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温州市 |
采购单位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温州供电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丽水市正阳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国网浙江电力温州供电公司2026年第一次物资授权竞争性谈判(磋商)采购(一事一授权)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浙江途安应急救援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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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网浙江电力温州供电公司2026年第一次物资授权竞争性谈判(磋商)采购(一事一授权)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11FN05)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7月14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国网浙江电力温州供电公司2026年第一次物资授权竞争性谈判(磋商)采购(一事一授权):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浙江途安应急救援有限公司
等,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质量: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浙江途安应急救援有限公司 等)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浙江途安应急救援有限公司
等)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浙江途安应急救援有限公司
等)的评标情况: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详见附件
三、其他
详见附件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温州供电公司纪委办。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温州供电公司 地 址:温州市锦绣路电力大厦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正阳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地 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东地路61号9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国网浙江电力温州供电公司2026年第一次 物资授权竞争性谈判(磋商)采购(一事 一授权)推荐的
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项目编号:11FN05)
各相关应答人:
国网浙江电力温州供电公司2026年第一次物资授权竞 争性谈判(磋商)采购(一事一授权)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1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 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成交人 |
| 11FN05-2501000-9999 | 劳保用品 | 包1 | 浙江途安应急救援有限公司 |
| 11FN05-2501000-9999 | 劳保用品 | 包2 | 武汉子和成服饰有限公司 |
| 11FN05-2501000-9999 | 劳保用品 | 包3 | 蓝天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11FN05-2501000-9999 | 劳保用品 | 包4 | 江苏丹禾服饰有限公司 |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1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 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 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 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 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 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应答人和直 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 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lszydlzb@163.com
2026年7月10日
国网浙江电力温州供电公司2026年第一次物资授权竞
争性谈判(磋商)采购(一事一授权)否决原因公示
各相关应答人:
国网浙江电力温州供电公司2026年第一次物资授权竞争性谈判(磋商)采购(一事一授权)的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将评审有关主要否决原因公示如下:
| 序号 | 未进入详评原因 | 未实质响应的应答人数量 | 未实质响应的应答文件分数 |
| 1. | 资格不符 | 1 | 4 |
| 2. | 实质不符 | 8 | 28 |
| 小计 | 9 | 32 |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