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关于东阳市吴宁街道办事处2026-2028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金华心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浙江金华市 发布日期:2026-05-20

【招标结果】关于东阳市吴宁街道办事处2026-2028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金华心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金华市 采购单位 东阳市吴宁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金华心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东阳市吴宁街道办事处2026-2028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东阳市伟绿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金华心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东阳市吴宁街道办事处2026-2028年食堂食材 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JHXYCG2026-002 项目名称:东阳市吴宁街道办事处2026-2028年食堂 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东阳市吴宁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金华心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26年4月 目 录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招标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东阳市吴宁街道办事处2026-2028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ongyang.gov.cn/ggzyjy/)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5月14日08:***(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东阳市政府采购计划书:临<2026>397号 项目编号:JHXYCG2026-002 项目名称:东阳市吴宁街道办事处2026-2028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3800000; 最高限价(元/年):***;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东阳市吴宁街道办事处2026-2028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数量:1批 预算金额(元):3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响应投标,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供应商参加投标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相关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至2026年5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ongyang.gov.cn/ggzyjy/)。 3、获取方式:由投标单位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的政采云获取系统进行获取(首次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先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进行账户注册,注册完毕待审核成功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注册流程见网址 http://www.zjzfcg.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_=2017-11-13%2011:10:28)。 4、获取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登录-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电子版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5、浙江政府采购网上以“游客”身份获取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应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14日08:***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6年5月14日08:***分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质疑投诉模板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供应商在线质疑投诉渠道见: http://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index.do?localInnerCode=2ca19a7a-aa2d-4cca-a191-a5edf3bf69f8 。 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3年1月29日、2023年2月1日和2023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4、其他事项:见招标文件  5、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 (tp:/www zizfcg 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 czt.zj. 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 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东阳市范围内增加浙商银行金华分行东阳支行作为线下合作银行,具体信息如下: 浙商银行金华东阳支行联系人:许燕 联系电话:13967983441 0579-86222992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 7、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8、投 标 人 应 在 开 标 前 完 成 CA 数 字 证 书 办 理 。 ( 办 理 流 程 详 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因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8-***/12975.html), ( 电 子 投 标 相 关 学 习 网 址 : 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2d44db10df9111e9b92b0f36d4889416。) 10、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 市扫黑办:0579-86655381 市公安局:110、0579-86096000 市检察院: 0579-86642000 市 法 院:0579-86620148 市公共资源办:0579-86691835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9-86691729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阳市吴宁街道办事处 地址:东阳市吴宁街道东街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38910080 质疑联系人:徐凌子 质疑联系方式:15258927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华心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阳市环城北路150号(民爆大楼)2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晓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8896***00 质疑联系人:周晓楠 质疑联系方式:1398943101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东阳市财政局采购办 地址:东阳市人民北路8号 监督投诉电话:0579-86662677 东阳市吴宁街道办事处 金华心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CA 400-888-4636;天谷 CA 400-087-8198。 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项目编号:JHXYCG2026-002 二、项目名称:东阳市吴宁街道办事处2026-2028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
序号采购项目预算价服务期限
12026-2028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190万元/年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注:1.服务期限满或最终结算价达到预算金额(已先到者为准),则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即行终止。
四、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为东阳市吴宁街道办事处2026-2028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配送能力、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要求,以优质的货物、优良的服务、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投标供应商的竞争实力。配送采购内容包含下列四类: 1、蔬菜、冷冻及其他类:主要包括鲜蔬菜、冷冻肉类、肉类(猪肉除外)、冷冻面点、冷冻水产、冷冻蔬菜类、蛋类、鲜活农副产品类、豆制品类、干货类等; 2、粮油类:主要包括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等; 3、猪肉类:就指猪肉,要求鲜肉; 4、餐后甜品类:主要包括水果、奶制品等。 五、条件约定 1、投标人必须保证各类证照齐全、有效。 2、投标人必须有独立的仓储、配菜间、冷藏室、食品检测室,安装管理软件及监控设备;自备食品检测设备、车辆等所必需的设备设施;食品质量管理符合相关部门要求。 3、投标人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内容要求如下: 《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定时培训制度》,《不合格产品召回、销毁制度》,《食品原料进出货台账登记制度》,《食品原料留样管理制度》,《食品检验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检查制度》,《送货不达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财务制度》,《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制度》等其它相关制度。 4、投标人必须投保食品安全保险。 ▲5、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对以上相关内容作出书面承诺。 六、质量约定 1、投标人对所有食品原料应严格把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所供各类食品原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配送的食品有效期在该食品保质期限的一半之前,并提供所供商品生产企业的资质、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投标人非自产的非初级农产品应来源于具有相关许可证的企业,尽可能入围全国名牌产品,并提供质量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非自产的初级农产品须提能证明货品来源的有效凭证,建立进出货台账。 2、投标人不得将业务转包,也不得由上游供应商直接配送。 3、猪肉类等肉类产品的质量要求符合金华市肉类产品的生产、检验检疫、销售的相关规定。 4、投标人配送的鲜活食品原料要求优质、新鲜、清洁卫生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并出具产品证明合格材料。配送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分类仓储保鲜、分类包装运输。食品原料(不少于200克)48小时留样备查。 5、配送企业要加强食品源头管理,做好索证索票工作,非自产的初级农产品应向供应商索取食品来源的有效凭证;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应来源于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并向其索取证明质量合格的相关材料。所有进货台账,实行电子监管。所有索证索票材料,要有供货单位的印章或签名。 6、具体要求 6.1蔬菜、冷冻及其他类 6.1.1蔬菜要求为新鲜、安全、成熟度适中的无公害产品,无烂枯叶、黄叶,按要求去皮、去壳、去叶、去泥等,并适宜用切菜机操作。农残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6.1.2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6.1.3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6.1.4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色即为异常;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中标人须对蔬菜进行48小时留样备查。 6.1.5 冷冻类 符合GB16869-2005标准,皮肤有光泽,呈淡黄、淡红、灰白色等,肌肉切面有光泽,指压后凹陷恢复得慢,且不能完全恢复。中标人须对同批次食材进行48小时留样备查。 6.1.6豆制品类要求提供食品检测合格证明。中标人须对豆制品进行48小时留样备查。 6.1.7水产品类具有鲜鱼固有的鲜明体色余光泽,粘度透明;鳞完整或稍有花鳞,紧贴鱼体不易剥落,有透明黏液;鳃盖紧合,鳃丝鲜红或紫红,色清晰,黏液透明无异味;鱼眼饱满,角膜光亮透明;腹部呈白色或淡玫瑰红色,无破肚;肌肉结实或富有弹性,无风干、异味现象。须按国家要求提供每批次检验检疫证等合格证明,特殊食材还需提供抗生素、兴奋剂、瘦肉精含量检测。中标人须对同批次鲜活食材进行48小时留样备查。 6.2粮油类 6.2.1大米 6.2.1.1外包装完好,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6.2.1.2具有大米固有的色泽和香味,无异味或霉味(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看碎米粒、黄粒米、杂质是否超标。 6.2.1.3取清洁容器,用温水浸泡少许米,如水面上浮起一层油,应退货处理。 6.2.1.4大米质量不低于《大米》(GB1354)四级籼米要求,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6.2.2食用油要求通过QS认证,每批次送货时须提供产品合格证。要求为非转基因产品。 6.2.3佐料、辅料、干货、酱菜须确保新鲜、不变质,无掺杂充假,无蛀虫,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6.3 猪肉符合GB2707-2005标准,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中标人须对同批次食材进行48小时留样备查。 6.4 餐后甜品类 6.4.1水果类: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 6..4.2奶制品:包括各类小容量酸奶、鲜奶等,均需冷链供应。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七、服务约定 1、所供应的原料应按采购单位订货时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送达指定的地点。如供应的食堂原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供应商必须按业主要求及时补货(不合格原料业主作废品处理)。 2.中标人有义务在售前了解采购单位的需求计划,及时备货和配送所需的货物,并在售后跟踪货物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及时解决使用中出现的问题。 3.要求有无公害、无污染生产基地,所提供的蔬菜来源于无公害无污染产地,配送的蔬菜经农产品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才配送。 4.大米、面粉、食用油、调料品等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的质量要求,包装要注明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日期、有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志。 5.配送单位承诺所配送的蔬菜或物品因农药残留或质量问题引起食物中毒事件,配送方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配送需提供蔬菜农药残留检验报告单或猪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如果未能及时提供相关证明,造成原材料、食用油、柴油、调料品、人工浪费的由配送单位负责赔偿;如配送单位发生多次此事件,采购单位提出整改意见,也未能及时改正的,采购单位将终止配送单位的配送资格,由备选配送单位进行配送。 八、企业责任约定 1、配送食品(材)的质量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经查实后第一次处以该批次货物总价款的三倍罚款,并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第二次查实后处以该批次货物总价款的三倍罚款,扣除履约保证金***00元;第三次查实后处以该批次货物总价款的三倍罚款,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配送资格。 2、配送食品(材)发现并查实缺斤少两,抄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处罚,发现累计达3次终止(取消)合同。 3、延误配送时间,造成伙房不能正常供应食品(不可抗力除外)的,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第三次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配送资格。 4、涉嫌垄断经营,故意串通,哄抬食品价格,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公司运作不正常,被司法部门干预不能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扣除履约保证金***00元,并取消配送资格。 6、严重违反党风廉政规定,情节严重的,扣除履约保证金***00元,并取消配送资格。 7、因配送食品被职能部门检测,出现三次不合格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配送资格。 8、配送到的食品中含有毒有害物质引发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所造成人员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配送资格。 9、违法违纪经营,受到市场监管、农业部门行政处罚并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配送资格。 10、出现转包经营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配送资格。 11、经业主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违约的行为,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配送资格。 11、配送企业因上述情形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商务及其他要求 ▲1、项目结算及投标报价要求 1.1投标人的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人工、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售后服务以及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投标人所投报的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整个项目的一次性最终最低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结算单价不作调整,具体数量按实结算。 1.2投标人的结算价=实际送货量×(基准价×中标折扣)。 ▲2、报价及限价要求 2.1本次报价按折扣进行报价。 2.2本项目限价为基准价折扣不得高于100%,投标折扣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3、价格约定 基准价的确定:配送定价以东阳市民生商品价格监测信息发布的东门菜场同类商品零售价格为基准价,价格监测信息发布未涵盖的菜品,由采购人组成食品配送定价小组在东门及周边菜场进行价格调查或参照其他类似规模食堂的价格调查为辅助,定出基准价。时令蔬菜价格变化快,可临时申请调价,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定价小组提出申请,在定价小组审核后,调整后的结算价按申请日期起执行,配送价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 4、付款方式: 4.1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7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合同价款的40%(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中标人提交预付款保函),预付款在支付时优先扣除。 4.2食品配送款每月结算一次;配送企业应在下一月10日前与采购人结算上一月配送款,并向采购人出具税务部门提供的本公司正式发票作为结算凭证。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付款(特殊情况除外)。 4.3配送单位送货时必须提供三联的送货清单,验收签字后一张留食堂记台账,一张返还中标配送企业,一张作为每个季度结账凭据。 4、服务时间及地点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服务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5、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在合同签订前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现金转账或以保函形式,保函可在“政采云平台线上”申请办理)(保函期限应大于履约期限2个月),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单位退还(无息)。 十、验收 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4.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履约验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履约验收结果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5.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 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6.验收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十一、合同的签订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内与东阳市吴宁街道办事处签订合同。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内容、要求
1项目名称:东阳市吴宁街道办事处2026-2028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2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投标费用: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本章第八条收费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
3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质疑期限届满之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在质疑截止时间前,未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视同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默认);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者补充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投标文件的组成: 本项目投标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技术、资信及商务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 投标人应按以下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传输、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响应文件、技术、资信及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 2、为了避免由于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等技术、安全故障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况,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经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和CA驱动制作出的后缀名为“bfbs”的加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送至金华心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396841838@qq.com,逾期发送或发错后缀名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投标人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本项目不强制投标人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如在开评标时出现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等情况,因投标人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造成投标无效等一切后果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人应当在2026年5月14日08:***分前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自行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投标人应当在2026年5月14日08:***分前,逾期未递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6开标时间:2026年5月14日08:***分 截止开标时间,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截止后***分钟内对上传政采云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所有投标人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到后,采购代理机构开启投标文件;投标人超过解密时限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
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责任投标人自负。
9中标结果公告: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公告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ongyang.gov.cn/ggzyjy/),公告1个工作日。
10中标通知书: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按放弃中标资格处理。
1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在合同签订前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现金转账或以保函形式,保函可在“政采云平台线上”申请办理)(保函期限应大于履约期限2个月),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单位退还(无息)。
12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
13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7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合同价款的40%(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中标人提交预付款保函),预付款在支付时优先扣除。 2.食品配送款每月结算一次;配送企业应在下一月10日前与采购人结算上一月配送款,并向采购人出具税务部门提供的本公司正式发票作为结算凭证。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付款(特殊情况除外)。 3.配送单位送货时必须提供三联的送货清单,验收签字后一张留食堂记台账,一张返还中标配送企业,一张作为每个季度结账凭据。
14投标文件有效期:90 天
151、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预算:380万元 (2)项目属性:②服务类(①货物类/②服务类/③工程类) (3)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 (备注: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 (4)本项目 是 (是/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5)上述第4项中确定为“是”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通过(①)措施进行: ①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②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 / (比例); ③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 / (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6)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货物和服务项目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原则上按最高优惠幅度20%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原则上按最高优惠幅度6%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此《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规定执行,到期后按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1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7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11号)文件规定: 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质疑不成立提起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浙江政府采购活动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项目预算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金华心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东阳农商银行江北支行 银行帐号:201000231170656 注:投标人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参与投标的,应如实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8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0号),本企业按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9节能产品□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
20环境标志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
21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注:如本招标文件后面的条款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的内容为准。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东阳市吴宁街道办事处2026-2028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东阳市吴宁街道办事处(“采购人”)和金华心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人员、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方须须承担的方案制作、设计、规划、运输、安装、维护、技术协助、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邮箱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2.支持绿色发展 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 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4.支持创新发展 4.1 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 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 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陆政采云(https: //jinrong.zcy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 czt.zj. 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四)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五)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以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社保花名册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打印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需带二维码及浙江省社会保险电子专用章)为准)。 (六)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七)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允许分包。 (九)特别说明 ▲1.多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应当按一个投标人认定。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3.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三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招标方不保证最低报价者为中标方。 ▲8.为维护国家利益及招标方自身利益,允许招标方在合同签订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 ▲9.“政采云”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政府采购项目。 (十)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方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3.采购人、招标方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受理与答复质疑。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质疑期限届满之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方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以书面形式发布更正公告,不另作通知。 2.招标方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招标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资信及商务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 1、资格审查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 (4)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 ;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 (6)联合体协议(格式见附件,如有); (7)东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社会评价表(格式见附件)。 备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由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评标委员会评标以前进行。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2、技术、资信及商务文件: (1)投标人技术、资信及商务自评得分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 ; (3)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 (5)配送方案; (6)配送保障; (7)主要设备配置表(格式见附件); (8)突发应急预案; (9)质量承诺; (10)拟投入项目成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11)投标人相关认证证书; (12)类似项目业绩(格式见附件); (13)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4)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5)其它按照评标办法可加分的内容说明、证明文件; (1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3、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本项目按折扣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包括货款、人工、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售后服务以及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投标人所投报的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整个项目的一次性最终最低报价,结算单价不作调整,具体数量按实结算。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顺序和统一格式 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电子投标文件须根据评分标准进行关联定位。投标文件因内容不 完整、编排混乱,或者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评分标准进行关联定位或者关联定位不准确,导致 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政采 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和加密。(操作指南下 载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2.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部分均采用CA签章。电子投标文件中有签字要求的部分,投标人可以将签字后的扫描件上传至政采云系统,有盖章要求的部分,要求采用CA签章。投标人应写全称。 ▲(六)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自行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2.未按规定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被误投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未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自行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5.截止开标时间,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截止后***分钟内对上传政采云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所有投标人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到后,采购代理机构开启投标文件;投标人超过解密时限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 6.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时,投标人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鉴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人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 (2)在开评标时出现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等情况,投标人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对投标人继续进行评审的; (3)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拒绝澄清回复或澄清回复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4)资信及商务标内有商务报价出现的; (5)网上下载的证明文件,不能通过真实性验证的(发现提供虚假资料的,按照提供虚假资料处理); (6)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7)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8)投标文件格式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或者内容虚假的; (9)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鉴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10)投标有效期、服务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1)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有“▲”条款要求的; (12)未提交本招标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中第(2)、(13)、(14)条资料的;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4)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投标无效情况。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拒绝澄清回复或者澄清回复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技术标内有商务报价出现的; (3)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4)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有“▲”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5)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6)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投标无效的情况;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投标无效情况。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拒绝澄清回复或者澄清回复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3)报价高于用户设定的最高限价; (4)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 (5)报价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 (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6.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无效、废标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8.对仅出现以上1、2、3情形之一中小项情况的,经审定凡没有实质性影响和损害的,可不作无效标处理。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做好投标准备,准时在线参加电子开标会议,随时关注开标进度。 (二)电子投标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宣布评标室会议纪律及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3.开标及评审程序 3.1在开标时间截止后***分钟内由各投标人自行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3.2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入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 行评审; 3.3系统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进行汇总; 3.4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 3.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3.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4、本项目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开评标时出现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等情况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上传投标人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继续评审。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4人和采购人代表1人,共5人组成。(允许采购人不推荐采购人代表参加,如采购人不推荐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时,评标委员会(5人)都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电子询标,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在政采云上进行询标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澄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 招标方工作人员对系统中的得分汇总进行复核,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应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需盖CA电子签章或实体公章),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政采云系统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审纪律和要求 1.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 2.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 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 4.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 5.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以上),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8.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9.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审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 10.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 1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1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14.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15.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①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 ②在得知自己为评审专家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 ③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④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⑤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 ⑥上述①至⑤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 16.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八)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九)其他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 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3.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成交人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2.成交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 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4.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人根据采购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 6.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履约保证金: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 (三)预付款 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 (四)资金支付 采购单位应当及时组织项目验收,不得以政府部门审计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条件。采购单位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单位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迟延付款。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单位支付逾期利息。 八、中标服务费 本次采购,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金华心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本条下列表格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3天内(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可用现金、转账付款方式。
金额(万元)服务招标
100万元以下1.5%
100-500万0.8%
中标服务费汇款帐户名称:金华心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1000231170656 开户银行:东阳农商银行江北支行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东阳市吴宁街道办事处2026-2028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的评标。 一、总 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分、技术、资信及商务分7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为3家时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大于3家时,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人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技术、资信及商务分+报价分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一)评分表(技术、资信及商务分共70分):
序号评分内容评分标准说明分值
技术分55分
1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提供的整体方案,是否能够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方案合理、切实可行、可操作性等情况: 实施方案(0-3分); 保鲜方案(0-3分); 运行方案(0-3分); 管理目标、仓储情况、难点要点分析等(0-3分)。0-12分
2配送方案根据投标人的针对本项目配送的特点: 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0-3分); 方案内容齐全、表述准确、条理清晰性(0-3分)。0-6分
3配送保障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500万(含)-1000万得1分,1000万(含)-2000万得2分,2000万(含)以上得3分。 (注:须提供相应保单复印件加盖CA签章,不提供不得分)0-3分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安全食品事故发生的得2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0-2分
投标人自备冷藏货车的,每一辆冷藏货车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自有车辆提供车辆照片、行驶证,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和行驶证、车辆照片,不提供不得分。)0-2分
根据食品采购质量、价格、品种等方面保障措施(0-3分); 配送整个过程的安全保障措施完善程度(0-3分)等情况,进行打分。0-6分
4投标人 实力1.投标人自有或控股或租赁冷冻库设备容积在60立方米(含)的得2分;容积在50(含)-60立方米得1分;最高2分。 2.投标人自有或控股或租赁保鲜库设备容积在60立方米(含)的得2分;容积在50(含)-60立方米得1分,最高2分。 3.投标人设有规范的检测室、猪肉分割室、独立办公区、独立分拣区,每个区域得0.5分,最高得2分; 4.投标人须具备专业级的检测室;具备农残检测、亚硝酸盐、吊白块、二氧化硫、重金属检测设备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2分; 5.检测数据能自动上传并可远程查询监管(手机等移动监管)的得1分; 6.有监控设备,配送场所做到无盲区监控的得1分。 7.投标人具备智能化信息管理软件系统的得1分;投标人具备与管理软件关联的智能分拣称重设备的得1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0-12分
5突发应急预案针对突发事件(食品质量问题(0-1分)、出现食品安全事故(0-1分)、采购人临时增加采购量(0-1分)、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时送货(0-1分)等)的解决方案,进行打分。0-4分
根据投标人配合溯源调查等安全应急项目的科学性(0-2分)、合理性(0-2分),进行打分。0-4分
6质量承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临期产品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免费更换方案(0-2分)、更换频率(0-2分)等),进行打分。0-4分
商务、资信及其他分15分
7人员情况1.投标人从业员工持有健康证的每人得0.5分,把本项最高得6分; 2.项目人员中具有相关食品检测培训证书的每人加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本项目投入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已在本单位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8分
8认证证书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0-4分
9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发票)0-3分
(二)技术、资信及商务分的计算 技术、资信及商务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资信及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三)价格分(***分)(蔬菜、冷冻类及其他类占15分、粮油类5分、猪肉类5分、餐后甜品类5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取所有有效投标人中投标折扣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蔬菜、冷冻类及其他类评标基准价/蔬菜、冷冻类及其他类投标报价) ×15+(粮油类评标基准价/粮油类投标报价) ×5+(猪肉类评标基准价/猪肉类投标报价) ×5+(餐后甜品类评标基准价/餐后甜品类投标报价)*5 (四)确定中标人: 4.1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得分和投标报价得分之和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人。 4.2中标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将中标项目支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3 如有中标企业放弃中标或解除合同,可以顺延委托由第二预中标单位履行合同。 (五)招标方不保证最低报价者为中标方。 (六)招标人不对落标原因作任何解释。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澄清及询标答复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文件之间、文件与本合同之间有相互矛盾之处,以有利于甲方之解释为准。 二、配送范围 1、蔬菜、冷冻及其他类:主要包括鲜蔬菜、冷冻肉类、肉类(猪肉除外)、冷冻面点、冷冻水产、冷冻蔬菜类、蛋类、鲜活农副产品类、豆制品类、干货类等; 2、粮油类:主要包括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等; 3、猪肉类:就指猪肉,要求鲜肉; 4、餐后甜品类:主要包括水果、奶制品等。 三、食品质量要求 1.中标人对所有食品原料应严格把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所供各类食品原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配送的食品有效期在该食品保质期限的一半之前,并提供所供商品生产企业的资质、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中标人非自产的非初级农产品应来源于具有相关许可证的企业,尽可能入围全国名牌产品,并提供质量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人非自产的初级农产品须提能证明货品来源的有效凭证,建立进出货台账。 2.中标人不得将业务转包,也不得由上游供应商直接配送。 3.猪肉类等肉类产品的质量要求符合金华市肉类产品的生产、检验检疫、销售的相关规定。 4.中标人配送的鲜活食品原料要求优质、新鲜、清洁卫生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并出具产品证明合格材料。配送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分类仓储保鲜、分类包装运输。食品原料(不少于200克)48小时留样备查。 5.中标人要加强食品源头管理,做好索证索票工作,非自产的初级农产品应向供应商索取食品来源的有效凭证;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应来源于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并向其索取证明质量合格的相关材料。所有进货台账,实行电子监管。所有索证索票材料,要有供货单位的印章或签名。 6.具体要求 6.1蔬菜、冷冻及其他类 6.1.1蔬菜要求为新鲜、安全、成熟度适中的无公害产品,无烂枯叶、黄叶,按要求去皮、去壳、去叶、去泥等,并适宜用切菜机操作。农残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具体感观要求; 6.1.2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6.1.3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6.1.4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色即为异常;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中标人须对蔬菜进行48小时留样备查。 6.1.5 冷冻类 符合GB16869-2005标准,皮肤有光泽,呈淡黄、淡红、灰白色等,肌肉切面有光泽,指压后凹陷恢复得慢,且不能完全恢复。中标人须对同批次食材进行48小时留样备查。 6.1.6豆制品类要求提供食品检测合格证明。中标人须对豆制品进行48小时留样备查。 6.1.7水产品类具有鲜鱼固有的鲜明体色余光泽,粘度透明;鳞完整或稍有花鳞,紧贴鱼体不易剥落,有透明黏液;鳃盖紧合,鳃丝鲜红或紫红,色清晰,黏液透明无异味;鱼眼饱满,角膜光亮透明;腹部呈白色或淡玫瑰红色,无破肚;肌肉结实或富有弹性,无风干、异味现象。须按国家要求提供每批次检验检疫证等合格证明,特殊食材还需提供抗生素、兴奋剂、瘦肉精含量检测。中标人须对同批次鲜活食材进行48小时留样备查。 6.2粮油类 6.2.1大米 6.2.1.1外包装完好,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6.2.1.2具有大米固有的色泽和香味,无异味或霉味(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看碎米粒、黄粒米、杂质是否超标。 6.2.1.3取清洁容器,用温水浸泡少许米,如水面上浮起一层油,应退货处理。 6.2.1.4大米质量不低于《大米》(GB1354)四级籼米要求,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6.2.2食用油要求通过QS认证,每批次送货时须提供产品合格证。要求为非转基因产品。 6.2.3佐料、辅料、干货、酱菜须确保新鲜、不变质,无掺杂充假,无蛀虫,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6.3 猪肉类 符合GB2707-2005标准,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中标人须对同批次食材进行48小时留样备查。 6.4食堂小卖部物品 符合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标准的合格产品,所有商品来源均必须可追溯,并须提供相关索证索票。 四、企业责任约定 1、配送食品(材)的质量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经查实后第一次处以该批次货物总价款的三倍罚款,并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第二次查实后处以该批次货物总价款的三倍罚款,扣除履约保证金***00元;第三次查实后处以该批次货物总价款的三倍罚款,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配送资格。 2、配送食品(材)发现并查实缺斤少两,抄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处罚,发现累计达3次终止(取消)合同。 3、延误配送时间,造成伙房不能正常供应食品(不可抗力除外)的,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第三次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配送资格。 4、涉嫌垄断经营,故意串通,哄抬食品价格,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公司运作不正常,被司法部门干预不能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扣除履约保证金***00元,并取消配送资格。 6、严重违反党风廉政规定,情节严重的,扣除履约保证金***00元,并取消配送资格。 7、因配送食品被职能部门检测,出现三次不合格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配送资格。 8、配送到的食品中含有毒有害物质引发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所造成人员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配送资格。 9、违法违纪经营,受到市场监管、农业部门行政处罚并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配送资格。 10、出现转包经营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配送资格。 11、经业主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违约的行为,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配送资格。 12、配送企业因上述情形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配送的食品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中标折扣:蔬菜、冷冻及其他类中标折扣为 %;粮油类中标折扣为 %;猪肉类中标折扣为 %;食堂小卖部物品中标折扣为 %。 2.结算方式:投标人的最终结算价=实际完成送货量×(结算基准价×中标折扣)。 3.付款方式: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七、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 的违约责任。 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履行时间: 2.履行方式: 3.履行地点: 九、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质量保证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 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 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 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 院起诉。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东阳市财政局采监科备案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采购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经东阳市财政局采监科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东阳市财政局采监科、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5.后附政府采购廉洁承诺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鉴证方: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政府采购廉洁承诺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中标人: 为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廉政建设,防止发生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有关规定,我方自愿签订本承诺书,并严格执行。 第一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除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要求外,我方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国家、地方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第二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不发生损害上述原则及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三条与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机构、评审专家、工作人员及其他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主要有: (一)向上述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为上述人员或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 (三)暗示为上述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为上述人员或单位提供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严格执行采购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发生本承诺书第三条中所列不良行为。 . 第五条 发现采购活动各方当事人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主动向其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机关举报。 第六条 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管。在采购活动中出现违反本承诺书规定行为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处罚,因违法违规行为给其他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规定予以赔偿。 第七条 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所有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资格审查文件、技术、资信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东阳市吴宁街道办事处2026-2028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HXYCG2026-00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2.资格审查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 (4)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 ;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 (6)联合体协议(格式见附件,如有); (7)东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社会评价表(格式见附件)。 备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由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评标委员会评标以前进行。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技术、资信及商务文件: (1)投标人技术、资信及商务自评得分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 ; (3)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 (5)配送方案; (6)配送保障; (7)主要设备配置表(格式见附件); (8)突发应急预案; (9)质量承诺; (10)拟投入项目成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11)投标人相关认证证书; (12)类似项目业绩(格式见附件); (13)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4)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5)其它按照评标办法可加分的内容说明、证明文件; (1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附件1:投标声明书格式: 投标声明书 致: :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 有: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金华心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本人 (授权代表姓名),经由(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口不存在利害关系口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己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口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口与 (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昔业务收入 50 %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 三、现己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职务: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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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注;此表格格式不得修改。 附件4: 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5: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如投标人是小微企业的,则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如中标人声明为小微企业,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如中标人声明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7:投标单位情况表 投标单位情况表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通讯代码电 话传 真邮政编码
成立时间
企业性质上级主管单位
行政负责人姓 名年 龄职 称
技术负责人姓 名年 龄职 称
企业资质等级及证号职工总人数(人)
营业执照证号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人)
固定资产(万元)高级职称(人)
自有流动资产(万元)中级职称(人)
开户银行名 称初级职称(人)
帐 号技 术 员(人)
单位概况: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盖章)
附:本表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附件8:相关业绩一览表 投标人相关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地点项目概况合同签订时间证明材料名称
上述证明材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业主单位与委托方的名称也必须一致,单位发生合法变更的,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9:拟投入项目人员概况一览表 拟投入项目人员概况一览表
姓名性别年龄文化 程度从事 专业从事专业工作时间职称拟派岗位
注:投入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相关的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0:主要设备配置表 主要设备配置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设备名称功能及配置描述备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1: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金华心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自愿参与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JHXYCG2026-002)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等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 (六)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或领取招标文件后不投标导致废标的; (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的; (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 (十一)擅自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更换品牌、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十二)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的; (十三)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十四)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的; (十五)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十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七)财政、监察部门鉴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十八)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公司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2: 服务费承诺书 致:金华心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如中标,愿向金华心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 我方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时,承诺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由采购人在本次招标项目的货款/服务款中直接扣缴。 特此承诺! 承诺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6年 月 日 附件13:联合协议 联合协议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 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 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 四、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 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4:分包意向协议 分包意向协议 (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 (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 一、分包标的及数量 (投标人名称)将 XX工作内容 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 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三、质量 四、价款或者报酬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的办法 七、其他 (分包供应商名称)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 %的扣除) 投标人名称(签名): 分包供应商名称: …… 日期: 年 月 日 4.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附件15: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金华心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项目编号:_____ __),签字代表______(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______天。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 _____邮编:__________ 电话:*** 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 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16: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序号采购内容投标折扣(%)备注
1蔬菜、冷冻类及其他类
2粮油类
3猪肉类
4餐后甜品类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本项目按折扣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包括货款、人工、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售后服务以及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投标人所投报的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整个项目的一次性最终最低报价,结算单价不作调整,具体数量按实结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7: 投标人技术、资信商务得分自评表
序号评分标准得分内容自评 得分页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
注:投标人自评表须附在技术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第1页。 投标人名称(盖章): 2026年 月 日 附件18: 东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社会评价表 代理机构名称:
填表人类别□采购单位 □供应商 □专家
填表人名称或姓名地址
联系人电话传真
对代理机构的评价项目评价(请在分值范围内进行打分)
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纪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2分)。
操作程序是否规范,采购行为、过程、结果是否公开、公平、公正,采购组织管理是否规范严谨(2分)。
是否及时组织采购,是否有承诺办事时间并能限时办结(2分)。
是否能积极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对接;对采购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咨询答复是否热情周到、耐心细致(2分)。
采购的质量、服务是否满意(2分)。
合计
对代理机构的意见和建议
备注东阳市吴宁街道办事处2026-2028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填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 附件18: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入库,并取得东阳市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供应商。 二、相关信息获取方式 请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融资贷款”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三、申请方式和步骤 (一)采购合同贷 1、采购单位在政采云完成中标通知书及公告发布后,政采云根据该供应商资信向供应商发送推介合适的融资产品方案(展示多家银行---满足贷款银行条件的银行产品,对供应商进行展示); 2、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的同时会收到可申请融资服务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选择满足条件的银行产品,并补充填写相关资料,向满足条件的融资产品发起申请; 3、政采云将供应商的申请传递给银行,并将供应商相关信息给银行:供应商信息、订单(合同)信息、融资申请等数据用于贷款审批; 4、银行进行融资审批并返回审批结果至政采云(审批通过的等待政采云放款通知,订单合同签署生效后通知),政采云将银行反馈信息同步展示给对应供应商; 5、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在线下签订完成合同签署后(将贷款银行的帐号协调采购合同中去,贷款帐号作为采购合同的收款账户),政采云向银行发送确认指令; 6、项目履约完成,采购单位完成验收后发起结算,国库完成支付; 7、银行对其本行借款账户进行资金监控,有入账即可进行本金提前还款操作,银行返回还款信息“提前还款本金、更新还款计划”。 (二)流水贷流程 1、政采云通过规则向符合该产品的供应商发出邀约; 2、供应商授权后向银行发送历史流水数据进行授信; 3、银行根据风控模型出具最终授信结果并通知政采云; 4、供应商用款时进行在线提款签约; 5、银行放款并返回放款结果,流程完成。 四、注意事项 1、供应商需确保政府采购合同的收款银行与融资银行一致。 2、请各采购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在合同备案环节仔细核对收款银行、账号信息等内容,一旦录入将无法修改。 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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