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松阳县西叶路改造工程(松阳大道至江南公路段)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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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丽水市 | 采购单位 |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松阳县西叶路改造工程(松阳大道至江南公路段)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松阳县西叶路改造工程(松阳大道至江南公路段)
补充文件(一)
招标序号:SGCJS2026-016号
各潜在投标人:
松阳县西叶路改造工程(松阳大道至江南公路段)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1.原招标文件P2页“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约 21842127 元”,现修改为: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00元。
2.原招标文件P3页“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7日09时00分”,现修改为:“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21日 09时00分”。
3、原招标文件P39页:2、商务标评审现修改为:
4、原招标文件P75页“《浙江造价信息》(2026年第4期)、《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6年第4期)”,现修改为:“《浙江造价信息》(2026年第5期)、《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6年第5期)”。
5、原招标文件P76页8.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
现修改为:
6、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电子标书、招标文件、图纸现已重新公开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答疑澄清文 件(第1次澄清)系统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7、原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有后续补充文件除外)。
招标人(盖章):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6日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pdf
建设局审查表、意见书(1)(1).pdf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补充文件(一)
招标序号:SGCJS2026-016号
各潜在投标人:
松阳县西叶路改造工程(松阳大道至江南公路段)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1.原招标文件P2页“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约 21842127 元”,现修改为: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00元。
2.原招标文件P3页“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7日09时00分”,现修改为:“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21日 09时00分”。
3、原招标文件P39页:2、商务标评审现修改为: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 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
| 1 | 投标报价18925929元(含)-18526382元(含)[即投标报价下浮率为10.0%(含)-11.9%(含)]的为好, 投标报价19346505元(含)-18925929元(不含)[即:投标报价下浮率为8.0%(含)-10.0%(不含)]的为较 好,投标报价19767081元(含)-19346505元(不含)[即:投标报价下浮率为6.0%(含)-8.0%(不含)]的为一般,其他的为差。 | | | | |
4、原招标文件P75页“《浙江造价信息》(2026年第4期)、《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6年第4期)”,现修改为:“《浙江造价信息》(2026年第5期)、《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6年第5期)”。
5、原招标文件P76页8.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
现修改为:
| 名称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规费(%) | 税金(%) |
| 道路工程 | 8.02%-9.8% | 18.75% | 9% |
| 交通标志标线 | 8.02%-9.8% | 18.75% | 9% |
| 排水工程 | 8.02%-9.8% | 18.75% | 9% |
| 路灯工程(新建、改造) | 5.88%-7.17% | 27.8% | 9% |
| 智能交通工程 | 6.66%-8.14% | 30.63% | 9% |
| 环境治理工程 | 5.99%-7.31% | 30.97% | 9% |
| 电力迁改 | 6.66%-8.14% | 30.63% | 9% |
| 延庆寺塔公共充电站(迁建) | 5.88%-7.17% | 27.8% | 9% |
6、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电子标书、招标文件、图纸现已重新公开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答疑澄清文 件(第1次澄清)系统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7、原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有后续补充文件除外)。
招标人(盖章):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6日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pdf
建设局审查表、意见书(1)(1).pdf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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