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佛渡互通A匝道(AK0+000-AK0+443.450)及L匝道工程爆破安全监理招标文件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舟山市 |
采购单位 |
舟山市六横大桥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佛渡互通 A 匝道(AK0+000-AK0+443.450)及 L 匝道工程爆破安全监理招标文件
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佛渡互通 A
匝道(AK0+000-AK0+443.450)及 L 匝
道工程爆破安全监理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标编号:)
招标人:舟山市六横大桥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1 第五章 图纸.......................................................................................................... 36 第六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3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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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佛渡互通A 匝道(AK0+000-AK0+4
43.450)及 L 匝道工程爆破安全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佛渡互通项目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业主为舟山六横
跨海大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舟山市六横大桥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新诚信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爆破安全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浙江省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项目二期工程起自六横岛西南侧,干岩村外干岩南 侧,项目起点桩号为 K0+000,设置干岩互通与孙干公路、外涨线连接,路线经小郭巨围垦区,在火烧 山嘴入海,设置双屿门通航孔桥跨越双屿门水道,在佛渡岛登陆后设置佛渡互通,随后路线向西入海,
设置青龙门通航孔桥跨越青龙门水道,在梅山岛登陆后,实施梅山互通的二期主线部分和舟山方向的两
条匝道,路线终点桩号 K19+402,路线全长 18.782 公里。
佛渡互通变更后的互通方案保持原有 A 型单喇叭方案,A 匝道由原下穿主线调整为上跨主线,并向 东延伸采用开山方案顺接 L 匝道,终点上跨地方道路交叉口,预留接口顺接地方港区配套道路。
建设地点:舟山市六横镇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路基土石方爆破全过程安全监理。本次招标控制价 万元 。下浮率: 3 %(含)-5%(含),间隔 0.2。
2.3 服务期: 18 个月(根据土石方爆破作业进度同时跟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
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本项目要求配备一名爆破安全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高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
作业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2026 年 3 月到 2026 年 5 月连续三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
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2
3.6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7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8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 内);
4. 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在舟山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限额以下平台”栏目。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限 额以下平台”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 年 月 日至 2026 年 月 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月 日 时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限额以下平台”栏目.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市六横大桥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青联村外干岩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舟山市临城港航路 123 号中浪国际大厦 B 座
78 号六横大桥指挥部 10 楼
联系人:
*** 负责人:
***
电话:
*** 电话: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舟山市六横大桥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青联村外干岩 78 号六横 大桥指挥部 联系人:*** 电话:***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信用评价等级:/ 地址:舟山市临城港航路 123 号中浪国际大厦 B 座 10 楼 项目负责人: *** 信用评价等级:/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894964920@qq.com |
| 1.1.4 | 工程名称 | 宁 波 舟 山 港 六 横 公 路 大 桥 佛 渡 互 通 A 匝 道 (AK0+000-AK0+443.450)及 L 匝道工程爆破安全监理 |
| 1.1.5 | 建设地点 | 舟山市六横镇 |
| 1.1.6 | 工程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100%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路基土石方爆破全 过程安全监理。 |
| 1.3.2 | 计划工期要求 | 计划工期: 18 个月(根据土石方爆破作业进度同时跟进)。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1.4.1 |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 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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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4.3 | 资格审查方式 | 采用资格审查 |
| 1.9.1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踏勘。 □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 1.11 | 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 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其他要求:/。 |
| 1.12.2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控制价及明细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截止时间:2026 年 月 日 17 时 00 分(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 , 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提交方式: 进入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网上提问等形 式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 式发出。 在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 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 |
| 2.2.3 |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 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 失败的,责任自负。 |
| 2.3.1 |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 式 | 同 2.2.1 |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商务标;其他投标资料:/; |
| 3.2.3 | 投标报价方式 | 投标人在控制价下浮区间内自主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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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2.4 | 控制价及下浮率(区间) | 招标控制价:万元。 下浮率区间(包含上限、下限): 3 %(含)- 5%(含),间 隔 0.2 。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金额:人民币 1 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 2%,且 最高不得超过 50 万元。) 2.交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舟 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证》(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基本账户支出) (1)交纳要求(转账): 户名: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 帐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支行。(2)交纳要求(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通过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交纳。 (3)采用《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方式 的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招投标系 统中点击“联保”按钮确认,与投标的相应工程建设项目完 成关联;若未关联,联保企业在投标该项目时,视作未按招 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 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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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 证金的情形 |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 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 3.其他:/。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或投标人 提起索赔。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 保险人或投标人提起索赔。 (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或投 标人提起索赔。 |
| 3.5 | 商务标资料 |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3 投标函。 4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 投标人核查发布日期为 年 月 日(周 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 质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 年 月 日(周一)是指“浙江省建筑业企 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中的核查发布日期。 □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 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 类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 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 7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附从 2026 年 3 月到 2026 年 5 月连续三个月的本企业的社保(基本养老保险)证明;8 投标承诺书。 9(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 |
| 3.7.3(1) | 电子投标文件 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 方,投标人均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 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 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 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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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
| 3.7.3(2) | 电子投标文件 的制作 |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舟山版) 其他:/。 |
| 4.1.1 |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 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6 年 月 日 时 分 |
| 4.2.2 |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 |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限额以下平台”栏目 |
| 4.2.3 | 投标文件退还 |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 还: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其他:/。 |
| 4.2.5 | 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 求上传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5.其他: /。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不见面开标。 3.开标平台: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 4.其他: 投标人请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sztb. zhoushan.gov.cn),点击选择“限额以下平台”栏目进入系 统,点击“我的项目—开标大厅”进入对应项目的开标大厅。 |
| 5.2 | 开标程序 | 详第三章:评标办法 。 |
| 5.4 | 特殊情况处置 | 1.开标特别说明,当地结合地方电子评标系统相关条款可进行 更改。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 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2)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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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 CA 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 问题,招标人在获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证明文件并向监管 部门报备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 行通知。 (3)因招标人原因或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平台故障 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部分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 密的,招标人在获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证明文件并向监管 部门报备后可延长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同时告知在线的 投标人。 3.其他:/。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 标委员会成员由 3 人(含)以上单数组成。 |
| 6.3 | 评标办法 |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 人的人数 | 3 人。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 限 | 公示媒介:http://zsztb.zhoushan.gov.cn(网址)“限额 以下平 台”栏目 公示期限:不少于 1 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 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7.2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 □是。 ☑否。 其他:/。 |
| 7.4 | 履约担保 及工程款支付 担保 |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 2%)。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 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 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
| 8.1 |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 目工程规模不符的;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 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 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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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8.2 | 不再招标的情形 |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 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 招标。 |
| 10 |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 投 诉 受 理 的 具 体 部 门 及 电 话 舟 山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0580-2285056。 |
| 10.2 | 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 |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10 分钟,投标人逾 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 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 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 的要求。 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
| 10.3 | □陈述和答辩 | 1.答辩方式:现场书面答复 2.陈述和答辩地点:/。 3.陈述答辩开始时间:以不见面开标系统通知的为准。4.陈述和答辩时长:/。 5.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详见《拟派项目负责人 陈述和答辩操作流程》。 |
| 10.4 |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 更证明 | 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 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 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 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 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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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项目负责人;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 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 件; 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 |
| 10.5 | 否决投标的情形 | 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 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初步评审内容: ①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②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或制作码、创建码)一致的;(2)详细评审内容: ①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或多项内容不满足本招标文件(☑招 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有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②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③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 准、服务期要求的; ④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的; ⑤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⑥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或递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文件的;⑦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控制价下浮区间范围 的; ⑧项目班子人员未提供投标须知 3.5.7 条规定的社保(基 本养老保险)证明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配备不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的。 ⑨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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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⑩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 ⑪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项,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第 1.12 项、第 3.1.1 项和第 3.6 项规定执行的; ⑫其他:/。 注:①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 进行书面询问核对。 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电子证书存在异议的,可通过 扫描证书上的二维码或者相关网站查询进行核验。 |
| 10.6 | 特别说明 |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 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 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 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3.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爆破安全监理总监。 。4.其他:/ |
| 10.7 | 定标前核查 | 1.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 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 |
| 11.1 | 投标人参与网上开标所需 要的网络环境网络设备 | 硬件配置要求: (1)具备 4G 以上内存的电脑终端,配备能正常运转的音视频 设备(网络摄像头、麦克风、音响、耳机等); (2)稳定的 50M 以上网络带宽连接;(3)模拟解密成功的 CA 锁。软件配置要求: (1)MicrosoftWindows7 以上操作系统; (2)MicrosoftOffice2007 以上软件; (3)安装新点驱动(舟山版); (4)使用 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11(IE11)及以上浏览器,加入可信任站点,添加兼容性视图设置,修改 Activex 控件和插 件设置,关闭弹出窗口拦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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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 |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由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内实施远 程解密。远程解密从招标人在网络发出远程解密指令后开始,投标人一般在 30 分钟(一般不少于 30 分钟)完成各自投标文 件解密。如系统运行正常,投标人解密时间截止后投标人未完 成解密的,其投标文件将在系统中退回。 |
| 11.3 | 其他相关规定 | (1)从开标开始到开标结束,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任何异议,均可在网络平台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及时通过平台作出答复并 形成文字记录。 (2)开评标过程中需要开标现场使用摇号机进行抽取的,招 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直播抽取情况,不再另行通知投 标人,投标人未及时观看的,视为默认抽取结果。 (3)为保证不见面开标系统的远程交互效果,投标人应当在 相对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交互。因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 备和软件配置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 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开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和本规定未涉及的意外情况 时,招标人可要求评标委员会讨论处理办法,如评标委员会认 为无法进行公正的处理时,招标人应暂停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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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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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 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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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 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 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12 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 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
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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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图纸及其他资料;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受其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 代理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应加盖单位公章及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章。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 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 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2.2.2 投标人应认真审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 “招标控制价”及“下浮率区间” ,检 查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相关内容是否一致;检查清单项目设置及项目特征描述是否符合图纸及相关 计价依据的规定。投标人发现上述问题或对控制价内容有任何疑问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同招标文件内的相关内容。
2.2.3 除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计算误差外, 投标人如发现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存在工程量清 单漏项、工程量清单描述和设计图纸不一致,控制价套用定额错误、控制价所采用的主要材料价格明显 背离市场实际、控制价计算的措施费用不符合工程实际、控制价所使用的费率错误等不符合工程计价的 相关规定和要求内容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2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及时纠正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内的错误,并调整招标控制价,如控制价调整幅度超过总造价 1%及以上时,招标人将调整后的控制价重新报财政 部门核准。调整修改需告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在开标截止日前向有关行 政监督部门书面投诉,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期间,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2.4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在获得招标人答复后未在规定时间向有关行政监督部 门书面投诉的,视作认可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中除清单工程量外的全部内容。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 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修改、 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 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具体时间应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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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标组成。
3.1.1 商务标资料详投标须知前附表 3.5 所列的商务标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在投标函中准确填写投标报价。投标函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 投标报价方式:投标人在控制价下浮区间内自主报价。
3.2.4 控制价及下浮率(区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
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
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
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4.3.1 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3.4.3.2 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18
;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
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商务标资料
3.5.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5.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3.5.3 投标函。
3.5.4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5.5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3.5.6 投标承诺书。
3.5.7 其他见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
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电子投标的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4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3.1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
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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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
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
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
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
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4 条的规定进行编
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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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 3 人(含)以
上单数组成。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
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确定中标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
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
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
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
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1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 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 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 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 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
见须知前附表。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 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 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 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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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和投诉
9.5.1 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以书面形 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2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 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 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2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2 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 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要求
11.1 投标人参与网上开标所需要的网络环境网络设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 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其他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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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标段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开标地点:
(一)唱标记录
|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目标 | 工期 | 备注 | 签字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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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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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 | |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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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
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请 将 上述 问 题 的 澄清 、 说 明或 者 补 正 于 年 月 日 时 前 密封 递 交
至。
问题:1、
问题:2、
.......
(工程名称)评标委员会
年 月 日
25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投标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6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已被我
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下浮率:
工 期:日历天。
工 程 质 量:符合 标准。
项 目 负 责 人:(姓 名)。
中标内容范围:(应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一致)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
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4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27
附表五: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本评标办法,适用于采用简易方式招标的施工类项目。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 3 人(含)以上单数 组成。
评标过程中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 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一、评标程序
(一)初步评审
(二)评审入围单位确定
(三)商务标评审
□(四)陈述和答辩(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和要求合理选择此项评标程序)(五)确定中标下浮率和中标候选人
二、初步评审
核查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和投标文件检测码(或制作码、创建码)情况,投标人未按招标文 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或制作码、创建码)一致的,组织投标人询 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三、评审入围单位确定
将投标人的号码 (投标人号码按投标文件提交时间的先后顺序由系统自动生成)放入摇号机内,由招标人代表依次随机抽取七个号码,抽中的投标人作为评审入围单位(不排序)。投标人少于等于 7 家时,所有投标人全部入围。
注:若投标人号码总数超过开标室内摇号机最大摇号数时,则先分批次随机各抽取七个号码,然 后 按照抽取先后顺序对投标人号码再进行重新排序后放入摇号机内随机抽取七个号码,抽中的投标 人作为 评审入围单位。
摇号批次数=投标人号码总数÷摇号机最大摇号数,结果有余数的,则采用进一法确定摇号批次 数。 每批次摇号数=投标人号码总数÷摇号批次数,结果有余数的,则计入第一批次。
四、商务标评审
对评审入围单位的商务标进行审查,评审入围单位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 10.5 情形(详细评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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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取消其评审入围单位资格,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评审入围单位均未通过商务标评审的,重新抽取评审入围单位。
□五、陈述和答辩
评审入围单位确定后,对所有评审入围单位发出陈述和答辩预通知(以不见面开标系统通知为准),告知答辩的时间和地点。
最终参加陈述和答辩的评审入围单位名单以通过商务标评审的为准。
1、对通过商务标评审的入围单位进行陈述答辩环节评审。评审入围单位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对提 出的问题进行陈述和答辩;
2、陈述和答辩为通过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不得少于 30 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视作放弃参与陈述和答辩,陈述和答辩环节作不通过处理;陈述和答辩的内容不通过的,需由出具书面 评审纪要。
3、答辩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
陈述和答辩环节评审不通过的,取消其评审入围单位资格,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评审入围单位均未通过陈述和答辩环节评审的,重新抽取评审入围单位。
六、确定中标下浮率和中标候选人
(一)通过商务标评审□和陈述和答辩环节的评审入围单位只有 1 家时,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二)通过商务标评审□和陈述和答辩环节的评审入围单位大于 1 家时,按以下步骤确定中标候选人。
1.由招标人代表抽取评标基准价下浮率 A。A 的抽取范围(3 %(含)- 5%(含)(间隔为 0.2 ),即 3.0%、3.2%、3.4%、3.6%、3.8%、4%、4.2%、4.4%、4.6%、4.8%、5.0% )。
评标基准价=控制价 x(1-A)
2.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如投标报价相同或 接 近评标基准价上下相同的,由招标人随机抽签确定,先抽中的排名在前。
(三)凡涉及报价金额计算的均以元为单位,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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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爆破安全监理合同协议书
本 协 议 书 由 ( 发 包 人 全 称 ) (以 下 简 称 “发 包 人 ”)为 一 方 , 与(监理人全称)(以下简称“监 理人”)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发包人已委托监理人为 项目 工程爆破安全监理合同提供监理服务,并已 接受了监理人就此提出的响应文件,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 达成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工程名称:;
(3)工程地址:;
(4)工程内容:;
(5)资金来源:;
(6)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证书号码:。
二、工程爆破安全监理范围
爆破安全监理范围:。
三、爆破安全监理服务期
爆破安全监理服务期:个月。
四、爆破安全监理服务费用
爆破安全监理服务费总价:(大写)元(¥);最终结算=中标人的单月中标报价*实际服务期
五、爆破安全监理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合同价的 80%每季度末平均支付,剩余 20%完成所有工作并完成资料验收后支付。
六、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定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约定的定义相同。
七、下列文件是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合同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监理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廉政合同、安全监理责任合同及合同谈判中的澄清文件);(2)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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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4)技术说明;
(5)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如果上述文件之间出现矛盾,应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或双方最后确认的文件
为准。
八、发包人在此同意按照本爆破安全监理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其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爆破安全监
理工作条件。
九、监理人基于发包人的上述保证,在此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爆破安全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服
务。
十、关于项目总监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必须保证每月到位不少于 22 天,每天不少于 4 小
时,如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到位率,则在当季的进度款中按 1000 元/天扣罚。
十一、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监理人按约定提交履约保函后生效,至双方按照爆破安全监理
合同的约定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后自然失效。
十二、本爆破安全监理合同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
发包人:(全称)(盖章)监理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 月 日 日 期: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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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帐号:
附件 1 廉 政 合 同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 建设的规定,为做好 项目 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 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发包人全称)(以下称甲方)与(监理人全称)(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本工程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自觉按协议书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 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 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 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 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 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 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监理分包项目。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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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 任何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监理规程办事,不得与承包人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 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 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 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 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 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后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本工程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的附件,与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递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
发包人:(盖章)监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理人:(签名)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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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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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安全监理责任合同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为在 项目 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切实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 理 工 作 , 发 包 人( 以 下 简 称 “ 甲 方 ” ) 与 监 理 人(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安全监理责任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支持乙方按条例要求对规定的施工安全实施监理。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 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 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督促承包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 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承包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 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 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3.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增强安 全意识。
4.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同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专项施工方案 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要求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 要求承包人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发包人。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乙方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 门报告。
6.乙方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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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7.乙方应督促承包人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 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 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 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后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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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发包人名称):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 下简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我方愿意无 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2.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爆破监理任务完成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 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 理由。
4. 发包人和承包人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传 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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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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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三、技术服务要求
监理单位要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国家、省、市相关监理文件及规范等要求,协助招标人做好项目的爆破全过程监理。采用先进、科学和适合本项目特点和项目管理技 巧等手段,对项目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控制和协调,对项目爆破安全建设方面的质量、进 度和投资等进行全面的控制,对项目合同的执行、项目文档资料等进行管理,从而使本项 目“按期、保质、高效、节约”地完成。
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1)审核爆破项目设计、安全评估、批准程序的合法性。
(2)审验爆破从业人员的资格,制止无证人员从事爆破作业。
(3)监督爆破作业单位是否按照审批的爆破设计施工。
(4)监督爆破有害效应是否控制在设计范围内。
(5)监督爆破作业单位不得使用不合格的爆破器材,监督检查爆破器材的领取、使用 和清退制度。
(6)监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7)监督与爆破安全有关的其他事项。
(8)爆破安全监理单位应在详细了解安全技术规定,应急预案后认真编制监理规划和 实施细则,并制定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9)爆破安全监理人员应在爆破器材领用、清退、爆破作业、爆后安全检查及肓炮处 理的各环节上实行旁站监理,并作出监理记录。
(10)审核爆破工作的组织实施应与安全评估及审批通过的爆破技术设计相一致。每 次爆破的技术设计均应经监理机构签认后,再组织实施。
(11)爆破安全监理单位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安全监理总结。
监理工作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监督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国 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监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施工 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审批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4)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专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现场的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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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协调和处理施工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安全问题,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
必要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6)按照招标人要求和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开挖爆破施工过程中相应安全责任。(7)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有关安全作业的各项规程、规范。
(8)要求和监督施工单位贯彻落实开挖爆破施工时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
(9)安全档案资料管理
(10)完成招标人交代的其他爆破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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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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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标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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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3.投标函
4.投标报价明细表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承诺书
8.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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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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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单位名称)
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
标单位)工程的投 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
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部门:职务: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
说明:请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留《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中的一个,另
一个删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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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 标 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贵方的招标编号为 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
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承诺愿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项目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服务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质量目
标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交付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招标人可补充其他说明)。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编: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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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报价明细表
| 序 号 | 招标内容 | 单价(万元/人月) | 工期(月) | 服务费用 |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 18 | |
| 投标报价: |
注:服务期暂定为 18 个月,最终结算=中标人的单价报价*实际服务期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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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 传真 | | 网址 | |
| 组织结构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 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 员 |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 员 |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 员 | |
| 账号 | | 技工 | |
| 经营范围备注 | |
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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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佛渡互通 A 匝道(AK0+000-AK0+443.450)及 L 匝道工程爆破安全监理招标文件
6、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填报企业:(企业电子章)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上岗资格证明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项 目 负 责 人( 爆 破 安 全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
1、项目负责人应附从 2026 年 3 月到 2026 年 5 月连续三个月的本企业的社保(基本养老保险)证
明。
2、投标人应对所填写的内容真实性负责。
50
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佛渡互通 A 匝道(AK0+000-AK0+443.450)及 L 匝道工程爆破安全监理招标文件
7、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
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
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无效投标
处理;
2.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内容多处雷
同、电子检测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3.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
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4.承诺本企业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至投标
截止时间三年内没有贿赂犯罪记录。
5.承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惩戒名单)或
限制参加投标。
6.我单位直接负责本项目投标的主管人员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码:,联系手机号码: (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我 单位与
本项目投标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为本次投标委托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联系手机号码:( 必 须 为 本 人 实 名办 理 的 手 机 号 码)) ,上述人
员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其他:(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条款)
8.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相关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
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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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佛渡互通 A 匝道(AK0+000-AK0+443.450)及 L 匝道工程爆破安全监理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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