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山智标塔维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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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嘉兴市 | 采购单位 | 海宁市旧城改造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东山智标塔维修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东山智标塔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智标塔维修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旧城改造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区东山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海宁市区东山,主要包含智标塔维修,围墙及栏杆维修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项目建安费:约163万元;
2.4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投标人应提供2026年 7月6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投标人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20万元及以上文物保护工程业绩1 个及以上(时间以开工日期为准)业绩;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主管部门备案,若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必须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合同协议书(三选一),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该工程对应的工程款发票(开票时间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间且票面累计金额不少于合同金额的30%的发票)原件扫描件;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证明材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业绩。
3.4拟派项目经理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20万元及以上文物保护工程业绩1 个及以上(时间以开工日期为准)业绩;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主管部门备案,若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必须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合同协议书(三选一),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证明材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业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凡参加本项目施工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未被“信用中国”和“信用中国(浙江)”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未被限制投标,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7 月 3 日至2026年 7 月 13 日 14时00分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旧城改造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人民广场C座7楼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1801室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
2026年7月3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智标塔维修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旧城改造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区东山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海宁市区东山,主要包含智标塔维修,围墙及栏杆维修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项目建安费:约163万元;
2.4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投标人应提供2026年 7月6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投标人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20万元及以上文物保护工程业绩1 个及以上(时间以开工日期为准)业绩;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主管部门备案,若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必须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合同协议书(三选一),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该工程对应的工程款发票(开票时间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间且票面累计金额不少于合同金额的30%的发票)原件扫描件;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证明材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业绩。
3.4拟派项目经理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20万元及以上文物保护工程业绩1 个及以上(时间以开工日期为准)业绩;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主管部门备案,若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必须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合同协议书(三选一),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证明材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业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凡参加本项目施工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未被“信用中国”和“信用中国(浙江)”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未被限制投标,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7 月 3 日至2026年 7 月 13 日 14时00分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旧城改造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人民广场C座7楼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1801室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系人:***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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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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