拆封响应文件
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收取磋商文件。迟到的响应文件予以拒收。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必须出席磋商会议。
3.磋商开始时,采购人将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响应文件。
二、磋商小组
1.本项目磋商小组依法由3人(含)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 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磋商期间,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
3.监管人员由监管单位派出。
4.磋商过程应严格保密,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泄露任何磋 商信息。
三、竞争性磋商原则与方法
1.磋商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供服务的价格、实施方案、保障服务、公司基本情况、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考评。
2.磋商小组应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响应文件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 序和标准。
3.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 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磋商资格。
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工作结束 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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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单位不向未中标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
四 、磋商程序 1.磋商小组审核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小组逐项审核响应文件。
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磋商顺序和方法
2.1磋商的顺序,按供应商签到的时间顺序进行。
2.2开展磋商,按磋商项目内容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2.3磋商小组可视情况与各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必须在场,否 则,取消其磋商资格)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的内容可能涉及服务要求、价格、售后 服务、合同草 案,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履约期限和方式、资金支付要求、验收标准等。 供应商所作的重要 答复均应补充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 商有约束力。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
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为了更好地实现采购目标,磋商小组可以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对采购需求、合同 草 案作出实质性变动,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收到修改磋商文件的通知 后,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参加磋商活动。
2.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磋商小组汇总并讨论审核情况,确定供应商是否继续进行磋商。
5.磋商注意事项
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 库 (2015)124号)文件要求,本次磋商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磋商采购活动继续进行 , 只有一家的,终止采购活动。
2)评定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应要求该供应商 书面 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将该供 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同时采购组织机构应将该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
并视情将其列入不良磋商供应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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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磋商文件的澄清
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义的,应在规定的答疑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以便及时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
2.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澄清。供应商应 派授权代表和有关专业人员接受询问,并对有关内容进行澄清。
3.对在澄清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及参加磋商的有关工作人员负有保 密责任。
4.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的修改或补充,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确定供应商办法 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综合 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拟制评审报告。
七、评标办法
一、总则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合格供应商的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 中标候选资格按评 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 相同的,按资信分的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评分过 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供应商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资信分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一)技术资信分(70分)
| 序 号 | 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分) |
| 1 | 类似承租经验 | 类似承租经验综合打分:0-10分 | 10 分 |
| 2 | 承租用途、合规 性及对周边环境 的影响 | 用途明确清晰,经营行为合法合规,无违规业态,有利于改善周边环境,对周边环境产生积极正面影 响:15-20分 用途基本清晰,对周边环境影响程度一般:5-15分 用途不清晰:0-5分 | 2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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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场地使用与维护 方案 | 方案完整、责任明确、维保措施到位:15-20分 方案较完整:5-15分 方案简单:0-5分 | 20 分 |
| 4 | 履约能力与财务 状况 | 财务稳健、履约能力强:7-10分 一般:3-6分 较差:0-2分 | 10 分 |
| 5 | 配合业主管理、退租复原承诺 | 承诺全面、责任清晰:7-10分 基本承诺:3-6分无:0-2分 | 10分 |
| 合计 | | 70 分 |
计算公式为:技术资信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
(二)报价分 (30分)
价格标的开启:技术资信入围投标人确定后,将开启合格投标人的价格标。对没有
合理服务的汇总数据(季度汇总)的投标人价格标将不予开启。
1.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30
2.投标人的报价超出最低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3.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高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三 、总分计算方法(满分为100分)
计算公式: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技术资信得分+报价分(所有分值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
后2位。
四、 定标原则
(1)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确定综合得分排序第一名投标人为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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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招标后,合同将授予经评标委员会确定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且能提供优质服务的 单位, 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自动成为中标人。
五、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1)评标是招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成员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 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公平、客观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 活动。
(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 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外泄。
(4)采购人、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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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同(范本)
(具体文本以实际签署的为准)
程王处三江御园以东地块租赁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租甲方位于武义县(场地
地址)。
二、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租甲方的武义县(场地地址)使
用权。
2、乙方必须遵纪守法,遵守相关行业规章制度,合法经营,并承担一切责任。乙方不得
在经营场所设黄、赌、毒、游戏机等商业项目,不得超负荷用电。
3、乙方要保证经营场所内及门前整洁、干净,不得放高音设备,以免影响周边住户。
4、乙方在经营中必须做好安全、防盗、防火、防抢等工作。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5、经营任何性质行业,须依法办证经营。
三、租赁期限
租期为 年,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
1、年 月 日-年 月 日;租金:人民币(大写)元
/年 (¥元/年)。租金一年一付,需在每年的 月 日前交付。
五、租金支付方式:转账形式。无故不支付的,属乙方违约,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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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费用
水电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缴纳。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设计装修,破坏场地的。若违反规定,作相关处罚。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得在租赁场所从事违法经营、犯罪活动,因任何原因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
影响的,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将追究乙方的全部责任。
4、租金逾期责任: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当
年应付租金总额的0.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违约金);逾期超过15 日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腾退场地。若乙方仍拖欠租金、滞纳金或拒不腾退,
甲方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支付令),通过司法程序追偿全部款项及维权产生
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一切损失。
八、其他
1、因政策变化、市政建设、整体拆迁,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甲方不赔偿乙方的损失,但退还相应天数的租金。
2、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无条件腾空租赁场所,并退还甲方。
3、若租赁场地因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导致损毁和造成承租人的任何损失或无法使用时,
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合同终止。
4、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执二份,街道招投标分中心二份,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生
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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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磋商文件格式
× × × (供应商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文件名称:(技术资信文件) (报价文件)
供 应 商 名 称 ( 盖 章或签字(指公民投标的)):
供应商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技术资信(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 × × (供应商名称)
技 术 资 信 ( 报 价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名 称 ( 盖章或签字(指公民投标的):
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 日
注:供应商应按技术资信文件、报价文件分别进行编制、装订、封装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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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致:(采购机构名称)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
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
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请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额外递交一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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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声明书
投标声明书
致: (招标机构、采购单位名称):
(投标 人名 称) 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 公民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投 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 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
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
有: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
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或签字(指公民投标的):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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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磋商承诺函
致:
***
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 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
称 ) ,提交下述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承诺以
下内容:
1.我方在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
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包括修改文件)
2.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从开标之 日起90天),其响应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对我方
具有约束力。如在此有效期内,我方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者,同意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
罚。
1)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
2)在磋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如果中标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有其他严重扰乱磋商程序的。
3.我方承诺:
1)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项目服务内容。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且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付款方式无异
议。
6. (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 (盖章或签字(指公民投标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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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初次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单位:元/年
注:1、磋商报价一栏必须填写,否则其磋商作无效标处理。
2、磋商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
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磋商作无效标处理;
4、磋商报价包括项目所需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和税金。
5、本表格式不允许修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名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或签字(指公民投标的)):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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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最终报价表
最终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单位:元/年
注:1、磋商报价一栏必须填写,否则其磋商作无效标处理。
2、磋商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
人或签字(指公民投标的签字或盖章,否则其磋商作无效标处理;
3、磋商报价包括项目所需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和税金。
4、本表格式不允许修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名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或签字(指公民投标的):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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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方案
9.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及评分细则中提及需要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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