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文件
采购编号:NBITC-202630576BX
项目名称: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南区宿舍7、8、12号楼寝室空调拆装服务项目
采购人: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6年5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1
第二部分 比选须知6
第三部分 评定成交的标准14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19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23
第六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25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日
1.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的委托,就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南区宿舍7、8、12号楼寝室空调拆装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南区宿舍7、8、12号楼寝室空调拆装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NBITC-202630576BX
| 子包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
| 1 | 南区宿舍7、8、12号楼寝室空调拆装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人按采购人指令分阶段开展空调拆除、回装及调试等全部工作,全程无条件配合现场施工时序。其中自采购人下达拆除指令起至拆除工作完成、下达安装指令起至安装调试全部完成,两个阶段所有服务工作累计总工期不超过25日历天,直至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交付 | 人民币25万元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比选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
3.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4.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方式:
4.1采购文件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方式获取,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2采购文件发售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6月8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0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4.3采购文件售价为500.00元人民币每子包,售后不退。
4.4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需按要求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参与供应商自行承担比选过程一切费用。
4.5采购文件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供应商可通过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我公司采购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购买标书前需要在我公司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首页要求,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网上购买,请登录我公司网站http://www.nbbidding.com/后进行购买。
4.6购买联系电话:0574-87386429。
5.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5.1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6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通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将按要求制作完成并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电子招标平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说明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5.2供应商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电子招标平台,则该供应商的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及纸质备份响应文件无效。
6.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6.1解密(开启)地址: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开标大厅网址:http://www.nbbidding.com/User/remote(也可从响应文件设置工具中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
6.2解密(开启)时间:2026年6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解密期限为解密(开启)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登陆网上开标大厅使用CA进行解密并查看开标信息。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8.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3投标前准备:
各供应商应在提交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司网站www.nbbidding.com)注册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CA网上申领地址:http://www.nbbidding.com/Home/Index/ca_apply,申领费用:500元/个(不含邮寄费用),有效期一年。
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2个工作日(不含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费用自理),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及时办理以免错过投标。因未注册、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响应文件设置上传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咨询热线:0574-87228339,QQ号:993233509。(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8:00)
CA办理及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联系:天威诚信公司,电话:18268583907(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30)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地址:宁波市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文蔚路521号
联系人姓名:
***
电话:
***
招标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0574-87388460
E - mail:nbitc@126.com
比选采购资料表前附表
本前附表是对 “比选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 条款号 | 内 容 |
| 说 明 |
| 1 | 采购人名称: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地址:宁波市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文蔚路521号 联系人姓名:*** 电话:*** |
| 2 | 招标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联系人:*** 电话:*** 传真:0574-87388460 E-mail:nbitc@126.com |
| 报 价 和 货 币 |
| ★3 | 报价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全部服务的费用。 本项目预算金额:详见第一部分采购公告,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响应无效,经比选小组认定低于成本价的响应无效。 |
| 报 价 书 的 编 制 和 递 交 |
| 4 | 比选响应文件语言:中文 |
| ★5 | 资格标准:详见采购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 |
| ★6 | 比选保证金: 2026年6月9日9时00时之前交纳并到账,否则为无效响应。 本项目每一个子包(品目)对应一个比选保证金交纳账号,供应商必须按照以下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信息按所响应的子包(品目)交纳。未按照上述要求交纳的,将导致无法认定比选保证金是否到账,可能会被比选小组认定为无效响应,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下列账号仅用于本项目各子包(品目)比选保证金的交纳。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 子包 | 账户名称 | 金额 | 账号 | | 1 |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6305768701 |
注:中标供应商的比选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付清招标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比选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
| ★7 | 比选保证金形式:电汇(必须从供应商单位账户汇出),现金交纳形式。 |
| ★8 | 比选有效期:90天 |
| 9 |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需准备以下响应文件:
★(1)上传到电子招标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电子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00M)。
(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
(3)纸质备份响应文件2份(1套正本1套副本)。 |
| 10 | 比选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6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至: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 |
| 11 | 响应文件的开启:
开启(解密)时间:2026年6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启(解密)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开标大厅网址:http://www.nbbidding.com/User/remote(也可从响应文件设置工具中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 |
| 商 务 条 款 (合同主要条款) |
| 12 | 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作要求 |
| 13 | 付款方式:服务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支付本合同期内的费用,采购人凭供应商提供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抵扣联一次性向供应商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
| 14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人按采购人指令分阶段开展空调拆除、回装及调试等全部工作,全程无条件配合现场施工时序。其中自采购人下达拆除指令起至拆除工作完成、下达安装指令起至安装调试全部完成,两个阶段所有服务工作累计总工期不超过25日历天,直至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交付 |
| 15 |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16 | 合同签订:确定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具体签约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
| 竞 争 性 磋 商 其 它 约 定 |
| 17 | 比选小组在比选过程中不得变动比选文件的内容。 |
| 授 予 合 同 |
| 18 | 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成交供应商的比选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 |
| 磋 商 服 务 费 |
| 19 | 比选服务费的收取标准:
(1)比选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费率标准下浮20%计取,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计取,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比选服务费。经计算本项目比选服务费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
(2)成交供应商接到本公司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公司支付比选服务费,并领取成交通知书。
(3)比选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比选服务费账号:
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浦发宁波江北支行94090154800000191 |
第二部分 比选须知
1.1 适用范围和定义
1.1.1 本比选文件适用于本次比选公告中所叙述货物/服务项目的采购。本项目为限额以下非政府采购项目、非依法必招项目
1.1.2 定义
采购人: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方主体。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允许分公司参加比选外,其余不允许分公司参加比选。如允许分公司参加比选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比选小组:依法成立的负责本次比选评审工作的评审小组。
比选文件/采购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比选小组制定的用于比选采购活动的文件。
比选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供应商应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性文件。
1.2 合格的供应商和合格的响应货物或服务
1.2.1 见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
1.2.2 合格的响应货物或服务
1.2.2.1应该是中国境内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
若响应货物或服务是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产品或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采购文件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响应货物是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为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在中国海关完税的可合法销售的货物。
1.2.2.2国家规定有标准及规范的,响应货物或服务应按有效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应符合国家及采购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
1.2.2.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的索赔或起诉,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1.3 比选费用
1.3.1 无论比选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比选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1.4 比选保证金
1.4.1 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比选采购资料表要求交纳比选保证金。供应商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1.4.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比选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3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比选情况退出比选,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这种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原款退还其比选保证金。供应商退出比选的须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的书面声明。
1.4.4 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后,应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比选采购资料表规定前来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对逾期办理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利息和“资金占用费”。
1.4.5 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比选采购资料表条款支付中标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扣没其比选保证金,并向其追索未付部分。
1.5 比选有效期和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5.1 比选有效期从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比选有效期要求见第三部分比选采购资料表。
1.5.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比选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在这种情况下,比选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1.5.3 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影响保证金退还。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比选响应文件。
1.5.4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比选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则不受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1.5.5 潜在供应商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比选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或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通知后,应在通知单回执上明示收悉意见、盖上供应商单位公章,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
1.6 比选响应文件:
1.6.1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
★(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首次比选之日起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所缴纳的社保证明(均加盖公章)】;
★(5)关于资格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6)供应商一般情况(格式见附件);
(7)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8)技术条款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9)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10)拟派人员方案(格式自拟);
(11)业绩证明材料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12)第四部分“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中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
(13)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6.2响应文件制作:
(1)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利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设置、签章、加密响应文件并上传(递交)。电子投标相关工具软件及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www.nbbidding.com/ca/ca.rar
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工具使用的问题,可致电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电话:0574-87228339,QQ号:993233509。(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8:00)
初次使用本公司电子投标系统或对本系统操作不熟悉的供应商应预留足够的时间设置响应文件,建议至少提前48小时进行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本公司为供应商提供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及上传操作指导(但不代为操作),如果至比选截止时间不能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或上传文件不符合招标(采购)文件要求造成响应无效等情况,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通过我公司提供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设置)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00M)。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即通过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导出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响应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1.6.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1)电子响应文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或CA签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纸质备份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招标文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纸质备份响应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的,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纸质备份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1.7 比选响应文件的形式、效力和份数
1.7.1 响应文件的形式
1.7.1.1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以及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分为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响应文件。
1.7.1.2电子响应文件,按“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00M)。
1.7.1.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按“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
1.7.1.4纸质备份响应文件按本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组成编制。
1.7.1.5响应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7.2响应文件的效力
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纸质备份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因系统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如因系统原因部分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且备份电子响应文件无法使用,而采用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则以纸质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响应文件或纸质备份响应文件,已提交的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
若因系统原因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响应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读取且未提供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1.7.3 响应文件的份数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需准备以下响应文件:
★(1)上传到电子招标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电子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00M)。
(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
(3)纸质备份响应文件2份(1套正本1套副本)。
1.8 比选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送
1.8.1 电子比选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并按照“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操作指南”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关联定位后加密上传。
1.8.2 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比选响应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
1.8.3纸质备份比选响应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
1.8.4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纸质备份响应文件须在封袋上分别注明: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纸质备份响应文件须在封袋上分别注明:
(1)注 明: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纸质备份响应文件” ;
(2)采购编号: ;
(3)项目名称: ;
(4)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 ;
(5)在 年 月 日(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
(6)供应商的名称: 。
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1.8.5备份响应文件现场递交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及纸质备份响应文件分别密封后送至: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二)(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
1.8.6备份响应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邮寄至: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8楼,收件人:吕赟,收件人电话:
***。
各供应商应当确保备份响应文件的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包装及标注在邮寄过程中保持完好,因邮寄造成备份响应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备份响应文件未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备份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1.8.7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电子招标平台,则该供应商的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及纸质备份响应文件无效。
1.8.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未按规定密封或标注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备份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8.9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提交截止时间内将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电子招标平台的和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及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的,报价无效。
1.9 比选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
1.9.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加密上传,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也应重新制作。修改后的纸质备份响应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在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响应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
1.9.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其比选保证金予以退还。
1.9.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1.9.4采购人因故需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提前以发出通知书或者发布补充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及时书面回复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约束。
1.10 比选小组
1.10.1 比选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评审专家将按规定在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比选小组成员名单在比选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
1.10.2 比选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比选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10.3 比选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协商,并给予所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1.11 比选程序与评定成交的标准
1.11.1 比选程序:
1.11.1.1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准时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参加开标的或迟到参加开标的,视同该供应商默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质疑。
1.11.1.2电子投标开标:
(1)开启解密;
(2)供应商授权代表用CA在网上开标大厅签到,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
(3)开标结束。
休会,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评审过程中要求的第二次报价,招标代理公司将通过网上开标大厅页面操作功能区开启,供应商应当及时按要求提供报价,报价期限为开启报价后30分钟内,超过时间未报价的视为未提供报价响应,其响应无效。评审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公司将通过网上开标大厅页面的互动工具进行收发相关材料。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指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请在开标时间至告知评标结果前关注网上开标大厅相关信息,否则因此影响评审结果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说明:电子招标平台如对电子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1.11.1.3本项目原则上采用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因系统原因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上述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标平台,以完成开标,加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招标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招标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招标活动:
1)电子招标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招标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招标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招标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招标活动。
1.11.2、对响应文件的资格和响应性审查
1.11.2.1资格后审:评审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不进入下阶段评审。
1.11.2.2响应性审查内容为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1.11.2.3评审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审小组应当对发现的响应文件报价错误按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包括响应文件设置工具另行单独填写的报价信息)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5)启用纸质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只有副本的以副本为准。
1.11.2.4、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比选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调整后的比选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或者供应商在评标结束之前不能到场确认的,作无效标处理。
1.11.2.5、与采购文件有重大偏差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采购人将允许修改比选采购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细微偏差,即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1.11.3 评定成交的标准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评定成交的标准”。
1.12 比选响应文件的澄清
1.12.1 比选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12.2 比选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1.12.3 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澄清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书面澄清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1.12.4 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若供应商未响应澄清安排的通知到场进行答疑和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1.13 成交结果通知
1.13.1 比选小组将根据“评定成交的标准”确定的评标方法和原则,按照比选结果排序,确定推荐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13.2 采购人确认评审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比选文件载明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1.13.3 确定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确定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4 供应商若对成交结果有质疑,可在质疑有效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
1.14 比选程序的终止:
采购程序终止:因采购人发生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程序即行终止。
另外,在比选采购过程中出现影响比选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比选评审小组决定依法依规否决全部响应,终止评审时,本采购程序终止。
1.15 签订合同
1.15.1 确定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确定成交通知书的30日内,应与采购人按照比选文件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比选响应文件的约定内容签订书面合同。
1.15.2 比选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比选响应文件及比选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15.3 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1.16 保密
1.16.1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前,评审小组名单应该保密。评审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参与人员应该对评标过程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17 比选服务费
1.17.1 确定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比选服务费。比选服务费的收费依据及相关规定载明在本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比选采购资料表。
1.18 采购文件对供应商质疑的相关规定
1.18.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18.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比选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1.18.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
1.18.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1.18.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
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1.18.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三部分 评定成交的标准
一、评审程序
1、供应商在规定的比选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比选响应文件;
2、比选不进行公开唱价。比选小组在开始比选时间后对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
3、未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的供应商,比选小组应当场告知,不再进入后续程序。比选小组将与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比选;
4、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
5、比选小组按照比选结果排序,确定推荐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其他说明:
若报名截止时间止,参与比选的供应商仅有2家时,可按照第四章评审办法要求继续比选采购活动;若报名截止时间止,参与比选的供应商仅有1家时,经继续征集供应商,至响应截止时间仍只有1家供应商参加的,可继续比选采购活动;若评审期间,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时,可按照第四章评审办法要求继续比选采购活动。
二、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1、对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评分;
2、每位评委独立逐栏打分,每栏分值不得超出本栏规定的分值范围;
3、各评分因素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最终得分:计算各评委的综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按得分的高低次序排序;
5、确定成交原则:确定最终得分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三、评审标准
详见本部分《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
四、评审过程中无效比选响应文件的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响应文件被认定没有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为无效比选响应文件:
1、供应商未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材料的;
2、比选响应文件组成未按比选文件要求的;
3、比选响应文件未按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的;
4、比选有效期不足的;
5、未按比选文件要求报价的;
6、报价超出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
7、未按比选文件规定交纳比选保证金的;
8、供应商在比选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实质性要求比选文件中★标记)。
资格审查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进入下一步程序。
资格审查内容(兼审查表)
| 序号 | 资格要求 | 审查内容 | 符合性 (符合/不符合) |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关于资格的承诺函 | |
| 2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比选小组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成交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为失信被执行人,比选小组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成交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 |
| 3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 / | |
| 审查结论(合格/不合格) | |
注:1、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2、上述资格审查内容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响应性审查
由比选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比选响应文件进行响应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响应性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
响应性审查内容(兼评委审查表)
| 审查类别 | 审查内容 | 符合性(符合/不符合) |
| 响应性审查 | 比选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 |
| 供应商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 |
| 比选响应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 |
| 比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比选评审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 |
| 比选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 |
| 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 未按规定交纳响应保证金的; | |
| 超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送达的或未按规定地点送达的; | |
| 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 |
| 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或者与采购文件中“★”的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 |
| 响应文件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方案的 | |
| 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 |
| 未采用响应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或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报价的 | |
| 报价具有选择性 | |
| 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65%; 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65%的,即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65%; 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 |
|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报价无效的情形 | |
附表
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
| 序号 | 评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价格分 | 15 | 评标基准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最终报价 基准价得分为15分。 其他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权重×100 投标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 2 | 商务、服务条款响应情况 | 10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每负偏离一条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
| 3 | 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 | 8 | 1、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重点难点分析进行综合评议,最高4分。 2、对供应商的提出的解决措施及建议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议,最高4分。 |
| 4 | 服务实施方案 | 22 | 1、对供应商提供的现场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议,最高3分。 2、对供应商提供的拆机工作方案进行综合评议,最高8分。 3、对供应商提供的搬运方案进行综合评议,最高3分。 4、对供应商提供的复装施工方案进行综合评议,最高8分。 |
| 5 | 专业设备情况 | 5 | 对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设备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最高5分。 |
| 6 | 人员配置及管理 | 10 | 1、对供应商拟投入的服务人员配置(如数量、技术能力、工作经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最高5分。 2、对供应商的人员岗位分工管理措施进行综合评议,最高5分。 |
| 7 | 安全保障措施 | 8 | 对供应商制定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议,最高8分。 |
| 8 | 应急预案及保障措施 | 8 | 1、对供应商的投诉处理方案及措施进行综合评议,最高4分。 2、对供应商的应急预案及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议,最高4分。 |
| 9 | 服务保障方案和措施 | 4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和服务响应速度、服务便捷性进行综合评议,最高4分。 |
| 10 | 类似业绩 | 3 | 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类似空调拆装服务或包含空调维修维保内容的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响应文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 11 | 体系认证 | 3 | 1、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2、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3、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12 | 合理化建议 | 4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工作建议,针对性强、理念超前、逻辑严谨,可操作性强进行综合评议,最高4分。 |
| 合计 | 100 | |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合同指引文本为参考文本,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经过协商后签署最终合同)
合同
(供签约参考)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约日期和地点:2026年 月 日 于
鉴于甲方为获得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南区宿舍7、8、12号楼寝室空调拆装服务项目而进行比照比选采购,并选定由乙方以总金额(币种、用文字表示的合同总价)(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的服务项目的投标。本合同由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简称甲方)为一方和乙方名(简称乙方)为另一方按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
本合同声明,作为附件,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乙方在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
上述文件与合同若有不一致之处,文件的优先次序应为第一合同、第二附件。
1、合同服务项目的名称、服务期限及价格
| 服务项目名称 | 内容 | 服务期限 | 单价(元) |
| | | |
| | | |
| | | |
| 合同价(大写金额) | |
本合同总价内包含的服务内容:
2、付款方式及付款期:
3、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3.1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计划、图纸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乙方不应使用3.1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3.3 除了合同本身外, 3.1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归还给甲方。
4、履约保证金
4.1履约保证金形式为。
4.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应按比选采购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履约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至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时止。
4.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5、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6、不可抗力
6.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受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合同义务延迟或不能履行的一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快以传真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期限也应予相应延长。
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或派人送达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的,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7.税费
7.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
7.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8.违约终止合同
8.1如果乙方有下述违约行为或比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违约行为的情况,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在这些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最终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项目、技术文件;乙方未能使合同的服务项目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最低技术要求;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且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
8.2在甲方根据第8.1条款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乙方或其他人购买与合同被终止部分同种的服务项目,乙方应对甲方购买同种服务项目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9.其他情况终止合同
9.1如果乙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而不给对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9.2 如果甲方认定乙方在竞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9.3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10.转让和分包
10.1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0.2对投标中明确分包的合同,乙方应将合同的全部分包合同书面通知甲方,但此分包通知书不能解除乙方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0.3分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
11.合同的协商变更与修改
11.1 甲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要求,协商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事项,合同修改书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12.争端的解决
12.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或诉讼,仲裁和诉讼应在甲方所在地进行。
12.2 仲裁或诉讼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另有裁决外,仲裁或诉讼费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2.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3.通知
13.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确认,回复对方。
13.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起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14、鉴于甲方将按照本合同向乙方支付款项,乙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并修补缺陷。
鉴于乙方将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服务并修补缺陷,甲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或其它按合同应支付的金额。
15、其他约定事项:
16、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7、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8、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份。副本 份。
| 甲方: 名称(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 | 乙方: 名称(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 |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
本项目为学院南区7-8号楼、12号楼外墙改造工程配套作业,因外墙敲毁重涂真石漆需要,对区域内共计631台空调开展拆装作业:631间(615间为楼上6人间寝室,16间为大平层寝室)为寝室挂式空调的外机拆装;20余间为商铺中央空调的外机拆装。作业全流程包含空调拆除、临时存放、铜管保护、外墙改造完成后复装、冷媒补加、玻璃窗拆装。
二、施工筹备安排
(一)人员配置要求
安排持证空调维修施工团队,按楼栋划分作业小组,每组配置1-2名熟练拆装工人;高层室外作业人员需持有高空作业操作证,配备合格安全防护装备。
(二)材料工具准备
提前配齐内六角扳手、扩管器、真空泵、压力表、保温棉、密封胶带、R32制冷剂等材料工具,提前检查吊绳、脚手架等高空作业设施安全性。
(三)前期协调工作
提前3天通知对应寝室/商户,告知作业时间,请住户提前整理空调周边物品,预留作业空间,确认家中留人配合;同步完成点位核对、人员设备进场、校园施工手续办理。
三、服务期安排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人按采购人指令分阶段开展空调拆除、回装及调试等全部工作,全程无条件配合现场施工时序。其中自采购人下达拆除指令起至拆除工作完成、下达安装指令起至安装调试全部完成,两个阶段所有服务工作累计总工期不超过25日历天,直至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交付。
四、拆机施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制冷剂回收(核心步骤)
1.拆机前必须断电拔插头,确认空调可正常开机后,将空调设置为制冷模式,温度调到16-18℃,风速调至最大,让压缩机全力运行10-15分钟。
2.找到室外机的高低压截止阀:细管为高压阀,粗管为低压阀,操作前戴好防护手套与护目镜。
3.压缩机正常运行后,先顺时针均匀拧紧关闭高压阀;等待1-2分钟,待粗管结霜融化后,迅速关闭低压阀,立刻切断空调电源,避免压缩机空转烧毁。
4.用肥皂水涂抹阀盖和接口检查,确认无泄漏后,完成收氟。
(二)设备与管线拆卸
1.先关闭楼栋对应区域总电源,再断开室内机的连接管线,拆卸前拍照记录接线线序,避免重装接线错误。
2.松开铜管连接螺母后,用保鲜膜或保护帽密封铜管接口与截止阀口,防止灰尘、杂质进入管路;弯折铜管时最小弯曲半径不低于50cm,铜管喇叭口必须要包扎好,墙体外面的铜管盘好后用编织袋套上保护好,并包好固定空调孔处。
3.外墙施工的时候如果有个别铜管被损坏的不予赔偿,外墙施工过程中铜管因任何原因造成大批量铜管被损坏的,则追究该施工方责任,施工方必须给以赔偿
4.再拆卸室外机:高层作业使用专业吊绳搬运外机,严禁直接抛扔,搬运过程中避免剧烈磕碰。
5.每台空调、玻璃窗都标记对应寝室/商铺编号,拆卸的玻璃窗统一收纳,做好边角防护防止碎裂划伤;仅拆除的20余台商铺外机及铜管,拆除后同样做好端口密封、编号存放,全程做好防护避免部件损坏。
(三)搬运存放要求
室外机不要倒置放置,管口做好防尘工序,避免灰尘进入通管内壁;所有拆卸部件整齐存放至学院指定临时区域,做好覆盖防护,避免部件缺失、磕碰损坏。
(四)特别注意事项
作业中遇到需要先拆玻璃再拆外机的情况,待外机拆下来后,玻璃必须当即复位。
五、复装施工流程及恢复标准
(一)复装施工步骤
1.定位固定:外机优先恢复原安装位置,要求通风良好、避开阳光直射,外机四周预留足够散热空间,背面侧面距墙不小于50cm,正面预留不小于100cm空间;按原位置重新安装固定外机支架,支架承重需不低于外机重量的3倍,室内机需向排水方向略倾斜,避免冷凝水内漏,穿墙孔向下倾斜3-5°方便排水。
2.管线连接:检查铜管喇叭口,若存在变形开裂需重新扩口;连接前在喇叭口均匀涂抹冷冻油,手工拧紧螺母后再用扳手按标准力矩加固,避免过紧开裂、过松泄漏,按照拆机前的拍照记录接好电源线与信号线。
3.抽真空作业:所有管路连接完成后,连接真空泵抽至-0.1MPa,变频空调保持抽真空45-60分钟,定频空调保持30分钟以上;关闭阀门后观察压力表30分钟,指针不回升确认合格,排除管路内空气和水分。
4.调试运行:本项目按需求为每台空调补加R32制冷剂,补加完成后打开高低压阀门,开机试运行,检查空调制冷效果、运行噪音、排水是否正常,确认运行参数符合空调铭牌标注要求,玻璃窗复位后检查密封性与开关是否正常。
(二)恢复程度标准
1.空调位置、管线走向完全恢复原有布局,不改变室内外原有空间结构。
2.玻璃窗完全复位,开合顺畅、密封良好,无玻璃破损、框体松动问题。
3.空调制冷制热运行参数符合原有性能标准,无漏水、异响、散热不良等问题。
六、拆/装验收标准
(一)拆卸完工验收标准
1.所有约定点位的空调(含仅需拆除的20余台商铺外机)、玻璃窗全部按要求拆除,无遗漏点位。
2.拆卸过程未损坏楼宇墙体、原有管线,以及空调主体部件,铜管无死弯、压扁损坏。
3.所有拆卸部件完成编号,整齐存放至学院指定临时区域,部件无缺失、无磕碰损坏。
4.拆卸作业产生的垃圾全部清理完毕,现场无遗留杂物、废弃材料。
(二)复装完工验收标准
1.安装牢固性:外机支架膨胀螺栓固定到位,支架水平、无松动,整机运行无异常晃动。
2.系统密封性:管路接口无制冷剂泄漏,保温密封完好,排水通畅无漏水。
3.运行性能:通电启动后制冷/制热运行正常,出风口温度符合空调参数标准,运行无异响,风速、模式调节正常。
4.现场恢复:室内外施工垃圾清理完毕,玻璃窗复位正常,宿舍、商铺空间恢复施工前状态。
5.资料验收:提供完整的拆装记录,包含点位核对清单、验收签字表,配合学院完成整体项目竣工验收。
七、项目管理要求
(一)管理目标
1.要求在空调移机过程中无人员伤亡、设备受损及其他安全隐患。施工全程落实高空作业安全规范,作业人员全程佩戴安全绳,做好现场警示,避免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2.要求在空调移机过程中与外墙施工方紧密对接,减少交叉作业冲突。
3.每台空调作业完成后当场验收,确认制冷正常、无漏水漏电、接口无泄漏,留存作业记录。
4.空调移机整体施工完成后需要提供1年质保期。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后起算,期间该些区域的空调若出现漏氟、不制冷等因移机造成的问题需及时进行维修。
5.空调移机的施工计划配合按外墙施工进度,避免工期延误,且需要在开学前完成外机复位等其他工作。
(二)安全保障措施
1.人员安全:进行空调移机的作业人员购买意外险,每日班前进行安全交底。同时指派专人每日对项目进行巡查,要求工作人员操作符合规范,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可与外墙施工单位联合处理)。
2.设备安全:移机前检查空调状态,轻挪轻放,避免设备碰撞损坏。
3.环境安全:移机期间产生的废料、垃圾等需要分类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4.极端天气应对:遇暴雨/大风天气暂停高空作业。
八、商务条款
| 序号 | 内容 | 比选响应 |
| 1 | 比选有效期:比选截止日起90日历天 | |
| ★2 |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人按采购人指令分阶段开展空调拆除、回装及调试等全部工作,全程无条件配合现场施工时序。其中自采购人下达拆除指令起至拆除工作完成、下达安装指令起至安装调试全部完成,两个阶段所有服务工作累计总工期不超过25日历天,直至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交付。 | |
| ★3 | 付款方式:服务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支付本合同期内的费用,采购人凭供应商提供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抵扣联一次性向供应商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 |
| ★4 | 验收要求:项目完成后,采购人按本采购文件服务内容与技术要求及服务合同标准对服务项目进行。 | |
| 5 |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做要求。 | |
| 6 | 授予合同: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 | |
| 7 | 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合同。 | |
第六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报价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
(供应商全称) 授权 (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为本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代表本单位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为对 (填写所有参与的子包号) 进行报价,在此:
1、提供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并承诺所提交的全部响应文件都是真实的。
2、提交的保证金为 (形式) ;
保证金金额(小写):人民币 元;
3、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
(1)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本报价已经包含了应缴纳的税金。本报价在有效期内并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2)本响应文件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时间起90天内有效。
(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质疑的权利。保证遵守采购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4)保证遵守采购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5)保证在成交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6)我们承诺,与采购人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
4、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子包 | 项目内容 | 服务期限 | 响应报价 | 保证金 (有或无) |
| 1 | | | 小写:_________ 元 大写:__________元 | |
| 比选声明 | |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子包:
| 序号 | 分项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1 | 空调拆装费 | 651 | | |
| 2 | 玻璃窗拆装 | 651 | | |
| 3 | R32制冷剂补加及空调清洗 | 651 | | |
| 响应总价 | |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招标代理公司) :
(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 授权 (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招标代理公司组织的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的比选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比选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
日 期:
附:
被授权代表姓名:(印刷体)
职 务:
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被授权代表所缴纳的社保证明(均加盖公章):
附件五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活动的须提供)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六
关于资格的承诺函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自愿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 的比选响应,现就供应商资格声明如下: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比选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我单位非联合体投标,且承诺中标后不会将项目转包、分包。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件七
供应商一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1 | 企业名称: |
| 2 | 总部地址: |
| 3 | 当地分所地址: |
| 4 | 电 话: | 联 系 人: |
| 5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 6 | 注册地: | 注册年份: |
| 7 | 公司的资质等级(请附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
| 8 | 注册资本金: |
| 9 |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 10 | 从业人员数量 | |
| 11 | | |
| 12 | 技术人员数量 | |
| 13 | | |
| 14 | | |
| 15 |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 | |
| 16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八
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子包: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七
技术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子包:
注:供应商根据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进行逐条响应。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八
业绩证明材料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注:比选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