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询价-环城南路(联丰中路-世纪大道)综合管廊工程(施工)(Ⅲ标段)项目塘渣采购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宁波市 发布日期:2026-05-22

【招标公告】公开询价-环城南路(联丰中路-世纪大道)综合管廊工程(施工)(Ⅲ标段)项目塘渣采购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宁波市 采购单位 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环城南路(联丰中路-世纪大道)综合管廊工程(施工)(Ⅲ标段)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编号:FA00000587829环城南路(联丰中路-世纪大道)综合管廊工程(施工)(Ⅲ标段)项目塘渣采购询价公告
环城南路(联丰中路-世纪大道)综合管廊工程(施工)(Ⅲ标段)塘渣材料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环城南路(联丰中路-世纪大道)综合管廊工程(施工)(Ⅲ标段)。
1.2 采购方案编号:ZJSL-HCNL-TZ-XJCG-202605。
1.3 采购人: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资金:项目自有资金。
1.6 采购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海曙区、鄞州区,西起联丰中路,东至世纪大道,综合管廊基本沿环城南路(海曙段+鄞州段局部)、杭甬高速(鄞州段)道路侧绿化带敷设,管廊主线设计为外径6.7m圆形标准断面,采用盾构工法施工。主线标准断面分为上下两层,上层为高压电力舱,纳入220千伏电缆、110千伏电缆:下层为综合舱规划纳入DN800-DN1400再生水管道、DN1000压力污水管道,剩余空间考虑预留16-24回10千伏电缆12-24孔通信线缆及不大于DN500给水管道入廊条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环城南路(联丰中路-世纪大道)综合管廊工程(施工)(Ⅲ标段)项目塘渣材料采购。
2.2 交货期:   2026年5月-完工(暂定)   。
2.3 交货地点:环城南路(联丰中路-世纪大道)综合管廊工程(施工)(Ⅲ标段)项目部。
2.4 物资质量标准:符合国标。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     。
(2)财务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业绩要求:近五年相关合作业绩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5)其他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5月21日19时00分至2026年5月24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 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7日19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9. 合同主要条款
9.1付款条件:采购人支付进度款的周期为按月支付,采购人每个周期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按中期计量的85%给予支付(本月计量上月供货量,下月支付)。如报价人供货进度、质量未按计划实施且当月实际进度低于原进度计划时,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直至在后续达到计划要求。当采购人累计付款比例达到合同总价的85%时,停止支付。
每个支付周期内,采购人向报价人支付的进度款中应扣除以下应扣款项:按本合同扣除采购人代扣代缴的政府规费;按本合同扣除应由采购人分摊的费用;扣除报价人领用(或租用)采购人物资设备款(或台班费)(如有);其他应扣款项:如扣罚款、违约金等。
 付款条件:①中期计量单及付款申请,需要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及报价人盖章原件。②材料检测合格报告单。③采购人代付报价人费用确认单(如有,需要报价人盖章确认)、采购人对报价人过程处罚确认单。③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承包人(采购人)支付进度款或临时支付进度款,不表明承包人(采购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报价人的供货量。
9.2结算尾款支付
供货完成后双方办理最终结算,需要报价人提供:①报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公章的结算申请单原件(申请单上需要采购人项目经理部盖章及项目负责人签字)。②采购人代付报价人费用确认单(如有,需要报价人盖章确认)、采购人对报价人过程处罚确认单。③增值税13%专用发票,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上述资料必须原件全部齐全后,报价人提交的上述资料有任意一项缺失,即便有项目经理部盖章或签字,采购人有权不予结算和支付。供货完成后需要中标人向采购方提出最终结算申请,待采购方审计部门最终结算审定完成并收到中标人发票后2年内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100%。
9.3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供应链云票支付,云票提前兑现的贴息费用由报价人承担。上述付款方式支付都必须先经报价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核实合法有效后向报价人支付合同价款。
参加本项目报价人事先均已经熟悉并认同:业主单位对总包单位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各项要求(不限于采购文件、设计图纸的要求)即是总包对所有潜在报价人的要求(如若潜在报价人无法分清业主要求是否与本次采购有关联,应当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提出答疑申请,逾期不提的,视为全部认可,并无异议),中标单位在报价人之时已经充分了解并且愿意接受上述风险,并最终在报价人报价中进行了考虑。
所有潜在报价人对本次报价人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无论报价人前是否与采购人或业主进行联络,报价人均知晓并确认并非采购人或总包单位的意思表示,如果报价人之间串通报价人,自愿接受废标的处理,在施工过程中或结束后发现中标人串标的,采购人或总包单位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30%的处罚性违约金。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 3 %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其他形式:___________   。
10. 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水利公司纪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200
举报电话:0574-86296613
举报邮箱:sdcsljw@cccc-sdc.com   
 
12.其他
                   /                    。
13.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方: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211号
邮编:315200___    联系人:***
电话:***
邮箱:swbgck@163.com
采购文件澄清联系人:曹琪
电话:19119278907
 
                        2026年5月21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宕渣
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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