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电子交易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Jiaxing Qianqiu Engineering Consulting Co., Ltd
项目名称:嘉兴市秀洲区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2026年职工疗休养项目
招标编号:330411260060010000004-千秋-JXQQGK(2026)第031号
采 购 人:秀洲区委组织部
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6年05月21日
目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
第二章 招标项目要求8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12
电子交易注意事项13
前附表14
一、总 则17
二 、招标文件21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22
四、开标27
五、评标27
六、定标30
七、合同授予30
八、验收30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2
第五章 采购合同(指引)38
第六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47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项目概况 嘉兴市秀洲区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2026年职工疗休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11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临<2026>901号、临<2026>902号、临<2026>903号
项目编号:330411260060010000004-千秋-JXQQGK(2026)第031号
项目名称: 嘉兴市秀洲区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2026年职工疗休养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元):
***.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嘉兴市秀洲区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2026年职工疗休养项目-标项1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线路:舟山。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嘉兴市秀洲区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2026年职工疗休养项目-标项2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线路:重庆。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嘉兴市秀洲区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2026年职工疗休养项目-标项3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线路:嘉兴。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第二章招标项目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无需落实;
2.2需要落实:
2.2.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2.2.3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不得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1日至 2026年06月11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6月11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政采云平台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
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如不完成注册,视为放弃;
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
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时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标文件(非强制要求)1份下载至U盘,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平路299号中禾广场23楼政府采购办公室;收件人:章莉莉;电话:13605735186;快递寄出同时,项目被授权代表须以邮件方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邮件格式为:项目编号+快递单号+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发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1450912653@qq.com)】;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须满足: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供应商联系方式(授权代表手机)、投标文件名称(备份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投标供应商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
·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
·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
·快递方式:快递费到付。
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秀洲区委组织部
地 址:秀洲区洪兴路176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3-82720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平路299号中禾广场2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莉莉 、李建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3705015 13605735186
质疑联系人:项兴戟 、林晨
质疑联系方式:0573-83705015 1360573856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嘉兴市秀洲区财政局
地址:嘉兴市洪兴路1765号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方式:0573-8272008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招标项目要求项目概况
| 标项 | 地点 | 天数 | 预估人数 | 时间安排 (暂定) | 大交通 | 预估金额 | (线路在请在投标中注明) | 预算金额(元) |
| 一 | 舟山 | 5天4晚 | 30 | 7-9月 | 大巴 | 3000.00元/人 (固定金额) | 舟山 | 120000.00 |
| 二 | 重庆1 | 5天4晚 | 30 | 7-8月 | 双飞 | 4700元/人(额定3000元/人,超出部分自行承担) | 重庆 | 120000.00 |
| 重庆2 | 5天4晚 | 9月 | 双飞 | 4200元/人(额定3000元/人,超出部分自行承担) |
| 三 | 本市 | 5天4晚 | 30 | 5-6月 | 大巴 | 3000.00元/人 (固定金额) | 嘉兴市内 | 120000.00 |
▲备注:
1.项目以实际参加人数为准。职工带家属原则上只能带一个,家属的要求:年龄在5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潜在的突发性疾病和影响出行的基础性疾病。旅行社如出现私自多带家属情形的视为违约。采购服务中不包括家属,家属必须与旅行社单独签订合同。
各投标单位需在每个标项各条线路方案内列明单人费用组成明细,并注明未成年游客收费标准,明细(如加床、用餐、门票、占座等)。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针对临时不参加活动人员的费用退还方案。▲每批次总人数不得超过40人。职工反映的一些需求必须第一时间向采购单位进行反馈并在合理合规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对临时不参加活动人员提供费用退还(包含整团退费、个别退费、途中无法继续行程、个别行程不参加等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退还方案。招标内容旅游用车和接送用车:
空调旅游大巴(金龙或同等档次空调车,不超过3年车龄,确保3个空位/车)
要求大巴车驾驶员服务态度好、车技娴熟、路况熟悉。旅游车须用空调期间,司机应在每次上车前提前15分钟打开空调;司机应保持车辆整洁,每天要对车子进行清扫工作。接送车需提前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接送。住宿:
住宿标准为准四星酒店及以上或者携程四钻及以上(标准间),因自然单人问题超出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投标方案中注明酒店开业时间以及客房数量,原则上每次行程安排住宿整团同住一家酒店。景点门票(景点首道门票,含必须景点内小交通费如电瓶车、环保车、缆车、索道、观光车、竹筏、漂流、船票所有费用)。用餐:
早餐为宾馆含早餐,中餐团餐,标准50元/人·餐,晚餐不低于80元/人(落实社会餐厅,客人自行点菜),须有当地特色。保险:
购买疗休养过程中的各类保险(包括: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等),做到应保则保,投标文件中应说明具体险种和单人保额。其中,旅行社责任险不少于150万元/人、旅游安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少于150万元/人,小额赔款先行赔付(1000元及以下)(出行前购买,需提供保单复印件)。导游服务:
全程优秀导游陪同讲解(需提供导游证等相关资料)、当地导游服务和讲解(2年以上当地工作经验)。旅行小件
充气靠枕1个、胸包1个、天堂伞1把、矿泉水(数量充足),医用外科口罩10个(每人每天2个),旅游帽1个。如有其它小件请在投标方案中注明。行程:行程要求轻松休闲,达到疗休养目的,全程不进购物点。服务要求疗养休假工作要按照专业、规范、负责的要求和标准进行组织。疗休养项目及各提供的相关服务单位、营运环节、业务流程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要求,维护疗休养人员的合法权益。能确保疗休养的安全、质量、诚信;确保全面履约,发生意外情况时有应急预案。规范组织管理、提供优质服务。选择资质高,信誉好的地接社,饭店、餐厅、景点、旅游汽车公司、商店等提供疗休养服务,并对其各项资质进行调查、核实、备案。在疗休养过程中,不得擅自增减疗休养项目,压缩疗休养时间,中止疗休养活动,因意外情况需变更行程、增减项目的,应及时征求疗休养人员意见并采购人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采购人提出调整疗休养路线的,由全体参加该线路疗休养人员集体签字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做好疗休养前、中、后的各项服务工作。疗休养应严格按照最新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要求: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饮酒,购买烟酒以及违规组织或参与娱乐活动;严禁在寺庙参观中从事焚香叩拜、捐赠功德箱等迷信活动;严禁以疗休养名义发放钱物,包括各类房劵、餐劵、购物卡、旅游券等;严禁以其他票据代替疗休养票据;严禁通过疗休养活动套取现金。因最终报名人数不足导致线路取消的,该风险由供应商报价时自行考虑并承担此风险。凡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将综合评估,将视情况对中标人进行相应处罚或取消供应商服务资格,终止合同。①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②信用记录不良,发生法律诉讼的;③发生消费投诉,受到市级旅游主管部门处罚的;④每次出团满意度调查统计得分小于70分的。其他
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下服务内容进行明确(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各项):
疗休养实施方案;质量控制措施;安全保障措施;未成年人及家属收费;人员配备方案;费用退还方案;应急预案;投诉处理;后续服务方案;增值服务;合理化建议。商务要求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付款方式:
(根据<浙财采监〔2025〕10号>规定执行)按实际参加人数结算,最终结算价以实际参加人数×中标单价;合同全部履行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各疗休养人员所在单位转账支付,路线金额超出额定消费金额(3000元/人)的部分,在行程结束前由职工自行支付。
供应商须知
电子交易注意事项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活动适用《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 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符合要求的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需在半小时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
前附表
| 序号 | 事项 |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
| 1 | 项目名称 | 嘉兴市秀洲区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2026年职工疗休养项目 |
| 2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二章 |
| 3 | 报价要求 | 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提醒:验收时检测费、专家费等验收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若由中标方原因造成的验收不合格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
| 4 | 分包 | A允许分包(需经采购人同意,该项目 不允许分包) 1、若采取接受分包方式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分包各方必须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明确分包人和分包意向单位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等。 2、接受分包合同的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B不同意分包。 |
| 5 |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踏勘 | A不组织。 B组织,时间:本项目须进行自行踏勘(招标文件中不能详细表述的不可预见费用、招标需求等,投标供应商需通过现场踏勘后考虑在最终报价内,否则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招标公告内采购方联系人。 |
| 6 | 投标文件组成 | 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投标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
| 7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6年06月11日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 |
| 8 | 方案讲解演示 | A不组织。 B组织。 针对本项目演示内容,投标人以多媒体的形式进行讲解演示,投标人以U盘为载体提供演示内容(投标人应当确保U盘能够打开运行并正常使用,U盘不返还;不提供的或U盘无法正常使用的此项不得分。) (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演示视频电子文件用U盘拷贝),密封包装并标注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全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或寄至代理公司(嘉兴市秀洲区新平路299号中禾广场23楼政府采购办公室 章莉莉13605735186) |
| 9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
| 10 | 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 | A货物类,核心产品为: 。 B服务类。 |
| 11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标的: 疗休养,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
| 12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执行;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投标产品符合财库〔2019〕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条件。 |
| 13 | 评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 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告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代理机构在政采云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
| 14 | 履约保证金 | 无。 |
| 15 | 签订合同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建议采购人在对采购结果质疑期(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 16 | 合同公告 | 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将于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
| 17 | 本项目预算金额 | 预算价:***.00元(标项一:120000.00元;标项二:120000.00元;标项三:120000.00元)。最高限价为每条线路的预估金额,超预估金额的响应文件无效。 |
| 18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90天 |
| 19 | 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 20 | 政策优惠 | 1.根据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等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属于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见第六章)。 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所涉企业属于监狱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监狱企业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扶持。 |
| 21 | 特别说明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3.“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法定代表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5.“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7.“项目”系指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8.“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9.“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
10.“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实行性要求条款的投标文件无效。“★”系指产品采购项目中核心产品。“”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三)采购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采购方式进行。
(四)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五)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2.支持绿色发展
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
2.2 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
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4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5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6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六)特别说明: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投标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投标供应商正式员工)。
3.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七)质疑和投诉
1.质疑和投诉应当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
2.招标文件质疑: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发起;采购过程质疑:投标(响应)供应商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结果公告发布时间起7个工作日内发起;采购结果质疑:投标(响应)供应商可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起。
3.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供应商须按上述规定,在政采云系统里提出质疑。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二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供应商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供应商的风险
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标。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可要求招标采购人澄清。招标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获取人。
2.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者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所涉投标文件格式请详见第六章,未给出的格式请自拟。商务、资信及其他及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注: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建议根据招标文件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一一关联。
路径: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操作指南-供应商
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总体要求: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3.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
2.投标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4.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
5.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6.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
(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
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五)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5.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六)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4.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备份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虽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但是备份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或者无法读取或者不符合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要求的。
2.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
3.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4.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4.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
4.2在资信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的。
4.3未按要求对资格文件进行承诺,或虚假承诺的。
4.4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5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4.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4.7投标有效期、服务承诺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9不符合本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条款。
5.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5.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5.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6.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1未按要求提供《开标一览表》。
6.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6.3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
6.4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6.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6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恶意串通、视为串通投标情形外,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采购文件约定的上述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采购文件约定的上述情形的,评审小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评审报告应详细记录相关情况。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9.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八)废标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
四、开标
1.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投标截止时间后的半小时内,由各供应商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开启报价环节,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在系统里CA签字确认。
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4 人和采购人代表 1 人,共 5 人组成。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5.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除采购人代表及所派纪检监察人员、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1.形式审查
1.1形式审查包括资格审查(除符合性审查以外的关于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等内容)和符合性审查,即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投标文件形式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评审。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
1.2信用信息查询
1.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
1.2.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招标文件一起存档。
1.2.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2.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实质审查
2.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询标,投标供应商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询标时,投标供应商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做出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评判。
2.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3.报价审查
投标文件报价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1报价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1.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合格供应商报价得出得分汇总。
4.比较和推荐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供应商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1.评标委员会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招标文件其他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如果供应商代表拒绝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作出无效标处理。
(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供应商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六)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
1.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同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
2.投标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供应商。
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代理机构在政采云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合同授予
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中标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3.采购人须在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八、验收
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若有)。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部门。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商务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仍不能分出前后的,以投标解密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3家,采购人应从评审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供应商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及其他分
一个供应商可同时报名3个标项,评审顺序为标项1、标项2、标项3;每个标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进入后续标项的评审。
评标内容及标准价格分(2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标项一价格分计算方法
3000.00元/人(固定金额):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标项二价格分计算方法
重庆1:不超过4700.00元/人: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50%
重庆2:不超过4200.00元/人: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50%
标项三价格分计算方法
3000.00元/人(固定金额):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将作为无效标。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报价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2.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2.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2.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3.1项至第3.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资信商务及其他分
| 序号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分值类型 |
| 拟派本项目导游具有高级及以上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得3分, 中级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得2分,初级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得1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清晰扫描件及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按高分计,多证不累加记分) ,缺项不得分。 查询网址: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https://mr.mc t.gov.cn/ ),右侧 查询导游窗口。若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将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 3 | 客观 |
| 承诺提供的旅行社责任险保险额度每大于采购需求50万的得1分,最高得2分;注:承诺自拟并加盖公章,承诺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出行前需提供保单复印件; | 2 | 客观 |
| 承诺提供的旅游意外伤害险保险额度每大于采购需求50万的得1分,最高得2分;注:承诺自拟,承诺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出行前需提供保单复印件。 | 2 | 客观 |
| 承诺小额赔款先行赔付的( 1000元及以下)得2分;注:承诺自拟,承诺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出行前需提供保单复印件 | 2 | 客观 |
| 旅行小件满足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每增加1种得1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清单,否则不得分 | 3 | 客观 |
| 供应商提供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以来(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追溯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成功实施的同类项目,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注:提供合同及满意度反馈表(满意度反馈表评价差的不得分)复印件,缺项不得分。 | 2 | 客观 |
| | 14 | |
技术分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分值类型 |
| 疗休养实施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餐标( 中、晚餐)进行综合评分:菜品搭配营养、丰富、全面并提供图片,每日提供当地特色菜(主菜不重复) ,餐标投入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菜品搭配较营养、丰富、全面并提供图片,每日提供当地特色菜(主菜有较少重复) ,餐标投入较优于采购需求的得4分;菜品搭配平常且提供图片,提供当地特色菜,餐标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分;菜品、餐标部分存在瑕疵的得2分;菜品及餐标不明确、多处不足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 | 5 | 主观 |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住宿标准进行综合评分:住宿环境良好、位置优越、酒店星级(挂牌为准)高的得5分;住宿环境较好、位置较优越、酒店星级(挂牌为准)较高的得4分;住宿环境、位置、酒店星级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分;住宿环境、位置、酒店星级部分存在瑕疵的得2分;住宿环境、位置、酒店星级不明确、多处不足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 | 5 | 主观 |
| 根据供应商地接人员的安排、地接社的选择、 出发返程时间的安排进行综合评分:地接人员安排、地接社选择、 出发返程时间的安排合理、经济、有效的得5分;地接人员安排、地接社选择、 出发返程时间的安排较合理、经济、有效的得4分;地接人员安排、地接社选择、 出发返程时间的安排基本合理、经济、有效的得3分;地接人员安排、地接社选择、 出发返程时间的安排部分存在瑕疵的得2分;地接人员安排、地接社选择、 出发返程时间的安排不明确、多处不足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 。 | 5 | 主观 |
| 根据供应商出行线路及特色服务的具体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景点丰富、具有当地特色、趣味及参与性强的得5分;景点较丰富、较具有当地特色、趣味及参与性较强的得4分;景点单一、基本具有当地特色、趣味及参与性一般的得3分;景点、 当地特色、趣味及参与性部分存在瑕疵的得2分;景点、 当地特色、趣味及参与性不明确、多处不足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 | 5 | 主观 |
| 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车况进行评分:明确车况保障措施、对司机资历、服务(提前开空调、车况整洁等)有具体管理及操作规范,提供车辆有效期行驶证扫描件及车辆座位数、驾驶员驾照简历等。 车况好、司机资历、具体管理及操作规范、服务内容均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车况、司机资历、具体管理及操作规范、服务内容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车况、司机资历、具体管理及操作规范、服务内容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分;车况、司机资历、具体管理及操作规范、服务内容部分存在瑕疵的得2分;车况、司机资历、具体管理及操作规范、服务内容不明确、多处不足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 | 5 | 主观 |
| 质量控制措施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人员、路线、景点等全过程服务的质量控制合理、保障措施强、有效的得5分;质量控制措施较合理、保障措施较强、较有效的得4分;质量控制措施、保障措施基本合理、有效的得3分;措施部分存在瑕疵的得2分;措施不明确 、多处不足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 | 5 | 主观 |
| 安全保障措施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安全保障措施(包含人员、路线、 出行工具等)进行综合评分:制定行前宣教、行中控制,措施全面、合理、有针对性的得5分;制定行前宣教、行中控制,措施较全面、合理、有针对性的得4分;制定行前宣教、行中控制,措施基本全面、合理、有针对性的得3分;措施部分存在瑕疵的得2分;措施不明确、多处不足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 | 5 | 主观 |
| 未成年人收费 | 根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未成年游客收费标准及加床、用餐、 门票 、 占座等收费明细进行综合评分:收费合理、明细清单详细、全面的得5分;收费较合理、明细清单较详细、全面的得4分;收费基本合理、明细清单基本详细、全面的得3分;收费及明细清单部分存在瑕疵的得2分 ;收费及明细清单不明确、多处不足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 | 5 | 主观 |
| . | 人员配备方案 | 根据供应商各岗位设置及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分:岗位设置合理、齐全 , 管理制度详细、责任到位的得4分;岗位设置较合理、齐全,管理制度较详细、责任到位的得3分;岗位设置及管理制度基本合理、齐全、详细的得2分; 岗位设置及管理制度部分存在瑕疵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 | 4 | 主观 |
| 费用退还方案 | 供应商针对临时不参加活动人员的费用退还方案(包含整团退费、个别退费、途中无法继续行程、个别行程不参加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供应商退费方案中对各种退费情况及退费金额或替代方案列举清晰,承诺退还费用90%(含) 以上的得5分;供应商退费方案中对各种退费情况及退费金额或替代方案列举较清晰,承诺退还费用90%-85%(含)的得4分 ;退费方案基本清晰,承诺退还费用85%-80%(含)的得3分;退还方案部分存在瑕疵,承诺退还费用80%-75%(含)的得2分;退还方案不明确 、多处不足,承诺退还费用75%以下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 | 5 | 主观 |
| 应急预案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模拟突发事件及其解决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发生时的紧急避险以及救援安排和自然灾害结束后的善后举措, 因自然灾害造成休养员因滞留无法正常按计划出行的替代方案或者补偿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模拟事件全面、解决方式快速有效的得5分;模拟事件较全面、解决方式较快速有效的得4分;模拟事件、解决方式基本全面、有效的得3分;模拟事件、解决方式部分存在瑕疵的得2分;模拟事件、解决方式不明确、多处不足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 | 5 | 主观 |
| 投诉处理 | 制定投诉处理、纠纷处理方案,明确投诉、纠纷等级及对应等级解决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事件等级及对应的解决时效明确、详细并承诺,确保行程中、行程后事件快速且全面解决的得4分;事件等级及对应的解决时效较明确、详细并承诺,确保行程中、行程后事件较快速解决的得3分;事件等级及对应的解决时效基本明确、详细并承诺,确保行程中、行程后事件基本快速且全面解决的得2分;方案部分存在瑕疵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 | 4 | 主观 |
| 后续服务方案 | 供应商提供出行后续服务方案(如物品遗失找回服务、 当地留念等)进行综合评分:后续服务合理、全面、特色、便捷、优质且可实施的得4分;后续服务较合理、全面、特色、便捷、优质且可实施的得3分;后续服务基本合理、全面、特色、便捷、优质且可实施的得2分;后续服务部分存在瑕疵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 | 4 | 主观 |
| 增值服务 | 根据供应商的增值服务内容评分,每采纳一条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 2 | 客观 |
| 合理化建议 | 针对本项目供应商具有合理化建议及解决措施(如对应线路的适宜出行时间等)的,评标委员会根据可行性、有效性打分,每采纳一条得1分 , 本项最高得2分。 | 2 | 客观 |
| 小计 | 66 | |
采购合同(指引)
(甲、乙双方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及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签订本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书号:
预算金额: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采购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 项目(项目编号 : )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
合同组成
本次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的采购文件与采购补充文件。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答疑纪要和承诺书。中标通知书。
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的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2)答疑纪要和承诺书;(3)甲方的采购文件与采购补充文件;(4)中标通知书;(5)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
合同标的
本合同标的物名称及数量:【填写标的物名称及数量】服务内容及要求
......
履行期限:【填写履行期限】
履行地点:【填写履行地点】验收标准和方式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填写合同总价大写】(【填写合同总价小写】)元。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所有服务、人员、保障、售后服务、税费等全部费用。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 项:
(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
(3)其他方式:
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项支付:
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条件)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 招标文件和甲方要求时,甲方按 进行支付,乙方凭有效发票、验收单等提交甲方进行支付流程。
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
履约保证金
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_________(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不得高于本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在_________(时间)退还乙方。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乙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各项服务。甲方其他服务需求。合同的变更、中止或者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的转让与分包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本项目部份内容允许分包,项目核心模块(组织中枢、数据中枢、应用中枢)不允许分包。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提供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 0.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20%;逾期提供服务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知识产权及保密乙方保证,其根据本合同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没有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人对甲方使用该产品或服务主张权利,由乙方负责处理一切纠纷及相关事宜。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其承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律师费、仲裁费和与仲裁相关的费用。针对本项目形成的成果,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使用。双方同意保守在缔结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保密信息,除一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必要或法律、法规规定应披露的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披露和不正当使用,否则,应当赔偿因泄露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合同公告、合同生效及备案合同公告: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将于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合同附件(如有)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若执行政采贷,另加贰 份。
| 甲方(单位章): | 乙方(单位章):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
| |
| 地 址:【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 | 地 址:【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 |
| 邮政编码:【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 | 邮政编码:【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 |
| 电 话:【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 | 电 话:【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 |
| 开户银行:【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 | 开户银行:【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 |
| 账 号: 【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 | 账 号:【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 |
| |
|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 签约地点:【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 |
附件
满意度调查表
旅游批次: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满意度 | 分值 | 考核得分 |
| 1 | 对旅行社的总体满意度 (16分) | 很满意 | 12-16分 | |
| 满意 | 8-11分 | |
| 一般 | 3-5分 | |
| 不满意 | 1-3分 | |
| 2 | 对本次旅游导游的服务 (12分) | 很满意 | 10-12分 | |
| 满意 | 6-9分 | |
| 一般 | 3-5分 | |
| 不满意 | 1-2分 | |
| 3 | 对此次行程安排 (12分) | 很满意 | 10-12分 | |
| 满意 | 6-9分 | |
| 一般 | 3-5分 | |
| 不满意 | 1-2分 | |
| 4 | 对旅行社提供的旅游车辆及司机服务 (12分) | 很满意 | 10-12分 | |
| 满意 | 6-9分 | |
| 一般 | 3-5分 | |
| 不满意 | 1-2分 | |
| 5 | 对旅行社安排的娱乐活动 (12分) | 很满意 | 10-12分 | |
| 满意 | 6-9分 | |
| 一般 | 3-5分 | |
| 不满意 | 1-2分 | |
| 6 | 对旅行社安排的住宿质量 (12分) | 很满意 | 10-12分 | |
| 满意 | 6-9分 | |
| 一般 | 3-5分 | |
| 不满意 | 1-2分 | |
| 7 | 对旅行社安排的餐饮质量 (12分) | 很满意 | 10-12分 | |
| 满意 | 6-9分 | |
| 一般 | 3-5分 | |
| 不满意 | 1-2分 | |
| 8 | 对旅行社的安全保障工作 (12分) | 很满意 | 10-12分 | |
| 满意 | 6-9分 | |
| 一般 | 3-5分 | |
| 不满意 | 1-2分 | |
| 合计 | 100分 | |
| 备注 | 旅行社不得有以下行为: (1)缺乏亲和力,不能与游客很好的沟通和交流; (2)缺少体贴入微的照顾和关心; (3)导游甩团; (4)导游索要小费; (5)景点游玩时间不足; (6)缺少处理突发问题的能力; (7)缺少专业知识能力; (8)行为和语言缺乏应有的个人素质; (9)擅自改变约定行程。 |
| 考核评分说明 | 按照本表的考核细则对承接单位服务工作进行考核,每次出团考核作为相应处罚或取消供应商服务资格的依据之一。7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60-69分每次扣5000元,40-59分每次扣8000元,40分以下扣10000元,并终止合同。此表在合同履行期间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
考核人员签字:
| 合同附件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验 收 单 |
| 按照采购计划文号: ,项目编号: ,合同号: |
| 以下项目已采购到位并验收合格。 |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核定总价 | 采购人 验收意见 |
| | | | |
| 合计总价款(人民币) | 人民币 元整。 ¥: |
| 供货单位(盖章): | 采购人(盖章): | | |
| 经办项目负责人: | 项目验收组组长: | |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 |
| 开户银行: | 项目验收组成员(签名): | | | |
| 银行账号: | |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
| 本单一式四联:第一联采购人留存,第二联作为财政支付凭证,第三联供货单位留存。 |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资格文件部分
目录
(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页码)
(4)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页码)
一、 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盖章):
日期: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
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根据实际情况,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处进行勾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盖章):
日期: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相关部门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如是,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盖章):
日期: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目录
投标函……………………………………………………………………(页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
(3)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页码)
(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
(5)评分对应表………………………………………………………………(页码)
(6)商务响应表………………………………………………………………(页码)
(7)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
一、投标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2.1资格文件:
2.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材料);
2.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1.4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2.2商务技术文件:
2.2.1投标函;
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2.3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2.2.4符合性审查资料;
2.2.5商务响应表;
2.2.6技术响应表;
2.2.7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2.2.8评分对应表;
2.2.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及资料(格式自拟)。
2.3报价文件
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2.3.2投标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响应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其他补充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盖章):
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身份证粘贴处: 身份证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职务: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四、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本人 ____________(授权代表姓名),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 嘉兴市秀洲区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2026年职工疗休养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口不存在利害关系口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己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口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口与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 50 %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己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 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____________项利害关系。
(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五、符合性审查资料
| 序号 | 实质性要求 | 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 |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
| 1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见投标文件 第____页 |
| 2 |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 | 见投标文件第____页 |
| 3 |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 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 | 见投标文件第____页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盖章):
日期:
六、评分对应表
| 评分项目 | 投标文件对应资料 | 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 对应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盖章):
日期:
七、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各投标单价根据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标准要求自行选取提供,除以下投标文件格式外相关资料由供应商自拟。)
1.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 序号 | 采购人 名 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起止时间 | 合同金额 (万元) |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1 | | | | | |
| 2 | | | | | |
| …… | | | | | |
注:须同时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做在投标文件中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盖章):
日期:
八.商务响应表格式:
商务响应表
| 序号 | 招标文件的规定 | 投标文件的响应 | 偏离说明 |
| 1 | | | |
| 2 | | | |
| ………… | | |
注: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除技术规格部分)与招标文件之规定存在偏离的,应在此表中如实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盖章):
日期:
九.技术响应表格式:
技术响应表
| 序号 | 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指标 | 偏离情况及证明材料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供应商对照招标文件要求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盖章):
日期:
十.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 序号 | 项目组所任职务 | 姓名 | 职称 | 专业技术资格 |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 | 从事本工作时间 | 典型业务 与技术专长 |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 | | |
注:1、“项目实施人员”指供应商针对该项目的销售、培训、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
2、附各专业人员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表格不够填写可添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盖章):
日期:
报价文件部分
目录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
一、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标项一)
项目名称: 嘉兴市秀洲区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2026年职工疗休养项目
单位:元/人
| 标项 | 地点 | 上限金额 | 投标报价 |
| 一 | 舟山 | 3000.00元/人(固定金额) | 3000.00元/人 |
▲注: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线路上限金额采用固定定额的,投标报价不得调整金额,任何有浮动的报价均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标项二)
项目名称: 嘉兴市秀洲区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2026年职工疗休养项目
单位:元/人
| 标项 | 地点 | 上限金额 | 投标报价 |
| 二 | 重庆1 | 4700元/人(额定3000元/人,超出部分自行承担) | 元/人 |
| 重庆2 | 4200元/人(额定3000元/人,超出部分自行承担) | 元/人 |
▲注: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预估金额超过3000.00元/人的(其中3000.00元/人在本次招标内)超出补助部分由员工自理,超过当前线路预估金额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标项三)
项目名称: 嘉兴市秀洲区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2026年职工疗休养项目
单位:元/人
| 标项 | 地点 | 上限金额 | 投标报价 |
| 三 | 嘉兴 | 3000.00元/人(固定金额) | 3000.00元/人 |
▲注: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线路上限金额采用固定定额的,投标报价不得调整金额,任何有浮动的报价均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
国统字〔2011〕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统计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03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同时废止。
附表: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 工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