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姜山分院(鄞州二院姜山院区)迁建项目交通安全设施标识标牌及划线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姜山分院(鄞州二院姜山院区)迁建项目交通安全设施标识标牌及划线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宁波市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姜山分院(鄞州二院姜山院区)迁建项目交通安全设施标识标牌及划线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宁波宏瑞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ZJYC【2026】2041
二、项目名称: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姜山分院(鄞州二院姜山院区)迁建项目交通安全设施标识标牌及划线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陶小燕,张斌君(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孙恩杰,姜志东,董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的货物招标费率标准计取,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17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北大路120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崔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452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0楼
传真:0574-88116996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朱张杰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5462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传真:/
联系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附件信息:
2026.4.29(定稿)(无标记修) 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姜山分院(鄞州二院姜山院区)迁建项目交通安全设施标识标牌及划线工程.doc
957.3K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pdf
222.7K
中小企业声明函
259.7K
二、项目名称: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姜山分院(鄞州二院姜山院区)迁建项目交通安全设施标识标牌及划线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报价:***.65(元) | 宁波宏瑞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联丰路141号410室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交通安全设施标识标牌及划线工程 | 交通安全设施标识标牌及划线工程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1 | ***.65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陶小燕,张斌君(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孙恩杰,姜志东,董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的货物招标费率标准计取,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17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北大路120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崔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452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0楼
传真:0574-88116996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朱张杰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5462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传真:/
联系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附件信息:
2026.4.29(定稿)(无标记修) 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姜山分院(鄞州二院姜山院区)迁建项目交通安全设施标识标牌及划线工程.doc
957.3K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pdf
222.7K
中小企业声明函
259.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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