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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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衢州市 | 采购单位 | 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宇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江山市坛石镇坛石村饶建军等户屋后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澄清文件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00001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江山市坛石镇坛石村饶建军等户屋后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现更正为:☑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二)投标文件的资信标评审中,业绩评分内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外,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项目中标价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地质灾害治理(须含人工挖孔桩)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加2分,最多加4分。 现更正为: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项目中标价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地质灾害治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加2分,最多加4分。 三、其余内容不变,电子招标文件以本次发布为准。 招标人: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宇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9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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