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330000263210270000034-0625-26215294
项目名称:多院区分体空调、VRV、精密空调维保及维修服务
采 购 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5月4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5第三章 招标需求2626第四章 评标办法3838第五章 采购合同4545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565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多院区分体空调、VRV、精密空调维保及维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5月26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000263210270000034-0625-26215294
项目名称:多院区分体空调、VRV、精密空调维保及维修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100,000.00
最高限价(元):1,1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多院区分体空调、VRV、精密空调维保及维修服务
数量:1
单位:年
预算金额(元):1,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服务包括分体空调及多联机的维修、空调清洗、拆装机等服务,空调维修内容按台/年按实结算,维修包含(除空调压缩机、空调主板、本次招标清单已有的材料)材料,加液等全部费用;拆装机费用按实结算。
备注: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6日13:3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
3.开标时间:2026年5月26日13: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除外)。(5)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其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大道111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潘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7-856768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
***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
联系人 :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前附表
|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 1 | 采购人 | 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大道111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项目联系人(咨询):郑老师 联系电话:0577-85676861 |
| 2 | 项目属性 | ☐ 货物 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服务 |
| 3 | 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 | 1.本次采购标的:多院区分体空调、VRV、精密空调维保及维修服务;所属行业是: 其他未列明行业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其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 4%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分包意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 4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6.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 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7.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包括联合体内的小微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
| 4 | 分 包 | ☑ 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 不同意分包。 |
| 5 | 采购进口 产品 | ☑ 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 6 | 支持本国 产品 | 1.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 本项目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 本项目不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
| 7 | 节能产品 |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产品名称: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不适用 |
| 8 | 环境标志 产品 | □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不适用 |
| 9 | 采购合同 定价方式 | □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
| 10 | 投标报价 |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其他说明:投标价为本项目列明的所有项目维保服务费的总和。 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填写的报价与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为准; 5、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应当提交书面说明,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 (4)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
| 11 | 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 □ 组织 1.(详细内容) □ 不组织 ☑ 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可自行至项目现场考察。联系人:***,联系方式:*** |
| 12 | 样品 | □ 要求提供 ☑ 不要求提供 |
| 13 | 方案演示/方案讲解 | □ 要求 ☑ 不要求 |
| 14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
| 15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
| 16 | 投标文件 签章 | 采用电子签名。 |
| 17 | 投标文件 有效期 | 90 天 |
| 18 | 投标文件 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电子交易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址。 (5)“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址: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1层107室;收件人:林先生,0577-88101913 |
| 19 | 开标 | 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2.开标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3.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4.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人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电子交易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在电子交易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无效。 |
| 20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21 | 中标候 选人数量 | 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1 名 |
| 22 | 联合体投 标相关说明 | 1.业绩: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 2.资信证明文件: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 |
| 23 | 投标文件 真实性复核 |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2号)等文件的规定,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情况详细记录,并纳入采购档案。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及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中标投标人应当认真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复核工作,中标投标人不予配合的,将承担不利后果。 |
| 24 | 代理服务费 |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收费标准的80%向中标投标人收取。 投标人应当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2.代理服务费支付: 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 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账 号:9558851202064655202 3.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 |
| 25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 26 | 其他说明 | |
一、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组织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投标人: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也称作供应商。
3.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
5.“产品”是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服务、工程、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7.“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8.“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及电子文档等。
9.“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本项目中“电子签名”也即为通过CA锁加盖的投标人电子签章。
10.“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投标费用
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四)联合体投标
1.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本国产品
(1)政府采购原则上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采购进口产品,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
(2)本国产品标准。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生产
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
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
a.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
b.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
c.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
d.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
e.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
2)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
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规定比例,计算公式为:
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的规定比例。在分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符合第1)项条件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本国产品。
3)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
对特定产品,在符合第1)项和第2)项条件的基础上,应当符合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关键组件、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生产、完成等要求。
(2)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投标人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本国产品证明文件
1)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
2)《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
a.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b.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c.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写。
d.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写。
e.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写。
2.支持绿色发展
(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
(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人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投标人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人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人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
(4)鼓励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人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4.支持创新发展
(1) 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
(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
(3)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
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
(1)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六)询问、质疑和投诉
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投标人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投标人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投标人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2.询问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
2.质疑
(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计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发生澄清、修改、更正的,对经澄清、修改、更正的部分内容提出质疑的,为通知送达投标人之日或者澄清公告、更正公告发布之日。
(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
(5)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答复人应将质疑答复内容及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信息内容除外。
(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事项不予处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质疑投标人:
1)潜在投标人未提供依法获取采购文件证据材料,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
2)投标人未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项目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对特定资格条件以外的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3)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
4)未通过资格审查,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
5)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对符合性审查后的评审活动、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
6)未通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提出质疑的;
7)提出质疑时间已超出法定质疑期的;
8)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质疑,再次提出质疑的;
9)质疑函未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补充完善签署、盖章、联系方式、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10)质疑投标人未按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属于潜在投标人或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的;
1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未共同提出质疑的;
12)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投诉
(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2)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投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
(七)特别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2.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证书必须为该投标人所拥有。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需求
4.评标办法
5.采购合同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联合体协议(如有);
(4)分包协议(如有)。
2.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3)投标人情况介绍;
(4)采购要求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证明材料、承诺;
(5)同类项目业绩及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第六章);
(6)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扫描件;
(7)项目组人员及证明材料(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8)维保流程方案;
(9)原厂技术支持;
(10)维保效果保障及秩序保障措施;;
(11)时效性承诺;
(12)应急预案;
(13)安全措施;
(14)档案管理;
(15)维保工具;
(16)备品备件;
(17)巡检方案;
(18)采购合同承诺(格式见第六章);
(19)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20)评分方法中的评审证明文件等;
(2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3.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
(4)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格式见第六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无效。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
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
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签章
采用电子签名。
(六)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
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
收回执。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
(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七)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
2.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
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八)投标人的风险
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
子加密投标文件” 成功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无效;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在电子交易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
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四、开标
(一)开标形式
1.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在线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二) 开标准备
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开标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三)开标流程
1.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投标人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电子交易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在电子交易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开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3)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2.开标第二阶段
(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进入开标第二阶段。
(2)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导致无效的原因;公布有效投标人的名单及其资信商务得分、技术得分。
(3)开启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系统形成开标记录。
(4)价格评审。价格评审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程序
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
4.评审小组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5.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投标人投
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6.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7.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8.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作废标处理。
(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的澄清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
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内容后,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填写的报价与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本项目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 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多院区分体空调、VRV、精密空调维保及维修服务服务地点:
| 序号 | 院区名称 | 详细地址 |
| 1 | 龙湾院区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龙湾院区 |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大道东段1111号 |
| 2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康复中心 |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大道东段188号 |
| 3 | 温州浙南科技城创新创业新天地4号楼(双创园医学研究中心) |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浙南科技城永强中学对面 |
| 4 | 鹿城院区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鹿城院区学院路部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109号 |
| 5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鹿城院区南浦部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划龙桥路306号 |
| 6 | 瓯江口院区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瓯江口院区 |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瓯石路666号 |
现场情况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由供应商自行安排。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现场,均被视作对项目现场的了解已完全满足本采购项目投标报价的需要。有关踏勘现场需要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任何风险责任和财产损失。
二、服务要求
多院区分体空调、VRV、多联机空调维保及维修服务服务包括分体空调及多联机的维修、空调清洗、拆装机等服务,空调维修内容按台/年按实结算,维修包含(除空调压缩机、空调主板、本次招标清单已有的材料)材料,加液等全部费用;拆装机费用按实结算。所有服务内容的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行业及项目所在地的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服务期:一年。工作时间要求:
夏季维修高峰(5-11月)驻点医院鹿城院区,工作时间为早上8:00-17:30,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作时间,并遵守采购人的要求和规定;其他院区接到维修通知需30分钟内响应。实施过程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时间,由采购人负责协调调整。供应商在提供服务期间,不得影响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病人就医。除夏季高峰外其余工作时间为早上8:00-17:30,接到维修通知需30分钟内响应,遇医院紧急抢修情况需要立即赶赴现场,并提供7*24小时服务,如当天不能修复应提前通知并提交书面说明。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组人员要求具有较丰富的空调类设备安装维修经验。驻点期间,至少配置不少于2人,其中资深技术人员(指相关工作年限5年以上,有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高级及以上技能证书)至少1人。管理要求:
5.1项目人员对医院工作场所内的卫生环境负责,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安全,需遵循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院内严禁发生吸烟、与病人和医护人员发生冲突、随意堆放与清洗维保维修工作不相关的杂物、不规范使用电器等行为,一旦发现罚款500元/例,并扣除相关考核分数。
5.2 采购人将不定期对驻点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一人次不在岗(无正当理由且未提前报备),供应商须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
5.3 供应商须定期检查并清洁各院区空调室外机,确保散热片无明显积尘、杂物遮挡。如巡查发现室外机灰尘过多影响运行效率或存在安全隐患,采购人有权要求限期整改。
5.4项目人员服务期间不得损坏医院设施,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任何作业过程均不得影响医院正常的工作和秩序,在检修病房内的设备过程中,须事先征得病人的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做好遮蔽、维护等安全保障工作。所有类似事项需要的全部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5.5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垃圾等,经采购人确认后由供应商搬离医院、及时清运,做到落手清。
5.6质量保证:各类维修经验收合格后,合同期内全部质保,不再再次计费维修含材料。
6.服务清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 | 预估数量 | 单位 | 单价限价(元) | 备注 |
| 1 | 分体空调内外机(质保外的维修服务) | 1P~5P | 800 | 台 | 350 | 按采购人任务单执行,报价包含除压缩机、空调主板、遥控器外的所有维修费用。 |
| 2 | VRV空调内机(质保外的维修服务) | | 350 | 台 | 350 | 按采购人任务单执行,报价包含除压缩机、空调主板、遥控器外的所有维修费用。 |
| 3 | VRV空调外机(质保外的维修服务) | | 50 | 台 | 1200 | 按采购人任务单执行,报价包含除压缩机、空调主板、遥控器外的所有维修费用。 |
| 4 | 分体空调内外机 年度深度清洗 | 1P~5P | 400 | 台 | 320 | 按采购人任务单执行 |
| 5 | VRV空调内机 年度深度清洗 | | 240 | 台 | 200 | 按采购人任务单执行 |
| 6 | VRV空调外机 年度深度清洗 | | 80 | 台 | 300 | 按采购人任务单执行 |
| 7 | 分体空调拆机 | 1P~2P | 120 | 台 | 110 | 拆装机不按铜管长度计算,材料另计 |
| 8 | 分体空调装机 | 1P~2P | 120 | 台 | 120 | 拆装机不按铜管长度计算,材料另计 |
| 9 | 分体空调拆机 | 3P | 30 | 台 | 150 | 拆装机不按铜管长度计算,材料另计 |
| 10 | 分体空调装机 | 3P | 30 | 台 | 150 | 拆装机不按铜管长度计算,材料另计 |
| 11 | 分体空调拆机 | 5P | 50 | 台 | 180 | 拆装机不按铜管长度计算,材料另计 |
| 12 | 分体空调装机 | 5P | 50 | 台 | 220 | 拆装机不按铜管长度计算,材料另计 |
| 13 | VRV空调拆机(外机) | | 5 | 台 | 500 | 拆装机按内外机分别计算 |
| 14 | VRV空调装机(外机) | | 5 | 台 | 500 | 拆装机按内外机分别计算 |
| 15 | VRV空调拆机(内机) | | 30 | 台 | 120 | 拆装机按内外机分别计算 |
| 16 | VRV空调装机(内机) | | 30 | 台 | 120 | 拆装机按内外机分别计算 |
| 17 | 空调安装开孔 | | 100 | 个 | 60 | (不区分大小) |
▲⑴如投标人分项单价超过各单价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⑵不得缺项漏项报价,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⑶投标人的单价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备注:数量为预估,空调维修服务费结算以实际维修台数为准。未在维修服务内的维修内容需经采购人谈价审批后方可维修。如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或合同期满,即视为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双方的合同将自动终止。
多院区分体空调机、VRV多联机空调维修材料
1.维修材料清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 | 预估数量(台) | 单位 | 单价限价(元) | 备注 |
| 1 | 空调外机支架 | 1.5P-2P | 20 | 付 | 40 | 配置标准室外机固定支架 |
| 2 | 空调外机支架 | 3P | 15 | 付 | 80 | 配置标准室外机固定支架 |
| 3 | 空调外机支架 | 5P | 10 | 付 | 120 | 配置标准室外机固定支架 |
| 4 | 空调铜管 | 1.5P-2P | 150 | 米 | 80 | 含保温、内外机所有连接线、通用塑料排水管、包扎带,不含PVC/铝塑管排水管;铜管按空调规格匹配,不区别品牌型号、铜管规格。 |
| 5 | 空调铜管 | 3P | 100 | 米 | 100 | 含保温、内外机所有连接线、通用塑料排水管、包扎带,不含PVC/铝塑管排水管;铜管按空调规格匹配,不区别品牌型号、铜管规格。 |
| 6 | 空调铜管 | 5P | 100 | 米 | 120 | 含保温、内外机所有连接线、通用塑料排水管、包扎带,不含PVC/铝塑管排水管;铜管按空调规格匹配,不区别品牌型号、铜管规格。 |
| 7 | VRV铜管 | | 100 | 米 | 150 | 含保温、内外机所有连接线、通用塑料排水管、包扎带,不含PVC/铝塑管排水管;铜管按空调规格匹配,不区别品牌型号、铜管规格。 |
| 8 | 空调排水管 | PVC φ25 | 50 | 米 | 18 | 含水管配件(双接、弯头等)及保温。 |
| 9 | 空调排水管 | PVC φ32 | 50 | 米 | 16 | 含水管配件(双接、弯头等)及保温。 |
| 10 | 空调排水管 | PVC φ40 | 50 | 米 | 29 | 含水管配件(双接、弯头等)及保温。 |
| 11 | 空调排水管 | 铝塑管 φ16 | 50 | 米 | 19 | 含水管配件(双接、弯头等)及保温。 |
| 12 | 空调排水管 | 铝塑管 φ20 | 50 | 米 | 24 | 含水管配件(双接、弯头等)及保温。 |
| 13 | 空调排水管 | 铝塑管 φ25 | 50 | 米 | 29 | 含水管配件(双接、弯头等)及保温。 |
| 14 | 空调内机主板 | 1.5P | 10 | 块 | 278 | 目前在用设备品牌有美的、格力、海信、海尔、奥克斯、大金、雅士等。 |
| 15 | 空调内机主板 | 3P | 10 | 块 | 300 | 目前在用设备品牌有美的、格力、海信、海尔、奥克斯、大金、雅士等。 |
| 16 | 空调内机主板 | 5P | 10 | 块 | 350 | 目前在用设备品牌有美的、格力、海信、海尔、奥克斯、大金、雅士等。 |
| 17 | 空调外机主板 | 1.5P | 10 | 块 | 200 | 目前在用设备品牌有美的、格力、海信、海尔、奥克斯、大金、雅士等。 |
| 18 | 空调外机主板 | 3P | 10 | 块 | 300 | 目前在用设备品牌有美的、格力、海信、海尔、奥克斯、大金、雅士等。 |
| 19 | 空调外机主板 | 5P | 10 | 块 | 300 | 目前在用设备品牌有美的、格力、海信、海尔、奥克斯、大金、雅士等。 |
| 20 | VRV空调内机主板 | 原厂 | 5 | 块 | 1700 | 目前在用设备品牌美的、奥克斯、大金等。 |
| 21 | VRV空调外机主板 | 原厂 | 10 | 块 | 1500 | 目前在用设备品牌美的、奥克斯、大金等。 |
| 22 | VRV定频压缩机 | 原厂 | 10 | 台 | 3000 | 目前在用设备品牌美的、奥克斯、大金等。 |
| 23 | VRV变频压缩机 | 原厂 | 10 | 台 | 4500 | 目前在用设备品牌美的、奥克斯、大金等。 |
| 24 | 三洋压缩机 | 原厂1p | 10 | 台 | 1000 | 目前在用设备品牌美的、奥克斯、大金等。 |
| 25 | 三洋压缩机 | 原厂1.5p | 10 | 台 | 1360 | 目前在用设备品牌美的、奥克斯、大金等。 |
| 26 | 三洋压缩机 | 原厂2p | 5 | 台 | 1600 | 目前在用设备品牌美的、奥克斯、大金等。 |
| 27 | 三洋压缩机 | 原厂3p220V | 5 | 台 | 2100 | 目前在用设备品牌美的、奥克斯、大金等。 |
| 28 | 三洋压缩机 | 原厂3p380V | 5 | 台 | 2200 | 目前在用设备品牌美的、奥克斯、大金等。 |
| 29 | 三洋压缩机 | 原厂5p220V | 5 | 台 | 5200 | 目前在用设备品牌美的、奥克斯、大金等。 |
| 30 | 三洋压缩机 | 原厂5p380V | 5 | 台 | 4800 | 目前在用设备品牌美的、奥克斯、大金等。 |
| 31 | 1.5P-5P分体空调遥控器 | 通用 | 20 | 只 | 25 | |
▲⑴如投标人分项单价超过各单价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⑵不得缺项漏项报价,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⑶投标人的单价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备注:数量为预估,结算以实际使用为准。
2.服务期:一年。
3.清单内的材料更换需要按原设备配置(主板及压缩机需提供原厂配件),供货商接到需求订单后24小时需送货至需求院区(鹿城院区学院路部、南浦部、龙湾院区、龙湾康复医学中心、龙湾双创园研究中心、瓯江口院区)。
4.清单材料服务于“多院区分体空调机、VRV多联机空调维修”项目,维修材料按采购方需求按需分批、分次供货、按实结算;送货时开具送货清单,到货验收需采购人签字确认。
5.合同期内所有供货材料需要提供≥1年的质保。多院区精密空调全包服务
1.维保要求:对采购人的核磁专用精密空调进行全包服务方式。负责采购人精密空调的正常使用,通过对采购人设备的日常维护以及维修等服务手段,使采购人设备正常、安全地运行。在合同期内,精密空调所有零部件(如压缩机、水泵、板换、外风扇、电子膨胀阀、温度控制器、HP开关、LP开关、干燥过滤器、电磁阀、相序保护器、压力继电器、接触器、水过滤器等)在使用中发生损坏,如需更换配件,供应商应在4日内提供配件并更换解决故障,配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巡检及日常维护:须定期(每年4 次)为采购人提供全面的阶段性巡检,维护保养,每年提供一次防冻液补加服务(需要补加的情况下),具体内容包括:
2.1控制系统:检查显示单元是否正常,各设置参数是否正确,查看历史报警记录对报警内容进行分析消除隐患。
2.2水过滤器:检查水过滤器,如有堵塞则需要拆下清洗。
2.3外部冷凝器:检查冷凝器是否清洁,如需清洁需用专用的清洗工具清洗室外冷凝器。(春、秋季各清洗一次室外机)
2.4风扇:检查风扇转动,有无异常噪声,运行电路是否正常。检查室外冷凝器的电源开关,工作是否正常,绝缘是否可靠,电气接点是否紧固。检查压力继电器,对室外风机的控制是否与设置的一致并且根据当时的具体工作环境调整压力继电器。调速器(如果安装):检查调速器的工作状态,控制是否灵敏。
2.5板式换热器:检查换热器是否清洁,如有污垢用药剂清洗,保证足够的热交换量。
2.6电路:检查主电源及各支路的各相电压,电流;检查所有的接触器,接触是否可靠、检测吸合的瞬间电流,对各接点进行紧固,确保安全;对24V控制线路进行检测,确保控制的灵敏。对各种的系统保护功能进行检测(例如高压保护,低压保护,过热保护,相续保护等),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转。
2.7制冷系统:检查制冷系统运行压力(高压,低压)是否正常,并根据当时的室外环境对压力进行适当的调节;检查压缩机的三相绕组是否平衡,绕组的绝缘是否可靠。
2.8进行过热度的测试,判断系统的运行效率是否能够达到指定的性能指标。
2.9压缩机工作时的声音是否异常,以判定系统的润滑程度。
2.10排水系统及水泵系统,检查排水系统是否畅通,检查水泵电流、电压、进出水压力是否正常
2.11每次维护保养完毕后需填写保养报告由双方工程师签字、备案(双方各执一份)。
3.特殊维护:对于由于特殊原因、非正常因素引起的空调故障,对空调进行调试、检修工作需由熟练的制冷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操作。
3.1加注冷冻油,当需加注冷冻油时加注冷冻油。
3.2加注制冷剂,当有氟量损失时应补充制冷剂。
3.3调整热力膨胀阀,对压力开关、风量开关等的校准,最后在维护完毕后应向采购人提交维修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对使用上的问题提出合理性建议,以保证采购人设备的正常运行。
4.遇故障时的维修:在维修保修期内,维保设备的所有零部件(如压缩机、水泵、板换、外风扇、电子膨胀阀、干燥过滤器、电磁阀等)在正常使用下发生损坏,由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维修后向采购人汇报问题情况及处理结果提交维修报告并由采购人签字并留存备案。
5.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使用上的问题,供应商应解释清楚指导正确使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6.服务响应时间及承诺
6.1供应商提供7*24小时不间断服务。
6.2采购人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设备出现报警应及时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在得到通知时迅速做出反应,采购人应配合供应商先做简单的应急处理。
6.3采购人无能力处理该故障时,对于不影响运行的一般故障,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故障处理。
6.4对于严重故障(停机,不能制冷等),供应商保证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7.其他:若在保修期内机器发生了无法维修的故障,必须强制报废,则对该台机器的保修服务自动终止;单台维保金额=中标月单价*实际维保月数,遇不足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
8.供应商的义务:
8.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认可的以上条款对精密空调进行定期维护、检修。
8.2供应商按采购人认可的以上条款进行作业,每次定期作业完成后填写报告单,双方签字并存档,作为巡检依据。
8.3在维护作业期间,如有需更换的零部件,供应商须报请采购人确认,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8.4供应商维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现场通信安全,保密和技术安全规范。
8.5对精密空调设备进行合同规定的维修、维护后,及时向采购人提交相应的报告。
8.6除定期作业外,供应商将不定期地电话询问或来人巡视。
8.7供应商应保障安全文明施工,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造成供应商、采购人、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并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9.采购协议生效后,供应商将在一周内开始合同中的第一次巡检,对巡检发现的故障进行处理。但所涉及的在第一次巡检时发现损坏的配件经采购人人员在场确认后,供应商保证巡检报告的真实性,此类已在协议生效之前损坏的零配件的更换应由采购人承担费用,供应商将以优惠价格提供配件并更换,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10.服务期:一年。
11.服务清单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台数 | 单价限价(元/台/月) | 服务月 | 备注 | 位置 |
| 1 | 西门子1.5T磁共振配套精密空调 | 依米康 | SCA362U | 1 | 1400 | 12 | 1.7*24小时不间断服务; 2、包含全部零部件(如压缩机、水泵、板换、外风扇、电子膨胀阀、温度控制器、HP开关、LP开关、干燥过滤器、电磁阀、相序保护器、压力继电器、接触器、水过滤器等); 3.每年定期4次巡检。 | 鹿城院区学院路部 |
| 2 | GE3.0T磁共振配套精密空调 | 依米康 | SCA452D | 1 | 1400 | 12 | 1.7*24小时不间断服务; 2.包含全部零部件(如压缩机、水泵、板换、外风扇、电子膨胀阀、温度控制器、HP开关、LP开关、干燥过滤器、电磁阀、相序保护器、压力继电器、接触器、水过滤器等); 3.每年定期4次巡检。 | 鹿城院区学院路部 |
| 3 | GE3.0T磁共振配套精密空调 | 依米康 | SCA452CY | 1 | 1400 | 12 | 1.7*24小时不间断服务; 2.包含全部零部件(如压缩机、水泵、板换、外风扇、电子膨胀阀、温度控制器、HP开关、LP开关、干燥过滤器、电磁阀、相序保护器、压力继电器、接触器、水过滤器等); 3.每年定期4次巡检。 | 瓯江口院区 |
| 4 | 飞利浦1.5T磁共振配套精密空调 | 阿尔西 | OPTIMA.0.DXA30E2A22*CME5 | 1 | 1400 | 12 | 1.7*24小时不间断服务; 2.包含全部零部件(如压缩机、水泵、板换、外风扇、电子膨胀阀、温度控制器、HP开关、LP开关、干燥过滤器、电磁阀、相序保护器、压力继电器、接触器、水过滤器等); 3.每年定期4次巡检。 | 瓯江口院区 |
| 5 | 飞利浦3.0T磁共振配套精密空调 | 阿尔西 | CYBER-MOD.0.DXA40E2X1R4102*CMEG8 | 1 | 1400 | 12 | 1.7*24小时不间断服务; 2.包含全部零部件(如压缩机、水泵、板换、外风扇、电子膨胀阀、温度控制器、HP开关、LP开关、干燥过滤器、电磁阀、相序保护器、压力继电器、接触器、水过滤器等); 3.每年定期4次巡检。 | 龙湾院区 |
▲⑴如投标人分项单价超过各单价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⑵不得缺项漏项报价,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⑶投标人的单价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维修管理
1.如遇质保期内空调需要维修的,须协助采购人对故障情况进行判断,并负责联系督促原厂家进行维修,直至故障消除恢复正常运行为止。
2.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维修工期,如在约定工期内未修复,供应商需提供详细候选方案。
3.空调维修后需要相关科室、后勤保障部维修班组双方签字确认,并经采购人后勤相关管理人员验收后,按实际签字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4.在操作过程中供应商需妥善处理,不得损坏,如因供应商的失误导致采购人设备无法正常安装运作的,供应商需免费维修至正常使用,如无法维修的,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损失。
5.在投标文件中应承诺维修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的故障免费修理,其他故障经后勤相关管理人员核实进行处理。
▲三、商务条款(对商务条款的响应,如有一项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
| 序号 | 商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 1 | 报价要求:本次报价方式报总价,提供分项价格。总价=Σ(单价*预估数量)。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维修人工费、材料费、拆装机、搬运费、机械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废旧材料清运费等费用。 | |
| 2 | 履约保证金:合同生效后,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中标人发生履约责任问题时,中标人需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支付违约金,若中标人未按采购人要求支付违约金,采购人有权从当月结算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履约保证金如发生扣款情况,中标人应在30日内予以补足。在完成整个项目、办理结算手续并支付至结算价100%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 |
| 3 | 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 | |
| 3.1 | 结算方式:中标人若为中小企业,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机构预付款保函;采购人在收到银行、保险机构预付款保函、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保函要求见索即赔、保函金额与预付款金额等额、保函期限不低于合同期限等要素。其余合同款项根据合同约定,项目服务费用按月度结算。每次维修完毕后须经相关科室(医院员工签字须写工号)、后勤保障部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按实际签字确认的数量作为结算依据,经由采购人审核认可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对应服务费用支付到供应商账户。每台空调维修费结算以中标后实际维修数量为准。 | |
| 3.2 | 若中标人未提供银行预付款保函,则视为放弃预付款,合同款项根据合同约定,项目服务费用按月度结算。每次维修完毕后须经相关科室(医院员工签字须写工号)、后勤保障部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按实际签字确认的数量作为结算依据,经由采购人审核认可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对应服务费用支付到供应商账户。每台空调维修费结算以中标后实际维修数量为准。 | |
| 3.3 | 合同因故无法履约或无法完全履约,出现预付款金额大于实际支付金额时,中标人或出具预付款保函的金融机构应及时向采购人返还超出部分的预付款金额。 | |
| 3.4 | 预付款的扣回:预付款将优先从实际供货的货款中扣除,按照每月实际金额扣除,至预付款扣完为止。 | |
| 3.5 | 中标人若为大型企业,不约定预付款。不约定预付款的,项目服务费用按月度结算。每次维修完毕后须经相关科室(医院员工签字须写工号)、后勤保障部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按实际签字确认的数量作为结算依据,经由采购人审核认可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对应服务费用支付到供应商账户。每台空调维修费结算以中标后实际维修数量为准。 | |
| 3.6 | 多院区分体空调、VRV、多联机空调维保及维修服务项目按院区按月结算。 | |
| 3.7 | 多院区分体空调机、VRV多联机空调维修材料项目按月结算。 | |
| 3.8 | 多院区精密空调全包服务项目在维保开始之日起一个月之内,中标人开具维保发票,采购人审核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维保金额的50%;剩余的维保费在维保结束并验收合格并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有效发票,采购人审批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 |
| 4 | 违约责任 | |
| 4.1 |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抵扣没收,若违约金不足以抵付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根据采购人实际经济损失补足差额。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擅自解除合同的;中标人因自身经营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要求终止合同;中标人因经营服务无法达到招标响应技术要求或服务无法达到约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100%/次的违约金(中标人应在30日内予以补足)。采购人为完成整改要求而产生的支出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一年内出现三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转包、分包合同事务,在承包区域内从事未经采购人认可的承包工作。中标人出现重大管理不到位(如已影响采购人公众形象、声誉的),有多次投诉而得不到纠正的。 | |
| 4.2 | 中标人在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人按照项目总金额5%向采购人承担责任。 | |
| 4.3 |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执行,任意一方可终止本合同,无需做出任何赔偿。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 |
四、投标内容及方案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空调维保项目业绩。
2.投标人提供空调原厂支持方案,包括技术、人员、配件供应商的支持。
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4.人员要求:项目团队中应具有同时具备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四类操作证的人员。
5.投标人应结合上述采购需求内容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投标响应方案。方案需包含以下内容:
①具有维保流程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和操作规程、维修保养规程、部件更换策略及流程);
②维保的效果与质量标准及对建构筑物、设备及管道的保护措施;
③维保时效性承诺;
④应急预案;
⑤安全措施;
⑥秩序保障措施;
⑦档案管理;
⑧维修、保养工具配备情况;
⑨备品备件配备情况;
⑩精密空调的巡检方案。
五、其他要求
▲1、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其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其余详见合同条款。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综合得分为各项得分汇总得分: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及商务分。其中:
技术、资信及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二、资格审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
1.在资格审查时,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提供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
(2)未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
(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
(4)招标文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5)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未提供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三、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无效,不再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
1.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
(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未提供分包协议的;
(6)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项目,提供进口产品的;
(7)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8)未响应招标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的;
(9)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在报价评审时,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
(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或单价限价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4)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
(5)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未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或者其提供的说明和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5)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6)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
1.同一个采购包(标项)的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2.同一个采购包(标项)的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
(4)不同投标人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五、评审内容及标准
| 序号 | 评分标准 | 分值 | 类型 |
| 1 | 同类项目业绩:提供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空调运维服务同类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扫描件,每个业绩得1分(如提供同一最终用户多个业绩的,最多计1分),最高得3分。 | 3 | 客观分 |
| 2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管理体系认证的扫描件,认证范围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每个有效认证得1分,最高2分。 | 2 | 客观分 |
| 3 | 技术响应:对应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需求》(二、服务要求)中采购要求的符合度,完全满足得满分17分,每一项目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的,视为负偏离。本评分办法中已单独列明的按列明细则评审,本条不重复扣分。标注“▲”的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将导致投标无效。 | 17 | 客观分 |
| 4 | 项目组人员:项目团队中具备电工作业证的得1分;具有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的得1分;具有高处作业证的得1分;具有制冷与空调作业证的得1分。(同一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证明材料:提供证书扫描件,同时还应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 4 | 客观分 |
| 5 | 维保流程方案:根据投标人的维保流程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和操作规程、维修保养规程、部件更换策略及流程)等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分值范围:5、4、3、2、1。未提供不得分。 | 5 | 主观分 |
| 6 | 原厂技术支持: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空调原厂支持方案,从技术指导、人员支持、配件供应的保障等方面进行评分。评分分值范围:5、4、3、2、1。未提供不得分。 | 5 | 主观分 |
| 7 | 维保效果保障:根据投标人的提供的维保效果与质量标准,对建构筑物、设备及管道的保护措施、以及维保服务方案中保障医院正常工作和医疗秩序、针对医疗特殊环境作业的专项措施方案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评分分值范围:5、4、3、2、1。未提供不得分 | 5 | 主观分 |
| 8 | 时效性承诺:根据投标人收到维修单的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修理完成时间等的承诺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分值范围:3、2、1。未提供不得分 | 3 | 主观分 |
| 9 | 应急预案:根据维保服务保障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应急处置、日常维保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等评分。评分分值范围:5、4、3、2、1。未提供不得分。 | 5 | 主观分 |
| 10 | 安全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现场作业安全管控)等评分。评分分值范围:5、4、3、2、1。未提供不得分。 | 5 | 主观分 |
| 11 | 档案管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档案管理方案(保养、维修等档案记录,归档、查档管理)评分。评分分值范围:3、2、1。未提供不得分。 | 3 | 主观分 |
| 12 | 维保工具:据投标人在维修保养工作中所配备工具数量、种类、质量及本次维修保养需求的适配程度进行评分。评分分值范围:5、4、3、2、1。未提供不得分。 | 5 | 主观分 |
| 13 | 备品备件:根据投标人能提供的备品备件种类、数量、规格型号适配程度进行评分。评分分值范围:5、4、3、2、1。未提供不得分。 | 5 | 主观分 |
| 14 | 巡检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精密空调的巡检方案(定期巡检的频次、巡检的内容、设备运行情况报告等)情况评分。评分分值范围3、2、1。未提供不得分。 | 3 | 主观分 |
| 15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总价最低的投标总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得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总价)×30%×100 | 30 | 价格分 |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10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六、排序与推荐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按排列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按排列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决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5、中标候选人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七、其他
1.信用信息查询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2)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无效。
(3)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填写的报价与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最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最后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第五章 采购合同
甲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乙方: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多院区分体空调、VRV、精密空调维修及维保服务采购的结果,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价格
| 项目名称 | 合同价(元) | 服务期 |
| 多院区分体空调、VRV、多联机维保及维修服务 |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多院区分体空调机、VRV多联机维修材料 | |
| 多院区精密空调全包服务 | |
合同总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
第二条:合同内容
包含:多院区分体空调、VRV、多联机空调维保及维修服务;多院区分体空调机、VRV多联机空调维修材料;多院区精密空调全包服务。
第三条:服务范围、相关标准
服务范围:鹿城院区学院路部、鹿城院区南浦部、瓯江口院区、龙湾院区、龙湾院区康复中心、龙湾双创园医学研究中心。相关标准:所有服务内容的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行业及项目所在地的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服务清单见附件1。
第四条:服务要求
工作时间要求:夏季维修高峰(5-11月)驻点医院鹿城院区,工作时间为早上8:00-17:30,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作时间,并遵守甲方的要求和规定;其他院区接到维修通知需30分钟内响应。实施过程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时间,由甲方负责协调调整。乙方在提供服务期间,不得影响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病人就医。除夏季高峰外其余工作时间为早上8:00-17:30,接到维修通知需30分钟内响应,遇医院紧急抢修情况需要立即赶赴现场,并提供7*24小时服务,如当天不能修复应提前通知并提交书面说明。人员配备:项目组人员要求具有较丰富的空调类设备安装维修经验。驻点期间,至少配置2人及人员,其中资深技术人员(指相关工作年限5年以上,有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高级及以上技能证书)至少1人。
姓名: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管理要求:乙方对医院工作场所内的卫生环境负责,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安全,需遵循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院内严禁发生吸烟、与病人和医护人员发生冲突、随意堆放与清洗维保维修工作不相关的杂物、不规范使用电器等行为,一旦发现罚款500元/例,并扣除相关考核分数。甲方将不定期对驻点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一人次不在岗(无正当理由且未提前报备),乙方须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乙方须定期检查并清洁各院区空调室外机,确保散热片无明显积尘、杂物遮挡。如巡查发现室外机灰尘过多影响运行效率或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乙方服务期间不得损坏医院设施,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任何作业过程均不得影响医院正常的工作和秩序,在检修病房内的设备过程中,须事先征得病人的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做好遮蔽、维护等安全保障工作。所有类似事项需要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垃圾等,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搬离医院、及时清运,做到落手清。质量保证:各类维修经验收合格后,合同期内全部质保,不再再次计费维修含材料。如遇质保期内空调需要维修的,须协助业主对故障情况进行判断,并负责联系督促原厂家进行维修,直至故障消除恢复正常运行为止。其他要求:多院区分体空调、VRV、多联机空调维保及维修服务项目含维修、清洗、拆装机等服务,清单维修项目均按实结算。多院区分体空调机、VRV多联机空调维修材料按甲方需求分批分次送货,每月按实结算。多院区精密空调全包服务项目含所有维修及材料全费用。乙方负责甲方精密空调的正常使用,通过对甲方设备的日常维护以及维修等服务手段,使甲方设备正常、安全地运行。在合同期内,精密空调所有零部件(如压缩机、水泵、板换、外风扇、电子膨胀阀、温度控制器、HP开关、LP开关、干燥过滤器、电磁阀、相序保护器、压力继电器、接触器、水过滤器等)在使用中发生损坏,如需更换配件,乙方应在四日内提供配件并更换解决故障,配件费用由乙方承担。巡检及日常维护:须定期(每年4次)为甲方提供全面的阶段性巡检,维护保养,每年提供一次防冻液补加服务(需要补加的情况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第五条:维修质量要求
以上服务在合同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及重复维修情况,不再另行计费用含材料费用。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条件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须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1%( 元)(履约保证金金额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的履约保证金(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乙方发生履约责任问题时,乙方需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支付违约金,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当月结算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履约保证金如发生扣款情况,乙方应在30日内予以补足。在完成整个项目、办理结算手续并支付至结算价100%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项目结算:多院区分体空调、VRV、多联机空调维保及维修服务项目按院区按月结算。多院区分体空调机、VRV多联机空调维修材料项目按月结算。多院区精密空调全包服务项目在维保开始之日起一个月之内,乙方开具维保发票,甲方审核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维保金额的50%;剩余的维保费在维保结束并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的有效发票,甲方审批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若为中小企业,签订合同时,乙方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机构预付款保函;甲方在收到银行、保险机构预付款保函、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保函要求见索即赔、保函金额与预付款金额等额、保函期限不低于合同期限等要素。其余合同款项根据合同约定,项目服务费用按月度结算。每次维修完毕后须经相关科室(医院员工签字须写工号)、后勤保障部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按实际签字确认的数量作为结算依据,经由甲方审核认可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对应费用支付到乙方账户。结算以实际数量为准。若乙方未提供银行预付款保函,则视为放弃预付款,合同款项根据合同约定,项目服务费用按月度结算。每次维修完毕后须经相关科室(医院员工签字须写工号)、后勤保障部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按实际签字确认的数量作为结算依据,经由甲方审核认可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对应服务费用支付到供应商账户。每台空调维修费结算以中标后实际维修数量为准。合同因故无法履约或无法完全履约,出现预付款金额大于实际支付金额时,乙方或出具预付款保函的金融机构应及时向甲方返还超出部分的预付款金额。预付款的扣回:预付款将优先从实际供货的货款中扣除,按照每月实际金额扣除,至预付款扣完为止。乙方若为大型企业,不约定预付款。不约定预付款的,项目服务费用按月度结算。每次维修完毕后须经相关科室(医院员工签字须写工号)、后勤保障部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按实际签字确认的数量作为结算依据,经由甲方审核认可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对应服务费用支付到供应商账户。每台空调维修费结算以中标后实际维修数量为准。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支付义务:按合同第六条约定按时支付款项,确保乙方服务费用的结算与支付符合合同条款。配合义务:为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设备信息、开放工作区域、协调医院内部流程等。验收与确认:及时对乙方完成的服务进行验收,并由相关科室或指定人员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通知义务:发现设备故障或服务问题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在服务内容或需求变更时提前书面告知。廉洁自律:严格遵守《购销廉洁自律协议书》的规定,禁止索取或接受乙方的任何不正当利益。乙方的责任与义务服务履行:严格按照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提供维修、维保及材料供应服务,确保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甲方要求。人员资质:确保派驻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如高级技能证书)和维修经验,并保持服务团队稳定性,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核心技术人员。响应时效:按第四条约定,在接到维修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紧急情况需立即到场,并确保7×24小时服务支持。设施保护:服务过程中不得损坏医院设施,若因乙方操作导致设备或环境损坏,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环境维护:保持工作区域整洁,服务产生的垃圾须及时清运,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禁止吸烟、冲突等违规行为。廉洁自律:严格遵守《购销廉洁自律协议书》,禁止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品或宴请。乙方意外责任:合同期内,乙方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第三方责任事故等一切意外风险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医疗、诉讼等费用。甲方不因乙方履行合同的行为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或赔偿义务。共同责任:保密义务:双方对合同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及患者隐私等承担保密责任。争议协商:发生争议时应优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按争议解决条款处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抵扣没收,若违约金不足以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根据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补足差额。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因自身经营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因经营服务无法达到招标响应技术要求或服务无法达到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履约保证金100%/次的违约金(乙方应在30日内予以补足)。甲方为完成整改要求而产生的支出费用由乙方承担。一年内出现三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转包、分包合同事务,在承包区域内从事未经甲方认可的承包工作。乙方出现重大管理不到位(如已影响甲方公众形象、声誉的),有多次投诉而得不到纠正的。
2.乙方在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按照项目总金额5%向甲方承担责任。
3.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执行,任意一方可终止本合同,无需做出任何赔偿。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本合同引起的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九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3.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4.与本合同有关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诺书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的内容,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6.双方需签署购销廉洁自律协议书,详见附件2。如乙方违反购销廉洁自律协议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采购协议。
| 甲方:(签章) | 乙方:(签章) |
| 法定代表: | 法定代表: |
| 授权代表: | 授权代表: |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温州大道东段1111号 | 地址: |
| 邮政编码:325000 | 邮政编码: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 | 开户银行: |
| 账号:33001623535059111111 | 账号: |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1:
附件2: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购销廉洁自律协议书
甲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乙方:
根据卫健委《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及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的通知》等法规精神,为加强双方在购销活动中的廉洁自律建设,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严格管理、强化监督、确保医院医疗安全和廉洁行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为了保证购销活动中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甲方应当严格执行购销协议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的项目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协议外采购、违规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
第二条 甲方及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以各种名义向乙方索取各种形式带有回扣性质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含以科室集体活动的名义接收赞助经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并向各级主管部门举报。
第三条 甲方及相关科室及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被动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第四条 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或方式,为乙方统计相关数据,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
第五条 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向甲方及相关科室及工作人员赠送回扣的现金、有价证券和礼品,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也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如经查实,一律停止乙方在甲方的一切销售活动,并根据情节,对相关公司给予终止使用或取消准入使用资格。
第六条 乙方必须指定固定的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拜访并提供任何好处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协议,由甲方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党纪法规处理,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 乙方一旦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处理。
第九条 本协议作为购销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协议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医院盖章) 乙方:(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驻点单位/供应商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责任书
为贯彻省卫健委和院党委建设平安医院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消防、综合治理、防诈防控体系,进驻单位/供应商(承诺人)在医院从事服务、经营业务、供货等事务期间,承诺做好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防诈事务,并对其所属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其员工、雇佣人员、委托代理人等)的行为负责,签订责任书如下:
―、消防方面
1.承诺人接受医院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统一管理,自觉接受医院消防专项检查。
2.承诺人组织本单位所属人员认真学习执行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医院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自行组织和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提高自身的消防意识和消防技能。
3.结合自身业务制定具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用火用气的规定,严禁责任区私拉乱接电源,不得违反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4.驻点单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医院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5.驻点单位认真排查责任区域(从事服务、经营业务区域及作业区域)的风险点和危险源,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自己不能消除的应立即报告医院保卫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驻点单位/供应商工作人员不得在医院内吸烟,不得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不得有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等违反国家相关政策的行为。
7.医院在组织督查中发现驻点单位/供应商工作人员存在违反相关制度的,经告知后仍不整改的,按照 500-1000 元/次向医院支付消防安全责任金。
8.因驻点单位/供应商工作人员原因造成消防事故,自行及时处理未造成影响的按照 3000-5000 元/次向医院支付消防安全责任金;未能自行及时处置,致使院区义务消防队出动的,按照 5000-10000 元/次向医院支付消防安全责任金;自行未能及时处置,致使院外消防救援队出动的,按照 30000-50000 元/次向医院支付消防安全责任金。承诺人行为构成违法的,移送相关行政、司法部门处理。如因承诺人原因导致医院产生相关隐患和损失的,驻点单位/供应商负责无条件整改,并赔偿给医院造成的损失。
二、综合治理方面
1.驻点单位/供应商负责做好本责任区域内(从事服务、经营业务、供货区域及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教育,谨防盗窃、治安纠纷、安全事故的发生。
2.驻点单位/供应商加强对本责任区各类外來人员的关注,发现可疑对象(偷窃嫌疑、贩卖物品、发放广告、内盗职工、从事宗教、迷信活动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人员)要及时向医院保卫部报告。
3.驻点单位/供应商工作人员在从事生产经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自身、第三方、医院损失的,由驻点单位/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
三、防诈方面
1.驻点单位/供应商工作人员要及时学习防范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的相关知识,确保所属员工不受骗,如发生被骗情况的第一时间向保卫处报告,并根据保卫处指导科学报警。
2.驻点单位/供应商工作人员应遵纪守法,杜绝网络博彩等赌博和兼职刷单等违法行为,杜绝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两卡”(指银行卡和手机卡等),杜绝跨境进行赌博或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积极落实医院要求的各项防诈相关工作。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与合同同步有效时限。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
(独立保函)
编号:
申请人: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受益人名称):
鉴于 (以下简称“受益人”)与 (以下简称“申请人”)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编号: )货物和服务有关事项签订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我方(即“开立人”)根据主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主合同项下之供应商,受益人为主合同项下之买方,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同意就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元(¥ )。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买方全额扣回预付款后 7 日止。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7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
(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 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温州市龙湾区 。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单位:
代理机构: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2. 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单位:
代理机构: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3.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联合体协议(如有);
(4)分包协议(如有)。
4.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致: :
(投标人名称)符合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承诺如下。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名: 日 期:
5.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3)投标人情况介绍;
(4)采购要求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证明材料、承诺;
(5)同类项目业绩及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第六章);
(6)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扫描件;
(7)项目组人员及证明材料(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8)维保流程方案;
(9)原厂技术支持;
(10)维保效果保障及秩序保障措施;;
(11)时效性承诺;
(12)应急预案;
(13)安全措施;
(14)档案管理;
(15)维保工具;
(16)备品备件;
(17)巡检方案;
(18)采购合同承诺(格式见第六章);
(19)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20)评分方法中的评审证明文件等;
(2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6.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致: :
根据贵方 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书
(项目编号: ), (投标人名称)在线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一份。
我公司声明:
1.我公司已详细审查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______天。
3.我公司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中标,积极配合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投标文件中的资料。
5、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如中标,我公司将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7.我公司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电子签名)_________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
投标人: (电子签名)
年 月 日
8.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协议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
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
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
(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占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 %;
(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占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 %;
……
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
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投标人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
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
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9.分包协议
分 包 协 议
(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
(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中标投标人,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投标人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
一、分包标的及数量
(投标人名称)将 XX工作内容 分包给(分包投标人1名称),(分包投标人1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
二、分包投标人中小企业合同份额
1.(分包投标人X,……)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投标人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
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
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的办法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分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10.采购要求响应表
采购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内容逐条响应,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投标人电子签名: 日 期:
11.业绩清单
业绩清单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 序号 | 业绩类别 | 采购单位 | 项目内容 | 签订日期 |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6 | | | | |
| 7 | | | | |
| 8 | | | | |
| 9 | | | | |
| 10 | | | | |
附: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名。行数可自行增减。
投标人电子签名: 日 期:
12.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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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投标人电子签名: 日 期:
13.采购合同承诺格式
采购合同承诺
声明:本公司在此郑重承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合同模板》的要求,如本项目成交,同意按《第五章 采购合同模板》要求,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未提供《采购合同承诺》或不同意按《第五章 采购合同模板》的要求签订合同的,投标无效!
14.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多院区分体空调、VRV、精密空调维保及维修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330000263210270000034-0625-26215294)并在此承诺:
如中标,我公司将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承诺方(投标人)法定名称: (电子签名)
承诺方(投标人)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承诺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15.报价文件目录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
(4)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格式见第六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16.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 序号 | 名称 | 投标价 | 备注(如果有) |
| 1 | 多院区分体空调、VRV、精密空调维保及维修服务 | 小写: 大写: | |
注:
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请确保政采云系统投标信息与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一致!
2.总价不为零,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
投标人电子签名: 日 期:
17.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 一、多院区分体空调、VRV、多联机空调维保及维修服务 价格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限价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 1 | 分体空调内外机(质保外的维修服务) | 1P~5P | 800 | 台 | 350 | | | |
| 2 | VRV空调内机(质保外的维修服务) | | 350 | 台 | 350 | | | |
| 3 | VRV空调外机(质保外的维修服务) | | 50 | 台 | 1200 | | | |
| 4 | 分体空调内外机 年度深度清洗 | 1P~5P | 400 | 台 | 320 | | | |
| 5 | VRV空调内机 年度深度清洗 | | 240 | 台 | 200 | | | |
| 6 | VRV空调外机 年度深度清洗 | | 80 | 台 | 300 | | | |
| 7 | 分体空调拆机 | 1P~2P | 120 | 台 | 110 | | | |
| 8 | 分体空调装机 | 1P~2P | 120 | 台 | 120 | | | |
| 9 | 分体空调拆机 | 3P | 30 | 台 | 150 | | | |
| 10 | 分体空调装机 | 3P | 30 | 台 | 150 | | | |
| 11 | 分体空调拆机 | 5P | 50 | 台 | 180 | | | |
| 12 | 分体空调装机 | 5P | 50 | 台 | 220 | | | |
| 13 | VRV空调拆机(外机) | | 5 | 台 | 500 | | | |
| 14 | VRV空调装机(外机) | | 5 | 台 | 500 | | | |
| 15 | VRV空调拆机(内机) | | 30 | 台 | 120 | | | |
| 16 | VRV空调装机(内机) | | 30 | 台 | 120 | | | |
| 17 | 空调安装开孔 | | 100 | 个 | 60 | | | |
| 合计: | |
| 二、多院区分体空调机、VRV多联机空调维修材料 价格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 | 预估数量(台) | 单位 | 单价限价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 1 | 空调外机支架 | 1.5P-2P | 20 | 付 | 40 | | | |
| 2 | 空调外机支架 | 3P | 15 | 付 | 80 | | | |
| 3 | 空调外机支架 | 5P | 10 | 付 | 120 | | | |
| 4 | 空调铜管 | 1.5P-2P | 150 | 米 | 80 | | | |
| 5 | 空调铜管 | 3P | 100 | 米 | 100 | | | |
| 6 | 空调铜管 | 5P | 100 | 米 | 120 | | | |
| 7 | VRV铜管 | | 100 | 米 | 150 | | | |
| 8 | 空调排水管 | PVC φ25 | 50 | 米 | 18 | | | |
| 9 | 空调排水管 | PVC φ32 | 50 | 米 | 16 | | | |
| 10 | 空调排水管 | PVC φ40 | 50 | 米 | 29 | | | |
| 11 | 空调排水管 | 铝塑管 φ16 | 50 | 米 | 19 | | | |
| 12 | 空调排水管 | 铝塑管 φ20 | 50 | 米 | 24 | | | |
| 13 | 空调排水管 | 铝塑管 φ25 | 50 | 米 | 29 | | | |
| 14 | 空调内机主板 | 1.5P | 10 | 块 | 278 | | | |
| 15 | 空调内机主板 | 3P | 10 | 块 | 300 | | | |
| 16 | 空调内机主板 | 5P | 10 | 块 | 350 | | | |
| 17 | 空调外机主板 | 1.5P | 10 | 块 | 200 | | | |
| 18 | 空调外机主板 | 3P | 10 | 块 | 300 | | | |
| 19 | 空调外机主板 | 5P | 10 | 块 | 300 | | | |
| 20 | VRV空调内机主板 | 原厂 | 5 | 块 | 1700 | | | |
| 21 | VRV空调外机主板 | 原厂 | 10 | 块 | 1500 | | | |
| 22 | VRV定频压缩机 | 原厂 | 10 | 台 | 3000 | | | |
| 23 | VRV变频压缩机 | 原厂 | 10 | 台 | 4500 | | | |
| 24 | 三洋压缩机 | 原厂1p | 10 | 台 | 1000 | | | |
| 25 | 三洋压缩机 | 原厂1.5p | 10 | 台 | 1360 | | | |
| 26 | 三洋压缩机 | 原厂2p | 5 | 台 | 1600 | | | |
| 27 | 三洋压缩机 | 原厂3p220V | 5 | 台 | 2100 | | | |
| 28 | 三洋压缩机 | 原厂3p380V | 5 | 台 | 2200 | | | |
| 29 | 三洋压缩机 | 原厂5p220V | 5 | 台 | 5200 | | | |
| 30 | 三洋压缩机 | 原厂5p380V | 5 | 台 | 4800 | | | |
| 31 | 1.5P-5P分体空调遥控器 | 通用 | 20 | 只 | 25 | | | |
| 合计 | |
| 备注:清单内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按实结算。 |
| 三、多院区精密空调全包服务 价格表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台数 | 单价限价(台/月) | 服务月 | 单价 (台/月) | 合价 | 备注 | 位置 |
| 1 | 西门子1.5T磁共 振配套精密空调 | 依米康 | SCA362U | 1 | 1400 | 12 | 13 | | | 鹿城院区学院路部 |
| 2 | GE3.0T磁共振配 套精密空调 | 依米康 | SCA452D | 1 | 1400 | 12 | 13 | | | 鹿城院区学院路部 |
| 3 | GE3.0T磁共振配 套精密空调 | 依米康 | SCA452CY | 1 | 1400 | 12 | 13 | | | 瓯江口院区 |
| 4 | 飞利浦1.5T磁共 振配套精密空调 | 阿尔西 | OPTIMA.0.DXA30E2A 2 2*CME5 | 1 | 1400 | 12 | 13 | | | 瓯江口院区 |
| 5 | 飞利浦3.0T磁共 振配套精密空调 | 阿尔西 | CYBER-MOD.0.DXA40 E2X1R410 2*CMEG8 | 1 | 1400 | 12 | 13 | | | 龙湾院区 |
| 合计: | | | | | |
| 总计(投标价): |
最多保留2位小数。
供应商请务必认真填写单价及计算总价。
投标人电子签名: 日 期:
18.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多院区分体空调、VRV、精密空调维保及维修服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多院区分体空调、VRV、精密空调维保及维修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选一);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电子签名)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