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击专项器材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330000263770070000034-0625-26217505
采 购 人:浙江省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8日
目 录
采购邀请 供应商须知 采购需求评审办法采购合同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射击专项器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5月29日13: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000263770070000034-0625-26217505
项目名称:射击专项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08,540.00
最高限价(元):908,540.00
采购需求:浙江省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射击专项器材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射击专项器材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908,540.00
简要规格描述:浙江省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射击专项器材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允许进口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特定资格要求:/ ,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 。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 2026年5月2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递交(上传)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13:0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网址):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6年5月29日13:00(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
地 址:地址:湖州市长兴县党校路2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周伟
质疑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
***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邮箱:693340226@qq.com
质疑联系人:曹蕾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4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 真:
联 系 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 1 | 项目属性 | 货物 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序号1射击服 □ 服务 □ 工程 |
| 2 | 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 | 1、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是:工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规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其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 4%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 4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6、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 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7、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包括联合体内的小微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
| 3 | 分 包 | 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 不同意分包。 |
| 4 | 采购进 口产品 | ☐ 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 5 | 支持本 国产品 | 1、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2、本采购项目: ☐ 不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3、本国产品标准: (1)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 (2)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尚未实施 (3)产品关键组件符合相关要求:尚未实施 (4)产品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尚未实施 4、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 5、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6 | 节能产品 |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产品名称: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 |
| 7 | 环境标 志产品 | □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 |
| 8 | 采购合同 定价方式 |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
| 9 | 磋商报价 | 1、本项目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在本次磋商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备注:本磋商文件中除非有特别说明,所有的报价均指含税价。 3、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填写的报价与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最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最后报价表)为准; 5、磋商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 (1)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报价的; (2)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应当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理由); (4)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
| 10 | 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 □ 组织 1、(详细内容) □ 不组织 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自行至项目现场考察。地点:湖州市长兴县党校路2号,联系人:***,项目联系方式:*** |
| 11 | 样 品 | 要求提供 1、射击服1、2各一套、1双手枪射击鞋2 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响应无效。 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收的参考。 □不要求提供 |
| 12 | 方案演示/ 方案讲解 | □ 要求 1、(详细内容): 不要求 |
| 13 | 响应文 件的组成 |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
| 14 | 响应文 件的编制 |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1)“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 |
| 15 | 响应文 件签章 | 采用电子签章。 |
| 16 | 响应文 件有效期 | 90 天 |
| 17 | 响应文件 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电子交易平台,否则响应无效。 (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存入U盘(一份)。 (3)“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4)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址。 (5)“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10室; 收件人:于正平 |
| 18 | 开启响 应文件 | 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2、响应文件开启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3、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4、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电子交易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参与评审,“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在电子交易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如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5、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响应无效。 |
| 19 | 成交候 选人数量 | 本项目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3名 |
| 20 | 联合体 参加磋商 相关说明 | 1、业绩: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 2、资信证明文件: 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响应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 ☐ 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 |
| 21 | 投标(响应)文件真实性复核 |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2号)等文件的规定,在评审结束后、确认采购结果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情况详细记录,并纳入采购档案。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及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认真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复核工作,中标(成交)供应商不予配合的,将承担不利后果。 3、请中标(成交)供应商接到复核通知后次日携带中标(成交)供应商相关材料复核表(填写完整)、相关原件至代理机构完成原件复核工作。 4、复核联系人:曹蕾,0571-85860243,地址:杭州市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4室 |
| 22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服务收费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计算不足7000元按7000元计取。供应商应当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并在响应文件中出具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2、代理服务费支付: 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 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 账 号:9558851202064655228 3、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①专票/普票;②单位名称;③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电票接收邮箱。 |
| 23 | 解释权 | 本采购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一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采购组织机构: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供应商: 系指按采购文件规定合法获取采购文件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供应商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磋商。
5.“产品”是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服务、工程、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6.“服务”系指采购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7.“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8.“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及电子文档等。
9“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
10.“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磋商费用
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四)联合体参加磋商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磋商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五)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本国产品
(1)政府采购原则上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采购进口产品,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2)本国产品标准。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生产
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
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
a.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
b.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
c.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
d.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
e.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
2)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
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规定比例,计算公式为:
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的规定比例。在分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符合第1)项条件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本国产品。
3)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
对特定产品,在符合第1)项和第2)项条件的基础上,应当符合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关键组件、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生产、完成等要求。
(2)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本国产品证明文件
1)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
2)《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
a.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b.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c.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写。
d.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写。
e.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写。
2、支持绿色发展
(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响应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无效。
(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人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人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人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
(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人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4、支持创新发展
(1) 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
(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
(3)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
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
(1)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六)询问、质疑和投诉
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2、询问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2、质疑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计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发生澄清、修改、更正的,对经澄清、修改、更正的部分内容提出质疑的,为通知送达供应商之日或者澄清公告、更正公告发布之日。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5)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答复人应将质疑答复内容及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信息内容除外。
(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事项不予处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
1)潜在供应商未提供依法获取采购文件证据材料,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
2)供应商未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项目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对特定资格条件以外的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3)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
4)未通过资格审查,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
5)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对符合性审查后的评审活动、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
6)未通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提出质疑的;
7)提出质疑时间已超出法定质疑期的;
8)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质疑,再次提出质疑的;
9)质疑函未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补充完善签署、盖章、联系方式、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10)质疑供应商未按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属于潜在供应商或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的;
1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未共同提出质疑的;
12)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投诉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七)特别说明: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2.采购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采购文件的要求。
3.供应商参加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该供应商所拥有。
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二 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采购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评审办法
5.采购合同
6.响应文件格式
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
(二)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章)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联合体协议(如有);
(5)分包协议(如有);
(6)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无)。
2.商务技术文件
(1)磋商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3)《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4)节能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5)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6)供应商情况介绍;
(7)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8)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9)技术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10)设备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 格式见第六章);
(11)供应商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
(12)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1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14)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格式见第六章);
(15)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16)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报价文件:
(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2)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
(3)报价说明;
(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5)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方就有关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2.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磋商报价
报价应当包括履行合同的全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税金等一切费用,以及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的代理服务费。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响应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无效。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
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响应文件的编制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
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
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1)“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
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签章
采用电子签章。
(七)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
上传递交至电子交易平台,否则响应无效。
(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
收回执。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存入U盘(一份)。
(3)“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
(4)“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
2、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九)供应商的风险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响应无效;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在电子交易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2.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四、磋商
(一)磋商形式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在线磋商,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磋商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二)磋商程序
1.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供应商代表应当
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供应商已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电子交易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参与评审,“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在电子交易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如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2.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3.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
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磋商小组可以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出实质性变动。
6.作出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7.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书面响应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复,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8.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否则视为退出磋商。
9.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作废标处理。
10. 磋商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小组的澄清内容及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
评审小组发出澄清内容后,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错误修正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填写的报价与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最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最后报价表)为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审小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予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五)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
1.评审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评审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人接触。
2.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浙江省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射击专项器材采购项目,主要为浙江省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自行车运动队提供自行车项专用设备及耗材。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交钥匙方式供货至通过采购单位的管理部门对项目的验收。
(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应自行对项目现场及项目情况有所理解,并应充分考虑影响本次报价的因素、预计实施过程中各种不利因素,由此可能发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考虑并包含在报价中。成交后,供应商不得再以不完全了解项目情况等为理由而提出额外付款或延长工期等的要求,若有此类要求,采购人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踏勘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通过国家有关检测机构环保等检测的合格产品,未曾开箱使用,满足采购单位的使用需求,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可靠性、安全性,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其功能范围内安全、稳定的使用。
(5)所供货物必须是2025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原装合格产品。所供货物与合同规定的型号与配置相一致,未曾开箱使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其功能范围内保障用户的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6)本次磋商所有产品要求包含1年原厂质保,签订合同前提供原厂商质保证明文件。
(7)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规格型号、数量、品牌、产地、单价、外购件生产厂家等重要内容。响应文件提供书面承诺:对于属于整套系统的完整性及正常使用而需要的安装材料、部件及附属部件,即使采购文件中未列出或数量不足,供应商仍有责任给予补充和完善,属于本次采购范围,相关费用计入总价,成交后相关费用不再另行增加。
(8)供应商应承诺负责提供本项目承包范围所需的货物及材料均有合格证、质保书或检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所有参数的正确性负责。供应商须对本次磋商中涉及到的专利负责,并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所有在法律范围中侵权造成的相关费用,采购人不负责。
(9)供应商应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类货物用技术要求作出响应性说明。
(10)供应商应提供设备的相关技术规格说明书、产品样本(包括产品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用途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彩色照片等。
(11)供应商应对总价内的易损件清单及其单价予以明列,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清单及其单价予以明列。
特别说明:
1、除采购文件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明确品牌相当的产品参加。
2、需求中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号标明,如供应商未响应的,将被视为无效。
二、采购内容
1、采购货物一览表
| 序号 | 货物名称(耗材名称) | 单 位 | 数 量 | ▲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视为无效。 | 备注 |
| 固定资产 |
| 1 | 射击服1 | 套 | 15 | 18000元/套 | |
| 2 | 射击服2 | 套 | 1 | 22000元/套 | |
| 3 | 激光测试仪 | 套 | 8 | 38000元/套 | |
| 耗材 |
| 1 | 射击鞋 | 双 | 6 | | |
| 2 | 紧身衣/裤 | 套 | 10 | | |
| 3 | 射击毛衣 | 件 | 3 | | |
| 4 | 半指手套1 | 只 | 13 | | |
| 5 | 全指手套 | 只 | 6 | | |
| 6 | 行李箱 | 个 | 6 | | |
| 7 | 射击鞋 | 双 | 3 | | |
| 8 | 半指手套2 | 只 | 6 | | |
| 9 | 半指手套3 | 只 | 1 | | |
| 10 | 右手手套1 | 只 | 4 | | |
| 11 | 右手手套2 | 只 | 2 | | |
| 12 | 毛衣 | 件 | 6 | | |
| 13 | 绒毛衣 | 件 | 2 | | |
| 14 | 枪架 | 个 | 2 | | |
| 15 | 紧身裤 | 条 | 1 | | |
| 16 | 口径清洁弹 | 盒 | 2 | | |
| 17 | 瞄具加高 | 套 | 3 | | |
| 18 | 枪皮带臂带 | 条 | 7 | | |
| 19 | 软通条 | 条 | 2 | | |
| 20 | 射击帽 | 顶 | 2 | | |
| 21 | 步枪腰带 | 条 | 6 | | |
| 22 | 十字多功能小扳手 | 个 | 13 | | |
| 23 | 步枪射击鞋 | 双 | 8 | | |
| 24 | 瞄具加高座 | 副 | 3 | | |
| 25 | 子弹箱1 | 个 | 1 | | |
| 26 | 子弹箱2 | 个 | 1 | | |
| 27 | 公斤扳手 | 个 | 2 | | |
| 28 | 气枪初速仪 | 个 | 1 | | |
| 29 | 枪架 | 个 | 4 | | |
| 30 | 枪衣 | 个 | 5 | | |
| 31 | 手套1 | 只 | 5 | | |
| 32 | 手套2 | 只 | 5 | | |
| 33 | 枪支清洁油 | 瓶 | 4 | | |
| 34 | 清洁通条 | 根 | 4 | | |
| 35 | 清洁钢刷 | 个 | 4 | | |
| 36 | 射击帽子 | 顶 | 5 | | |
| 37 | 瞄准具加高垫 | 副 | 6 | | |
| 38 | 腰带 | 根 | 5 | | |
| 39 | 枪箱1 | 个 | 2 | | |
| 40 | 子弹箱3 | 个 | 2 | | |
| 41 | 枪箱2 | 个 | 7 | | |
| 42 | 手枪射击鞋1 | 双 | 3 | | |
| 43 | 手枪射击鞋2 | 双 | 1 | | |
| 44 | 射击眼镜 | 副 | 10 | | |
| 45 | 挡眼板 | 个 | 10 | | |
技术要求
| 序号 | 货物名称(耗材名称) | 技术参数 |
| 1 | 射击服1 | 材质:60%聚酯,17%皮革,15%棉,3%弹性纤维,5%抓地橡胶。适合左手和右手射击者穿。肘部,肩部和膝盖的胶粒采用防滑材料。符合国际射联要求。 |
| 2 | 射击服2 | 材质:高档彩色特制帆布和防滑胶皮。测量仪器在射击环境下物理属性硬度达到:3.0-3.2。型号及颜色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做确定。 |
| 3 | 激光测试仪 | 传感器重量约55克。全能级,无需测量框,无线连接电脑,携带方便。适用于10米、25米、50米步、手枪射击项目和冬季两项项目。 每台激光测试仪需配备可移动式控制终端。 颜色:黑色 系统:Windows 11 带 Office 能效等级:一级能效 核心性能 处理器:酷睿 Ultra 2代,基准频率 2.1GHz,加速频率 4.5GHz 显卡:Intel 核显 内存:32GB 硬盘:1TB 电池容量:64Wh 屏幕参数 尺寸:14英寸 分辨率:2880×1800 刷新率:120Hz 色域:100% sRGB 面板类型:IPS 屏幕比例:16:10 接口与外设 USB-A 接口:2个 USB-C/雷电/USB4 接口:2个 显示端口:HDMI 2.0 接口 键盘:单色背光键盘 摄像头:支持人脸识别 无线网卡:单天线 Wi-Fi 6E 蓝牙:支持 物理规格 厚度:14-18mm 包装清单 主机 ×1、电源适配器 ×1、电源线 ×1、用户指南 ×1 |
| 4 | 射击鞋 | 材质;皮革。鞋底热塑性聚能酯。 |
| 5 | 紧身衣/裤 | 材质:97.6%棉纶,2.4%氨纶。3D球体功能板装在前胸后背,出汗时引导汗水,为身体降温;遇冷时,回旋缓冲冷气流锁住体温,为身体保暖。手风琴结构,既能保证肘关节自由屈伸又能保温御寒。上腹部气流调节区采用立体针织结构,保护腹部,避免过热过凉。 |
| 6 | 射击毛衣 | 材质:纯棉。经典款。符合人体结构的剪裁,无任何接缝,适合所有姿势。胸部、袖子和腋下的前部由弹性材料制成,避免折叠。肘部内侧的薄材质使站立时更加舒适。背部采用穿孔设计,提升透气性,可在跪下时保护背部。双滑拉链可从顶部或底部拉开。 |
| 7 | 半指手套1 | 材质:橡胶。防滑耐磨、吸汗透气.极度贴合手掌 |
| 8 | 全指手套 | 材质:皮革,橡胶。柔软度高。防滑耐磨、吸汗透气,操控稳定,极度贴合手掌. |
| 9 | 行李箱 | 30寸,材质;拜尔PC,轴承万向双轮,无极式铝合金拉杆,软胶提手,铝合金包角,独立分区收纳。 |
| 10 | 射击鞋 | 材质;皮革。鞋底热塑性聚能酯。 |
| 11 | 半指手套2 | 材料:60%皮革和40%人造革;内衬:羊毛34%,粘胶33%,聚丙烯33%;衬垫:橡胶。适用于左手 |
| 12 | 半指手套3 | 材质:外层材质:100%皮革;内层材料:34%羊毛,33%纤维素,33%涤纶。半指手套。皮革柔软优质,穿戴舒适且使用寿命长。穿孔有助于通风透气。 |
| 13 | 右手手套1 | 材质; 73% 聚酰胺,14% 聚氨酯,12% 弹性纤维,1% 聚酯纤维。 |
| 14 | 右手手套2 | 材料:内部85%聚酯,聚氨酯涂层,15%聚酰胺。手套背面:83%聚酰胺,17%棉 |
| 15 | 毛衣 | 材质:纯棉。经典款。符合人体结构的剪裁,无任何接缝,适合所有姿势。胸部、袖子和腋下的前部由弹性材料制成,避免折叠。肘部内侧的薄材质使站立时更加舒适。背部采用穿孔设计,提升透气性,可在跪下时保护背部。双滑拉链可从顶部或底部拉开。 |
| 16 | 绒毛衣 | 材质:纯棉。经典款。符合人体结构的剪裁,无任何接缝,适合所有姿势。胸部、袖子和腋下的前部由弹性材料制成,避免折叠。肘部内侧的薄材质使站立时更加舒适。背部采用穿孔设计,提升透气性,可在跪下时保护背部。双滑拉链可从顶部或底部拉开。 |
| 17 | 枪架 | 材质;炭纤维,高强度聚合物复合材料,具备抗冲击、耐磨损。可调节固定卡扣,适配多种型号手枪;底部加装防滑硅胶垫,确保稳定承托;背部配备快拆挂点,支持MOLLE系统兼容扩展。 |
| 18 | 紧身裤 | 聚能加强型,材质:90%聚酰胺,5%聚丙烯,5%弹力纤维,3D BIONIC控温系统。 |
| 19 | 口径清洁弹 | 符合国际射联相关标准,有效清洁,500颗装。 |
| 20 | 瞄具加高 | 安舒兹同款,材质;金属,复合材料。刻度精准。 |
| 21 | 枪皮带臂带 | 材质:塑料面料。贴合舒适、耐用不变形,可以自由调节臂环和臂长。 |
| 22 | 软通条 | 清洁套装,配清洁剂和特制软性清洁纱,通条材质:高强度软性弹簧钢,黄铜头部,能有效清洁 |
| 23 | 射击帽 | 材质:橡胶,塑料面料。遮光精准,透气轻便且耐用不变形,防干扰。 |
| 24 | 步枪腰带 | 材质:皮质。头尾距离可以自行调节。能有效保护平衡。 |
| 25 | 十字多功能小扳手 | 材质:J精钢,扭力足、材质耐磨,咬合紧密不易滑丝,适用多种扳手,调节功能。 |
| 26 | 步枪射击鞋 | 材质:外层:100%皮革;内衬:纺织品;鞋底:100%热塑性聚氨酯 |
| 27 | 瞄具加高座 | 套装,精度高、材质刚性好,安装稳固。适用于安舒兹、范围堡、瓦尔特、Hammerli等品牌。 |
| 28 | 子弹箱1 | 双层按压锁扣,铰链插销,气体平衡阀,耐磨滑轮,防渗漏口型密封圈。防水等级为;IP67防水,耐高温;-40度-99度。 |
| 29 | 子弹箱2 | 双层按压锁扣,铰链插销,气体平衡阀,耐磨滑轮,防渗漏口型密封圈。防水等级为;IP67防水,耐高温;-40度-99度。 |
| 30 | 公斤扳手 | 材质;钨钢,扳身为蓝色刻录纹钨钢,可适用不同口径套干。扭力精准、刻度清晰、材质耐用,误差小。 |
| 31 | 气枪初速仪 | 专业射击10米测速使用,符合最新射击规则。测量精准稳定、反应快、抗干扰。 |
| 32 | 枪架 | 材质;炭纤维,高强度聚合物复合材料,具备抗冲击、耐磨损。可调节固定卡扣,适配多种型号手枪;底部加装防滑硅胶垫,确保稳定承托;背部配备快拆挂点,支持MOLLE系统兼容扩展。 |
| 33 | 枪衣 | 材质;外层牛筋革复合材料,里衬海绵,布料。 |
| 34 | 手套1 | 材质:稳定的固体材料组成。半指手套,由其适用于立射。站立时可支撑手腕,卧/跪时可减小臂带的压力。尺寸:XS-XL。颜色:黑白拼接。 |
| 35 | 手套2 | 材质:外层材质:100%皮革;内层材料:34%羊毛,33%纤维素,33%涤纶;表层材质:颗粒橡胶。半指手套。皮革优质,穿戴舒适且使用寿命长。穿孔部分利于透气。 |
| 36 | 枪支清洁油 | 均匀柔和,无异味,无腐蚀性,安全可靠,适用各种型号。 |
| 37 | 清洁通条 | 材质;通条为金属,把手为橡胶。同心度高、顺滑不伤膛。韧性强不易弯。 |
| 38 | 清洁钢刷 | 材质;金属。柔韧耐用,包胶内膛刷,除尘度高。适用各种型号。 |
| 39 | 射击帽子 | 材质:橡胶,塑料面料。防干扰。 |
| 40 | 瞄准具加高垫 | 材质:硬光塑料,刻度精准,安装稳固不偏移。 |
| 41 | 腰带 | 材质:皮质。头尾距离可以自行调节。能有效保护平衡。 |
| 42 | 枪箱1 | 内尺寸(长x宽x高):518x284x184(mm),防水防尘等级:IP67。上盖深度:51mm 箱体深度:132mm 内腔总高度:183mm。箱体整体防水,抗压,防震,防腐蚀,耐盐雾。 |
| 43 | 子弹箱3 | 双层按压锁扣,铰链插销,气体平衡阀,耐磨滑轮,防渗漏口型密封圈。防水等级为;IP67防水,耐高温;-40度-99度。 |
| 44 | 枪箱2 | 双层按压锁扣,铰链插销,气体平衡阀,耐磨滑轮,防渗漏口型密封圈。防水等级为;IP67防水,耐高温;-40度-99度。 |
| 45 | 手枪射击鞋1 | 材料:合成材料。鞋底:100%热塑性聚氨酯。 |
| 46 | 手枪射击鞋2 | 材质:鞋面为真皮,鞋底为橡胶。鞋头为近似于平头,并且鞋后跟为平面设计,使跪射更加舒适。鞋内结构带来更好的立射感觉。带透气孔可确保空气流动畅通。上下双区绑系系统。可以单独先固定脚面的松紧度以后,再固定脚踝的位置,从而提高舒适感和牢固性。 |
| 47 | 射击眼镜 | 材质;碳合金复合材料。 |
| 48 | 挡眼板 | 材质;树脂片材及塑胶片材,轻薄挡板,能减少干扰,符合国际射联射击比赛遮眼尺寸标准。 |
商务及其他要求
| 交付要求 | 交付日期 | 交货时间(工期):合同签订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天内完成。 |
| 交付地址 |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培训 | 1.供应商须到采购方现场提供操作试验,直至使用正常并验收,为2名以上人员提供日常维护培训。 2.提供不定期的应用技术培训服务。 3.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培训计划。 |
| 售后服务 | 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1年。 质保期内因不能排除的原因而影响使用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保期相应延长60 天,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成交人免费予以更换。 |
| 验收 | 成交人应提供合同货物的有效检验文件,经采购人认可后,与合同的性能指标一起作为合同货物验收标准。采购人对合同货物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验收中发现合同货物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成交人必须更换合同货物,并负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货物的验收标准和检测办法,并在验收中提供采购人认可的相应检测手段,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标准, 如若成交,经采购人确认后作为验收的依据。 如成交人委托国内代理(或其他机构)负责售后的,应在签约时指明。 |
| 付款条件 | 1.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剩余合同款项在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发票到采购人处结算。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全部合同余款。 |
| 履约保证金 | 无 |
| 样品 | 序号1、2射击服各一套、序号43手枪射击鞋一双。样品提交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10,于正平,13958152716。▲晚于磋商截至时间送达的样品或未提供样品的,作无效标处理。 |
注:供应商可提供标明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指标)的技术支持资料(公开发布的)或证明文件(检测报告、鉴定文件等),如评标委员会无法核实技术参数(指标)的真实性,将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技术评审,其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评审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供应商的评审综合得分为各项得分汇总得分:
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及商务分。其中:
技术、资信及商务分=评审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审小组成人员数
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二、资格审查
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协议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
1.在资格审查时,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1)未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
(2)未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
(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
(4)采购文件不接受联合体磋商而采用联合体磋商的;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5)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未提供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
(7)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三、符合性审查
评审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响应无效,不再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成为有效响应,但经评审小组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审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修改或者补正响应文件必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协议无效。
1.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的;
(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5)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未提供分包协议的;
(6)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项目,提供进口产品的;
(7)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如有);
(8)协议产品被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标注为“★”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产品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
(9)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协议货物的技术参数,或协议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10)未响应采购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的;
(11)磋商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磋商方案的;
(12)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3)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在报价评审时,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1)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的;
(2)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
(3)磋商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4)不接受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
(5)最后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未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或者其提供的说明和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6)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
(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的,即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
(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5)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6)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四、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
1、同一个采购包(标项)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
(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2、同一个采购包(标项)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响应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
(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五、评审内容及标准
| 序号 | 评标标准 | 权重 | 主观分/客观分属性 |
| 1 | 供应商同类货物供货业绩(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的复印件为准):每提供1例业绩,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 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 | 3分 | 客观分 |
| 2 | 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最低要求的,得0.5分,在招标文件规定最低要求的基础上,全部产品每增加1年加0.5分,本项最高得1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 1分 | 客观分 |
| 3 | 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中“2、技术要求”的技术参数要求,得2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部分技术参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未提供视为负偏离。 | 20分 | 客观分 |
| 4 | 供货方案:交货方式切合实际、供货保障流程合理、供货流程要点明确、供货实施步骤清晰。(评分范围: 5、4、3、2、1、0) | 5分 | 主观分 |
| 5 | 产品总体性能及质量水平:所投产品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操作说明和质量水平的描述详细,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文件完整、有效,能较好地反映产品的性能特点和质量状况。(评分范围: 5、4、3、2、1、0) | 5分 | 主观分 |
| 6 | 产品选型配置的适用性:所投产品选型配置完整、技术先进,且完全满足采购人参加各项赛事的使用要求及现有专项器械的使用要求等。(评分范围:4、3、2、1、0) | 4分 | 主观分 |
| 7 | 产品的稳定性、可维护性:所投配件的稳定性好,能适配各类专项器械,器材操作性强,维护简便等情况。(评分范围:4、3、2、1、0) | 4分 | 主观分 |
| 8 | 提供安装调试方案符合采购需求,且方案科学、合理。(评分范围: 3、2、1、0) | 3分 | 主观分 |
| 9 | 提供测试及验收方案符合采购需求,且方案科学、合理。(评分范围: 3、2、1、0) | 3分 | 主观分 |
| 10 | 提供项目实施进度保障措施方案符合采购需求,且方案科学、合理。(评分范围: 3、2、1、0) | 3分 | 主观分 |
| 11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服务承诺、保障服务措施进行评分。(评分范围: 3、2、1、0) | 3分 | 主观分 |
| 12 | 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维护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等。(评分范围: 3、2、1、0) | 3分 | 主观分 |
| 13 | 售后技术指导方案: 提供设备使用前的技术指导方案,方案内容具体包括(师资人员、时间、地点及内容等详细内容)、使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等。(评分范围: 3、2、1、0) | 3分 | 主观分 |
| 14 | 样品打分: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提供样品,评审小组根据提供的样品打分: ▲晚于投标截至时间送达的样品或未提供样品的,作无效标处理。 1)序号1射击服做工精良,符合射击运动员穿着,穿着舒适轻便、透气性好,无异味,用料考究,手感舒适,不掉色掉料,适合高强度训练及比赛使用。(评分范围:3.5、3、2、1、0) 2)序号2射击服做工精良,符合射击运动员穿着,穿着舒适轻便、透气性好,无异味,用料考究,手感舒适,不掉色掉料,适合高强度训练及比赛使用。(评分范围:3.5、3、2、1、0) 3)序号43手枪射击鞋做工精良,整体设计科学,符合高水平比赛要求。(评分范围: 3、2、1、0) | 10分 | 主观分 |
| 15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30%×100 | 30分 | 客观分 |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10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六、排序与推荐
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投票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3、成交候选人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七、其他
1、信用信息查询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2)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响应无效。
(3)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填写的报价与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最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最后报价表)为准;
(2)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审小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予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第五章 采购合同
(备注:采购文件中仅提供合同主要条款,最终合同以双方签章的书面文本为准。)
甲方(采购人):浙江省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关于项目编号为 的 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采购合同。
一、货物内容及价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配置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元 |
| 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 元 |
说明:1、本表对货物的有关事项不足以填写清晰的,应附列清单,并在本表中注明。)
2、上表所称合同总价,包括货物的运费、保险费、税费等全部费用。合同约定需对货物进行检测、安装和调试的,总价包括检测、安装和调试费用,合同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二、货物质量标准和要求
1、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符合招标书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是最新生产的原装合格产品,进口商品应当是经商检合格的原装产品。软件产品需由乙方提供原厂知识产权证书及授权书。
三、货物的品质和权利担保责任
1、乙方应担保向甲方提供的货物的品质符合合同的约定,并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2、乙方应担保向甲方提供的货物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且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
3、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前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或者违反本条前项规定的,乙方应当予以更换,因此构成迟延交货的,乙方应承担迟延的违约责任。
四、货物的交付及风险转移
1、乙方的交货期限为: 年 月 日。乙方提前交货的,应当在三日前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的交货方式依照下列第(1)目规定:
(1)一次性交货;交货时间为:合同签定后 天内送至用户指定地。
3、交货地点为: 采购方所在地
4、货物的风险自于约定的交货地点交付于甲方并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之时起转移于甲方。
五、货物设备的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
1、乙方交货前,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检验,整理检验文件并列出清单,该文件和清单应随货交付甲方,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依据。
2、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设备后,应当负责对该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直至达到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和使用性能。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乙方交货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开始验收。货物设备需要安装的,在乙方送达约定地点,由甲方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再行安装。安装调试应在不迟于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 3 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完成后,由甲方进行最终验收,并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的验收,并不能排除乙方依照第三条第3项应当对货物瑕疵承担的担保责任。
5、乙方在对货物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的过程中,应为甲方培训使用操作人员。
6、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以请求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其检测报告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7、在乙方安装调试期间,发生货物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分担。
六、第三人履行的禁止
非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转托他人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此构成乙方迟延交货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技术资料及保密义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技术和商务资料向无关的第三人泄露。为履行合同必须向第三人提供时,应限于为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范围。
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交付的货物,自交付验收合格或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内为质量保证期。
2、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发生故障或损坏的,乙方应至迟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修复,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乙方无法在上述期限内修复的,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需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协议确定价格;
(3)退货: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价款,并承担退货所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包括运费、保险费、检验费、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3、在质保期内,乙方依照前项规定对货物进行修复的,不得另行请求甲方支付修理费或服务费等费用。但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害,不在此限。
4、乙方交付的货物从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发生无法排除的障碍时,由乙方整机调换。
5、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应当为货物提供维修服务,并可收取成本费。
九、货物包装及附件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符合安全、卫生、效率要求的包装。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书、保修卡、随配附件和工具及其清单,应当附于货物包装内。
十、货款的支付
1.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剩余合同款项在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发票到甲方处结算。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全部合同余款。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办理付款手续的,自迟延之日起,应每日向乙方计付迟延部分货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甲方迟延验收货物的,亦同。因此造成乙方其他损害时,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迟延履行交货义务的,自迟延之日起,应每日向甲方计付迟延部分货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迟延交货期间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因乙方的迟延造成的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
3、乙方因交付的货物质量有瑕疵,或安装调试中出现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的,应当采取更换、重作等补救方法。因此而造成迟延的,应当按照前项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的,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已收取的价款,并支付退货部分货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5、除本条规定的违约责任外,法律、法规、政府规章规定违约一方应当承担其他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十二、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的,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因通知迟延造成对方不必要损失的,应当承担责任。
3、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双方应依据公平合理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损失的分担。
十三、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为政府采购合同,在乙方提供的货物出现质量瑕疵、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请求承担违约责任,并直接与乙方协商解决争议。
2、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组成部分和生效要件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承诺书(若有)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
| 甲方(需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 乙方(供方):(公章) |
|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 |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
| 地址: | 地址: |
| 邮编: | 邮编: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帐号: |
|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射击专项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30000263770070000034-0625-26217505
标 项:
标项内容: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射击专项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30000263770070000034-0625-26217505
标 项:
标项内容: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3.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章)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联合体协议(如有);
(5)分包协议(如有);
(6)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 :
(供应商名称)符合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承诺如下。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5.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1)磋商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3)《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4)节能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5)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6)供应商情况介绍;
(7)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8)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9)技术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10)设备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 格式见第六章);
(11)供应商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
(12)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1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14)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格式见第六章);
(15)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16)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6.磋商响应函格式
磋商响应函
致:______:
根据贵方 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330000263770070000034-0625-26217505), (供应商名称)在线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一份。
我公司声明:
1、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我公司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开启日起90个日。
4、我公司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5、我公司对响应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积极配合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响应文件中的资料。
6.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单位将按“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7.如成交,我公司将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8.我公司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9.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 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代理机构名称) :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字或盖章)
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8.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10.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承诺函)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的承诺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
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
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
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 ),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80%。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 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协议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则不需要提供)
(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330000263770070000034-0625-26217505】磋商。
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磋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采购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参加磋商各方产生约束力。
三、本次联合磋商中,分工如下:
(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占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 %;
(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占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 %;
……
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
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审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
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
五、如果成交,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有关本次联合磋商的其他事宜:
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12. 分包协议
分 包 协 议
(成交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供应商成交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
(供应商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330000263770070000034-0625-26217505】的成交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
一、分包标的及数量
(供应商名称)将 XX工作内容 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1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
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
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审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
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
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的办法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13.商务响应表
商务响应表
项目编号:330000263770070000034-0625-26217505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14.技术响应表
技术响应表
项目编号:330000263770070000034-0625-26217505
注:
供应商应根据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1515.设备配置清单
设备配置清单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1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项目编号:330000263770070000034-0625-26217505
|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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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17.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
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18.报价文件目录
(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2)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
(3)报价说明;
(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5)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19.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330000263770070000034-0625-26217505 单位: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果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备注(如果有) |
| 1 | XX | | | | | | |
| 2 | XX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磋商报价(小写) | |
| 磋商报价(大写) | |
注:
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20.报价明细表格式
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330000263770070000034-0625-26217505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及数量 | 单价 | 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专用耗材 | | | | | |
| 运输费、安装调试费 | | | |
| 其他: | | | |
| 总 价 |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21.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330000263770070000034-0625-26217505)并在此承诺:
如成交,我公司将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承诺方(供应商)法定名称: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
承诺方(供应商)法定地址:__________ _________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承诺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备注:
1、评标结束当日或次日,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填写下表,复核表WORD版请在中标(成交)后发送邮箱至lei.cao@163.com。
2、评标结束当日或次日,选择原件复核的请致电0571-85860243预约时间,地点为: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4室 曹女士。
中标(成交)供应商相关材料复核表
| 采 购 人 |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内容 | | 采购方式 | |
| 中标供应商 | | 中标(成交)金额 | |
| 中标单位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 客观分评分内容 (需一一罗列采购文件中每一项有证明材料的内容) |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 | 复核方式(原件复核或公开官网查询) (填写原件复核需人到现场) | 备注 (公开官网查询,提供具体网址并截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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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人: 复核时间: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