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镇区及梅园片区等污水管网整治提升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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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宁波市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镇区及梅园片区等污水管网整治提升工程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镇区及梅园片区等污水管网整治提升工程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镇区及梅园片区等污水管网整治提升工程招标文件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原招标公告3.7条款内容更正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 )。 二、原招标公告5.3条款内容更正为: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6年06月23日 ~ 2026年07月16日”。 三、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款内容更正为:3.4.1“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企业资质类型:市政工程)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中中发布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网址(https://jzsc.jst.zj.gov.cn/PublicWeb/index.html#/)”。 四、原评标定标办法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更正为:“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 共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5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 五、原电子招标文件作废,现重新发布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并以此为准,请投标人请投标人登录系统获取。 六、除上述修改外,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上述系统发布的后续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因投标人自身贻误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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