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关于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板球赛事运营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浙江衢州市 发布日期:2026-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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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衢州市 采购单位 衢州市筹办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第十二届残运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板球赛事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板球赛事运营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330800263080060000019-0625-26212226 项目名称: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板球赛事运营服务项目 采 购 人:衢州市筹办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 (第十二届残运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5月8日 目 录 邀请书 供应商须知 采购需求 采购合同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邀请书 项目概况 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板球赛事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5月21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800263080060000019-0625-26212226 项目名称: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板球赛事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板球赛事运营服务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板球比赛运营服务,具体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备注:(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行期限:预计9月,具体日期由采购人确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R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特定资格要求:/,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至2026年5月2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递交(上传)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9:3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网址):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6年5月21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保证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衢州市筹办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第十二届残运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衢州市文化艺术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A座6楼(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东大道19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朱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曹蕾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4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衢州市财政局 地 址:衢州市三江东路28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875761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名 称内 容
1项目属性□ 货物 服务 □ 工程
2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1.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是: 其他未列明行业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 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具体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3.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
3分 包 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 不同意分包。
4采购进 口产品 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5节能产品□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产品名称:
6采购合同 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7报价1.本项目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协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3.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填写的报价与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最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最后报价表)为准; 4.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 (1)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报价的; (2)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采购人与供应商未就成交价格协商一致的。
8响应文 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9响应文 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1)“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
10响应文 件签章采用电子签章。
11响应文 件有效期90天
12响应文件 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电子交易平台,否则响应无效。 (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存入U盘(一份)。 (3)“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4)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址。 (5)“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7-1室; 收件人:张竞男,0571-85831734。
13开启响 应文件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2.响应文件开启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3.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4.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电子交易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参与评审,“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在电子交易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如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5.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响应无效。
14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收费标准的65%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足3000按3000计取。 供应商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并在响应文件中出具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 (2)代理服务费支付: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账 号:9558851202064655277
15解释权本采购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16其他说明
一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协商、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 采购组织机构: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供应商: 系指按采购文件规定合法获取采购文件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供应商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产品”是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服务、工程、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采购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及电子文档等。 8“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 9.“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协商费用 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协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四)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本国产品 (1)政府采购原则上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采购进口产品,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2)本国产品标准。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生产 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 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 a.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 b.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 c.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 d.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 e.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 2)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 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规定比例,计算公式为: 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的规定比例。在分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1)项条件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本国产品。 3)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 对特定产品,在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1)项和第2)项条件的基础上,应当符合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关键组件、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生产、完成等要求。 (3)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4)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本国产品证明文件 1)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 2)《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 a.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b.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c.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写。 d.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写。 e.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写。 2.支持绿色发展 (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响应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无效。 (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人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人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人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 (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人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4.支持创新发展 (1) 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 (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 (3)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 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 (1)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五)询问、质疑和投诉 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2.询问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3.质疑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计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发生澄清、修改、更正的,对经澄清、修改、更正的部分内容提出质疑的,为通知送达供应商之日或者澄清公告、更正公告发布之日。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5)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答复人应将质疑答复内容及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信息内容除外。 (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事项不予处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 1)潜在供应商未提供依法获取采购文件证据材料,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 2)供应商未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项目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对特定资格条件以外的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3)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 4)未通过资格审查,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 5)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对符合性审查后的评审活动、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 6)未通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提出质疑的; 7)提出质疑时间已超出法定质疑期的; 8)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质疑,再次提出质疑的; 9)质疑函未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补充完善签署、盖章、联系方式、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10)质疑供应商未按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属于潜在供应商或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的; 1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未共同提出质疑的; 12)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投诉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六)特别说明: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二、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采购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采购合同 5.响应文件格式 6.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 三、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商务技术文件 (1)协商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五章); (3)联合体协议(若不涉及可不提供); (4)分包协议(若不涉及可不提供); (5)供应商情况介绍; (6)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五章); (7)技术响应表(格式见第五章); (8)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9)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10)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五章); (11)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报价文件: (1)报价一览表 (2)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方就有关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2.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协商报价 1. 报价应当包括履行合同的全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税金等一切费用,以及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的代理服务费。 (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 响应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 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协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响应文件的编制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 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 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1)“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 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签章 采用电子签章。 (七)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 上传递交至电子交易平台,否则响应无效。 (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 收回执。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存入U盘(一份)。 (3)“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 (4)“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 2、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九)供应商的风险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响应无效;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在电子交易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2.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 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四、协商 (一)协商形式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在线协商,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协商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二)协商程序 1.向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供应商已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电子交易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参与评审,“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在电子交易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如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2.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3.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以及相关补充、澄清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4、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 (2)未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 (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协商的,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5)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未提供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 (7)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8)采购人与供应商未就成交价格协商一致的; (9)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评审小组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因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响应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其他原因导致协商失败的,作废标处理。 6、协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 五、合同授予 (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三)履约保证金 1. 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板球赛事运营服务项目 2.主办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 3.赛事时间安排:预计2026年9月,具体日期由采购人确定 4.赛事基本概况 (1)采购预算金额:86.19万元; (2)比赛场地: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板球场 二、供应商赛事承办的具体服务内容 1.成立本项目专业运营团队,项目总指挥、后勤服务、竞赛组织、场地保障、赛事宣传、志愿者组织、安保医疗各项工作均有专人负责并配备足额工作人员。 2.负责策划设计赛事流程,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经采购人审定同意后组织实施。 3.负责志愿者的培训、接送等。 4.协助志愿者现场管理和调度。 5.协助采购方做好宣传工作。 6.负责勘测赛场、赛场场地布置、器材准备,按照采购方要求在场地布置中露出赞助商权益。 7.负责制定赛事举办期间的安全保卫、医疗保障等方案,并组织实施。为确保现场安全、维护秩序、快速应对突发情况,根据公安机关安保要求布置安保设施设备。 ①前期准备:打好安全基础 场地安全评估:提前检查场地布局、出入口、疏散路线、水、电、网络、消防设施等,识别并消除潜在隐患。 人员配置:根据比赛规模,合理分配安保人员。 安全培训: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升整体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②现场执行:全方位保障安全 安全检查:在入口处使用金属探测器等设备,严格检查观众携带物品,防止危险品入场。 秩序维护:通过合理布岗和有效沟通,处理观众冲突、拥挤等问题,确保现场秩序。 场地防护:安排专人守护比赛场地,防止观众冲台,并检查设备安全,确保赛事安全。 ③应急处理:快速响应突发情况 制定应急预案:针对火灾、医疗事件等制定详细预案,确保快速反应。 紧急疏散:在火灾等危险情况下,引导观众有序撤离,保障人员安全。 ④技术支持:提升安保效率 提供安检系统:使用X光机、金属探测门等设备,提高安检效率和准确性。 提供网络监控:通过高清摄像头实时监测现场及周边区域。 提供安保设施:根据现场安保实际要求,全量提供拒马、铁马、防暴铁马等安保设施。 ⑤协同配合:形成安保合力 与主办方协作:共同制定安保方案,明确职责分工。 与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联动:形成快速响应机制,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⑤文明执勤:维护良好形象 规范执法:保安人员需遵守职业规范,礼貌开展工作,避免冲突。 热情服务:在保障安全的同时,为观众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引。 8. 负责补给设置和物资充分供应(确保饮用水、饮料的食品质量,并根据比赛时间节点明确倒计时实施进度计划,以及相应的工作人员配备)。 9. 负责领队教练员技术会议、裁判员会议、开赛等仪式的策划和实施,协助颁奖团队实施颁奖。 10. 承担赛事相关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 ①承担比赛活动场地使用费、场地景观布置费; ②承担比赛器材的费用; ③承担裁判员及技术官员、其他工作人员等的劳务费和补贴以及发放工作,以及承担裁判员及技术官员往返路费及发放,裁判员及技术官员平均市际交通费300元/人。 ④承担赛事物料准备(秩序册、成绩册、工作手册等资料编印)费用; ⑤裁判员及技术官员、参赛代表队食宿费,志愿者、工作人员餐费等; ⑥其他不可预计费用。 11.为本项目赛事提供后勤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裁判员及技术官员、参赛代表队、工作人员的住宿酒店安排,赛事期间餐饮安排,赛场、会场与酒店之间通勤车辆、领队教练员技术会议费用以及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服务组织人员劳务费等。后勤服务要求如下: ①做好赛事服务总体思路策划。要求后勤保障组织方案科学、合理、细致,细化方案的具体措施提高可操作性;具体工作推进计划明确、任务明确。总体思路策划及各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由供应商组织实施。赛事服务期前五天出具人员住宿、餐饮的详细方案,服务期间供应商须提前一天出具人员车辆的详细方案,报采购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②项目的服务定位、服务方案、服务保障措施:从服务好赛事人员角度出发,对项目的整体统筹规划,认识深刻,定位合理;服务方案中服务流程合理、管理措施完备,管理科学、服务制度完善;服务团队齐备、组织机构健全,保密措施严格,建立完善的赛事工作台帐、工作信息收集、反馈等保障措施。 ③赛事供应商服务团队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其中每个酒店和每辆大巴车须配备不少于1人的服务专员全程陪同,且中途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专员的住宿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④供应商须协助采购人完成赛事其他后勤接待和保障工作。 ⑤在赛事结束当日,供应商须与住宿酒店协调延迟各参赛代表队的退房时间,保证参赛代表队充分准备有序返程。 ⑥参赛代表队人员正赛期间需缴纳伙食费70元/人/天,按照实际天数缴纳,测试赛按照省青少年赛事要求收取相关费用,以上金额由供应商收取,并补贴于赛事服务费中,赛事结束后由供应商与酒店协调统一开具住宿餐饮发票。 ⑦住宿酒店必须满足干净、整洁、卫生的要求,住宿标准为170元/天/人。 ⑧酒店房间必须配备标准间或1.8m以上的大床房(裁判员及技术官员须安排双床房间,部分单间安排),含双早。 ⑨客房安排须满足同一地级市代表队入住同一酒店且标间须平均分配各地级市代表队的原则要求,所有裁判员及技术官员须安排在同一家酒店。(裁判员及技术官员与运动员不得安排在同一家酒店内) ⑩参赛代表队、裁判员及技术官员餐饮必须安排在遴选名单酒店内,参赛代表队餐费标准120元/人/天,裁判员及技术官员餐费标准120元/人/天,留样食品须存放留样专用设备,留样时间至少48小时。为工作人员提供盒饭的供应商,必须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未取得合法资质的不得供餐。 ⑪赛事期间须按照实际参赛人数配备充足的大巴车及中巴车作为摆渡车,车辆必须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营资质。 ⑫当天比赛的运动员及随行人员,供应商须保证提前一定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方按照赛事要求确定)送到比赛场地。 1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至所有赛事活动结束,所有人员返程结束。 13.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基本人员物料清单要求
2026年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板球比赛——赛事时间(2026年9月,赛程8天)
分项类别费用项目人数天数说明
住宿费裁判组酒店2111裁判32人(含兴奋剂检查人员,下同),其中裁判长、编排长再提前2天
教练/领队/运动员酒店16510代表队190人,男队、女队分开报道
餐饮类别费用项目人数天数
裁判酒店2111
夜餐费218每人40/天
教练/领队/运动员酒店16510120元/天标准,其中运动员上交伙食费70元/天
工作人员/志愿者快餐7010每天午餐、晚餐提供快餐,供应早餐
劳务费裁判员劳务补贴2110个税(个税个人承担),按实际天数结算,裁判长、编排长按需加计2天
裁判交通费211
赛事保障及会务等保险保险费2811代表队190人,裁判组21人,工作人员20人,志愿者50人
赛事交通市内接驳610大巴1辆,中巴3辆,商务3辆,根据裁判员报道时间,商务车使用天数11天
会务费酒店21技术会议,联席会议两场(含电子屏)
赛事设施器材及办公用品采购或租赁1根据赛事管理单位要求执行
救护车辆18
安全评估1专业安全评估机构评估,出具相关报告
赛事物料制作赛事物料根据采购方要求进行制作1赛事文化宣传设计、制作、安装;裁判席、直播席安装拆卸;主背景、酒店背景(喷绘布)、道旗等景观设计、制作、安装;秩序册、成绩册、赛事指南编制等
秩序册、成绩册、赛事指南等设计制作费150
备注:以上赛事人员物料清单为最低要求,供应商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进行增补,所涉及的人员物资来源由供应商自行确定雇佣、租赁或采购,但必须保证符合赛事的规范要求。 四、安全评估需求清单
序号项目评估数
1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板球场1
备注:按场馆进行评估,将各场馆内举办的赛事纳入评估内容。
安全评估要求: (1)安全评估应该按照《浙江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技术评估导则》(TY/T1105-2023)、《大型活动安全要求 第1部分:安全评估》(GB/T 33170.1-2016) 等政策文件 的规定开展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比赛的涉及场馆的安全风险评估服务。 (2)服务内容:评估单位根据主办方提供的资料,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评估咨询工作。 (3)服务要求:评估单位根据风险调查情况,客观独立的对该项目产生的安全风险作出评价,分析判断并确定风险等级,编制本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评估的法律依据要完整,风险排查要全面客观有效,整改措施意见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文书撰写要简洁明了,符合法律规定。 五、商务要求 (一)承办方的权益 供应商不得开发其他商业权益。 (二)知识产权要求 1.本次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策划方案的署名权归供应商所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 2.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三)项目响应报价要求 项目费用包括采购文件中已明确的赛事策划、组织、补给物资、材料制作、交通费、人员费用、管理费用、安全评估费用、项目执行费用,项目绩效评价费用,以及包括完成这些工作所必需的其他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及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外,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四)付款 1.合同金额核减。 ①参赛代表队员(教练、领队、运动员等)人数少于“三、基本人员物料清单要求”预算人数90%,核减差额人数所需食宿费用,核减费用按照“220元/人/天×天数×差额人数×成交总金额/总价最高限价”计算。 ②参赛天数少于“三、基本人员物料清单要求”内天数的(具体天数以补充通知中报道时间和比赛结束时间为准),核减差额天数产生的对应人员的食宿费、劳务费,核减费用按照“(差额天数食宿费+劳务费)×成交总金额/总价最高限价”计算。 2.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预付合同金额的40%(即“预付款”)。全部赛事服务结束后,采购人按照核减条款确定最终决算金额,在供应商提交正式税务发票、赛事总结报告及赛事绩效情况简报等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第四章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签 订 地: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一部分 合同书 年月日,衢州市筹办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第十二届残运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购人)以 单一来源采购(政府采购方式) 对 (项目名称) 项目进行了采购。经 评审小组(相关评定主体名称) 评定, (成交供应商名称) 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 (以下简称:甲方)和 (成交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成交通知书; 1.1.3 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标的 1.2.1 标的名称:; 1.2.2 标的数量:; 1.2.3 标的质量:            。 1.3 价款 本项目采用以下第1.3.1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 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
总价
1.3.2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 ;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为:合同专用条款。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1.3.3其他计价方式:。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 1.4.2 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乙方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 - 【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 1.4.3甲方迟延支付乙方款项的,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可以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逾期利率,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 1.4.4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1.5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履行期限:合同专用条款; 1.5.2 履行地点:合同专用条款; 1.5.3 履行方式:合同专用条款。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6.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 合同专用条款 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 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甲方: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联系人: 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开户账号: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2.1.3 “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1.4 “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 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 质量保证 2.7.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 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 合同变更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 不可抗力 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2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4.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 检验和验收 2.15.1 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6 通知和送达 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2.17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7.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7.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8 履约保证金 2.18.1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鼓励和支持乙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乙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不得拒收。 2.18.2 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合同专用条款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 2.18.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18.4 甲方在乙方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19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2.20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约定内容
1.3.2/
1.4.4资金支付的方式:转账 时间:满足支付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 条件:验收合格并提交发票
1.5.1自合同签订起至所有赛事活动结束,所有人员返程结束。
1.5.2衢州市
1.5.3现场履行
1.6.71.赛事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事故的,要求乙方按照中标总金额2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供应商未按投标承诺配备团队成员的每少1人/天,按照1000元支付违约金。 3.乙方所交付的服务(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增加的服务)不符合双方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按照中标总金额5%的违约金。 4.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专业技术资质和能力不具备,导致部分合同义务难以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该部分项目,另行实行单项分包,要求乙方退还甲方该部分项目已支付的款项并支付该部分项目价款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按照甲方损失予以赔偿。 5.甲方有权不支付剩余合同金额(不含预付款);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①违反采购文件规定,未经采购人批准擅自更改实施方案或改变实施内容; ②在赛后评估、稽查和其他相关检查中发现项目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③项目发生安全事故或严重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 ④项目实施进度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严重滞后。 ⑤对拒不执行公安机关书面通知的安保整改要求。
1.71.7.1
1.7.1衢州
1.7.2/
2.3.2归甲方所有
2.51.乙方(☑需要□不需要)预付款;如需要,乙方(□是□否)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如要求降低,降低至 %。 备注:如需要且不降低预付款比例,则按以下条款执行,如不需要则相应调整预付款比例。 2.预付款:中标总价的40%。 3.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合同金额的40%(即“预付款”)。全部赛事服务结束后,甲方按照核减条款确定最终决算金额,在乙方提交正式税务发票、赛事总结报告及赛事绩效情况简报等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4.合同金额核减。 ①参赛代表队员(教练、领队、运动员等)人数少于“三、基本人员物料清单要求”预算人数90%,核减差额人数所需食宿费用,核减费用按照“220元/人/天×天数×差额人数×成交总金额/总价最高限价”计算。 ②参赛天数少于“三、基本人员物料清单要求”内天数的(具体天数以补充通知中报道时间和比赛结束时间为准),核减差额天数产生的对应人员的食宿费、劳务费,核减费用按照“(差额天数食宿费+劳务费)×成交总金额/总价最高限价”计算。
2.11.330天内
2.11.47天内,30天内
2.15.1交付后7天内,提交服务报告并经甲方确认后
2.15.3
2.18.1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2.18.2/
2.20甲方执3份,乙方执2份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板球赛事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330800263080060000019-0625-26212226 标 项:1 标项内容: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板球赛事运营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衢州市筹办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第十二届残运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符合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承诺如下。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涉及可不提供) 6. 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板球赛事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330800263080060000019-0625-26212226 标 项:1 标项内容: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板球赛事运营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7.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1)协商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五章); (3)联合体协议(若不涉及可不提供); (4)分包协议(若不涉及可不提供); (5)供应商情况介绍; (6)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五章); (7)技术响应表(格式见第五章); (8)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9)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10)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五章); (11)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8.协商响应函 协商响应函 致:衢州市筹办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第十二届残运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板球赛事运营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项目编号:330800263080060000019-0625-26212226), (供应商名称)在线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一份。 我公司声明: 1.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日。 3.我公司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公司对响应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成交,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响应文件中的资料。 5.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单位将按“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如成交,我公司将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7.我公司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协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8.与本协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 :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板球赛事运营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协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字或盖章) 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10. 联合体协议(若不涉及可不提供) 联合体协议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协商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协商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协商的,则不需要提供) ( 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板球赛事运营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330800263080060000019-0625-26212226】协商。 一、各方一致决定, (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协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采购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参加协商各方产生约束力。 三、本次联合协商中,分工如下: (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占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 %; (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占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 %; …… 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 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协商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 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 五、如果成交,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有关本次联合协商的其他事宜: 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11. 分包协议(若不涉及可不提供) 分 包 协 议 (成交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供应商成交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 (供应商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成交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 一、分包标的及数量 (供应商名称)将 XX工作内容 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1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 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 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 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 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的办法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12.供应商情况介绍(格式自拟) 13.商务响应表 商务响应表 项目编号:330800263080060000019-0625-26212226
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偏离情况
供应商应根据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14.技术响应表 技术响应表 项目编号:330800263080060000019-0625-26212226
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偏离情况
注:供应商应根据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15.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16.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格式自拟) 1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项目编号: 330800263080060000019-0625-26212226
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备注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18.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19.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板球赛事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330800263080060000019-0625-26212226 标 项:1 标项内容: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板球赛事运营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20.报价文件目录 (1)报价一览表 (2)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21.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衢州市筹办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第十二届残运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按你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我们即本响应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响应,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最后报价一览表的价格完成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板球赛事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330800263080060000019-0625-26212226(采购编号)】的实施。
序号内容报价
1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板球赛事运营服务项目报价金额大写: (元) 报价金额小写: (元)
注: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响应无效。 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将其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总价不为零,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内容未包含在《最后报价一览表》名称栏中,供应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无效。 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 4.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22.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若不涉及可不提供) 23.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330800263080060000019-0625-26212226)并在此承诺: 如成交,我公司将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承诺方(供应商)法定名称: (盖章) 承诺方(供应商)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承诺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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