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柯桥院区被服租赁及洗涤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浙江绍兴市 发布日期:2026-05-19

【招标结果】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柯桥院区被服租赁及洗涤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绍兴市 采购单位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柯桥院区被服租赁及洗涤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柯桥院区被服租赁及洗涤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330000263210160000034-0625-26217360 项目名称:柯桥院区被服租赁及洗涤服务 采 购 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1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5前附表55一、总 则1313二、招标文件2020三、投标文件2121四、开标2424五、评标2525六、定标2727七、合同授予2727第三章 招标需求2828第四章 评标办法4343第五章 采购合同5353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5959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柯桥院区被服租赁及洗涤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5月15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000263210160000034-0625-26217360 项目名称:柯桥院区被服租赁及洗涤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090,000.00 最高限价(元):3,09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柯桥院区被服租赁及洗涤服务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3,09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柯桥院区床上5件套及白大衣租赁清洗服务,以及被服洗涤(含清洗、消毒、保管、收送、缝补、折叠和熨烫等)服务。 备注: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行期限:3年;具体起止时间由采购人确定。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1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09: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 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 3.开标时间:2026年5月15日09: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地 址:杭州市解放路8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王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784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曹蕾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4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联系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名 称内 容
1项目属性☐ 货物 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 R 服务
2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1、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是: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其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 4%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分包意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 4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6、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 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7、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包括联合体内的小微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3分 包R 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 不同意分包。
4采购进 口产品R 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5支持本 国产品1、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2、本采购项目: R不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3、本国产品标准: (1)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 (2)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尚未实施; (3)产品关键组件符合相关要求:尚未实施; (4)产品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尚未实施。 4、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 5、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投标人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节能产品□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产品名称: /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R 不适用
7环境标 志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R 不适用
8采购合同 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R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9投标报价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其他说明: (1)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棉纺织品租赁费、收集(中转站)、洗涤、消毒、整烫、零星修补、清点、分类存储、运输费、芯片及软件设备使用费、装卸费、配送等的费用(含人工费、洗涤材料等耗材费)。 (2)本项目分两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1)投标报价A(床上5件套及白大衣租赁清洗服务费) 2)投标报价B(被服洗涤费)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分别填报各类服务下浮率、单价、合价及汇总后的投标报价;评审过程中,用该金额用于报价比较和评审的基础,中标人后按实际服务数量结合中标单价分期结算。 投标人在基准价上报下浮率;中标后、合同执行中投标人所填报的下浮率保持不变,每月结算单价=各项服务基准价×(1-下浮率),每项服务的每月结算价=当月结算单价×实际服务数量。 具体基准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中“3、床上5件套、白大衣洗涤租赁种类一览表”以及“五、洗涤被服种类一览表”。 例如: (1)白大衣洗涤租赁基准价为3.01元/件次,投标人该项目服务填报的下浮率为1%,则白大衣洗涤租赁单价为3.01×(1-1%)=2.98元/件次;当月实际服务数量为100件次;当月白大衣洗涤租赁结算价格=2.98×100=298元。 (2)护士上衣洗涤基准价为2元/件,投标人该项目服务填报的下浮率为1%,则白护士上衣洗涤单价为2×(1-1%)=1.98元/件;当月实际服务数量为100件次;当月护士上衣洗涤结算价格=1.98×100=198元。 (3)投标人在填报过程中,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填写各项单价。 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填写的报价与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最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最后报价表)为准; 5、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应当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理由); (4)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10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组织 □ 不组织 R 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自行至项目现场考察。地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联系人:***,联系方式: ***
11样 品R 要求提供 1、投标人自行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将样品送达代理机构指定的联系人。具体要求如下: (1)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招标需求”。 (2)邮寄或送达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0室;联系人:金俊超;联系电话:***。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投标无效。 3、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 收的参考。 □ 不要求提供
12方案演示/ 方案讲解□ 要求 R 不要求
13投标文 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14投标文 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15投标文 件签章采用电子签章。
16投标文 件有效期 90 日历天
17投标文件 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电子交易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址。 (5)“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10室; 收件人:金俊超13868143292
18开标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2、开标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3、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4、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投标人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电子交易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在电子交易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投标人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无效。
1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0中标候 选人数量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3 名
21联合体投 标相关说明1、业绩: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 2、资信证明文件: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 R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
22投标文件 真实性复核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2号)等文件的规定,在评审结束后、确认采购结果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情况详细记录,并纳入采购档案。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及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中标投标人应当认真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复核工作,中标投标人不予配合的,将承担不利后果。
23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础,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78%向中标人收取。 部分费率摘录如下: 预算金额 费率 100万元及以下部分 1.5%×78% 100-500万元部分 0.8%×78% 500-1000万元部分 0.45%×78% 1000-5000万元部分 0.25%×78% 2、代理服务费支付: 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 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账 号:9558851202064655228 3、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 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 4、中标人缴纳代理服务费后,将上述汇款底单及开票信息发至390987804@qq.com。
24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5其他说明/
一、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组织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投标人: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也称作供应商。 3.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 5.“产品”是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服务、工程、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7.“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8.“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及电子文档等。 9.“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 10.“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投标费用 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四)联合体投标 1、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本国产品(服务类项目不适用) (1)政府采购原则上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采购进口产品,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 (2)本国产品标准。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生产 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 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 a.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 b.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 c.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 d.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 e.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 2)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 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规定比例,计算公式为: 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的规定比例。在分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符合第1)项条件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本国产品。 3)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 对特定产品,在符合第1)项和第2)项条件的基础上,应当符合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关键组件、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生产、完成等要求。 (2)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投标人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本国产品证明文件 1)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 2)《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 a.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b.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c.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写。 d.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写。 e.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写。 2、支持绿色发展 (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 (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人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投标人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人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人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 (4)鼓励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人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4、支持创新发展 (1) 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 (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 (3)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 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 (1)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六)询问、质疑和投诉 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投标人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投标人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投标人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2、询问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 2、质疑 (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计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发生澄清、修改、更正的,对经澄清、修改、更正的部分内容提出质疑的,为通知送达投标人之日或者澄清公告、更正公告发布之日。 (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 (5)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答复人应将质疑答复内容及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信息内容除外。 (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事项不予处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质疑投标人: 1)潜在投标人未提供依法获取采购文件证据材料,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 2)投标人未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项目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对特定资格条件以外的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3)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 4)未通过资格审查,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 5)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对符合性审查后的评审活动、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 6)未通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提出质疑的; 7)提出质疑时间已超出法定质疑期的; 8)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质疑,再次提出质疑的; 9)质疑函未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补充完善签署、盖章、联系方式、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10)质疑投标人未按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属于潜在投标人或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的; 1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未共同提出质疑的; 12)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投诉 (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2)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投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 (七)特别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2.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证书必须为该投标人所拥有。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需求 4.评标办法 5.采购合同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联合体协议(如有); (4)分包协议(如有); (5)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2.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3)《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服务类项目不适用) (4)节能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5)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6)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章)、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投标人情况介绍; (8)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9)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10)技术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11)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以及第四章评审内容提供相应评审资料; (1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 (3)报价说明; (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5)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无效。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 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 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签章 采用电子签章。 (六)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 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 收回执。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 (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 2、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 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九)投标人的风险 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投标人仅递交了“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 子加密投标文件” 成功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无效;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在电子交易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 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四、开标 (一)开标形式 1、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在线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二) 开标准备 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开标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三)开标流程 1、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投标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投标投标人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电子交易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在电子交易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开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3)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2、开标第二阶段 (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进入开标第二阶段。 (2)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导致无效的原因;公布有效投标人的名单及其资信商务得分、技术得分。 (3)开启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系统形成开标记录。 (4)价格评审。价格评审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程序 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 4.评审小组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5.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投标人投 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6.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7.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8.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作废标处理。 (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的澄清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 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内容后,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填写的报价与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最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最后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本项目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 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柯桥院区床上5件套及白大衣租赁清洗服务,以及被服洗涤(含清洗、消毒、保管、收送、缝补、折叠和熨烫等)服务。 2、服务期:3年,具体起止时间签订合同时由招标人确定。 3、服务地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柯桥院区(绍兴市柯桥城区育才路以东、上方山大道以南区块)。 二、床上5件套及白大衣租赁清洗服务需求 (一)产品配置方案 1、床上5件套技术参数:(床单、被套、枕套、病员衣服及裤子) (1)设计要求:80°高温洗涤,烘干,洗涤110次后,始终保持尺寸稳定。
床规格:180×200cm;被子尺寸:200×230cm;枕芯尺寸45×70cm
尺寸设定床单被套枕套病员衣服及裤子
洗涤后稳定尺寸235×300cm205×240cm48×85cmL、XL、XXL
新品尺寸295×315cm215×250cm50×95cmL、XL、XXL
注:提供的产品涉及尺寸需求的,均不得小于上述尺寸要求。 (2)面料选用标准: 1)提供的租赁产品采用蓝底三菱花,材质CVC50/50,线密度30×30,织物密度130×70。 2)染色印花条件:皂洗色牢度、酸汗渍色牢度、碱汗渍色牢度大于等于4级,确保高温、高酸性、高碱性环境下洗涤不掉色。 3)环保及纺织品安全性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白大衣技术参数: (1)面料选用:1)涤86%;2)棉14%;3)抗菌防静电吸湿速干防透75D+C70+导电丝57×45。 (2)规格尺寸:S、M、L、XL、XXL。 3、床上5件套、白大衣洗涤租赁种类一览表
洗涤租赁内容基准价暂定数量
床上5件套洗涤租赁3.93元/床次432525床次
白大衣洗涤租赁3.01元/件次12960件次
4、要求投标人提供智能化管理模式: (1)每件白大衣附芯片,并向招标人提供芯片及配套的软件系统及设备,供招标人使用、查询及统一管理。 (2)同时提供白大衣的智能收发衣柜等相关设备,智能衣柜等设备数量结合院区的用量以及放置场地情况进行配置。 (3)智能收发衣柜具备使用者服务牌或面部识别系统功能,识别人员信息后可发放白大衣。 (二)工作、质量要求 1、提供的白大衣、床上5件套的材质、款式、颜色、品质、制作、工艺等均需得到招标人的确认。 2、运用专业的洗涤技术,按照洗涤、熨烫、整理、包装、发放的流程,院感控制按照符合《公共用纺织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3、白大衣、病房床品的洗涤频率,按需提供洗涤服务,原则上洗涤频率为一天一次。 4、5件套床位和备用量租赁配比:1比4。 5、负责到招标人使用科室收送,并清点登记、外运洗涤、烘干烫平后发送至使用科室。洗涤后的5件套要求熨平,其平整度应延续至使用科室领用人为止; 6、必须保证洗涤的质量,降低布类洗涤损耗,加强洗涤用品、洗涤方式的管理,保证5件套洗涤卫生、整洁、整齐,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规范; 7、烘干要彻底,整烫要按规范烫平; 8、投标人应严格执行医院各类被服洗涤过程的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污染 。若属于中标人洗涤程序不当或不按质量交货而导致交叉感染,中标人应赔偿经济损失和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的驻点人员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到各科室收集要洗涤的被服和分发洗涤好的被服,且应服从医院管理制度和要求。 9、租赁白大衣或5件套更换的条件为: (1)面料表面有明显损伤,产生补丁或损坏面积达2平方厘米以上且无法缝补;明显污渍无法处理且影响继续使用,以确保不影响临床使用。 (2)当租赁物的重量减30%时,须以相同面料、款式、缝制工艺制作的新品替换。测试的方法是在同等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将新品和旧品在自然通风的房间内放置24小时后称重比较。 10、招标人组织每一个季度对在用物品进行一次数量盘点; 11、当月的服务质量由监管部门及相关服务对象对日常洗涤质量进行检查并考评,考评成绩与款项挂钩。①每月考核85分以上的按合同全额支付;但低于75分除按规定扣罚外,予以书面警告一次,全年出现三次警告的一律终止合同。②因乙方质量问题而造成投诉的,每投诉一次招标人当月对投标人的考核评分记录中扣0.5分。 (三)洗涤质量标准 根据防疫部门提供的关于“公共用品消毒”,“清洗判定标准”,现将洗涤质量基本标准规定如下: 1、严格按照洗涤工艺流程作业: (1)收集(封闭式专车); (2)合检(布类分类); (3)洗涤(洗涤机操作,相应再消毒); (4)脱水(脱水机处理); (5)烘干(烘干机处理晾晒); (6)对工作服、床单、被套、窗帘、桌布进行烫平(机器烫平和手工烫平,折叠); (7)对破损的衣物要缝补完整(包括破损、系带、松紧带、扣子等)修补的材料由投标人承担; (8)打包或袋包装; (9)送回(专车、封闭、送货)。 2、洗涤原料主要有: 氯漂、彩漂、消毒液、洗衣粉、双氧水、浆粉、酸粉。 3、洗涤、消毒质量标准: (1)药物消毒; (2)高温消毒。 4、消毒洗涤后的衣物标准:洁净、平整、无破、无损、无菌、干燥。 5、随时接受客户和防疫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 6、为了及时协调好洗涤质量及长期保证洗涤质量,投标人派员每季度对招标人各科室进行洗涤质量跟踪调查。 7、运送污物的车辆与运送清洁衣物的车辆要严格分开。 8、投标人须按(WST 508-2025)《医疗机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标准》的最新要求满足医院感控标准,并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 (四)样品 1、因对床上五件套租赁产品的整体制作质感、表面处理及细节处理情况等内容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详细的描述,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样品是评审的主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应依据其企业的实力和货物的要求提供产品的样品。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供样品,在评审过程中供评审小组评审,并作为中标后供货时的验收标准。投标人因提供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提供样品清单一览表 递交样品清单条目的所有样品(共2项)。样品上注明产品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样品清单。样品清单如下:
序号样品名称数量
1白大衣1件
2床上5件套(床单、被套、枕套、病员衣服及裤子)1套
4、评审结束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招标人封样保存,可作为验收的依据,未中标投标人的样品在接到代理机构通知后退还。 5、投标人自行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将样品送达代理机构指定的联系人。邮寄或送达地址: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0室) 联系人:金俊超;联系电话:***、13868143292。 ▲7、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或在样品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递交样品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三、医疗被服洗涤需求 (一)洗涤质量标准及规范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标准及规范: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WS/T 311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SB/T 10989 衣物洗涤质量要求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可重复使用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 (二)总体服务内容及要求: 1、被服洗涤(含清洗、消毒、保管、收送、缝补、折叠和熨烫等)服务,被服品类有手术室用物、床单元用物、病人衣裤、窗帘、床帘等等,洗涤服务包括收集、洗涤、消毒、整烫、破损修补、清点、分类存储、运输、配送,暂存点及轮转库房的管理,以及院内零星被服修改、整烫和少量小件布类制作等。 2、投标人应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采购人交付洗涤的衣物布类。对所有衣物、布类的洗涤,原则上不得返洗。对当天送达的衣物、布类,达不到洗涤质量要求的,投标人应负责免费重洗,并于次日送回,保证不影响采购人的正常使用。 3、投标人应负责对破损的衣物、布类进行缝补;洗涤过程中若出现衣物纽扣及各种带子有丢失的,投标人应进行免费更换。对缝补(或更换)的所有衣物、布类需经采购人确认验收。 4、因投标人洗涤程序不当、洗涤剂不达标及人为因素等造成衣物布类出现严重破损或褪色,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予以更换、照价赔偿。因投标人原因造成衣物布类丢失的,投标人根据衣物布类的实际使用期限应予以赔偿同等、同质量的衣物布类或予以照价赔偿。 5、若因投标人不能按质、按量、按时交付洗涤衣物,严重影响采购人临床使用,特别是手术室、产科、儿科等重要部门的布类使用,则采购人将按每天赔偿200元人民币进行处罚,并在2天内将相应布类交付,如超过7天在下次续签时记入考核。 6、应科学合理组建项目驻点人员队伍,以完成项目要求的服务任务。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仪容仪表端庄整洁,并佩戴胸卡。自觉接受采购人对项目队伍服务质量的考核。 7、驻点人员应熟悉医院环境和科室需求,文明礼貌,认真负责,遵纪守法,遵守医院相关制度,按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如工作人员在医院范围内发生违法乱纪及其他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采取罚款措施并要求更换工作人员。 8、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接受投标人单位的岗前培训,熟悉消毒隔离基础知识。 9、工作人员在进行使用后医用织物分类收集、清点、包装过程中,应遵循“标准预防”原则,穿戴工作服(包括衣裤)、帽、口罩、手套、防水围裙和胶鞋,有特殊规定时穿隔离衣,并按WS/T 313 要求加强洗手消毒。污染区和清洁区穿戴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应交叉使用。 10、工作人员在进行洗涤(消毒)后清洁织物折叠、运送等过程中,应穿工作服、工作鞋,并保持手清洁卫生。 11、投标人应组织对新上岗人员健康体检,以及从业人员两年一次的定期健康体检。患有痢疾、伤寒等各类肠道传染病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的从业人员在患病期间不应参与直接与医用织物接触的工作。 12、运送和配送人员,在使用采购人电梯时,要严格按照电梯使用要求及规范执行,对电梯使用不当或违规操作而引起的事故或电梯损坏,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13、投标人自行配置足够的用具(收集运送用具、包装袋及防护用品等),以便完成项目任务。院区需配备与车辆相当数量的专职驾驶员(要求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14、投标人将每日、月、季度、年度统计洗涤工作量(数量分类统计),报监管班组管理,年终装订成册。定期(每季度)上报洗涤耗材采购凭证及产品合格证,便于备查。 15、投标人洗涤厂房设置及管理需符合国家环保、工商、卫生、防疫等部门的有关要求。 16、投标人需具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要求布料织物洗涤面料每月采样一次,并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物体表面(工作台面等)以及医务人员手(涂抹物等)每半年一次,并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 1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洗涤流程以及工艺;具备正规渠道排放污水能力,并有完善的污水排放方案。 (三)服务技术规范要求 1、洗涤设施和工作场所设置必须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等要求,投标人应建立消毒隔离、污物/污水管理、卫生保洁、洗涤工作、清洗质量检查、从业人员定期体检保健、个人防护及可重复使用医用织物运送管理等制度。具体参见《可重复使用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 2、所有衣物、布类应分检、分类清洗;对明显污染的布类、工作服、值班被等应分批、分机浸泡、消毒、清洗;特需病房用物专机洗涤,手术室的专用布类应做区别处理,用不同颜色布袋进行分类包装。 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要求,执行医用衣物布类洗涤流程,防止交叉感染,保质、保量完成洗涤服务项目。若因投标人未按要求对医用衣物布类进行洗涤的,由此发生的事故,投标人除赔偿采购人经济损失外,还需负法律责任。 3.1、一般无明显污染及无传染性的衣被用洗涤剂70℃以上温度(化纤被服宜40℃-45℃)在洗衣机内洗涤25分钟,再用清水漂洗。 3.2、有传染病菌的被服,应先用消毒剂洗毒30分钟,再放入洗涤剂于90℃以上洗涤30分钟,然后清水漂洗。 3.3、有明显血、脓、便污染的衣被,多重耐药菌或感染性疾病患者使用后的被服视为传染性衣服,在用热水洗涤前,先用冷洗涤液或1-2%冷碱水将血、脓、便等有机物洗涤。 3.4、病人衣物、床单、污物袋、窗帘、床帘应与工作服分开清洗。 4、投标人应有明确的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洗涤流程,对所有污布类按分检-分类-消毒-浸泡-清洗-烘干-熨烫-缝补-折叠-包装等程序进行严格把关,保证洗涤质量。 5、为防止交叉感染,投标人运送布类的车辆必须收污、送洁分开运送,不得混用。使用后的医用被服和清洁被服需专用车辆和容器运送,采取封闭方式运送,不应与非医用被服混装混运;车辆和容器每次使用后进行清洁消毒。。 6、对停水、停电、停气等外部条件因素的影响,造成投标人无法完成洗涤任务的,投标人应负责联系外洗单位进行洗涤,并确保洗涤质量及清洁衣物布类及时送到采购人。 7、如遇不可抗拒的外部因素影响,造成投标人无法完成洗涤任务的,双方另行商议解决办法,但投标人要确保采购人医疗抢救所必须之布类。 8、若投标人未按约定的时间送交衣物布类,或未达到洗涤的质量要求,采购人有权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投标人须承担因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9、合同期限内产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磋商解决,如解决不了可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现行仲裁规则裁定。 10、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11、投标人的织物洗涤消毒管理工作须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5】708号。 12、投标人须按(WST 508-2025)《医疗机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标准》的最新要求满足医院感控标准,并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 (四)在院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及现场的设施要求 1、在院工作人员要求 (1)中标人在院区常驻工作人员要求:柯桥院区4人及以上。(工作人员由中标人自行招聘,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五险一金等均有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在院区设主管一人,能熟练使用电脑,肯吃苦,对工作认真负责,主要负责洗涤管理工作以及与院方的协调工作和后续服务工作(主管由中标人自行招聘,工资、福利待遇、五险一金等均有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人员服务时间:每天7时到下午5时30分(按招标人需求转运手术室布类)。如科室有不符合布类要求,中标人人员应于当天给予调换。 (4)中标人需按医院被服间工作制度,详见附件。 (5)每个工作人员按工种,必须穿不同工作服,同时戴工作牌,在相应工作岗位时,要戴口罩、帽子、手套、鞋套。 (6)转运用洁净车(白色)与污物车(黄色)必须严格区分,洁净车(白色)与污物车(黄色)车辆采用厢式车厢。用好后,污物车(黄色)消毒完毕后放到指定的地点,洁净车(白色)放到指定的地点。 (7)装卸布类不能超宽超高,如对电梯进行损坏,照价赔偿。 (8)每个工作人员每次工作完后,及时勤洗手,洗手按洗手七步法。 (9)运输车辆按照医院要求到指定区域装卸,不得影响医院工作人员的出入。 (10)医院特殊情况,中标人工作人员必须服从院方管理和调度,特别是服务态度、收发物品的时间等各个方面必须无条件达到院方要求。 (11)中标人应组织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服务队伍,执行严格的纪律和岗位责任制;驻医院工作人员应熟悉医院情况,文明敬业,服从管理,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如驻医院工作人员发生擅离岗位或聚众赌博等不良现象,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采取罚款措施并要求更换工作人员,中标人应尊重招标人意愿。 2、现场设施要求 (1)运输车辆由中标人提供,包括进出城的通行证和早晚高峰通行证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按招标方要求将清洗布类送到指定地点。 (2)医院所有被服收集和运送车辆(洁净车和污物车)等按院感要求的设施, 由中标人提供。 (3)蒸汽熨烫台、缝纫机、衣架等均由中标人提供,同时要求设置缝补熨烫人员1人。 (4)要去投标人具备的设备能满足洗涤工艺管控要求;具有健全的洗涤流水线以及自检体系,确保洗涤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五、洗涤被服种类一览表
序号洗涤被服名称基准价(元)计量单位暂定数量
1污物袋0.84 40000
2中单1.46 65000
3洗手衣1.36 127500
4洗手裤1.36 110000
5方巾0.78 87500
6大洞巾1.74 11000
7小洞巾0.84 4000
8白大衣3.04 7150
9护士裤1.26 56500
10手术衣1.78 98000
11护士长衣3.14 200
12床罩1.25 5000
13反背衣1.78 40000
14棉被1.25 540
15一副半1.47 75000
16托盘套1.24 3200
17大包布1.47 35000
18小包布0.84 13000
19窗帘2.41 3000
20床帘2.41 7100
21马夹0.61 30
22工作衣1.25 1000
23护士上衣2.00 70000
24护士长裤2.41 200
25工作裤1.25 1000
26护士帽1.17 1000
27平车套0.61 30
28病人衣1.47 300
29病人裤1.47 300
30值班被套1.47 8000
31值班床单1.47 8000
32值班枕套0.84 8000
33约手单0.62 3500
34隔单1.47 3000
35毛衣2.41 30
36羽绒背心1.78 30
37羽绒衣2.10 30
38约束带0.62 2950
39无菌布袋0.84 91000
六、招标人医院被服间管理制度(签订合同时作为合同附件) 1、后勤管理科:负责监督外包洗涤公司进行被服间管理工作,监控被服供应的数量和质量,定期进行被服供应的满意度调查和质量改进。 2、外包洗涤公司:根据医院的各项要求以及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被服的收送、洗涤、保管等工作,并根据院方要求进行被服供应各环节的改进。 3、感染管理科:协助监督被服管理的院内感染防范,降低被服供应各环节的感控风险,尤其是感染性被服的规范收集和处理。协助后勤管理科进行被服管理的全过程监控。 4、财务科:负责审核被服报损数量及每月洗涤费用。 5、后勤管理科履行监督管理职能 监督洗涤公司对医院内被服的收送、清点、保管工作,确保被服的整洁、完好无缺与正常运行,按需缝补或替换破损被服。 监督洗涤公司对医院各科室人员工作服进行编号和换号及固定医护人员进行工作服标签的制定。 监督洗涤公司对医院实习、进修、规培、外校人员的衣服进修整理、更换、洗涤。 监督洗涤公司对被服进行清点和检查,发现不合格(脏、破、细化、潮湿、皱)一律挑出。 监督洗涤公司污染区、清洁区保洁工具规范使用,清洁车与污染车清洗与消毒。 监督洗涤公司规范使用专用电梯进行被服转运。 监督洗涤公司进行被服盘库并存档备查。 监管并统计洗涤公司被服报损的数量,并填写报损单交财务科。 每月对洗涤数量进行统计,并生成每月洗涤费用表并上报财务科。 每月后勤管理人员要到临床科室进行满意度调查,由各临床科室填写《被服间满意度调查表》,进行汇总统计并存档。 完成医院指派的临时性任务。 6、使用科室的管理 每个使用部门应备有足够的被服收集袋(桶),分别收放感染性被服、脏被服及有医护工作人员的工作服、被服。被服收集袋(桶)应保持密闭。 严禁在病房内清点或处理被服,特别是肝炎、结核病人及传染性物质所污染的被服, 工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帽子、穿工作衣,防止环境与人员的污染。 有明显血、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被服,多重耐药菌或感染性疾病患者使用后的被服视为感染性被服,由产生的部门负责放置在黄色垃圾袋中,贴上感染性物品警示标识,并注明感染疾病名称,洗衣公司需另行分开消毒清洗。 化疗患者污染的被服请遵从《化疗药物管理制度》。 使用科室在被服送出清洗前确认口袋或布袋内没有包裹针头及其他锐器。 7、外包洗涤公司的管理 洗涤公司收集部门(被服间)的管理 被服的收集运送车与干净被服发放车应分车使用,并有明显标志,要求收取和发放车辆专用,并应覆盖运送防止二次污染,布罩用后更换、洗涤。 被服收集车使用后用1000mg/L有效氯擦拭消毒30分钟,再用清水擦净;被服发放车使用后用500mg/L有效氯擦拭消毒30分钟,再用清水擦净。清洁、消毒后的被服在贮存、下送途中应防止二次污染。 被服间应设有不交叉、相对独立的使用后被服接受区域和清洁被服存储发放区域,标识应明确。 室内应通风、干燥、清洁;地面、墙面应平整;有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 清洁被服与污染被服收集人员,应穿专用工作服,防止交叉污染。 洗涤公司洗涤厂的管理 应建立被服洗涤消毒工作流程、分类收集、洗涤消毒、卫生质量监测检查、清洁被服存储管理、安全操作、设备与环境卫生保洁以及从业人员岗位职责、职业防护等制度。 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洗涤、消毒技能;并了解洗涤和烘干等相关设备、设施及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基础知识、常用消毒剂使用方法等。 应有质量管理负责人和专(兼)职质检员,负责开展各工序的自检、抽检工作。 污染废物处置与管理应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 管理办法》的规定。 洗涤公司要严格划分污染区与清洁区。污染区包括收集、分检、清点、处理、清洗、消毒污衣物等场所。清洁区包括晾干或烘干、缝补、熨烫、折叠、储存、发放区和办公区等场所,确保被服的整洁、完好无缺与正常运行。 每日清点病房内待洗的脏被服。 严格禁止污染区物品进入清洁区及人员逆流往返。 感染性被服不宜手工洗涤,应先浸泡消毒后再进行常规清洗消毒。对不耐热的感染性被服宜在预洗环节同时进行消毒处理。 使用后的医用被服和清洁被服需专用车辆和容器运送,采取封闭方式运送,不应与非医用被服混装混运;车辆和容器每次使用后进行清洁消毒。 三、投标文件中应详细描述: 1、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具有洗涤操作、保管、配送等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 2、针对本项目各类医疗被服收集、运输以及洗涤消毒完成后的配送等服务方案; 3、所供的棉纺织品产品主要材质、尺寸、质量等详细描述,提供每一种响应产品的效果图或照片; 4、拟派人员配备一览表(包括负责人以项目成员资历、证书等); 5、相关服务承诺,包括洗涤的效应时效、突然事件的应急响应等; 6、洗涤设备运行管理组织方案,包括分类洗涤生产流程和工艺等; 7、完成项目的工具、器械、运输车辆配置及耗材等配置情况; 8、与评审、评分有关的其他技术资料。 四、本章未尽之处详见“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综合得分为各项得分汇总得分: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及商务分。其中: 技术、资信及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二、资格审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 1.在资格审查时,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提供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 (2)未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 (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 (4)招标文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5)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未提供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三、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无效,不再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 1.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 (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未提供分包协议的; (6)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项目,提供进口产品的;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如有); (8)投标产品被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标注为“★”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产品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 (9)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10)未响应招标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的; (11)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功能发生负偏离达 / 项(含)以上的; (12)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在报价评审时,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 (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4)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 (5)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未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或者其提供的说明和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5)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6)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 1、同一个采购包(标项)的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2、同一个采购包(标项)的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 (4)不同投标人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五、评审内容及标准
序号评审内容及标准分值主观分/客观分
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材料的,得0.5分;得分不超过1.5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业主反馈材料,如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上述评审要素的,可提供相关的佐证资料。1.5分客观分
2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认证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3分客观分
3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中“(一)产品配置方案”的响应情况,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存在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扣完5分止。5分客观分
4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中“(二)工作、质量要求”以及“(三)洗涤质量标准”的响应情况,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8分;存在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扣完8分止。8分客观分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同类项目工作经历的,得1分。 注:提供人员信息、社保证明(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以及同类项目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1分客观分
6投标人车辆及配送人员保障: (1)箱式运输货车:每拥有1辆得1分,最高得4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车辆租赁协议) (2)配置驾驶员:具有固定车辆驾驶员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4分。(要求驾驶员为本单位职工,提供驾驶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8分客观分
7投标人管理模式及内部管理制度对本项目适应程度进行评审。【评分分值范围: 1、0.5、0】1分主观分
8投标人所用洗涤材料(清洗剂)规格参数情况进行评审。 【评分分值范围:1、0.5、0】1分主观分
9投标人洗涤场所空间以及布局情况进行评审。(提供洗涤场所的总布局图,布局图上需标明各个区间面积及用途等信息。)【评分分值范围:3、2.5、2、1.5、1、0.5、0】3分主观分
10投标人洗涤场所现场设施设备投入情况进行评审。(提供洗涤场所设施设备照片等资料)【评分分值范围: 3、2.5、2、1.5、1、0.5、0】3分主观分
11床上用品五件套及白大衣现场被服收集、清运、现场发放服务计划安排方案措施(1)床上用品五件套及白大衣现场被服收集、清运服务计划安排方案措施的针对性及完整性进行评审。【评分分值范围:3、2.5、2、1.5、1、0.5、0】3分主观分
(2)床上用品五件套及白大衣现场发放服务计划安排方案措施的针对性及完整性进行评审。【评分分值范围:3、2.5、2、1.5、1、0.5、0】3分
12被服现场被服收集、清运、现场发放服务计划安排方案措施(1)被服现场被服收集、清运服务计划安排方案措施的针对性及完整性进行评审。【评分分值范围:3、2.5、2、1.5、1、0.5、0】3分主观分
(2)被服现场发放服务计划安排方案措施的针对性及完整性进行评审。【评分分值范围:3、2.5、2、1.5、1、0.5、0】3分
13洗涤流程、洗涤工艺管控以及洗涤质量保障措施(1)投标人具体洗涤流程合理性进行评审。【评分分值范围: 3、2.5、2、1.5、1、0.5、0】3分主观分
(2)投标人洗涤工艺管控:被服洗涤工艺、技术水平保障措施针对性及合理性进行评审。【评分分值范围: 3、2.5、2、1.5、1、0.5、0】3分
(3)投标人洗涤质量保障措施:具有健全的洗涤流水线以及自检体系,确保洗涤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完善措施的针对性及合理性进行评审: 1)手术织物:【评分分值范围:1、0.5、0】 2)病房织物:【评分分值范围:1、0.5、0】 3)其他织物:【评分分值范围:1、0.5、0】3分
14针对投标人制定的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的响应措施及保障程度承诺(1)供电、供气保障制度及措施。【评分分值范围:2、1.5、1、0.5、0】2分主观分
(2)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供应商自备应急电源的设备及设备总功率,以及各类设备、人员保障情况。【评分分值范围:2、1.5、1、0.5、0】2分
(3)自有供水设备及供水容量情况。【评分分值范围:2、1.5、1、0.5、0】2分
(4)突发事件(天气、交通、重大事件等因素)时应急预案及响应承诺措施。【评分分值范围:2、1.5、1、0.5、0】2分主观分
15投标人为满足医院感控标准以及医疗机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标准拟定洗涤服务的各项措施的针对性进行评审(1)清洁织物微生物抽检保障措施。【评分分值范围: 3、2.5、2、1.5、1、0.5、0】3分主观分
(2)工作人员手、环境物体表面抽检保障措施。【评分分值范围:3、2.5、2、1.5、1、0.5、0】3分主观分
(3)环境空气抽检保障措施。【评分分值范围:3、2.5、2、1.5、1、0.5、0】3分主观分
1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设立的各项档案资料的建立与管理制度对招标需求的满足程度进行评审。【评分分值范围:1.5、1、0.5、0】1.5分主观分
17服务期内紧急情况服务响应时间的承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并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的,得4分;接到招标人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并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的,得2分;接到招标人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并在8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的,得0.5分。4分客观分
18床上5件套样品评审(1)床单:整体面料柔软及舒适程度进行评审。【评分分值范围:1、0.5、0】1分主观分
(2)被套:各部位缝制线路及线头纱毛细节处理,针迹均匀以及连接处牢固程度,套口对称、收边处理,整体面料柔软及舒适程度进行评审。【评分分值范围:1、0.5、0】1分
(3)枕套:各部位缝制线路及线头纱毛细节处理,针迹均匀以及连接处牢固程度,套口对称、收边处理,整体面料柔软及舒适程度进行评审。【评分分值范围:1、0.5、0】1分
(4)病员衣服及裤子:各部位缝制线路及线头纱毛细节处理,针迹均匀以及对称部位一致情况,面料柔软及舒适程度。【评分分值范围:2、1.5、1、0.5、0】2分
(5)白大衣:各部位缝制线路及线头纱毛细节处理,针迹均匀以及对称部位一致情况,面料柔软及舒适程度。【评分分值范围:2、1.5、1、0.5、0】2分
19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A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投标报价B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10015分/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10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服务类项目不适用)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服务类项目不适用) 六、排序与推荐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按排列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按排列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决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服务类项目不适用) 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5、中标候选人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七、其他 1、信用信息查询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2)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无效。 (3)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填写的报价与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最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最后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第五章 采购合同 (本条款为双方必须遵守的基本条款,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合同文本;正式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文本为准。) 甲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根据 年 月 日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结果和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洗涤租赁服务内容单价(元)预算控制金额
床上5件套洗涤租赁服务费 元/床次/天
白大衣洗涤租赁服务费 元/件/次
医疗被服洗涤详见附件一
备注: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按甲方需求分批次供货,并按实际供货量与附件清单表的单价进行结算。 2.该单价包括棉纺织品租赁费、收集(中转站)、洗涤、消毒、整烫、零星修补、清点、分类存储、运输费、芯片及软件设备使用费、装卸费、配送等的费用(含人工费、洗涤材料等耗材费)。 一、合同期限: 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结算累计至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服务期满后本合同履行完毕。 二、服务范围: 柯桥院区病床5件套洗涤租赁服务(包括清洗、消毒、分类、保管、收送、折叠和熨烫服务)以及全部白大衣洗涤租赁服务。 三、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棉纺织品的材质、款式、颜色、品质、制作、工艺等均需得到甲方的确认; 2、乙方5件套床位和备用量租赁配比:1比4; 3、乙方负责到甲方使用科室收送,并清点登记、外运洗涤、烘干烫平后发送至使用科室。洗涤后的5件套要求熨平,其平整度应延续至使用科室领用人为止; 4、乙方必须保证洗涤的质量,降低布类洗涤损耗,加强洗涤用品、洗涤方式的管理,保证5件套洗涤卫生、整洁、整齐,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规范; 6、乙方烘干要彻底,整烫要按规范烫平; 7、租赁白大衣、床上5件套更换的条件为: (1)面料表面有明显损伤,产生补丁或损坏面积达2平方厘米以上且无法缝补;明显污渍无法处理且影响继续使用,无论是哪方责任引起的,乙方应立即予以更换后再明确双方责任,以确保不影响临床使用。 (2)当租赁物的重量减30%时,乙方须以相同面料、款式、缝制工艺制作的新品替换。测试的方法是在同等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将新品和旧品在自然通风的房间内放置24小时后称重比较。 8、如因甲方责任造成需要更换时,由甲方向乙方购买新的产品,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责任造成需要更换时,由乙方无条更换,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9、为了确保的租赁物品数量不短少、满足甲方临床使用,由甲方组织,双方每一个季度共同对在用物品进行一次数量盘点; 10、5件套遗失:若属乙方原因造成遗失、短少的,由乙方无条件进行补充;如属甲方原因造成遗失、短少的,由甲方负责按新品价格向乙方购买; 11、乙方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甲方有责任爱护租赁物品。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租赁物污染导致不能洗涤干净时,或甲方员工丢失租赁物,应按照规定照价赔偿; 12、甲方床位增加时,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按合同要求结算费用。增加部分乙方应该使用相同规格的面料,如不能使用相同规格的面料时,相近规格也可,但质量必须保证,并需事前得到甲方的同意; 13、当月的服务质量由监管部门及相关服务对象对乙方日常洗涤质量进行检查并考评,考评成绩与款项挂钩。①每月考核 分以上的按合同全额支付;但低于 分除按规定扣罚外,予以书面警告一次,全年出现三次警告的一律终止合同。②因乙方质量问题而造成投诉的,每投诉一次甲方当月对乙方的考核评分记录中扣0.5分。 四、价格及付款方式: 1、白大衣洗涤租赁费为 元/件/次;床上五件套洗涤租赁费为 元/床次/天;医疗被服洗涤单价(详见附件一) 2、甲方按月结算洗涤租赁费,当月洗涤租赁费用经使用科室确认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30个工作日支付。 3、白大衣按实际洗涤的数量结算,床上五件套按实际开放床位数按天结算。 五、违约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除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3、因甲方原因造成提前解除合同,甲方需购买乙方为甲方服务的五件套产品,价格按五件套的账面残余价值(五件套按4年直线折旧法计算,计算时间起点为合同签订生效当月)。 六、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六份,乙方两份,甲方四份。 2、其他约定: (1)乙方应免费提供货物的技术支持,包括相应操作手册、维护手册、服务指南等。 (2)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免费培训或指导。 甲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乙方: (盖章) (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签字) 日 期: 日 期: 注:各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中的条款全部响应,如有偏离需在商务条款偏离表中注明。 附件: 医疗卫生机构廉洁购销合同 甲方(医疗卫生机构):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乙方(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后勤货物、服务、工程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按照《民法典》及后勤货物、服务、工程类合同约定购销合同产品。 二、甲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对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 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动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四、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乙方产品的选择权,不得提供旅游、支付食宿费用。 五、乙方指定 作为合同代表洽谈业务。合同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 六、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 七、本合同作为后勤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签字): 日 期: 日 期: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 项: 标项内容: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2. 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内容: 或 标 项: 标项内容: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3.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中“1.资格证明文件” 4.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致: : (投标人名称)符合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承诺如下。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5.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中“2. 商务技术文件” 6.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致: : 根据贵方 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 (投标人名称)在线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一份。 我公司声明: 1、我公司已详细审查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我公司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90天。 4、我公司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5、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中标,积极配合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投标文件中的资料。 6、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7、如中标,我公司将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8、我公司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 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8.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10.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服务类项目不适用)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11. 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协议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 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 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 (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占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 %; (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占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 %; …… 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 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投标人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 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 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12. 分包协议 分 包 协 议 (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 (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中标投标人,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投标人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 一、分包标的及数量 (投标人名称)将 XX工作内容 分包给(分包投标人1名称),(分包投标人1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 二、分包投标人中小企业合同份额 1、(分包投标人X,……)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投标人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 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 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的办法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分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13.商务响应表 商务响应表 项目编号:
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偏离情况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14.技术响应表 技术响应表 项目编号:
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
...
注: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或服务要求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一一对应如实填写技术响应表,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未按要求填写的,有可能作负偏离处理。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15.设备配置清单 设备配置清单格 项目编号:
序号设备(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性能及指标产地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1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项目编号:
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备注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17.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 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 项目编号:
序号优惠内容适用机型单价备注
1
2
3
4
5
6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18.报价文件目录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中“3. 报价文件” 19.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服务名称投标报价A投标报价B备注
1柯桥院区医疗被服租赁及洗涤服务
注: 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 2、总价不为零,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20.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投标报价明细表
序号床上5件套及白大衣租赁清洗服务基准价下浮率(%)单价暂定数量合价(元)
1床上5件套洗涤租赁3.93元/床次 元/床次432525床次
2白大衣洗涤租赁3.01元/件次 元/件次12960件次
投标报价A(元)
序号洗涤被服名称基准价(元)下浮率(%)单价(元)计量单位暂定数量合价(元)
1污物袋0.84 40000
2中单1.46 65000
3洗手衣1.36 127500
4洗手裤1.36 110000
5方巾0.78 87500
6大洞巾1.74 11000
7小洞巾0.84 4000
8白大衣3.04 7150
9护士裤1.26 56500
10手术衣1.78 98000
11护士长衣3.14 200
12床罩1.25 5000
13反背衣1.78 40000
14棉被1.25 540
15一副半1.47 75000
16托盘套1.24 3200
17大包布1.47 35000
18小包布0.84 13000
19窗帘2.41 3000
20床帘2.41 7100
21马夹0.61 30
22工作衣1.25 1000
23护士上衣2.00 70000
24护士长裤2.41 200
25工作裤1.25 1000
26护士帽1.17 1000
27平车套0.61 30
28病人衣1.47 300
29病人裤1.47 300
30值班被套1.47 8000
31值班床单1.47 8000
32值班枕套0.84 8000
33约手单0.62 3500
34隔单1.47 3000
35毛衣2.41 30
36羽绒背心1.78 30
37羽绒衣2.10 30
38约束带0.62 2950
39无菌布袋0.84 91000
投标报价B(元)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21.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并在此承诺: 如中标,我公司将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承诺方(投标人)法定名称: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 承诺方(投标人)法定地址:__________ _________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承诺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备注: 1、评标结束当日或次日,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填写下表,复核表WORD版请在中标(成交)后发送邮箱至lei.cao@163.com。 2、评标结束当日或次日,选择原件复核的请致电0571-85860243预约时间,地点为: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4室 曹女士。 中标(成交)供应商相关材料复核表
采 购 人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采购方式
中标供应商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客观分评分内容 (需一一罗列采购文件中每一项有证明材料的内容)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复核方式(原件复核或公开官网查询) (填写原件复核需人到现场)备注 (公开官网查询,提供具体网址并截屏)
复核人: 复核时间: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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