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松阳县综合智慧仓储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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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丽水市 | 采购单位 | 松阳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松阳县综合智慧仓储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松阳县综合智慧仓储项目补充文件一
招标编号:SGCJS2026-010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次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为7949.6326万元;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中的“3.商务标评审”变更为: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
四、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3.工程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参考下列计价规则、计价依据及政策性文件编制: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3、《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4、《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5、《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6、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7、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建建发〔2019〕92号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有关增值税税率及计价系数调整的通知;
8、《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9、《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6年第4期;
10、《浙江造价信息》2026年第4期;
11、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和省造价管理总站的有关定额解释。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文件商务标”“三、材料暂定品牌选用情况表”已通过答疑澄清文件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答疑澄清文件(第1次澄清)系统制作上传。
六、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 县级 ”现修改为“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 / ”。
七、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6.1.1“本项目工程标化工地目标等级要求为:☑标化工地(要求达到☑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不做要求”。现修改为“本项目工程标化工地目标等级要求为:□标化工地(要求达到□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不做要求。”
八、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03日09时00分,现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05日09时00分,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九、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电子标书现已重新公开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本次答疑澄清文件系统制作上传。
十、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有后续补充文件除外)。
招标人(盖章):松阳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盖章):松阳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9日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pdf
公平性合法性审查意见.pdf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招标编号:SGCJS2026-010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次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为7949.6326万元;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中的“3.商务标评审”变更为:
| 序号 | 评审内容 | 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 1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72739138 元(含)- 71546693元(含)【投标报价下浮率为8.5%(含)-10.0%(含】的为好;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 73931583元(含)-72739138元(不含)【即:投 标报价下浮率为7.0%(含)-8.5%(不含)】的为较好;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 75521510元(含)- 73931583元(不含)【即:投 标报价下浮率为5.0%(含)-7.0%(不含)】的为一般,其他的为差。 注:评标基准价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5.0%-10.0%(含税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报价四舍五入,精度保留到元。 | | | | |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规费(%) | 税金(%) |
| 1 | 基坑维护 | 8.93%%-10.9% | 7.734%-25.78% | 9% |
| 2 | 建筑装饰 | 8.93%-10.9% | 7.734%-25.78% | 9% |
| 3 | 通用安装工程 | 6.66%-8.14% | 9.189%-30.63% | 9% |
| 4 | 室外给水工程 | 6.66%-8.14% | 9.189%-30.63% | 9% |
| 5 | 室外电力工程 | 6.66%-8.14% | 9.189%-30.63% | 9% |
| 6 | 智能化工程 | 6.66%-8.14% | 9.189%-30.63% | 9% |
| 7 | 市政工程 | 8.02%-9.8% | 5.625%-18.75% | 9% |
| 8 | 园林绿化工程 | 5.99%-7.31% | 9.291%-30.97% | 9% |
四、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3.工程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参考下列计价规则、计价依据及政策性文件编制: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3、《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4、《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5、《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6、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7、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建建发〔2019〕92号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有关增值税税率及计价系数调整的通知;
8、《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9、《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6年第4期;
10、《浙江造价信息》2026年第4期;
11、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和省造价管理总站的有关定额解释。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文件商务标”“三、材料暂定品牌选用情况表”已通过答疑澄清文件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答疑澄清文件(第1次澄清)系统制作上传。
六、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 县级 ”现修改为“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 / ”。
七、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6.1.1“本项目工程标化工地目标等级要求为:☑标化工地(要求达到☑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不做要求”。现修改为“本项目工程标化工地目标等级要求为:□标化工地(要求达到□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不做要求。”
八、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03日09时00分,现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05日09时00分,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九、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电子标书现已重新公开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本次答疑澄清文件系统制作上传。
十、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有后续补充文件除外)。
招标人(盖章):松阳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盖章):松阳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9日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pdf
公平性合法性审查意见.pdf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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