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缙云县2025年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缙云县谢山路等9个公厕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缙云县2025年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缙云县谢山路等9个公厕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丽水市 | 采购单位 | 缙云县市政园林管理处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丽水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缙云县2025年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缙云县谢山路等9个公厕改造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丽水广诚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2025年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缙云县谢山路等
9个公厕改造工程
发包序号:XJS2026-28
发包单位:缙云县市政园林管理处 开标时间:2026年5月21日
代理机构:丽水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
中标候选人:丽水广诚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证书号码:浙2332015202310369
预中标下浮率:4.7%
预中标价:大写:壹佰肆拾捌万伍仟贰佰零壹元整(¥***.00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150日历天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5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016190。
公示单位:缙云县市政园林管理处
2026年5月21日
缙云县2025年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缙云县谢山路等9个公厕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工程名称:缙云县2025年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缙云县谢山路等
9个公厕改造工程
发包序号:XJS2026-28
发包单位:缙云县市政园林管理处 开标时间:2026年5月21日
代理机构:丽水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
中标候选人:丽水广诚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证书号码:浙2332015202310369
预中标下浮率:4.7%
预中标价:大写:壹佰肆拾捌万伍仟贰佰零壹元整(¥***.00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150日历天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5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016190。
公示单位:缙云县市政园林管理处
2026年5月21日
缙云县2025年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缙云县谢山路等9个公厕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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