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关于2026年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第二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浙江台州市 发布日期:2026-05-22

【招标结果】关于2026年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第二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台州市 采购单位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6年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第二批)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程序依次进行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2026年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 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第二批) 公 开 采 购 文 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331000261410010000010-ZGTZZB2026-0407 采购人: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 目录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1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66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99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424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36第六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747第七部分 格式与表格6060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第二批)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1000261410010000010-ZGTZZB2026-0407 项目名称:2026年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第二批)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标项一:***元;标项二:501290元;标项三:488890元;标项四:49582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标项一: 标项名称:825批次(监督400+专项300+风险125)的抽样和检验。 数量:1项 最高限价(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否)接受分包。 标项二: 标项名称:1030批次(监督488+专项417+风险125)的抽样,862批次(监督276+专项461+风险125)的检验。 数量:1项 最高限价(元):50129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接受分包:1、本项目中检验任务不允许分包,抽样任务根据任务实际开展情况确有必要分包的,在不违背抽检分离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由中标人向采购人书面报告并收到答复后可实施分包。 标项三: 标项名称:1030批次(监督468+专项437+风险125)的抽样,841批次(监督299+专项417+风险125)的检验。 数量:1项 最高限价(元):48889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接受分包:1、本项目中检验任务不允许分包,抽样任务根据任务实际开展情况确有必要分包的,在不违背抽检分离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由中标人向采购人书面报告并收到答复后可实施分包。 标项四: 标项名称:1030批次(监督444+专项461+风险125)的抽样,865批次(监督303+专项437+风险125)的检验。 数量:1项 最高限价(元):49582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接受分包:1、本项目中检验任务不允许分包,抽样任务根据任务实际开展情况确有必要分包的,在不违背抽检分离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由中标人向采购人书面报告并收到答复后可实施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6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投标人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对本项目提起质疑、投诉,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9日 09:0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 。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9日09:00: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777号民泰大楼3楼一号开标室B场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投标人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投标人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投标人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中心大道39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6-88518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378号4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刘霞 质疑联系方式:0576-818102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纬一路66号 传真:/ 联系人:陈老师、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6-88206705 、88206731 八、中标人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以下服务 政采贷联系方式
银行贷款年利率联系人联系电话
中国工商银行2.6%起王霖13857654562
中国农业银行2.5%起吴灏15268898874
中国建设银行3.0%起丁君因13606679819
中国银行3.0%起任茜13857695378
交通银行台州分行3.0%起彭舟丹18858683371
中信银行台州分行3.2%起金辉13750690231
泰隆银行开发区支行3.259%起管晓晓13958665211
合同履约保函联系方式
保险公司名称保费率联系人联系电话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最低保费500元徐凌13905168070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年费率1%,最低保费1000元尹刚强13750668184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0.5%,最低保费1000元王灵芳88869818、13586123199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5%,最低保费1000元徐小明88552788、13968603112
阳光保险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最低保费500元林高明15888682693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2%,最低保费500元王仙高1385860022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0.3%,最低保费1000元王仙春13515769179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0.3%,最低保费1000元王春宇13676675331
预付款保函联系方式
保险公司名称保费率联系人联系电话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3%,最低保费500元徐凌13905168070
阳光保险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最低保费500元林高明15888682693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2%,最低保费500元罗赛1373660564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
序号内 容
1采购人: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2经批准的本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4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商务条款资料部分:见“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6投标报价: 1、最高限价:本次采购设最高投标限价“标项一:伍拾壹万肆仟元整(¥***.00);标项二:伍拾万零壹仟贰佰玖拾元整(¥501290.00);标项三:肆拾捌万捌仟捌佰玖拾元整(¥488890.00);标项四:肆拾玖万伍仟捌佰贰拾元整(¥495820.00)。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2、不论中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报价包括完成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
7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8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
9投标文件的制作和投标: 请投标人在投标前仔细阅读“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1、投标文件的制作:投标人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 2、投标: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 4、中标人中标后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给采购人作为备案存档,纸质投标文件系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两者内容应一致;数量为:资格证明文件2份;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2份;报价文件2份。
10投标文件组成与份数: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是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产生的备份文件(bfbs格式),请投标人自行妥善保管。 (1)使用前提:投标人自行在线解密操作失败无法按时寻求技术人员帮助解密,或者投标人寻求技术人员帮助仍无法按时完成解密。 (2)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投递邮箱:zgtzfgs@163.com。 (4)备份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提交,因备份投标文件未加密而造成失密等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未在系统上提交投标文件而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11采购公告与中标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12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
131、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各投标单位根据自己需要,自行前往勘察现场和周围环境,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2、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无要求; 3、样品:无; 4、现场演示:无。
14项目属性 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 þB服务类。
1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825批次(监督400+专项300+风险125)的抽样和检验,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2)标的: 1030批次(监督488+专项417+风险125)的抽样,862批次(监督276+专项461+风险125)的检验,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3)标的:1030批次(监督468+专项437+风险125)的抽样,841批次(监督299+专项417+风险125)的检验,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4)标的:1030批次(监督444+专项461+风险125)的抽样,865批次(监督303+专项437+风险125)的检验,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16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明确的服务类费率*60%(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为计算基数,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结算不足肆仟元的,按定额肆仟元收取。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
100以下1.5%1.5%1.0%
100-5001.1%0.8%0.7%
2、收费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户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账号:19900101040031566
17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
18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19为保证抽检工作质量,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参加以上1、2、3、4标项的投标、评标,但最多只能成为一个标项的中标人。根据开标及评标顺序(1.标项一、2.标项二、3.标项三、4.标项四),前一标项中已获得经评标小组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在后续标项评审时,不再作为有效投标人。每个标项有效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则该标项废标。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项目概况 1.1采购人的项目(载明在《投标资料表》中)已经政府采购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采购人委托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次招标采购工作。有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等信息载明在《投标资料表》中。 1.2经批准的本次采购方式载明在《投标资料表》中。 二、投标人 2、合格的投标人 2.1投标人应该符合《投标资料表》的报名条件。 2.2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并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的规定: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之前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 (5)满足采购人为获得满意服务供应而提出的其他要求。(见采购文件中资格要求)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代表 若投标人为中国境内企业或组织必须为该企业或组织的人员,若投标人为自然人必须为中国合法公民。 4、投标费用 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特别说明(针对货物采购):/ 三、采购文件 6、采购文件构成 采购文件含有以下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标准 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六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七部分 格式与表格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7、质疑与投诉 7.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注: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潜在投标人的书面质疑或澄清要求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署明日期。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7.2对于受理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其他适当方式进行答疑,必要时将书面答复发送所有取得本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若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答疑不引起采购文件相应条款的实质性改变,则不应视作对采购文件的修正或更正。 7.3采购代理机构发送的答疑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4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 8、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8.3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4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 9、关于分公司投标 除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法人身份参加。 10、关于知识产权 10.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10.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10.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四、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采购文件中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 【特别提示:如有要求提供各项证书、合同、报告等证明的,请将原件清晰扫描做入投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资格条件自查表(格式见附件);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 (3)关于资格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文件资料。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投标人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人进行查询,如中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则取消中标资格。 报价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资格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见附件。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报价文件资料。 商务技术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商务技术自评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注:若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授权书,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 (4)浙江省食品承检机构(实验室)质量控制平台入驻成功的网页截图; (5)实施方案; (6)CMA附表对项目覆盖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7)设备配置清单(格式见附件); (8)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9)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10)证书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11)相关项目实施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12)技术规范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13)商务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14)评分标准或采购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12、投标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 12.1、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采购需求和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不按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采购需求和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所产生的备份文件 (2)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3)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4)投标计量单位,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规定的计量单位;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5)若投标人不按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投标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 12.2、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后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3)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 1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12.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五、开标 13、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登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14、 开标程序: 14.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 第一阶段: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文件解密结束,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最后一页内容)的扫描件(或图片)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gtzfgs@163.com。开评标活动结束之前投标人拒不发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的,不填写或未按规定发出邮件的,视同默认不存在确认声明书中的相关违规情形。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并做开标记录; 第二阶段: (1)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2)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 (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 (4)开标会议结束。 14.2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处理: (1)若有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该投标人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①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②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③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④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⑤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 (4)未开启的备份投标文件现场不予以退还。 六、评标和定标 15、评标委员会 15.1受采购人的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 人以上单数,由采购人代表(不超过 1 人)和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15.2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廉洁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并且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投标人在开标后提交的任何的补充声明、修正方案。 15.3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评分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15.4评标委员会将核对投标价格和服务内容,对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或超过规定时间未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5.5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的《评标办法》及在《投标资料表》和《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所列的具体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16、澄清问题的形式 16.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投标人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6.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 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 (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 (2)投标人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 (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 (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投标人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 (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投标人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投标人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 (6)完成状态:投标人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 16.3投标人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17、评标办法 17.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本次招标采购采用的评标方法具体说明载明在采购文件“评标办法”部分中。 17.2综合评分法: 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8、评标程序和原则 18.1评标程序:遵循初步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的程序依次进行。 18.2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初步审查不合格者不进入澄清有关问题及后续的评标程序。 (1)资格性审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资格证明文件齐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 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 18.3澄清有关问题:按第16条规定进行。 18.4比较与评价: (1)商务技术评价: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对照投标文件的响应进行商务技术评价,评定其偏差程度,并计算其相应的商务技术评分分值。 (2)综合评价:对经过商务技术评价的投标,按《评标标准》规定的评价办法进行综合评价,并按以下原则进行评审计算: 综合评分法的最终得分计算:综合得分=报价得分+商务技术评审得分 综合评价结束,按照上述第17条规定,列出进入最终评审各投标人排序次序。 18.5推荐中标候选人:按19条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19、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定顺序,推荐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每个标项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 20、采购方式转换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20.1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0.2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21、评标过程的监控与保密 21.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1.2开标后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评标委员会名单以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22、确定中标人、评标结果公示与质疑 22.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2.2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采购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如果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或因质疑或是投诉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可视情况报经财政部门同意后,按本次评标投标人得分排序结果依次替补或重新组织。 22.3投标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质疑书应该有质疑人名称、地址、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提出质疑的日期,否则视为无效质疑。本采购代理机构将受采购人委托在收到质疑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不受理无效的任何质疑。 ▲七、无效投标认定 23、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3.1在资格审查时,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者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3.2在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签章的(不影响投标文件法律效力的除外); (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3)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4)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投标声明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委托人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6)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提供资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更正的笔误除外); (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 (9)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项)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①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②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 ③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 ④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⑤不同供应商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获取采购文件或网上投标(响应)的。 (10)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3.3在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交投标函或投标函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2)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签章的(不影响投标文件法律效力的除外); (3)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未采用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的; (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6)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①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 ②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 ③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 ④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①项至第④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检测人员工资、抽样人员工资、样品费、仪器设备折旧、水电物业、试剂耗材、交通费、税费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③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检测人员工资、抽样人员工资、样品费、仪器设备折旧、水电物业、试剂耗材、交通费、税费等),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3.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八、授予合同 24、授予合同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不能对中标单价或其他实质性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25、中标通知 24.1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采购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4.2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本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其他投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3中标人按下述第30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6、签订合同 26.1中标人在本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的30日内,应与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约定内容签订书面合同。否则,采购人可撤销其中标资格并按本须知规定另选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6.2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在评标过程中提交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7、履约保证金(如有) 27.1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交纳履约保证金。 27.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7.3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为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要求验收必须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地方标准。 九、履约验收 28、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十、代理服务费 29、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应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的收费依据及相关规定载明在采购文件《投标资料表》中。 十一、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 (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 30、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1、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35、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6、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7、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8、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9、投标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本评标标准是对《投标人须知》中的“六、评标和定标”的具体补充,如有不一致,以本办法为准。 二、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文件须知”中关于评标委员会、评标办法、评标程序和原则、推荐中标人、定标等规定和本标准开展评标工作。 三、评标办法 本次采购招标项目选用:综合评分法。 四、评标细则 1、对初步审查(含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者进行评分。 2、每位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独立逐栏打分,每栏分值不得超出规定的分值范围;各评分因素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3、价格评审基准价格与价格评审:按照“评分标准”中评审得分公式计算,以四舍五入方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两位。 4、最终得分:各评委商务技术分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价格分=最终得分,以四舍五入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两位。 5、评价排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 6、其他说明 (1)有效投标:通过初步审查且投标报价符合评审范围。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评分标准(适用于标项一)
序号评审 项目评审标准分值
1企业综合实力(7分)承担过食品安全或检测相关的课题、标准制修订工作情况(以相关部门的科研立项书或委托书日期为准),最高得6分。 承担过国家级食品安全或检测相关的课题、标准制修订研究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承担过省级食品安全或检测相关的课题、标准制修订研究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承担过地市级食品安全或检测相关的课题、标准制修订研究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相关部门的科研立项书或委托书,以及科研项目文字性成果或标准制修订的文字性成果等材料清晰扫描件,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不得分。)0-6
2023年1月1日(含)至今,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任务委托书或合同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时间以证明材料时间为准。)0-1
2项目实施方案(21分)针对性提出所检测食品(农产品)的抽检工作计划(包括抽检任务安排、抽检分离样品交接方案、抽检人员、设备安排及每月工作进度安排等): 1、投标人所提供的内容十分完整详实(以上事项均有提及且有非常详细的介绍),合理(能很好地满足采购需求)、规范(措施非常详尽且具有良好的操作性)且完全贴合本项目实际的得7分; 2、投标人所提供的内容比较完整详实(以上事项均有提及且比较详细的介绍),合理(能很好地满足采购需求)、规范(措施比较详尽且具有操作性)且贴合本项目实际的得5.6分; 3、投标人所提供的内容基本完整详实(以上事项均有提及且有详细的介绍),合理(基本能满足采购需求)、规范(措施基本详尽且具有操作性)且贴合本项目实际的得4.2分; 4、投标人所提供的内容简单(以上事项有漏项),合理(基本能满足采购需求)、规范(措施基本详尽且具有操作性)且贴合本项目实际的得2.8分; 5、投标人所提供的内容不够完整详实(以上事项有漏项),合理(基本能满足采购需求)、规范(措施基本详尽且具有操作性)且贴合本项目实际的得1.4分; 6、未提供相关内容的或提供的内容完全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不得分。0-7
针对承检任务的质量控制方案情况进行打分: 1、方案、措施描述非常全面、专业,条款、明细十分清晰且完全贴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及情况的得7分; 2、方案描述较全面、专业,条款、明细十分清晰,基本贴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及情况的得5.2分; 3、方案描述一般,条款、明细基本清晰,大部分贴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及情况的得3.4分; 4、方案简单、片面,条款不够清晰的得1.7分; 5、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提供的方案内容完全不符合、不满足本项目需求的不得分。0-7
针对投标人提供的抽检档案管理制度、检验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打分: 1、方案、措施描述非常全面、专业,条款、明细十分清晰且完全贴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及情况的得7分; 2、方案描述较全面、专业,条款、明细十分清晰,基本贴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及情况的得5.2分; 3、方案描述一般,条款、明细基本清晰,大部分贴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及情况的得3.4分; 4、方案简单、片面,条款不够清晰的得1.7分; 5、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提供的方案内容完全不符合、不满足本项目需求的不得分。0-7
3硬件设备设施 (14分)1、投标人同时具备(含租赁时间18个月以上的长期租赁)冷藏和冷冻食品保存专用冷库的得2分; 2、仅具备(含租赁时间18个月以上的长期租赁)冷藏或冷冻食品保存专用冷库其中一项的得1分; 3、缺项不得分。 (需同时提供冷库/冷藏箱照片、购买设备发票(发票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中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如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租赁服务期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如早于服务到期时间的,需由供应商出具相应的承诺函,承诺在原租赁合同到期无条件完成续租或提供同等或更优条件的替代冷库)。未提供或缺项均不得分。0-2
满足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工具和车辆、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运输设备、等情况: 1、投标人具有(含1年以上长期租赁)食品专用采样车,每提供一辆得0.5分,最高得2分; 2、投标人具有(含1年以上长期租赁)的食品抽样冷链车的得1分; 3、具有移动摄像记录仪设备的,每提供一台,得0.2分,最高得1分。 4、不具有相应设备的不得分。 证明材料应同时包含设备编号照片、车辆牌照照片、有效期内的行驶证原件扫描件及购置合同或购置发票(合同或发票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中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如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租赁服务期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如早于服务到期时间的,需由供应商出具相应的承诺函,承诺在原租赁合同到期无条件完成续租或提供同等或更优条件的替代采样车、冷链车)。未提供或缺项均不得分。0-4
投标人具有的满足食品安全检测必备的仪器设备(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联用仪(GC-MS/MS)、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LC-MS/MS)、高分辨飞行时间质谱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PCR仪、酶标仪、离子色谱仪),本项8分,每少一种设备扣1分,扣完为止。 (需同时提供设备清单及对应的设备照片、购置发票或购置合同(合同或发票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中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及计量检定校准证书。证明资料不完整或不一致的不计分。如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租赁服务期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如早于服务到期时间的,需由供应商出具相应的承诺函,承诺在原租赁合同到期无条件完成续租或提供同等或更优条件的仪器设备)。未提供或缺项均不得分。0-8
4检测资质能力 (10分)投标人具有食品领域CNAS资质认定和CATL资质认证,每项得1分。 (需提供取得的检测能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0-2
根据投标人CMA资质附表中的项目与采购文件中所涉及产品类别的具体检测项目要求(检测方法依据《2026版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和地理标志产品检验标准中要求的方法)进行比较: 1、检测项目资质能力覆盖率达100%的,得8分; 2、因投标人CMA资质、致使未能按照采购文件所涉及产品类别的具体检测项目要求进行全项目检测的,缺1个食品细类(四级)扣1分,扣完为止。 (要求在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的结尾处以附件形式提供项目资质覆盖自我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及CMA资质附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注页码;按抽检清单格式,编制CMA资质对项目覆盖情况,每个单项需指明在CMA资质附表原件扫描件的页码和序号,便于查证;同时填写检测项目资质缺项表,上述表格均需加盖公章)0-8
5拟投入人员 情况 (13分)配备的授权签字人(兼一线食品检测人员时不重复计分)具有与食品质量检测相关专业(如质量检测专业、食品检测专业、理化分析专业、质量专业等,非相关专业或未能体现相关专业的人员不计)正高职称得2分、高级职称得1分,其他不得分。 (需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相关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前近3个月社保证明原件、职称证书原件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评分依据,未提供或缺项均不得分)0-2
1、配备的一线检测人员具有食品质量检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含副高),每提供1人得0.3分,最高得3分; 2、配备的一线检测人员具有食品质量检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同等能力,每提供1人得0.2分,最高得2分; 3、配备的一线检测人员,在本单位从事一线食品安全检测岗位,且已满3年的工作人员,每提供1人得0.1分,最高得2分。 4、项目团队中(含项目负责人)具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员、食品相关管理体系审核员资格的每提供1人得0.5分,最高得1分,其他不得分。 5、项目团队中(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以上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的得1分。 (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相关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前近3个月社保证明原件、职称证书原件清晰扫描件,3年工作经历须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上述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为评分依据。未提供或缺项均不得分)0-9
投标人拟投入浙江省政务服务系统“双随机”平台对本项目进行抽样服务的一线抽样人员在本单位从事一线食品安全抽样岗位且已满2年的工作人员,参与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部署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抽样工作的每提供1个人员得0.4分,最高得2分;有2年以上参与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部署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抽样工作经验的每提供1个人得0.2分,最高得1分。 (注:抽样人员不得与检测人员重复,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供相应抽样单扫描件、劳动合同扫描件、抽样人员工作证及培训记录、投标人为项目相关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前近3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2年工作经历须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上述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计分,同一人员只计算1次。未提供或缺项均不得分)0-2
6抽检应急方案 (11分)抽检应急处理能力(如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设备、仪器、抽样运输设备或冷藏冷冻设施损坏时,疫情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发生时等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进行综合评分: 1、具有非常详细的应急处理服务机制,以上事项均有提及且内容与本项目需求完全匹配的得8分; 2、具有比较详细的应急处理服务机制,以上事项均有提及且与本项目需求基本匹配的得6分; 3、具有比较详细的应急处理服务机制,以上事项均有提及得4分; 4、应急处理服务机制不够详细,以上四项有漏项的得2分; 5、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完全与本项目需求不匹配的不得分。0-8
提供近三年(2023-2025)市级及以上食安委成员单位组织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抽检(应急抽检)服务的,得1分。 (需提供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0-1
应急响应:根据本项目需求特殊性,需处理应急食品抽样检测,承诺应急响应时间(应急响应时间为自接到应急通知开始计算至样品送达实验室时间)科学性、可行性进行打分: 1、应急响应时间≤2小时得2分; 2、2小时<应急响应时间≤4小时得1分; 3、其余情况不得分。 (投标人须提供台州市市场监管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中心大道399号)与检验机构之间路线时间证明材料,提供电子地图截图及时间显示和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缺项均不得分)。0-2
7实验室能力验证情况 (7分)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近3年参与国际相关机构组织的食品检测项目的实验室比对或能力验证情况获得的满意结果次数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个证明材料得1分,最高得2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近3年参与国内相关机构组织的实验室能力验证情况获得满意结果次数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个证明材料得0.5分,最高得3分。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近3年参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盲样考核、备样复测结果进行打分,盲样考核结果为一次通过且备样复测结果为满意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能力验证项目应是食品领域的,以投标人提供的能力验证证书、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或缺项均不得分)0-7
8诚信 经营 (4分)投标人承诺近三年(2023年-2025年)在食品检测领域未被监管单位因工作质量问题通报过的得4分。 (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采购人有权核查承诺函的真伪性,如中标后发现投标人递交虚假承诺,有权上报财政其中标无效并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0-4
9服务 满意度 评价 (3分)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评价意见表落款日期为准)业主方对其履约行为的满意度评价报告,每提供一份满意度评价等同于优的得0.3分,最高得3分。 (须同时提供满意度评价报告扫描件及所服务项目的完整服务合同,未提供或缺项均不得分。)0-3
10价格分 (1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以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文件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 参与评审价格=投标报价-小型、微型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值(如有) 投标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0-10
评分标准(适用于标项二、标项三、标项四)评分标准
序号评审 项目评审标准分值
1企业综合实力(7分)承担过食品安全或检测相关的课题、标准制修订工作情况(以相关部门的科研立项书或委托书日期为准),最高得6分。 承担过国家级食品安全或检测相关的课题、标准制修订研究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承担过省级食品安全或检测相关的课题、标准制修订研究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承担过地市级食品安全或检测相关的课题、标准制修订研究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相关部门的科研立项书或委托书,以及科研项目文字性成果或标准制修订的文字性成果等材料清晰扫描件,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不得分。)0-6
2023年1月1日(含)至今,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任务委托书或合同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时间以证明材料时间为准。)0-1
2项目实施方案(21分)针对性提出所检测食品(农产品)的抽检工作计划(包括抽检任务安排、抽检分离样品交接方案、抽检人员、设备安排及每月工作进度安排等): 1、投标人所提供的内容十分完整详实(以上事项均有提及且有非常详细的介绍),合理(能很好地满足采购需求)、规范(措施非常详尽且具有良好的操作性)且完全贴合本项目实际的得7分; 2、投标人所提供的内容比较完整详实(以上事项均有提及且比较详细的介绍),合理(能很好地满足采购需求)、规范(措施比较详尽且具有操作性)且贴合本项目实际的得5.6分; 3、投标人所提供的内容基本完整详实(以上事项均有提及且有详细的介绍),合理(基本能满足采购需求)、规范(措施基本详尽且具有操作性)且贴合本项目实际的得4.2分; 4、投标人所提供的内容简单(以上事项有漏项),合理(基本能满足采购需求)、规范(措施基本详尽且具有操作性)且贴合本项目实际的得2.8分; 5、投标人所提供的内容不够完整详实(以上事项有漏项),合理(基本能满足采购需求)、规范(措施基本详尽且具有操作性)且贴合本项目实际的得1.4分; 6、未提供相关内容的或提供的内容完全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不得分。0-7
针对承检任务的质量控制方案情况进行打分: 1、方案、措施描述非常全面、专业,条款、明细十分清晰且完全贴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及情况的得7分; 2、方案描述较全面、专业,条款、明细十分清晰,基本贴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及情况的得5.2分; 3、方案描述一般,条款、明细基本清晰,大部分贴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及情况的得3.4分; 4、方案简单、片面,条款不够清晰的得1.7分; 5、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提供的方案内容完全不符合、不满足本项目需求的不得分。0-7
针对投标人提供的抽检档案管理制度、检验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打分: 1、方案、措施描述非常全面、专业,条款、明细十分清晰且完全贴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及情况的得7分; 2、方案描述较全面、专业,条款、明细十分清晰,基本贴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及情况的得5.2分; 3、方案描述一般,条款、明细基本清晰,大部分贴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及情况的得3.4分; 4、方案简单、片面,条款不够清晰的得1.7分; 5、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提供的方案内容完全不符合、不满足本项目需求的不得分。0-7
3硬件设备设施 (14分)1、投标人同时具备(含租赁时间18个月以上的长期租赁)冷藏和冷冻食品保存专用冷库的得2分; 2、仅具备(含租赁时间18个月以上的长期租赁)冷藏或冷冻食品保存专用冷库其中一项的得1分; 3、缺项不得分。 (需同时提供冷库/冷藏箱照片、购买设备发票(发票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中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如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租赁服务期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如早于服务到期时间的,需由供应商出具相应的承诺函,承诺在原租赁合同到期无条件完成续租或提供同等或更优条件的替代冷库)。未提供或缺项均不得分。0-2
满足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工具和车辆、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运输设备、等情况: 1、投标人具有(含1年以上长期租赁)食品专用采样车,每提供一辆得0.5分,最高得2分; 2、投标人具有(含1年以上长期租赁)的食品抽样冷链车的得1分; 3、具有移动摄像记录仪设备的,每提供一台,得0.2分,最高得1分。 4、不具有相应设备的不得分。 证明材料应同时包含设备编号照片、车辆牌照照片、有效期内的行驶证原件扫描件及购置合同或购置发票(合同或发票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中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如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租赁服务期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如早于服务到期时间的,需由供应商出具相应的承诺函,承诺在原租赁合同到期无条件完成续租或提供同等或更优条件的替代采样车、冷链车)。未提供或缺项均不得分。0-4
投标人具有的满足食品安全检测必备的仪器设备(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联用仪(GC-MS/MS)、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LC-MS/MS)、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PCR仪、酶标仪、离子色谱仪),本项8分,每少一种设备扣1分,扣完为止。 (需同时提供设备清单及对应的设备照片、购置发票或购置合同(合同或发票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中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及计量检定校准证书。证明资料不完整或不一致的不计分。如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租赁服务期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如早于服务到期时间的,需由供应商出具相应的承诺函,承诺在原租赁合同到期无条件完成续租或提供同等或更优条件的仪器设备)。未提供或缺项均不得分。0-8
4检测资质能力 (10分)投标人具有食品领域CNAS资质认定或CATL资质认证的,得2分。 (需提供取得的检测能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0-2
根据投标人CMA资质附表中的项目与采购文件中所涉及产品类别的具体检测项目要求(检测方法依据《2026版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比较: 1、检测项目资质能力覆盖率达100%的,得8分; 2、因投标人CMA资质、致使未能按照采购文件所涉及产品类别的具体检测项目要求进行全项目检测的,缺1个食品细类(四级)扣1分,扣完为止。 (要求在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的结尾处以附件形式提供项目资质覆盖自我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及CMA资质附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注页码;按抽检清单格式,编制CMA资质对项目覆盖情况,每个单项需指明在CMA资质附表原件扫描件的页码和序号,便于查证;同时填写检测项目资质缺项表,上述表格均需加盖公章)0-8
5拟投入人员 情况 (13分)配备的授权签字人(兼一线食品检测人员时不重复计分)具有与食品质量检测相关专业(如质量检测专业、食品检测专业、理化分析专业、质量专业等,非相关专业或未能体现相关专业的人员不计)正高职称得2分、高级职称得1分,其他不得分。 (需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相关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前近3个月社保证明原件、职称证书原件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评分依据,未提供或缺项均不得分)0-2
1、配备的一线检测人员具有食品质量检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含副高),每提供1人得0.3分,最高得3分; 2、配备的一线检测人员具有食品质量检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同等能力,每提供1人得0.2分,最高得2分; 3、配备的一线检测人员,在本单位从事一线食品安全检测岗位,且已满3年的工作人员,每提供1人得0.1分,最高得2分。 4、项目团队中(含项目负责人)具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员、食品相关管理体系审核员资格的每提供1人得0.5分,最高得1分,其他不得分。 5、项目团队中(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以上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的得1分。 (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相关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前近3个月社保证明原件、职称证书原件清晰扫描件,3年工作经历须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上述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为评分依据。未提供或缺项均不得分)0-9
投标人拟投入浙江省政务服务系统“双随机”平台对本项目进行抽样服务的一线抽样人员在本单位从事一线食品安全抽样岗位且已满2年的工作人员,参与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部署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抽样工作的每提供1个人员得0.4分,最高得2分;有2年以上参与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部署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抽样工作经验的每提供1个人得0.2分,最高得1分。 (注:抽样人员不得与检测人员重复,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供相应抽样单扫描件、劳动合同扫描件、抽样人员工作证及培训记录、投标人为项目相关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前近3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2年工作经历须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上述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计分,同一人员只计算1次。未提供或缺项均不得分)0-2
6抽检应急方案 (11分)抽检应急处理能力(如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设备、仪器、抽样运输设备或冷藏冷冻设施损坏时,疫情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发生时等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具有非常详细的应急处理服务机制,以上事项均有提及且内容与本项目需求完全匹配的得8分;具有比较详细的应急处理服务机制,以上事项均有提及且与本项目需求基本匹配的得6分;3、具有比较详细的应急处理服务机制,以上事项均有提及得4分; 4、应急处理服务机制不够详细,以上四项有漏项的得2分; 5、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完全与本项目需求不匹配的不得分。0-8
提供近三年(2023-2025)市级及以上食安委成员单位组织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抽检(应急抽检)服务的,得1分。 (需提供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0-1
应急响应:根据本项目需求特殊性,需处理应急食品抽样检测,承诺应急响应时间(应急响应时间为自接到应急通知开始计算至样品送达实验室时间)科学性、可行性进行打分: 1、应急响应时间≤2小时得2分; 2、2小时<应急响应时间≤4小时得1分; 3、其余情况不得分。 (投标人须提供台州市市场监管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中心大道399号)与检验机构之间路线时间证明材料,提供电子地图截图及时间显示和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缺项均不得分)。0-2
7实验室能力验证情况 (7分)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近3年参与国际相关机构组织的食品检测项目的实验室比对或能力验证情况获得的满意结果次数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个证明材料得1分,最高得2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近3年参与国内相关机构组织的实验室能力验证情况获得满意结果次数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个证明材料得0.5分,最高得3分。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近3年参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盲样考核、备样复测结果进行打分,盲样考核结果为一次通过且备样复测结果为满意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能力验证项目应是食品领域的,以投标人提供的能力验证证书、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或缺项均不得分)0-7
8诚信 经营 (4分)投标人承诺近三年(2023年-2025年)在食品检测领域未被监管单位因工作质量问题通报过的得4分。 (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采购人有权核查承诺函的真伪性,如中标后发现投标人递交虚假承诺,有权上报财政其中标无效并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0-4
9服务 满意度 评价 (3分)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评价意见表落款日期为准)业主方对其履约行为的满意度评价报告,每提供一份满意度评价等同于优的得0.3分,最高得3分。 (须同时提供满意度评价报告扫描件及所服务项目的完整服务合同,未提供或缺项均不得分。)0-3
10价格分 (1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以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文件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 参与评审价格=投标报价-小型、微型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值(如有) 投标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0-10
(注:以上需提供的合同、证书、报告等各项证明需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并加盖电子印章。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采购人有权利调查其真实性,若提供的相关证明存在造假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 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2026年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第二批) 1.2服务内容: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样任务3915批次,检验任务3393批次(分4个标项)。本次项目实行抽检分离服务方案:
标项号服务内容采购金额 (元)服务期
825批次(监督400+专项300+风险125)的抽样和检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
1030批次(监督488+专项417+风险125)的抽样, 862批次(监督276+专项461+风险125)的检验。501290
1030批次(监督468+专项437+风险125)的抽样, 841批次(监督299+专项417+风险125)的检验。488890
1030批次(监督444+专项461+风险125)的抽样, 865批次(监督303+专项437+风险125)的检验。 495820
1.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抽检周期:常规检测周期为20个工作日,每个周期抽检前安排抽检任务。专项、应急等特殊属性任务根据采购方要求按时完成。 二、工作要求 ▲数字化实验室要求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智慧检验体系建设的通知》浙市监食检〔2022〕17 号文件,投标人须完成食品安全数字化实验室软硬件建设(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浙江省食品承检机构(实验室)质量控制平台入驻成功的网页截图)。 ★1、抽样要求 1.1本项目监督抽检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按最新版要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等规定执行,样品采集严格按照监督抽检工作程序,履行法定手续;风险抽检工作由中标机构先行报送抽检方案,经采购方确定后方可实施抽检任务。 1.2 根据中标结果在指定区域内完成抽样任务。项目中各品种的抽样时间原则上遵循“抽检任务清单”中的要求。如遇特殊情况,因采购人要求或经采购人同意,可适当调整。 1.3中标机构应在接到采购人检测通知后2天内,组织安排好相关人员及车辆,开展抽样工作。 1.4行前准备 由中标机构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一体化平台,实施“双随机”抽样。并通知选中的抽样人员,落实保密纪律;中标抽样机构安排抽样行程,准备相关文书(抽样告知书、工作纪律反馈单)、证件、抽样设施设备等。 (二)涉及食用农产品及风险抽检的抽样任务不实施抽检分离。 1.5抽样现场 (一)告知相关内容。抽样时应向被抽样单位出示《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和抽样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告知以下内容: (1)抽检性质范围。指导被抽样单位阅读文书背面须知,告知抽检监测性质、抽检监测食品范围等相关信息。 (2)异议投诉渠道。告知被抽样单位如对抽样过程有异议,可在抽样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告知投诉渠道,若检验机构在样品检验时不按要求违规联系企业的,可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二)现场视频、拍照和信息记录。抽样人员通过拍照和录像等方式对被抽样品状态、食品库存及其他可能影响抽检监测结果的情形进行现场信息采集,仔细查验被抽样单位进货凭证,记录上游供货信息。要求将抽样全过程视频录像并上传浙江省智慧检测平台,且现场采集的信息需包含: (1)抽样告知相关内容; (2)被抽样单位外观照片,若被抽样单位悬挂厂牌的,应包含在照片内; (3)被抽样单位营业执照、许可证等法定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照片; (4)抽样人员从样品堆中取样照片,应包含有抽样人员和样品堆信息(可大致反映抽样基数); (5)从不同部位抽取的含有外包装的样品照片; (6)封样完毕后,所封样品码放整齐后的外观照片和封条近照; (7)同时包含所封样品、抽样人员和被抽样单位人员的照片,食用农产品抽样时,合照中还应包含现场执法人员 (8)填写完毕的抽样单、购物票据等在一起的照片; (9)被抽样单位进货凭证(纸质票据或浙食链中相关供货信息); (10)所抽样品产品标签等其他需要采集的信息。 因抽样机构无法提供食品抽样全程视频记录或提供的信息缺陷导致采购人异议核查受阻的,记一次工作质量不合格。 1.6样品取样。 抽样人员应当从食品生产者的成品库待销产品中或者从食品经营者仓库和用于经营的食品中随机抽取样品。至少有2名抽样人员同时现场抽取,不得由被抽样单位自行提供。大包装食品不能在堆场的散装食品中进行取样,需按照抽样原则对仓库中原包装进行取样。 ▲1.7信息单填写。 抽样要求采用PAD电子抽样,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填表说明”要求在线填写抽样单,严格按照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抽样要求在抽样单指定位置完整填写双随机抽样任务编号。 1.8 样品封存。 样品一经抽取,抽样人员应在现场以妥善的方式进行封样,并贴上盖有抽样单位公章的封条,以防止样品被擅自拆封、动用及调换。 ▲1.9抽样均衡性。 以同一标称生产者或被抽检人销售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生产日期)的食品作为一个抽检批次。所有任务通过抽样大平台录入系统,并严格遵守系统均衡性抽样规则。 1.10 样品费用支付。 由抽样单位自行承担。 检验机构的样品购买和处置工作应严格遵守《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样品购买及处置管理办法(试行)》。 1.11 样品运输暂存。 抽取的样品由抽样人员按照规定的运输要求带回样品贮存室,并登记,涉及需冷藏冷冻等特殊储存条件的样品,运输全程应做好储存环境温度控制并保留温控记录备查。中标检验机构应对温控记录进行核对并严格做好入库验收。 ★2、样品交接要求 2.1时限要求。中标抽样机构按照样品性质,最长5个工作日内将样品和相关文书交接给检验机构。涉及散装食品微生物项目抽检任务的机构,应在抽样当天完成样品交接工作。 2.2核对信息。交接时,承检机构样品交接人员会同中标抽样机构,共同对样品的外包、数量、运输存储方式、保质期、抽样单信息(生产日期、抽样日期、样品名称、被抽样单位营业执照号及许可证编号、双随机抽样任务编号)等逐一进行核对,现场封样并签字接收样品。如拒收样品的,应有合理理由,抽样机构做好拒收样品的登记记录,并加强追溯责任处理。 2.3样品封样。检样、备样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封存,保证无法替换。有条件的机构,探索盲样编号管理制度。 ★3、检测时限要求 3.1 样品采集完成后应有措施保障样品的有效性,确保检测样品和正常留样样品能复现产品质量状况。 3.2接样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电子报告(不合格的样品应将该批次抽样单、检测单位资质证明等相关纸质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寄给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单位)。保质期短的产品应尽可能短期限内出具检测报告(紧急任务以采购人要求为主,特殊情况另行约定)。 3.3检测过程中,遇到不合格项目情况,需在检测结果确认后24小时内报采购人;符合限时报送情形的,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限时报送情形的通知》要求严格遵守报送制度。 ★4、检验检测要求 4.1承检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检验时间内按照“抽检任务清单”要求对本文件要求的产品进行检验。本次监督抽检的承检机构未经采购人同意,严禁将检验任务分包给其他检验机构或修改检测项目。 4.2 各抽样单位和承检机构应将抽样及检验工作按要求合理分配,避免集中抽样、集中检验。具体检测项目严格按照抽检清单执行。 4.3投标人在检测过程中要严格加强对组织实施、样品抽样、实验室检测、数据报送等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4.4若需要复检的,则应由采购人随机确定法定食品复检机构进行复检。 ▲4.5 若提交的报告经复检后,推翻初检结论的,采购方承担的复检费用将从初检单位的中标金额中相应扣取,并记一次工作质量不合格。如检测结果因异议、复检导致改判超过3批次的,暂停后续计划的实施。 ★5、检验报告要求 5.1 出具的检测报告应具有相关执法效力,并对检测结果做出科学分析。 5.2 所有抽检的样品均要按照采购人要求录入指定的信息平台,并要求出具电子报告。对于检验不合格的,要求将该批次抽样单、检测单位资质证明等相关纸质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寄给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单位。 ★6、数据报送要求 6.1中标机构应每周报送一次风险信息;每月22日前报送上月抽检样品的数据分析、抽检工作小结等给采购人 6.2 数据录入工作。所有抽样信息和检测结果统一由承检机构录入采购人指定的信息系统。 ★7、数据分析要求 7.1 数据分析:每季度任务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抽检数据汇总表、检验结果数据、风险隐患清单、质量分析报告(每类产品均须分析,合格率低于90%且5批次以上的产品须重点分析)。质量分析报告等文件上报至采购人。 7.2 质量分析:于全年承检任务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质量分析报告,并将电子版报送给采购人。质量分析报告等文件通过电子邮件上报。 8、其他要求 8.1 中标人应具备食品安全或检验检测相关的课题研究能力,能够协助采购人完成在食安风险发现、检验方法研究、产业提升发展等方面的食品安全风险抽检项目化试点课题。 8.2 在采购人日常检测过程中,遇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或紧急任务需投标方协助抽检样品或需要投标方技术人员配合时,投标人需义务满足采购人的应急要求。 8.3 实际履约过程中每个标项的任务按实际检验项目进行结算,当实际结算支付的所有费用总金额达到该标项中标金额时,采购人不再安排抽检任务批次;当实际结算抽检批次数已达该标项任务批次数,但实际结算支付的所有费用总金额尚未达到该标项中标金额时,采购人将继续安排抽检任务批次,抽检类型由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自主安排,直至实际结算支付的所有费用总金额达到中标金额为止。 当有应急或突发任务发生需要投标方协助抽检时,采购人应从中标的检测机构中选取,产生的抽检费用参照中标机构在本次报价文件中所报的同类产品和同类项目的报价额外进行核算。 8.4 当遇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承担的任务无法完成时,需要调整任务时,中标方必须事前征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8.5对检验监测数据和结论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发现一起泄密情形的,停止后续检测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9、管理要求 各中标机构应接受采购人的各项规定,切实享受各项权利,严格履行承诺的义务,为台州市食品安全工作做好服务,并接受以下各项管理要求: (1)中标单位确定后,由采购人与中标机构就2026年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第二批)签订协议书。 (2)中标机构在遵守统一服务承诺,做好各项服务工作,认真履行义务。 (3)在服务期内,中标机构必须接受本单位、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管理。 (4)质量管理:承检机构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市监食检发〔2023〕76号)和《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样品采集、实验室检测、数据报送等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采购人将通过飞行检查、能力验证、盲样比对等形式开展对承检机构的工作考核,并及时将有关问题向检验机构资质管理部门通报。 (5)业务建档制度:中标机构须针对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业务建立单独的业务档案资料,并按规定进行备案。 (6)工作纪律:参与抽检监测的承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抽样、检验和结果上报,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和故意漏报、错报检测数据,确保结果的真实客观和准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监测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监测单位和接受相关单位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监测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7)投诉制度: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权接受对承检机构的投诉,并开展调查。 (8)违规处理:采购人可在中标机构接收委托期间对检测机构是否规范操作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违规事件,严重时直接取消当年的抽检资格。 ▲10、人员要求 (1)授权签字人:具有食品检测相关职称证书; (2)项目负责人:具备三年以上食品安全管理经验; (3)一线检测人员:在本单位从事一线食品检测岗位的工作人员具有食品质量检测能力; (4)专职抽样人员: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食品抽样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拟投入浙江省政务服务系统“双随机”平台对本项目进行抽样的服务人员数量应不少于20人,且能够熟练使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系统移动终端APP。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清单。 11、设备要求 具有满足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必备的仪器设备。 管理考核办法实施 标“☆”项每季度考核,考核不达标的中标机构在下一季度补充抽检,补充抽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机构自行承担。补充抽检均衡性仍不达标或全年累计2次考核不达标的,终止或解除委托合同履行,并按照合约规定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其余项目采用不定期的集中考评,如果一次得分在85分以下的,暂停委托承检,并限期整改;整改不符合要求或考评再次85分以下的,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检测委托的,终止或解除委托合同履行,并按照合约规定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工作质量跟踪考评表
考核项目及分值内容及要求扣分备注
服务态度(18分)1.及时、准确的提供商品相关标准的咨询服务(3分)
2.规范抽样,抽样程序和样品信息无差错,因差错被承检机构拒绝接收样品的一次扣0.5分。经查验,抽样单中抽样人员(含监管人员)和被抽样单位签名非本人签字的,一批次扣2分。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派驻工作人员和抽样人员的,一人次扣1分。按规定的检验项目实施检验,不得随意增减检验项目,增减检验项目不符合规定的,每一例扣2分。(12分)
3.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的反馈和输入工作,延迟一次扣1分。(3分)
服务能力(30分)1.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及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开展检验工作,内部质量控制严格,检验数据准确,差错一次扣10分,导致严重后果的一次扣25分。(25分)
2.定期参加资质认定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未参加不得分,一次不通过扣5分。(5分)
服务质量(52分)1.根据甲方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抽样检测任务,每超期1批次的扣1分,扣完为止。(10分)
☆2.每季度抽检进度及区域、主体覆盖情况等不符合均衡性要求的,一次扣1.5分。(7分)
3.初检结果与复检结果不一致的,一次扣2分。(6分)
4.抽取涉及需冷藏冷冻等特殊储存条件的样品,储运过程中未按要求做好储运环境温控并保留完整温控记录的,发现一次扣2分。(6分)
5.未按照要求时间上报风险信息、抽样小结、风险隐患清单和质量分析报告的,每次每项扣2分。上报的信息质量不高的,每次每项扣1分。(16分)
6.经查验,中标单位所抽样品来源区域为乡镇的占比低于10%(不含10%)的扣3分,10%-20%的扣1分(3分)
7.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低于3.5%的,每差0.1%扣1分;风险抽检未发现有效风险信息的,扣2分。扣完为止。(5分)
考评总分
说明: 1、甲方有权采用一票否决制。否决事项:由于承检工作质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发现承检项无资质授权、承检工作存在超范围检验、与被检单位串通、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等违规违纪行为;擅自租借其他单位检测设备或分包开展承检工作;泄露抽检信息造成严重影响。 2、此考评不定期考核,如果一次得分在85分以下的,暂停委托承检,并限期整改,整改不符合要求或考评再次85分以下的,终止或解除合约。 3、承检机构在任务实施过程中如果出现不能符合应标文件中自我承诺的商务技术评分要求,暂停后续任务的实施。 三、商务条款 ▲13、报价说明 每个标项的投标报价及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均包含该标项中抽样任务的抽样及买样费用,请各投标单位在检验报价中予以考虑,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抽样费用。 各标项专项和风险抽检任务因目前项目还未确定,待任务开展前才能落实,相关部分的报价如下: ①标项一专项抽样300批次,检测300批次,每家投标机构均统一按照总价150000元报价。 ②标项二专项抽样417批次,检测461批次,每家投标机构均统一按照总价221700元报价。 ③标项三专项抽样437批次,检测417批次,每家投标机构均统一按照总价212500元报价。 ④标项四专项抽样461批次,检测437批次,每家投标机构均统一按照总价223300元报价。 ⑤各标项风险抽检125批次,每家投标机构均统一按照总价25000元报价。 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任务开展情况为准,但总体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报价金额。 14、履约保证金及合同款支付: 1、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2、采购人自收到中标机构开具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并确认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40%的预付款,剩余合同款按实际发生的检测批次和中标价格(单价)进行核算,在中标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且经采购人核准后,分批次在收到中标机构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确认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机构按实支付。 四、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中检验任务不允许分包,抽样任务根据任务实际开展情况确有必要分包的,在不违背抽检分离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由中标机构向采购人书面报告并收到答复后可实施分包。 2、涉及到多细类统筹批次的,请按照细类单批次均价报送总额。 3、具体采购内容详见公告附件:2026年台州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第二批)计划表(采购需求分标项附表) 第六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乙方(中标人):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经公开招标,确定 (以下简称乙方)为2026年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第二批)第( )标项中标供应商。为甲方提供因正常业务开展所需要委托的食品安全抽检业务,为明确各方责任、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条款。 一、基本情况 1.协议事项: 2026年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第二批) 2.食品抽检种类、品种、项目和批次:以每个抽检周期实际安排为准。 3.抽检经费:按照完成的批次和中标价格(单价)核算。 4.资金来源:台州市财政。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最新有效版)》、《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承担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2.按照甲方委托的食品抽检品种、项目、批次和采样区域制订抽检计划,并按照“ 2026年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第二批)”公开招标采购文件中第五部分“二、抽检工作”要求执行(具体工作要求及工作质量跟踪考评表详见附件1)。 3.根据甲方部署的抽检计划采集样品。在组织抽样检测过程中,检测产品的种类、品种、项目、抽样地点及样品处理不得随意调整;如因客观情况必须进行调整的,需书面征得甲方同意。 4.根据抽检计划,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双随机”确定抽样人员和被抽检对象(被抽检对象应为取得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5.抽样实施前,乙方应根据抽样文件要求组织培训,准备相关资料(如相关标准、抽样单、封条、样品购置告知书等)。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15号令)、《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市监食检发〔2023〕76号),以及各监管部门相关文件和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验工作,抽样和检测结果报送过程须统一使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 抽样全程应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认真完成抽样文书填写、样品提取、买样、样品储运等工作的同时,仔细查验被抽样单位进货凭证(纸质票据或浙食链中相关供货信息)、记录上游供货信息,并将进货凭证拍照上传至国抽系统。发现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被抽样单位,将相关情况报送甲方。 6.样品采集完成后,中标抽样机构按照样品性质,最长5个工作日内将样品和相关文书交接给检验机构。涉及散装食品微生物项目抽检任务的机构,应在抽样当天完成样品交接工作。 7.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开展食品安全检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少检或漏检产品和项目,不得将委托检测的产品分包给其他机构检测或转包给其分公司检测。 8.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问题样品,乙方应在出具电子检验报告书2个工作日内将检测机构资质证明、抽样人员资质证明、检验人员资质证明和检验报告授权签字人资质证明等材料寄送至被抽样单位所在辖区县级局。乙方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报告甲方。 9.乙方应每周报送一次风险信息;应于每月22日前完成本月抽样工作小结(包括抽样进度、抽样问题、抽样环节的风险预警信息)等,以电子版月报形式报送给甲方;每季度任务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抽检数据汇总表、检验结果数据、风险隐患清单、质量分析报告(每类产品均须分析,合格率低于90%且5批次以上的产品须重点分析)送给甲方;全年承检任务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食品安全年度分析报告,预包装合格备样品符合《浙江省食品安全抽检备样处置方法(试行)》中再利用条件,报送捐赠表格和样品信息,并将电子版报送给甲方。乙方对报告的可靠性和准确性负责。 10.规范备样收集储存。食品安全抽检的检验结论合格的,承检机构应当自检验结论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3个月的,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检验结论不合格的,承检机构应当自检验结论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6个月的,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 11.参加由甲方组织的与抽检工作有关的宣传、培训等活动。 1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严禁修改检验项目,检验任务不允许对外分包,抽样任务根据任务实际开展情况确有必要分包的,在不违背抽检分离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由乙方向甲方书面报告并收到答复后可实施分包,被分包单位应为本次监督抽检项目的中标机构。乙方对分包工作的质量、时效、合规性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13.抽样任务采取分包形式完成的,由乙方负责分包抽样任务的进度督促、质量管理和抽样费用结算。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指定一名抽检工作联系人,确保通讯畅通,每日24小时开机,代表甲方处理食品抽检工作中的有关事宜。 2.对乙方食品抽检计划完成情况予以审核确认,如期向乙方支付抽检费用。 3.有权利就委托的事项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 4.有权利对乙方食品抽检行为进行考核。 5.有权利派专家和工作人员监督抽检工作,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检测过程和结果。参加监督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必须出具授权书,并写明参加的具体人员姓名。 6.有义务保守检测工作的相关秘密。 7.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食品检测规范和制度。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指派一名熟悉本项目抽检情况的人员负责项目联络工作,联系电话: ,并确保通讯畅通,每日24小时开机,及时响应,如有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加强质量控制和规范管理,确保检测结果客观、准确,并按照委托时限上报。 3.根据甲方要求制订食品抽检计划,同时可以根据甲方需求提出合理化建议。 4.检测结果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判定,所检项目有一项不合格的,判定该产品该批次检测不合格;无判定指标的只出数据,不作结论。 5.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6.在委托事项范围内应及时答复甲方的询问和质疑。 7.有义务保守检测工作的相关秘密。 8.在采样过程中不得收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任何费用。 9.样品购买和处置工作应严格遵守《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样品购买及处置管理办法(试行)》。 10.有义务向甲方举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11.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布置的应急抽检任务,二次拒绝甲方安排的应急抽检任务或未按时到达任务现场,甲方有权解除其中标的剩余任务并可以追究其相应的民事责任。 12.应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检测技术规范和相关制度。 13.乙方必须按浙市监食检〔2022〕17号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数字实验室改造,将甲方委托的任务全过程纳入浙江省智控平台,包括关键点位的视频监控、主要设备能耗监控、时间戳监控的对接,从实验室样品接收、制样、检验及检验结果、报告编制、审核、批准以及备样入库、备样销毁等全过程记录完成数据的实时对接。 五、有关费用 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小写:¥ )。 2.合同签订后甲方自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并确认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40%的预付款,剩余合同款按实际发生的检测批次和中标价格(单价)进行核算,在乙方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且经甲方核准后,分批次在收到乙方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确认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按实支付。 3.买样费:中标任务的买样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当有应急任务发生需要乙方协助抽检时,产生的买样费用凭相关票据在甲方实报实销,检测费用参照乙方在本次报价文件中所报的同类产品和同类项目的报价,额外进行核算。 为满足省局规定的抽检分离要求,市局委托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承担的省转移任务,需要乙方配合抽样,产生的抽样费用按照200元/批次进行结算,买样费用凭相关票据实报实销,由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支付。 4.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六、产权、版权及保密约定 1.本项目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抽样数据、检测原始记录、检验报告、问题线索、月度 / 季度 / 年度分析报告、影像资料、台账文档等全部工作成果,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2.甲方有权将上述成果用于食品安全监管、风险研判、行政执法、舆情处置、行业分析、内部工作使用。 3.乙方不得擅自留存、外传、复制、商用、提供给第三方。 4.本条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即应履行,长期有效,并且不受本合同届满、提前终止或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无效或履行完毕等情形的影响。 5.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关于保密的要求,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同时,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全部损失的,应当补足。 七、违约责任及处理 1.因乙方未履行义务而造成甲方无法完成检测任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完成检测业务的时限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向甲方偿还已支付的金额及按月2%计算的利息外,并支付合同总值10-3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2.检测报告信息错误、未按照约定检测依据进行检测或者检测结论判断错误的,乙方应进行更正或免费重新进行检测,或在不合格食品后续调查中,有新的证据表明检测结论判断错误的,在甲方提供相应的材料后,乙方也应进行更正或免费重新进行检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由甲方原因造成上述错误的除外。 3.乙方发生违规操作或其他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该次检测活动,甲方将记录备案,甲方可扣除5倍的违规批次检测费金额;有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第50条规定情形的,经查证属实,甲方可扣除合同总价10%的检测费,且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将乙方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依法公布,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构处理。如有需要将依法追究供应商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5.在签订合同时附件2表(本项目具体实施人员一览表)须一并提供,表格所列人员(抽样人员)如需更换的,需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等其他情形,确已无法继续服务本项目的,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才可更换。 6.复检结论与初检结论不一致的,甲方承担的复检费用将从初检单位的中标金额中相应扣取,并记一次工作质量不合格。 7.如检测结果因异议、复检导致改判超过3批次的,甲方有权暂停乙方后续计划的实施;并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约定选择的解决方式为: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在仲裁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九、不可抗力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3.本合同有三个附件,分别为附件1(抽检工作要求),附件2(本项目具体实施人员一览表),附件3(报价明细表)。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26年 月 日 2026年 月 日 附件1 抽检工作要求 ★1、抽样要求 1.1本项目监督抽检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按最新版要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等规定执行,样品采集严格按照监督抽检工作程序,履行法定手续;风险抽检工作由中标机构先行报送抽检方案,经采购方确定后方可实施抽检任务。 1.2 根据中标结果在指定区域内完成抽样任务。项目中各品种的抽样时间原则上遵循“抽检任务清单”中的要求。如遇特殊情况,因采购人要求或经采购人同意,可适当调整。 1.3中标机构应在接到采购人检测通知后2天内,组织安排好相关人员及车辆,开展抽样工作。 1.4行前准备 由中标机构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一体化平台,实施“双随机”抽样。并通知选中的抽样人员,落实保密纪律;中标抽样机构安排抽样行程,准备相关文书(抽样告知书、工作纪律反馈单)、证件、抽样设施设备等。 (二)涉及食用农产品及风险抽检的抽样任务不实施抽检分离。 1.5抽样现场 (一)告知相关内容。抽样时应向被抽样单位出示《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和抽样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告知以下内容: (1)抽检性质范围。指导被抽样单位阅读文书背面须知,告知抽检监测性质、抽检监测食品范围等相关信息。 (2)异议投诉渠道。告知被抽样单位如对抽样过程有异议,可在抽样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告知投诉渠道,若检验机构在样品检验时不按要求违规联系企业的,可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二)现场视频、拍照和信息记录。抽样人员通过拍照和录像等方式对被抽样品状态、食品库存及其他可能影响抽检监测结果的情形进行现场信息采集,仔细查验被抽样单位进货凭证,记录上游供货信息。要求将抽样全过程视频录像并上传浙江省智慧检测平台,且现场采集的信息需包含: (1)抽样告知相关内容; (2)被抽样单位外观照片,若被抽样单位悬挂厂牌的,应包含在照片内; (3)被抽样单位营业执照、许可证等法定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照片; (4)抽样人员从样品堆中取样照片,应包含有抽样人员和样品堆信息(可大致反映抽样基数); (5)从不同部位抽取的含有外包装的样品照片; (6)封样完毕后,所封样品码放整齐后的外观照片和封条近照; (7)同时包含所封样品、抽样人员和被抽样单位人员的照片,食用农产品抽样时,合照中还应包含现场执法人员 (8)填写完毕的抽样单、购物票据等在一起的照片; (9)被抽样单位进货凭证(纸质票据或浙食链中相关供货信息); (10)所抽样品产品标签等其他需要采集的信息。 因抽样机构无法提供食品抽样全程视频记录或提供的信息缺陷导致采购人异议核查受阻的,记一次工作质量不合格。 1.6样品取样。 抽样人员应当从食品生产者的成品库待销产品中或者从食品经营者仓库和用于经营的食品中随机抽取样品。至少有2名抽样人员同时现场抽取,不得由被抽样单位自行提供。大包装食品不能在堆场的散装食品中进行取样,需按照抽样原则对仓库中原包装进行取样。 ▲1.7信息单填写。 抽样要求采用PAD电子抽样,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填表说明”要求在线填写抽样单,严格按照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抽样要求在抽样单指定位置完整填写双随机抽样任务编号。 1.8 样品封存。 样品一经抽取,抽样人员应在现场以妥善的方式进行封样,并贴上盖有抽样单位公章的封条,以防止样品被擅自拆封、动用及调换。 ▲1.9抽样均衡性。 以同一标称生产者或被抽检人销售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生产日期)的食品作为一个抽检批次。所有任务通过抽样大平台录入系统,并严格遵守系统均衡性抽样规则。 1.10 样品费用支付。 由抽样单位自行承担。 检验机构的样品购买和处置工作应严格遵守《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样品购买及处置管理办法(试行)》。 1.11 样品运输暂存。 抽取的样品由抽样人员按照规定的运输要求带回样品贮存室,并登记,涉及需冷藏冷冻等特殊储存条件的样品,运输全程应做好储存环境温度控制并保留温控记录备查。中标检验机构应对温控记录进行核对并严格做好入库验收。 ★2、样品交接要求 2.1时限要求。中标抽样机构按照样品性质,最长5个工作日内将样品和相关文书交接给检验机构。涉及散装食品微生物项目抽检任务的机构,应在抽样当天完成样品交接工作。 2.2核对信息。交接时,承检机构样品交接人员会同中标抽样机构,共同对样品的外包、数量、运输存储方式、保质期、抽样单信息(生产日期、抽样日期、样品名称、被抽样单位营业执照号及许可证编号、双随机抽样任务编号)等逐一进行核对,现场封样并签字接收样品。如拒收样品的,应有合理理由,抽样机构做好拒收样品的登记记录,并加强追溯责任处理。 2.3样品封样。检样、备样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封存,保证无法替换。有条件的机构,探索盲样编号管理制度。 ★3、检测时限要求 3.1 样品采集完成后应有措施保障样品的有效性,确保检测样品和正常留样样品能复现产品质量状况。 3.2接样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电子报告(不合格的样品应将该批次抽样单、检测单位资质证明等相关纸质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寄给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单位)。保质期短的产品应尽可能短期限内出具检测报告(紧急任务以采购人要求为主,特殊情况另行约定)。 3.3检测过程中,遇到不合格项目情况,需在检测结果确认后24小时内报采购人;符合限时报送情形的,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限时报送情形的通知》要求严格遵守报送制度。 ★4、检验检测要求 4.1承检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检验时间内按照“抽检任务清单”要求对本文件要求的产品进行检验。本次监督抽检的承检机构未经采购人同意,严禁将检验任务分包给其他检验机构或修改检测项目。 4.2 各抽样单位和承检机构应将抽样及检验工作按要求合理分配,避免集中抽样、集中检验。具体检测项目严格按照抽检清单执行。 4.3投标人在检测过程中要严格加强对组织实施、样品抽样、实验室检测、数据报送等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4.4若需要复检的,则应由采购人随机确定法定食品复检机构进行复检。 ▲4.5 若提交的报告经复检后,推翻初检结论的,采购方承担的复检费用将从初检单位的中标金额中相应扣取,并记一次工作质量不合格。如检测结果因异议、复检导致改判超过3批次的,暂停后续计划的实施。 ★5、检验报告要求 5.1 出具的检测报告应具有相关执法效力,并对检测结果做出科学分析。 5.2 所有抽检的样品均要按照采购人要求录入指定的信息平台,并要求出具电子报告。对于检验不合格的,要求将该批次抽样单、检测单位资质证明等相关纸质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寄给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单位。 ★6、数据报送要求 6.1中标机构应每周报送一次有效风险信息;每月22日前报送上月抽检样品的数据分析、抽检工作小结等给采购人。 6.2 数据录入工作。所有抽样信息和检测结果统一由承检机构录入采购人指定的信息系统。 ★7、数据分析要求 7.1 数据分析:每季度任务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抽检数据汇总表、检验结果数据、风险隐患清单、质量分析报告(每类产品均须分析,合格率低于90%且5批次以上的产品须重点分析)。质量分析报告等文件上报至采购人。 7.2 质量分析:于全年承检任务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质量分析报告,并将电子版报送给采购人。质量分析报告等文件通过电子邮件上报。 8、其他要求 8.1 中标人应具备食品安全或检验检测相关的课题研究能力,能够协助采购人完成在食安风险发现、检验方法研究、产业提升发展等方面的食品安全风险抽检项目化试点课题。 8.2 在采购人日常检测过程中,遇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或紧急任务需投标方协助抽检样品或需要投标方技术人员配合时,投标人需义务满足采购人的应急要求。 8.3 实际履约过程中每个标项的任务按实际检验项目进行结算,当实际结算支付的所有费用总金额达到该标项中标金额时,采购人不再安排抽检任务批次;当实际结算抽检批次数已达该标项任务批次数,但实际结算支付的所有费用总金额尚未达到该标项中标金额时,采购人将继续安排抽检任务批次,抽检类型由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自主安排,直至实际结算支付的所有费用总金额达到中标金额为止。 当有应急或突发任务发生需要投标方协助抽检时,采购人应从中标的检测机构中选取,产生的抽检费用参照中标机构在本次报价文件中所报的同类产品和同类项目的报价额外进行核算。 8.4 当遇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承担的任务无法完成时,需要调整任务时,中标方必须事前征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8.5对检验监测数据和结论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发现一起泄密情形的,停止后续检测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9、管理要求 各中标机构应接受采购人的各项规定,切实享受各项权利,严格履行承诺的义务,为台州市食品安全工作做好服务,并接受以下各项管理要求: (1)中标单位确定后,由采购人与中标机构就2026年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检服务项目(第二批)签订协议书。 (2)中标机构在遵守统一服务承诺,做好各项服务工作,认真履行义务。 (3)在服务期内,中标机构必须接受本单位、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管理。 (4)质量管理:承检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的通知》和《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样品采集、实验室检测、数据报送等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采购人将通过飞行检查、能力验证、盲样比对等形式开展对承检机构的工作考核,并及时将有关问题向检验机构资质管理部门通报。 (5)业务建档制度:中标机构须针对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业务建立单独的业务档案资料,并按规定进行备案。 (6)工作纪律:参与抽检监测的承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抽样、检验和结果上报,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和故意漏报、错报检测数据,确保结果的真实客观和准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监测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监测单位和接受相关单位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监测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7)投诉制度: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权接受对承检机构的投诉,并开展调查。 (8)违规处理:采购人可在中标机构接收委托期间对检测机构是否规范操作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违规事件,严重时直接取消当年的抽检资格。 10、管理考核办法实施 采用不定期的集中考评,如果一次得分在85分以下的,暂停委托承检,并限期整改;整改不符合要求或考评再次85分以下的,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检测委托的,终止或解除委托合同履行,并按照合约规定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工作质量跟踪考评表
考核项目及分值内容及要求扣分备注
服务态度(18分)1.及时、准确的提供商品相关标准的咨询服务(3分)
2.规范抽样,抽样程序和样品信息无差错,因差错被承检机构拒绝接收样品的一次扣0.5分。经查验,抽样单中抽样人员(含监管人员)和被抽样单位签名非本人签字的,一批次扣2分。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派驻工作人员和抽样人员的,一人次扣1分。按规定的检验项目实施检验,不得随意增减检验项目,增减检验项目不符合规定的,每一例扣2分。(12分)
3.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的反馈和输入工作,延迟一次扣1分。(3分)
服务能力(30分)1.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及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开展检验工作,内部质量控制严格,检验数据准确,差错一次扣10分,导致严重后果的一次扣25分。(25分)
2.定期参加资质认定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未参加不得分,一次不通过扣5分。(5分)
服务质量(52分)1.根据甲方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抽样检测任务,每超期1批次的扣1分,扣完为止。(10分)
☆2.每季度抽检进度及区域、主体覆盖情况等不符合均衡性要求的,一次扣1.5分。(7分)
3.初检结果与复检结果不一致的,一次扣2分。(6分)
4.抽取涉及需冷藏冷冻等特殊储存条件的样品,储运过程中未按要求做好储运环境温控并保留完整温控记录的,发现一次扣2分。(6分)
5.未按照要求时间上报风险信息、抽样小结、风险隐患清单和质量分析报告的,每次每项扣2分。上报的信息质量不高的,每次每项扣1分。(16分)
6.经查验,中标单位所抽样品来源区域为乡镇的占比低于10%(不含10%)的扣3分,10%-20%的扣1分(3分)
7.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低于3.5%的,每差0.1%扣1分;风险抽检未发现有效风险信息的,扣2分。扣完为止。(5分)
考评总分
说明:1、甲方有权采用一票否决制。否决事项:由于承检工作质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发现承检项无资质授权、承检工作存在超范围检验、与被检单位串通、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等违规违纪行为;擅自租借其他单位检测设备或分包开展承检工作;泄露抽检信息造成严重影响。 2、此考评不定期考核,如果一次得分在85分以下的,暂停委托承检,并限期整改,整改不符合要求或考评再次85分以下的,终止或解除合约。 3、承检机构在任务实施过程中如果出现不能符合应标文件中自我承诺的商务技术评分要求,暂停后续任务的实施。 附件2. 拟派本项目具体实施人员一览表
序号姓 名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职称拟任本项目职务联系方式备注
第七部分 格式与表格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号: 投 标 文 件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时 间: 资格证明文件 目录 1、资格条件自查表…………………………………………………………………………(页码)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页码) 3、关于资格的承诺函………………………………………………………………………(页码)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文件资料……………………………………………(页码) .....( 目录自行扩展) 一-1、资格条件自查表(适用于标项一)
评审内容采购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页码
资 格 性 审 查一、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通过 □不通过/
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第( )页-( )页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 (投标人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第( )页-( )页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通过 □不通过信用记录 是/否 已失效,如失效,证明材料详见第( )页-( )页
三、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通过 □不通过/
四、本项目(否)接受分包。□通过 □不通过/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资格条件自查表(适用于标项二、标项三、标项四)
评审内容采购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页码
资 格 性 审 查一、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通过 □不通过/
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第( )页-( )页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 (投标人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第( )页-( )页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通过 □不通过信用记录 是/否 已失效,如失效,证明材料详见第( )页-( )页
三、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通过 □不通过/
四、本项目(是)接受分包:本项目中检验任务不允许分包,抽样任务根据任务实际开展情况确有必要分包的,在不违背抽检分离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由中标人向采购人书面报告并收到答复后可实施分包。□通过 □不通过/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关于资格的承诺函 致: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 项目(项目编号:     标项号: ),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1、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方的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我方不是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4、我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g)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号: 报 价 文 件 (报价文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时 间: 报价文件 目录 1、投标函…………………………………………………………………………………(页码) 2、开标一览表……………………………………………………………………………(页码) 3、报价明细表……………………………………………………………………………(页码) 4、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资格证明…………………(页码) 5、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报价文件资料……………………………………………(页码)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 (投标人全称)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编号、标项号、项目名称) 招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在此: 1、提供采购文件中“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资料。 2、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 (1)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 (3)保证遵守采购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4)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5)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3、我们郑重声明: 我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附:招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招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 项目采购文件并在此承诺: 如在本项目中标,我公司将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贵公司支付招标服务费。 若我司未按上述承诺内容执行,我司自愿承担本项目招标服务费200%的违约金,且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违约金,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招标服务费收取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户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账号:19900101040031566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标项号: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服务期限
填报要求: 1.投标总报价是履行本项目合同的所有费用包含了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报价明细表 (详见公告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与“2026年台州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第二批)计划表(采购需求分标项附表)”进行自行核对,如报价明细表中的品类与“2026年台州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第二批)计划表(采购需求分标项附表)”有出入,以“2026年台州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第二批)计划表(采购需求分标项附表)”的要求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按此表内容修改。 中小企业声明函 (标项一)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825批次(监督400+专项300+风险125)的抽样和检验,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此项内容不允许更改);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本项为必填项),从业人员 (本项为必填项) 人,营业收入为 (本项为必填项) 万元,资产总额为 (本项为必填项)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项为必填项)。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风险提示: 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所属行业不允许修改,并明确各标的对应所属企业类型。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中小企业声明函 (标项二)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1030批次(监督488+专项417+风险125)的抽样,862批次(监督276+专项461+风险125)的检验,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此项内容不允许更改);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本项为必填项),从业人员 (本项为必填项) 人,营业收入为 (本项为必填项) 万元,资产总额为 (本项为必填项)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项为必填项)。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风险提示: 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所属行业不允许修改,并明确各标的对应所属企业类型。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中小企业声明函 (标项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1030批次(监督468+专项437+风险125)的抽样,841批次(监督299+专项417+风险125)的检验,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此项内容不允许更改);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本项为必填项),从业人员 (本项为必填项) 人,营业收入为 (本项为必填项) 万元,资产总额为 (本项为必填项)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项为必填项)。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风险提示: 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所属行业不允许修改,并明确各标的对应所属企业类型。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中小企业声明函 (标项四)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1030批次(监督444+专项461+风险125)的抽样,865批次(监督303+专项437+风险125)的检验,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此项内容不允许更改);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本项为必填项),从业人员 (本项为必填项) 人,营业收入为 (本项为必填项) 万元,资产总额为 (本项为必填项)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项为必填项)。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风险提示: 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所属行业不允许修改,并明确各标的对应所属企业类型。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六、监狱企业资格证明材料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说明: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函,如提供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号: 投 标 文 件 (商务与技术文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时 间: 商务技术文件 目录 1、商务技术自评表…………………………………………………………………………(页码)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页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授权书,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页码) 4、浙江省食品承检机构(实验室)质量控制平台入驻成功的网页截图………………(页码) 5、实施方案…………………………………………………………………………………(页码) 6、CMA附表对项目覆盖情况表………………………………………………………………(页码) 7、设备配置清单……………………………………………………………………………(页码) 8、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页码) 9、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页码) 10、证书一览表………………………………………………………………………………(页码) 11、相关项目实施业绩一览表………………………………………………………………(页码) 12、技术规范偏离表商务偏离表……………………………………………………………(页码) 13、评分标准或采购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页码) 1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资料……………………………………(页码) ......( 目录自行扩展) 商务技术自评表
评审项目评审细则分值自评分投标文件对应页码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地址注册登记号
经营地址税务登记证号
单位性质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年 月- 年 月
资质情况
员工数量共人,其中,高级职称人,中级职称人
联系电话传真
主要业绩
法 定 代 表 人 基 本 情 况
姓 名身份证号码
职 务职 称学 历
备注: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 (项目编号、标项号)(项目名称) 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详细通讯地址: 传真: 电话: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五、CMA附表对项目覆盖情况表(标项 )
序号食品大类细类检测项目是否具有检测资质(是/否)对应的资质附表
序号页数
……
……
……
……
……
……
……
……
以上检测项目共计项,我单位具有检测资质_____项,不具有检测资质____项,资质覆盖率为_____,不具有检测资质项目为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1、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最新版)》,填写所投标项覆盖的食品大类、食品细类和检测项目。属于同一食品大类的全部食品细类和检测项目应填写完整。 2、提供检测资质附表扫描件并标出相关检测项目序号、页数供评委核查,不标明序号的导致评委难以查找核对的,将导致对其不利的评定,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必须保证检测资质附表品种检测项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始终保持有效。 4、资质覆盖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例如88.88%) 5、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进行增减填写。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设备配置清单 项目名称: 标项号: 项目编号:
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 项目编号: 标项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姓名性别年龄学历
行政职务专业职称专业年限
工 作 单 位电话
通讯地址邮编
类似项目工作经验
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需按采购文件需求、评分标准要求提供证书材料扫描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 项目编号: 标项号: 项目名称:
序号姓 名性别年龄学 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拟任本项目职务备注
要求: 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需按采购文件需求、评分标准要求提供证书材料扫描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九、证书一览表 项目编号: 标项号: 项目名称:
证书名称发证单位证书等级证书有效期
要求: 1.根据评分标准要求填写投标人获得的资质、认证或企业信誉证书等; 2.附所列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相关项目实施业绩一览表 项目编号: 标项号: 项目名称:
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 时间联系人/电话
1
2
3
注:需按评分标准要求附项目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一、商务偏离表 项目编号: 标项号: 项目名称:
序号《采购文件》商务条款要求《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响应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
备注: 1、列明采购文件的商务要求与投标文件对应响应,并说明偏离状况(正偏离或负偏离); 2、无偏离应在本表“说明”处醒目地注明“无条款偏离”的字样。 3、本表格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拟(增减)表格。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二、技术规范偏离表 项目编号: 标项号: 项目名称:
序号《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投标文件》技术条款响应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
备注: 1、列明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与投标文件对应响应,并说明偏离状况(正偏离或负偏离); 2、无偏离应在本表“说明”处醒目地注明“无条款偏离”的字样。 3、本表格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拟(增减)表格。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解密结束,投标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的扫描件(或图片)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gtzfgs@163.com。开评标活动结束之前投标供应商拒不发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的,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人经由(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投标人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投标人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 (投标人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我发现投标人 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 (投标人代表签名):
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
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 (万元)资产总额Z (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 (万元)资产总额Z (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500≤Y<2000050≤Y<500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
3、建筑业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Y<300Z<300
4、批发业20≤X<2005000≤Y<400005≤X<201000≤Y<5000X<5Y<1000
5、零售业50≤X<300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
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V<100
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10≤X<10050≤Y<1000X<10Y<50
13、房地产开发经营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
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8000≤Z<12000010≤X<100100≤Z<8000X<10Z<100
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10≤X<100X<10
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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