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 (服务)
(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CBZJ-20266037G-2
项目名称:宁波院士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重)
采购人: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院士之家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6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23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49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7
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80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波院士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重))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3日09点
***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ZJ-20266037G-2
项目名称:宁波院士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重)
预算金额(元):10060100
最高限价(元):100601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宁波院士中心运营管理服务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100601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宁波院士中心区域进行综合管理(包括平台运营、日常管理等)、安保、保洁、工程维修、客服服务、餐饮服务,对院士中心及周边进行绿化养护等,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þ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3日至2026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3日09点
***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3日09点
***分00秒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对本国产品支持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
(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文件后缀为:jmbs):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文件后缀为:bfbs)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4)《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院士之家服务中心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玉泉南路
***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任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王近娜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2620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传 真: /
联 系 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 序号 | 事项 |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
| 1 | 项目属性 | 服务类。 |
| 2 | 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标项1: 标的:宁波院士中心运营管理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0号)的规定: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3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 |
| 4 | 转包与分包 |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 |
| 5 |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 þA不组织。 ☐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C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可以自行至项目现场考察。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 6 | 样品提供 | A不要求提供。 ☐B要求提供, (1)样品: ;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 (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禁止投标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样品进行拍照、摄像。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
| 7 | 方案讲解演示 | A不组织。 ☐B组织。 (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如评标委员会有疑问的,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 (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中的一种方式: 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 ☐方式二: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 ☐方式三:采用录制视频文件的形式演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自行录制的“视频文件”(采用U盘介质储存),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对其进行播放并以此作为与方案演示有关评审内容的评分依据。各投标人递交的U盘中,视频文件应附带兼容的播放软件,确保文件可正常打开。 视频演示文件的密封及递交:录制的演示内容需以U盘形式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同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 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
| 8 |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 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 |
| (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提供。 |
| 9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
| 10 | 报价要求 | 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供应商须报出一年的投标总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包含人工费【包括人员基本工资、各类福利和补贴(如高温补贴、加班补贴等)、社保(五险)、各种保险、意外伤害险、劳保用品】;能耗费、运营采购维修费、物料消耗费、网络费、垃圾清运费、景区公众责任险、节点布置费;应急保障及采购人委托的其他任务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后,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
| 11 | 中小企业 信用融资 | 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 |
| 12 |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地点和签收人员 | 供应商可以准备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投标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6:00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业务六部; 收件人:朱贤东联系方式:***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
| 13 | 特别说明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 |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 |
| 14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收取方式:中标人应当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2)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共计人民币15000元。 (3)支付形式及账号: ①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电汇/现金 ②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中心区支行 账 号:***010122001229488 户 名: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支付流程:中标人按照中标结果公告确定金额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后将汇款底单、开票信息发送至 719126619@qq.com,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后开具发票。 |
| 15 | ▲投标保证金 | (1)列入财政部门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须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为 200000 元整。 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中心区支行 账 号:***010122001229488 户 名: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 (2)未列入财政部门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3 “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
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2.7 “▲”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3.2 支持绿色发展
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若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如遇调整,按最新清单执行)。
3.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2.3 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
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服务类项目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导致该企业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4支持创新发展
3.4.1 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
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
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
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4.2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4.3供应商质疑
4.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为有效保护供应商合法权益和提高采购效率,鼓励供应商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后尽早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3.2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获取采购文件时采购公告期限已届满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中开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评审等环节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发生澄清、修改、更正的,对经澄清、修改、更正的部分内容提出质疑的,为通知送达供应商之日或者澄清公告、更正公告发布之日。
4.3.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包)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项目设立、项目预算、采购方式、组织形式、进口产品核准、采购需求调查过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合同履约等不属于可质疑事项。
4.3.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供应商提出质疑可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质疑函范本,该范本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3.5质疑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质疑函的,提出质疑日期为质疑函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当日。质疑供应商通过邮寄提交质疑函的,质疑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交邮,并承担邮寄费用。质疑供应商现场递交质疑函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向质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注明接收日期。
4.3.6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缺少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签章等内容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通知其在法定质疑期内补充、完善。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未按要求补充、完善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初步证据认为质疑供应商权益未受到损害的,可要求其提供属于潜在供应商或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经营主体明显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不属于潜在供应商。
4.3.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事项不予处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
(1)潜在供应商未提供依法获取采购文件证据材料,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
(2)供应商未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项目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对特定资格条件以外的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3)未提交投标文件,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
(4)未通过资格审查,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
(5)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对符合性审查后的评审活动、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
(6)未通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提出质疑的;
(7)提出质疑时间已超出法定质疑期的;
(8)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质疑,再次提出质疑的;
(9)质疑函未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补充完善签署、盖章、联系方式、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10)质疑供应商未按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属于潜在供应商或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的;
(1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未共同提出质疑的;
(12)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4.4供应商投诉
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4.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4.4.5投诉材料寄送相关信息详见《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投诉书使用财政部制定的投诉书范本,该范本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5.1.1招标公告;
5.1.2供应商须知;
5.1.3采购需求;
5.1.4评标办法;
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6.2 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采购人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供应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9.投标保证金
9.1列入财政部门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须按照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9.2未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9.3 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9.4 提供投标保证金且未中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9.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详见《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资格文件:
11.1.1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11.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11.1.3联合协议(如适用);
11.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适用);
11.1.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
11.1.6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如适用)。
11.2 商务技术文件:
11.2.1投标函;
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11.2.3符合性审查资料;
11.2.4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要求提供的各项方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11.2.5商务技术偏离表;
11.2.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11.3报价文件:
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11.3.2分项报价表;
11.3.3经费测算情况。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12.投标文件的编制
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
12.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
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
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
14.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15.备份投标文件(文件后缀为:bfbs)
15.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
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
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5.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
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
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
18.开标
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
18.2.1具体开标程序:
(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
***分钟内。
(2)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
(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
(4)开标会议结束。
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19.资格审查
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19.2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19.4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
20.信用信息查询
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
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五、评标
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供应商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六、定 标
22.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确定1位中标人)
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
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
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
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合同授予
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5.合同的签订
25.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
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签订,自动备案。(由采购人自行选择线上签订或线下签订)
26.履约保证金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
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九、验收
29.验收
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一、重要商务要求一览表
| 项目 | 要 求 |
| 1、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 | 详见“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 2、服务地点 | 宁波院士中心 |
| 3、付款条件 | 1)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 2)项目进行至半年度末,经考核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0%; 3)服务期结束经考核合格之后付清剩余款项。 |
| 4、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 5、合同终止 | 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无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 |
| 6、对服务内容进行变更的处理 | 合同期内,因故致使本项目服务范围及设施增减引起的费用调整,原则上以服务内容类型划分,最终由采购人同意进行增减,按实结算服务费。 |
| 7、其他要求 | 院士中心的日常工作需求应优先于供应商及其承包方的经营性活动,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日常工作需求。 |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服务范围
本项目包含宁波院士中心及其周边绿化。其中宁波院士中心总建筑面积21381平方米,由学术综合楼(东楼)、设计研发楼(西楼)、访客中心、陶公讲堂、景观连廊和景观塔等区域组成。其中,学术综合楼(东楼)7599平方米,设计研发楼(西楼)7950平方米,陶公讲堂2600平方米,访客中心3232平方米。
(二)服务内容
1.综合管理服务。统筹宁波院士中心的平台运营与内部管理,一方面围绕项目招引、产智对接、成果转化、人才引育及空间使用等关键目标,开展精准化运营与优质服务;另一方面要强化园区管理,统一调度安保、保洁、工程维修、客服接待、餐饮服务、绿植和绿化管理等工作,建立全流程服务跟踪与结果督查机制,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与整体运行质量。
2. 安保作业。实施全方位治安与秩序管理,对责任区内的楼宇、通道、停车场、绿化带及公共场所进行全天候巡逻值守,严格执行外来人员与车辆的核查登记制度;定期排查可疑人员与消防隐患,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现公共设施故障或环境异常,立即上报并协同相关部门处置,筑牢安全防线。
3. 保洁作业。推行精细化环境卫生管理。对办公区、会议室、客房及公共区域实施定时清扫、消毒杀菌与垃圾分类清运,确保各区域整洁无污渍、无杂物;针对会议活动提供“会前布置调试、会后深度复原”的全程保障,重点清理座椅缝隙、地毯污渍等卫生死角;定期对大楼进行全方位深度清洁,维持高标准的感官环境质量。
4. 工程维修。保障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每日巡检照明及动力用电设施,及时消除线路隐患;负责电信网络及数据库系统的运维管理,确保通信畅通;严格执行供水、排水及消防水系统的保养制度,落实“三干净、四不漏、五良好”标准;建立快速报修响应机制,对电器故障及突发性漏水、污水外溢等事故,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迅速抢修,并做好详细的维修记录与档案留存。
5. 客服服务。打造高品质接待与会务服务体系。提供专业化的前台接待、项目参观讲解及院士专属“管家式”服务;负责所有会议活动的会前准备、会中服务及会后整理;制定年度档案检查计划,定期更新整理资料,确保档案的有效性与机密性;策划并组织各类文化交流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6. 餐饮服务。构建安全健康的餐饮服务体系。负责食堂、包厢及各楼层咖啡吧的早、中、晚餐供应,涵盖食材验收、清洗烹饪、出品供应及厨余清理全流程;建立严格的台账制度,逐日登记食品、菜品及调味品的品种、数量、价格及消耗情况;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操作规范,保持加工环境清洁卫生,坚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
7. 周边及室内绿化养护。实施园区管理范围内绿化全周期管理。日常养护涵盖乔木、灌木、草坪、地被、花境及行道树的水肥管理、中耕除草、修剪整形、补植涂白及病虫害防治;负责园路、铺装、广场等绿地周边的保洁及配套设施维护;建立健全抗台防汛、防冻除雪等应急预案,保障园区绿化景观效果及安全;负责各栋大楼内部及周边的绿植花卉规划与摆放,计划配置总量达425盆,通过科学搭配提升办公区域的绿化观赏效果与环境品质。
(三)服务目标
通过专业化运营管理,推动宁波院士中心在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决策咨询、学术交流、人才培育、科普传播及康养服务七大领域精准发力,深度对接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赋能产业转型与创新驱动,致力打造“立足宁波、服务浙江、辐射长三角、面向海内外”的综合性智力高地。
三、服务要求
(一)园区管理服务
1.综合管理
建立对安保、保洁、工程、客服、餐饮及绿化等全要素的统一调度机制,严格推行标准化作业规范,落实全流程闭环跟踪与督查,提供院士接送(宁波市区范围内,全年累计不超过
***次)等服务。
2.安保作业
2.1消防管理方面
(1)安保人员必须每天对院士中心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解决。
(2)中标人每周对安保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的培训,要做到每个安保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消防常识技能。
(3)消控室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建立消防设施设备档案。
(4)每年两次组织消防演习。
(5)院士中心内严禁烟火,禁止吸烟,安保人员一旦发现存在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尤其重大节日要落实好院士中心内外及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防范安全工作。
(6)中标人要熟悉院士中心消防设施、设备分布图,维护消防设施正常有效运行。
(7)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扑救,并报告委托方负责人。
(8)中标人要与委托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该承诺书作为委托合同的一部分,受合同约束。
2.2秩序治安管理方面
(1)安保人员上岗应着统一制服、仪容仪表整洁,按要求佩戴器具和工作牌,文明值勤,文明服务,熟知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不得出现脱岗、离岗和串岗以及喝酒、赌博、睡觉等情况,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中标人应制定安保人员的培训制度、工作制度、交接班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配备统一格式的巡查记录本、交接班记录本等工作日志本。
(3)推行24小时巡查值勤制,确保消控室24小时有人值班,巡逻保安两小时巡逻一次,建立巡逻签到及记录制度,要求书写规范,保持记录本整洁干净。
(4)安保人员要维持好院士中心秩序,闲杂人员不可进入,保障大楼门厅处畅通,禁止车辆停靠,堵塞行车通道。
(5)禁止在院士中心的通道、楼梯间、天井等公共部位出现聚众赌博、乱停乱放、乱搭乱挂、乱贴乱画、随意私拉电线等行为,一旦出现及时协调处理。
(6)安保人员对院士中心内的装修、搬家、安装空调等情况必须了解清楚,跟踪管理,按程序落实监督、核查、记录等工作。
(7)每周检查院士中心的雨水管网,台风、汛期、雨雪来临前必须做好各雨水口的检查清理工作。
(8)院士中心内禁止吸烟、出现明火以及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一经发现,必须严厉制止。
(9)保安人员应引导院士中心内经营户非机动车停放在指定地点并保证停放整齐,外来人员车辆不得进入院士中心,一经发现安保人员要及时劝阻。
(10)院士中心每天下班关闭后,要求安保人员全面排查,提醒关闭电器电源,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措施。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处理。
(11)安保人员每天及时、无误做好报刊邮件的收发工作。
(12)安保服务电话应24小时开机,不得随意更改电话号码。
(13)安保人员门岗及休息区域要保持卫生、干净、整洁。爱护各类办公家具和办公用品。
(14)安保人员对院士中心内发生的各类纠纷及突发性、重大事件,应立即处理解决。
3.保洁作业
3.1房屋公共部位的保洁应不少于以下频次:
| 序号 | 区域 | 频次 | 模式 |
| 一 | 房屋内公共部位 | | |
| 1 | 楼内通道、楼梯、电梯间 | 2次/天 | 清扫 |
| 楼内通道、楼梯、电梯间扶手 | 1次/天 | 擦拭 |
| 2 | 消防通道 | 2次/周 | 清扫 |
| 3 | 共用活动场所 | 2次/天 | 清扫 |
| 4 | 楼道玻璃窗 | 1次/周 | 擦拭 |
| 5 | 室内信报箱、消防栓、过道门等公共设施 | 2次/周 | 全面擦拭 |
| 6 | 公共卫生间 | 4次/天 | 清扫 |
| 7 | 及时清扫积水、积雪 |
| 8 | 采购人指定部分办公室 | 1次/天 | 需专人布置,清扫(上班前或下班后) |
| 9 | 大厅地面保持光洁、明亮及保持各楼层通道地面的整洁 |
| 10 | 打蜡或抛光(指大厅地面) |
| 二 | 房屋外立面(玻璃幕墙、石材幕墙等) | 1次/年 | 清洗 |
说明:保(清)洁工作完成后,保(清)洁区域、部位无垃圾、杂物、异味,外观整洁、明亮,并进行保洁巡查,无乱悬挂、乱丢弃、乱堆放、乱张贴、乱画现象。
3.2保洁标准:
(1)室内保洁标准
| 清洁内容 | 清洁标准 |
| 窗 | 玻璃窗 | 无油漆、涂料及污渍、无胶迹、无灰尘、无明显水迹、无手印、无划痕、洁净明亮 |
| 窗框 | 无水泥渍、无油漆、涂料及污渍、无泥沙、无灰尘、无污迹、无水迹,呈本色 |
| 窗槽 | 无水泥渍、无油漆、涂料及污渍、无泥沙、无灰尘、无污迹、无水迹、呈本色、溢水孔通畅 |
| 内外窗台 | 无杂物、无灰尘、无污渍、呈本色 |
| 地面 | 水泥 地面 | 无明显灰尘、无杂物、无水泥渣子、无烟头和杂物、呈本色 |
| 瓷砖 地面 | 无水泥渍、无油漆、涂料及污渍、无明显的灰尘、无污迹、无水迹、无杂物、呈本色 |
| 木 地板 | 无水泥渍、无油漆、涂料及污渍、无蜘蛛网、地台下面无杂物、溢水孔通畅 |
| 墙面 | 水泥墙面 | 无污迹、无明显灰尘、无蜘蛛网 |
| 涂料墙面 | 无灰尘、无蜘蛛网、无污迹、呈本色 |
| 木饰墙 | 无水泥渍、无油漆、涂料及污渍、无蜘蛛网、芬兰木饰墙与砖墙之间无杂物 |
| 开关/插座/面板 | 无水泥渍、无涂料、油漆及污渍、无灰尘 |
| 灯 | 无涂料、无胶迹、无污渍、无灰尘、无蜘蛛网 |
| 铁花 | 无水泥渍、涂料及污渍、无灰尘、无蜘蛛网、无锈迹 |
| 扶手 | 无水泥渍、无明显灰尘、无水迹、无污迹 |
| 煤气管及附属物 | 无涂料、无胶、无灰尘、无蜘蛛网、无锈迹 |
| 室内空气 | 无异味 |
| 配电箱、冷热水管 | 无涂料、无水泥、无胶、无明显灰尘、无蜘蛛网 |
| 卫生间 | 墙 | 无污迹、呈本色 |
| 地 | 无污物、无积水 |
| 顶面 | 无污迹、无蜘蛛网 |
| 不锈钢、钛金部件 | 无油漆、无涂料、无胶迹、无污迹、无灰尘、无水印、无手印、有光泽度 |
| 大堂及电梯厅 | 地面 | 无灰尘、烟头、无污迹、无水迹 |
| 墙面 | 无灰尘、无蜘蛛网、无乱贴乱画 |
| 石材地面 | 无水泥渍、无油漆、无涂料及污迹、无垃圾、无灰尘、无水迹、地面有光泽;除崁线条外的大理石做镜面,花岗石打理干净整洁 |
| 不锈钢装饰 | 光亮、无污迹、无手印 |
| 装饰画 | 无灰尘、无污迹,悬挂端正 |
| 绿化 | 无明显灰尘、无蜘蛛网 |
| 沙发 | 无灰尘、无污迹 |
| 烟灰缸 | 外观无污迹、无灰尘 |
| 天棚灯具 | 无灰尘、无蜘蛛网、明亮、整洁 |
| 扶手栏杆 | 无水泥渍、无灰尘、无水迹、无污迹 |
| 电梯 | 门 | 无污迹、无胶迹、无手印、无灰尘,不锈钢部分光亮无手印、并上专用不锈钢油 |
| 轿厢 | 无砂粒、无杂物、无污迹、无异味,门槽:无泥沙、无污迹 |
(2)楼道清洁标准
| 清洁内容 | 清洁标准 |
| 防火门 | 无污迹、无灰尘、无水迹、无涂料、无胶迹 |
| 石材地面 | 无水泥渍、无油漆、无涂料及污迹、无垃圾、无灰尘、无水迹、地面有光泽;除崁线条外的大理石做镜面,花岗石打理干净整洁 |
| 扶手 | 无水泥渍、无明显灰尘、无涂料、无水迹、无污迹 |
| 铁花 | 无水泥渍、涂料及污渍、无明显灰迹、无蜘蛛网 |
| 消火栓、灭火器 | 无水泥渍、油漆、涂料及污渍、无灰尘、无水迹、无蜘蛛网 |
| 电源开关、盖板 | 无水泥渍、无油漆、涂料及污渍、无灰尘 |
| 窗户 | 窗户框 | 无油漆、涂料及污渍、无胶迹、无灰尘、呈本色 |
| 窗户槽 | 无水泥渍、无油漆、涂料及污渍、无泥沙、无灰尘、无水迹、呈本色 |
| 窗户玻璃 | 无油漆、无水泥渍、无水迹、无手印、洁净明亮 |
| 户内窗台 | 无灰尘、无污渍、呈本色 |
| 墙面 | 无污渍、无灰尘、无蜘蛛网 |
| 踢脚线 | 无污迹、无涂料、无灰尘 |
| 灯罩 | 无涂料、无胶迹、无污渍、无灰尘 |
| 配电箱及附属管道 | 无涂料、无水泥渍、无胶迹、无污迹、无灰尘 |
| 管道井及附属管道 | 无垃圾、无杂物、管道上无涂料、无水泥渍、无污迹、无灰尘、无蜘蛛网 |
| 不锈钢、钛金部件 | 无油漆、无涂料、无胶迹、无污迹、无灰尘、无水印、无手印、有光泽度 |
(3)垃圾的收集和处理
1)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壳箱,垃圾应袋装,并进行垃圾分类收集。
2)垃圾每日至少收集2次,做到日清,垃圾桶、果壳箱无溢满现象。
3)垃圾箱、垃圾池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消杀,有效控制蝇、蚊等害虫滋生,保持洁净。
4)院士中心所有垃圾包括建筑垃圾、餐厨垃圾、日常生活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等均清运到指定地点。
(4)垃圾外运、中转、消杀工作由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予以实施,并符合当地行政执法部门与卫生部门的要求。
(5)保洁工具(扫帚、簸箕、水桶、抹布、地拖、擦拭毛巾【含地巾】等)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
(6)地沟油、雨水污水管道清理、油烟管道、化粪池清理等。
4.工程维修
(1)中标人制定工程维修工作制度和考核制度,设备运作管理操作规程,维修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应急处理预案健全。
(2)制订详细的设备月、季、年维修保养计划,并严格按计划认真执行,工程人员定期接受培训。
(3)工程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不迟到、早退、离岗;熟悉本岗位职责、操作程序和每天、周、月要做的工作。
(4)每天对各类设备、管线进行检查维护,各种记录、报表及抄表做到及时准确。
(5)设备设施要求保养到位,确保其使用功能和使用年限。
(6)设备设施出现问题时,工程人员要及时维修,自身难以解决的,应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联系外联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跟踪处理和情况记录,及时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7)上班时间,一般维修接报后1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完成检修,紧急维修接报后5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完成检修。
(8)下班时间,接报后
***分钟内到达现场并进行检修。
(9)特殊工种作业应严格按规程操作。
(10)工程维修工作完成后,要求按规定填写维修日志。
(11)小修需换配件的,不超过24小时;大设备损坏维修不超过3—7天。
(12)加强公共设施管理,防止人为破坏,按规定用电用水,节约能源。
5.客服服务
5.1会务服务
保障院士中心的会务的成功落实:会场布置配合、安全保障、会务接待服务。
供应商应根据各会议的主题和宗旨要求,精心准备做好配合工作。如:
(1)制定各会议、保障方案、防疫方案。
(2)落实安全、卫生措施。根据大型活动安全、卫生的要求,详细制定安全、卫生保障计划,特别重视防火、防盗、防恐,在人流密集时要做好疏通保障预案。落实公共场所卫生以及饮食卫生安全保障。
(3)落实节能、环保要求,实现绿色举办。
(4)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做好数据收集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5.2讲解服务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点围绕院士中心软性服务需求、讲解服务需求和巡展服务需求等方面,做好讲解服务各项工作,不断提升院士中心软性服务能力,推动院士中心和谐稳定发展。
根据院士中心的性质、内容、形式、规模,访客的职业、年龄、文化程度、参观目的、参观重点以及对陈列内容的接受能力以及时间的推移,采用不同的方法接待。讲解内容上的深浅程度,侧重面、详略和取材角度,表达方式,语音语调,感情运用,都应该“因馆而异”“因人施讲”。
5.3客房服务
(1)保洁时间:8:
***-11:
***
(2)保洁人员要求年纪55周岁以下女性,全体员工在管理服务期间,必须仪容整洁、仪表端正、礼仪规范,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服装需统一。
(3)服务内容:收垃圾、撤脏布草、铺床、清洁卫生间、除尘、补客用品、清洁地面和设备检查。
1)收垃圾:
检查进门口的灯具开关(如有损坏,停止做房,通知维修),并开启洗手间灯与排气扇;检查电视机、空调是否正常,空调温度设置夏天26度,冬天20度;检查水壶有无用过,有无水渍和污渍;检查线位和窗帘;收拾房间垃圾,将需清洗的客用品放到洗手盆台面;收拾洗手间垃圾和脏布草、并冲马桶;将工具篮放入洗手间,关闭洗手间的灯;
2)撤脏布草:
床垫拉出约
***cm,按顺序撤脏布草(布草、棉织品不得放在地上),将脏布草放入工作车的布草袋;取干净布草,放置写字桌干净处。
3)铺床:
检查保护垫; 抖单一次到位,床单中线对齐床中线; 检查床单是否破损或有污迹; 四角包紧,内角45°,外角90°,边角全部塞进床垫底; 抖开被套,检查是否破损或污迹; 将棉被均匀套入被套,中线与床中线吻合,不能拖地; 套枕套并抖松,枕头须四角饱满,并摆放好。
4)清洁卫生间:
戴手套,并清洗手套;清洗客用品(水壶和烟灰缸清洗完后拿出卫生间);清洗抹布、拖布、恭桶专用保洁布、干湿区地漏盖等,并冲洗防滑垫,注意检查防滑垫有无头发;用中性清洁剂分别喷洗脸池(如镜子有无污渍)、淋浴玻璃和墙壁;喷中性清洁剂到马桶内壁、座圈,盖板和浴缸;用毛刷擦洗干净洗脸池、台面、置物架、淋浴玻璃墙壁,用玻璃刮干净水渍;用马桶刷擦洗马桶内壁,并用百洁布按顺序擦洗马桶座圈正面、盖板反面、盖板正面、水箱、座圈反面、浴缸、外壁;按擦洗顺序将马桶冲淋干净,喷洒消毒水到马桶座圈、盖板内侧、缸沿;用指定抹布抹干净洗脸池、镜子、台面、纸巾盒、置物架等金属器件,并抹干净淋浴间玻璃,边角、花洒;用指定抹布按顺序抹干马桶;用擦地抹布擦干洗手间地面,注意检查和清理地面、地漏口头发。
5)除尘:
摘下手套,用湿抹布擦拭门框、门的正反面;用干抹布擦拭防盗链等金属物品,并将防盗链挂好;用干抹布抹电视机、路由器;各种线盘放整齐;将托盘物品取出,清洁托盘,按标准摆放物品;擦拭玻璃、窗框、窗台;抹电话,检查是否正常,抹床箱、挂画并检查物件;用擦地抹布抹地脚线,用抹尘抹布擦拭防毒面具。
6)补客用品:
检查浴巾、地巾是否摆放标准;客房用品齐全,摆放标准;严格执行一客一换;套垃圾袋,摆放美观,符合标准。其他业主要求的摆放物品。
7)清洁地面:
按S型从里往外拖地;清洁死角,拖把不能挨到被。
8)检查:
检查灯具、电视机、音响设备、电话机、电吹风等电器设备的用电安全指数和性能是否正常;检查家具、用品等是否有损坏。
9)下午时间保洁人员需对入住客房进行适当内务整理,包括垃圾倾倒,保证床铺整洁,客房卫生整洁等。
6.餐饮服务
6.1负责访客中心一楼食堂、包厢餐饮服务,二楼咖啡吧茶水服务。
6.2负责学术综合楼和设计研发楼内咖啡吧服务。
6.3访客中心食堂提供一日三餐和来客招待用餐服务。餐饮部负责食堂内主副食加工及西点的制作、清洗、保管的全方面食堂工作。负责食堂内物品的清洁保养工作。中标人负责人员安排,接受采购人全方位的指导和监督。食堂食材由中标人负责采购配送,费用另行结算。
7.周边及室内绿化养护
7.1养护范围:
(1)东钱湖陶公山片区园区绿化
| 养护范围 | 养护类型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园区绿化 | 普通草坪 | 平方米 | 8099 | |
| 东楼大草坪 | 平方米 | 1258 | |
| 黑麦草 | 平方米 | 9357 | |
| 常绿乔木胸径20cm以内 | 株 | 173 | |
| 常绿乔木胸径***cm以内 | 株 | 15 | |
| 常绿乔木胸径40cm以内 | 株 | 1 | |
| 落叶乔木胸径10cm以内 | 株 | 75 | |
| 落叶乔木胸径20cm以内 | 株 | 197 | |
| 落叶乔木胸径***cm以内 | 株 | 5 | |
| 落叶乔木胸径40cm以内 | 株 | 1 | |
| 灌木高度200cm以内 | 株 | 23 | |
| 灌木高度250cm以上 | 株 | *** | |
| 片植灌木 | 平方米 | 8508.4 | |
| 球形植物蓬径100cm以内 | 株 | 47 | |
| 球形植物蓬径200cm以内 | 株 | 24 | |
| 双排绿篱高度200cm以内 | 平方米 | 109.7 | |
| 花卉球根、草本 | 平方米 | 1137.3 | |
| 攀缘植物生长年数3年内 | 株 | 10 | |
| 院士林 | 院士林大草坪 | 平方米 | 2245 | |
| 落叶乔木胸径***cm以内 | 株 | 22 | |
(2)东钱湖陶公山片区草花
| 序号 | 位置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东楼门岗 | 时令草花 | 15 | 平方米 | |
| 景观小品布置 | 1 | 项 | |
| 零星花境植物配置更换 | 1 | 项 | |
| 2 | 东楼LOGO正面 | 时令草花 | 5 | 平方米 | |
| 景观树种 (造型树) | 1 | 株 | |
| 3 | 东楼LOGO背面 | 花镜(枯山水)打造及维护 | 36 | 平方米 | |
| 4 | 访客南梯田 | 时令草花 | 207 | 平方米 | |
| 5 | 访客南小花镜 | 花镜节点维护更换 | 5 | 平方米 | |
| 6 | 访客南平台 | 大杯草花 | 40 | 平方米 | |
| 7 | 访客南入口 | 花镜节点维护更换 | 10 | 平方米 | |
| 8 | 访客南景墙 | 花箱内植物 | 40 | 株 | |
| 9 | 连廊下方 | 时令草花 | 160 | 平方米 | |
| 10 | 绿雕 | 打造主题绿雕 | 2 | 座 | |
| 11 | 西楼停车场 | 时令草花 | 40 | 平方米 | |
| 花钵或小品打造 | 1 | 项 | |
| 12 | 西楼入口处 | 时令草花 | *** | 平方米 | |
| 13 | 西楼LOGO | 花镜节点 | 15 | 平方米 | |
| 西楼LOGO | 景观树种 | 1 | 株 | |
| 14 | 西楼垂直绿化 | 盆花 | ***0 | 株 | |
| 15 | 东楼大草坪井盖处 | 花镜节点打造及维护 | 35 | 平方米 | |
| 16 | 东楼电梯旁 | 时令草花 | 140 | 株 | |
| 17 | 各绿地花籽播种 | | 1000 | 平方米 | |
| 18 | 绿地内零星苗木及草坪补种 | | 1 | 项 | |
(3)东钱湖院士中心配套道路(含院士林)绿化
| 序号 | 养护范围 | 养护类型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院士中心”配套道路工程 | 色块 | 平方米 | 4333 | |
| 2 | 草坪 | 平方米 | 1***1 | |
| 3 | 黑麦草 | 平方米 | 1***1 | |
| 4 | 院士林草坪 | 平方米 | 3715 | |
| 5 | 院士林黑麦草 | 平方米 | 3715 | |
| 6 | “院士中心”配套道路工程二期 | 色块 | 平方米 | 7252 | |
| 7 | 草坪 | 平方米 | 2297 | |
| 8 | 黑麦草 | 平方米 | 2297 | |
(4)室内绿植布置
| 序号 | 养护范围 | 种类 | 数量 | 备注 |
| 1 | 院士中心东楼 | 绿萝、发财树、龟背竹、散尾葵等 | 68 | |
| 2 | 院士中心西楼 | 橡皮树、琴叶榕、天堂鸟、富贵竹等 | 177 | |
| 3 | 陶公讲堂 | 红掌、长寿花、文竹等 | 75 | |
| 4 | 访客中心 | 金钱树、平安树、虎皮兰、吊兰等 | 105 | |
7.2养护作业人员及设备配备要求: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配备必要的养护工作人员和养护作业设备。
7.3绿化养护技术要求:
(1)总体要求:参照宁波市2020年《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绿化养护等级标准参照《城市绿地养护质量要求》二类绿地标准执行。若相关规范标准有所调整变化,按最新出台的办法或标准执行。
(2)具体要求:
①乔木钢管支撑要求无明显锈迹,日常维护、刷漆保养由中标人全权负责,费用包含在养护经费内。
②行道树养护包括树穴内的设施养护(含缺空补种、零星修复);新加固的乔木支撑必须规范支撑。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每年至少实施两次专项修剪。新栽种的行道树应着重做好分类分级修剪。
③中标人应合理安排养护计划,对养护范围内所有造型树进行精细养护,及时进行园艺修剪,确保造型优美,充分表现整体景观效果。
④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需完成养护范围内采购人要求的年度土质改良指标。
⑤时令草花密度要求不低于49株/㎡,花型小的要求64株/㎡,达到黄土不露天。草花更换要求一年至少6次,其它特殊情况下可能存在增加更换次数,每次时令草花更换,方案须经采购人认可。
⑥花境养护应当按照竣工图纸及清单(或移交时整体景观效果照片)按实养护,不可随意更换花境内品种、规格。
⑦中标人须提交一季度一次的病虫害专项防治工作质量报告(包括台账,照片、药品、使用量、区域范围、植物种类、签字确定、加盖公章)给采购人。
⑧中标人应科学合理施肥,提高有机肥使用比例,完成采购人要求的有机肥年度指标。
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养护范围内清单所列以外的养护设施量增加或减少,养护费用不予调整。
⑩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中标人养管不力引起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发生缺损的,中标人应予及时补植或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
⑪供应商必须承诺在每月考核中至少一次派出分管养护的领导同时参与标项绿化养护考核。
⑫为应对突发事件或重大迎检、应急保障等,中标人每年必须组织两次以上具有规模性的应急演练。
⑬园林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养护施工作业不规范,导致第三方人员或财产伤害损失的,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⑭中标人需按行业管理规范要求做好绿化垃圾清除、收运及资源化相关处置工作。
⑮中标人需每日配备应急队伍,用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7.4保洁技术要求
中标人需单独配备保洁人员对养护地块进行动态保洁。
保洁内容如下:
(1)保洁单独配备的标准:按照2.3万平方米/岗配置,每岗保洁时间为:6:00-18:00共12小时,要求对绿地内垃圾进行动态清扫。
(2)按照行业管理要求负责做好管理范围内的绿地、园路、广场、城市家具、景观小品、附属设施等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运工作;
(3)园路、铺装保持清洁,及时清理有色垃圾(瓶罐、瓜皮、果壳、纸屑等)及枯死枝、落叶;及时清除污迹、油迹;无积泥、无积水;及时疏通窨井眼堵塞,及时清理卫生死角;铺装、园路、广场等须一月冲洗一次;
(4)对绿地进行保洁,保持绿地内无白色垃圾、烟蒂等;
(5)其他未提及的保洁作业范围内的工作。
8.产业服务
为园区进驻企业及项目提供政策咨询、活动组织及诉求响应等服务;走访区域内企业,建立重点产业及企业数据库;跟踪进驻及项目发展成效,定期回访,整理相关数据;为区域招商活动提供人力、技术、信息、渠道等资源支持。
(二)运营绩效
(1)空间使用率
开展对外运营,吸引科创型企业、人才型项目,以及院士、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商会、基金公司等相关机构进驻办公,入驻率超60%;承接各类相关会议活动,会议室使用率不低于10%;开展对外住餐服务,其中餐厅使用率不低于40%,客服使用率不低于15%。指标逐年提升,详见附件。
(2)项目等资源招引
服务期内累计引进院士专家领衔的产业、平台、人才项目及其他产业类项目3个;服务期内累计申报市区级人才项目、国家级省级引才工程3个;牵引高层次科创类活动4场。指标逐年提升,详见附件。
四、人员要求
(一)日常岗位要求
| 序号 | 岗位 类型 | 具体岗位 | 岗位数量 (岗) | 岗位工时(小时/日) | 岗位职责 |
| 1 | 综合管理类 | 总经理 | 1 | 8 | 全面负责园区运营管理,配合院士之家服务中心做好各项重点工作。 |
| 副总经理 | 1 | 8 | 分管负责平台推广、对外合作、项目招引、进驻企业服务等工作。 |
| 运营招商经理 | 1 | 8 | 负责制定平台招商计划、赴外寻找潜在项目及人才、建立并维护良好合作关系;负责为入驻项目企业提供政策辅导、市场对接、日常咨询,做好租金收取、合同管理等。 |
| 接待服务经理 | 1 | 8 | 负责接待、讲解、会务等服务管理工作,做好院士活动策划与执行。 |
| 运营招商专员 | 1 | 8 | 协助运营招商经理做好招商项目落地等工作。 |
| 企业服务专员 | 1 | 8 | 协助运营招商经理做好企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
| 出纳 | 1 | 8 | 承担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资金账目登记等基础财务工作。 |
| 会计 | 1 | 8 | 对财务数据进行核算、分析,编制财务报表,为财务决策提供准确依据等。 |
| 物业经理 | 1 | 8 | 负责物业服务项目总体工作,监督全体物业人员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工作,定期总结工作的落实情况,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完善管理等。 |
| 小计 | 9 | - | - |
| 2 | 工程类 | 高压电工 | 1 | 8 | 负责强电系统,高配房设备安全运行和维护,日常巡检与记录;组织安排日常维修、检查、维护工作,工作计划的制订及落实,保障工程设备正常运行等。 |
| 低压电工 | 1 | 8 | 负责日常低压用电系统,电气设备维修维护,用电安全管理等。 |
| 弱电工 | 2 | 8 | 负责弱电设备、会议系统等智能化系统的巡检、维修维护及安全运行,跟进智能化系统维保;负责会议系统调试、操控及保障;负责网络系统安全和日常网络维护等。 |
| 万能工 | 1 | 8 | 负责项目零星维修和日常巡检、记录工作。 |
| 小计 | 5 | - | - |
| 3 | 保安类 | 白班巡逻 | 1 | 12 | 负责院士中心白天的楼道以及外围公共区域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上报,兼观光车驾驶。 |
| 夜班巡逻 | 1 | 12 | 负责院士中心晚上的楼道以及外围公共区域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上报等。 |
| 访客中心安保 | 1 | 8 | 负责访客中心区域安全,对人员、物品、车辆进出进行管理等。 |
| 陶公讲堂安保 | 1 | 8 | 负责陶公讲堂区域安全,对人员、物品、车辆进出进行管理等。 |
| 东楼安保 | 2 | 8 | 负责东楼区域安全,对人员、物品、车辆进出进行管理等。 |
| 西楼安保 | 1 | 8 | 负责西楼区域安全,对人员、物品、车辆进出进行管理等。 |
| 消防监控 中心 | 1 | 24 | 负责消防、监控中心设备管理及安全监控任务,发现安全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等。岗位实行24小时工作制。 |
| 道闸 | 1 | 12 | 负责院士中心出入口道闸系统的操作与管控,严格核实进出人员、车辆信息,保障小区安全有序通行等。 |
| 兼职安保 | 3 | 6 | 重大活动举办或其他必要情况时,做好应急保障、区域巡逻、秩序维护等工作。 |
| 小计 | 12 | - | - |
| 4 | 保洁类 | 陶公讲堂保洁 | 1 | 8 | 负责陶公讲堂区域的卫生保洁及消毒工作等。 |
| 访客中心保洁 | 1 | 8 | 负责访客中心区域的卫生保洁及消毒工作等。 |
| 东楼保洁 | 1 | 8 | 负责东楼的办公室公共区域、会议室、卫生间的日常保洁及消毒工作等。 |
| 西楼保洁 | 1 | 8 | 负责西楼的办公室公共区域、会议室、卫生间的日常保洁及消毒工作等。 |
| PA技师 | 1 | 8 | 负责大理石、核桃木、玻璃的护理保养工作等。 |
| 客房清扫 | 1 | 12 | 负责日常客房保洁,住宿退房后检查工作,做好客房的清扫、整理工作,客用品补充等。 |
| 外围保洁 | 1 | 8 | 负责院士中心外围道路、外围停车场、公共游览区、连廊及外围绿化等区域的日常保洁及消毒工作等。 |
| 小计 | 7 | - | - |
| 5 | 客服类 | 前台 | 2 | 10 | 主要负责东、西楼前台相关工作,如访客接待,住宿登记等。 |
| 接待讲解 | 1 | 8 | 主要负责根据不同受众定制讲解内容,确保针对性,定期更新讲解资料,融入院士中心最新动态;通过专业生动的讲解,向访客传递信息、提升体验等。 |
| 客服服务 | 3 | 8 | 主要负责日常会议场地布置、设备调试、物资准备等前期工作,在活动现场提供签到引导、资料分发、设备操作等支持,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做好重要宾客管家服务等。 |
| 兼职客服 | 3 | 6 | 重大活动举办或其他必要情况时,提供应急客服保障工作。 |
| 小计 | 9 | - | - |
| 6 | 餐饮类 | 厨师长 | 1 | 8 | 负责厨房生产、管理工作。研发新菜、定制菜单。 |
| 厨师 | 1 | 12 | 负责烹制各种菜肴,保证菜品质量。 |
| 切配、辅助工 | 1 | 8 | 切配要保证刀工质量,丁、丝、片、条、块原料成型,大小、粗细、厚薄均匀,无连刀,符合烹调要求;负责粗加工、菜肴烹制辅助。 |
| 面点师 | 1 | 8 | 负责日常面点制作及早餐供应,早餐种类的推陈出新。 |
| 洗杂工 | 1 | 12 | 负责餐厅的配餐、煲饭、收拾餐具、洗碗筷厨具等工作。 |
| 服务员 | 1 | 12 | 做好包桌、零点的接待服务及卫生清扫工作。 |
| 兼职厨师 | 1 | 8 | 重大活动举办或其他必要情况时,提供临时烹饪服务。 |
| 兼职服务员 | 3 | 6 | 重大活动举办或其他必要情况时,提供临时餐厅服务。 |
| 小计 | 10 | - | - |
| 合计 | 52 | - | - |
说明:考虑到绿化养护的季节性、周期性和专业性,绿植养护工作,不设日常养护岗位配置绿化养护人员,由中标人根据作业要求自行拟定绿化养护人员配置方案。
(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人员具体配置方案由中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拟定,需确保不得低于本项目岗位要求。
▲(2)项目主要岗位人员所配备男性作业人员、女性作业人员年龄最高均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所配备的管理岗、保安岗的人员须经采购人确认。
▲(3)人员允许在中标后进行配置,但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进驻日前全部配置完毕,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合同履行的前2个月为项目试运行期,试运行阶段正式投入的一线作业人员数量须达到要求投入一线作业人员数量的90%及以上且具备相应岗位的要求,试运行期结束后,在保证正常运作的基础上,采购人、中标人双方根据项目试运行情况共同核定人员数量并将人员名单报采购人备案,核定后的人员配置数量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如有人员调整需报采购人确认同意。
▲(5)维修工等特殊工种,应具备相应工种资格证,持证上岗,并定时接受培训。
(6)本项目配备的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1)身体健康,无品质性疾病;
2)思想端正,无不良记录;
3)保洁人员规范、服装统一、整洁着装, 佩戴上岗证或胸牌,注意仪表;
4)不得擅自离岗,如有特殊原因需向单位请假,且由单位安排专人代岗;
5)工作期间禁止饮酒、文明用餐。
(7)岗位培训要求: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入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人员培训的内容包括公司规章制度、保洁操作流程、保洁质量要求、清洁工具的使用、需要注意的事项及安全责任。
物业经理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
(8)所有一线服务人员必须经过公司培训满足岗位和政审要求后上岗。相关人员要求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记录,所有安保人员必须专职为本物业服务,不得兼职。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五、考核要求
(一)考核区域:
学术综合楼(东楼)、设计研发楼(西楼)、访客中心、陶公讲堂、景观连廊及景观塔、门岗、配套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区域。
(二)考核范围:
具体按园区现场服务和运营绩效两个方面进行分别考核,其中园区现场服务包括安保、工程、保洁、客服、餐饮、绿化养护、产业等七项服务内容,运营绩效主要为项目活动招引以及办公、会议、餐饮、住宿等空间利用效率。
(三)考核形式
考核采用季度考评的方式,以在季度工作中各项考核范围内工作的表现、质量作为重点考核评分依据。
(四)考核评分办法及比例:
(1)评分比例
考核总分共计100分,具体权重为:园区管理服务52分,包括综合管理15分、工程服务5分、安保服务5分、保洁服务5分、客服服务5分、餐饮服务5分、绿化养护10分、产业服务2分;运营绩效48分,包括项目及活动招引2分、办公空间利用6分、会议空间利用14分、餐饮空间利用13分、住宿空间利用13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考核办法:
1)采购人按100分分值考核中标人季度工作质量,考核成绩分为四档: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全额支付),80(含80分)-89分为良好(按季度中标价90%支付),70(含70分)-79分为合格(按季度中标价80%支付),低于70分为不合格(按季度中标价70%支付)。
2)在年度合同期内出现两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3)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对考核办法或考核评分细则作了修改、调整,中标人须执行修改、调整后的考核标准。
六、项目其他要求
(一)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招标文件所列以外服务条款增加或减少,以签证认可的联系单为准,结算时按实数计算。
(二)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而造成设施缺损或因规划建设需要而需移植、拆除、改造的,其发生的费用以双方签证认可的联系单为准,产生的费用原则上计入发生期间所对应的月份中。
(三)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中标人养管不力(如偷盗等人为破坏行为)引起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发生缺损的,中标人应予及时补齐或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特殊情况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双方共同商议相关费用承担方式。因人为破坏或设施自然老化引起设施缺损的,设施补齐或修复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全年累计维修费用不超过50万元,超出部分由招标人承担。
(四)供应商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生因供应商管理不善引起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五)供应商不得无故拖欠本项目配置员工的工资,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拨付服务经费。
(六)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与管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七)合同终止时供应商应妥善处理好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及时办理好移交手续。
附件
考核评分内容
| 项目 | 第一年考核目标 | 第二年考核目标 | 第三年考核目标 | 标准分 | 备注 |
| 园区管理服务(分值52分) | 综合管理,包括人员管理和团队稳定性(3分)、统筹管理安保、工程、保洁、客服、餐饮、绿化等服务(3分)、园区安全生产管理(3分)、节能降耗(2分)、服务监督和投诉问询反馈(2分)、车辆接送服务(1分)、满意度测评(1分) | 综合管理,包括人员管理和团队稳定性(3分)、统筹管理安保、工程、保洁、客服、餐饮、绿化等服务(3分)、园区安全生产管理(3分)、节能降耗(2分)、服务监督和投诉问询反馈(2分)、车辆接送服务(1分)、满意度测评(1分) | 综合管理,包括人员管理和团队稳定性(3分)、统筹管理安保、工程、保洁、客服、餐饮、绿化等服务(3分)、园区安全生产管理(3分)、节能降耗(2分)、服务监督和投诉问询反馈(2分)、车辆接送服务(1分)、满意度测评(1分) | 15 | |
| 安保服务:包括人员配置(1分);在岗履职情况(1分);安全保卫和应急处置情况(1分);现场秩序维护和管理情况(1分);满意度测评(1分)。 | 安保服务:包括人员配置(1分);在岗履职情况(1分);安全保卫和应急处置情况(1分);现场秩序维护和管理情况(1分);满意度测评(1分)。 | 安保服务:包括人员配置(1分);在岗履职情况(1分);安全保卫和应急处置情况(1分);现场秩序维护和管理情况(1分);满意度测评(1分)。 | 5 | |
| 工程服务:包括人员管理和技术培训(1分)、设备设施日常管理(1分)、维修服务(1分)、应急处置(1分)、满意度测评(1分) | 工程服务:包括人员管理和技术培训(1分)、设备设施日常管理(1分)、维修服务(1分)、应急处置(1分)、满意度测评(1分) | 工程服务:包括人员管理和技术培训(1分)、设备设施日常管理(1分)、维修服务(1分)、应急处置(1分)、满意度测评(1分) | 5 | |
| 保洁服务:包括人员管理和培训(1分)、保洁服务质量(2分)、垃圾管理(1分)、满意度测评(1分)。 | 保洁服务:包括人员管理和培训(1分)、保洁服务质量(2分)、垃圾管理(1分)、满意度测评(1分)。 | 保洁服务:包括人员管理和培训(1分)、保洁服务质量(2分)、垃圾管理(1分)、满意度测评(1分)。 | 5 | |
| 客服服务:包括人员管理和培训(1分)、前台、会务、讲解服务(2分)、工作现场管理(1分)、满意度测评(1分) | 客服服务:包括人员管理和培训(1分)、前台、会务、讲解服务(2分)、工作现场管理(1分)、满意度测评(1分) | 客服服务:包括人员管理和培训(1分)、前台、会务、讲解服务(2分)、工作现场管理(1分)、满意度测评(1分) | 5 | |
| 餐饮服务:包括人员管理和培训(1分)、食堂现场管理(1分)、菜肴口味及卫生标准(2分)、满意度测评(1分)。 | 餐饮服务:包括人员管理和培训(1分)、食堂现场管理(1分)、菜肴口味及卫生标准(2分)、满意度测评(1分)。 | 餐饮服务:包括人员管理和培训(1分)、食堂现场管理(1分)、菜肴口味及卫生标准(2分)、满意度测评(1分)。 | 5 | |
| 绿化养护:包括乔木管理(1分)、灌木及绿篱管理(1分)、草坪及地被管理(1分)、时令草花、花境及垂直绿化管理(1分)室内绿植养护(1分)、园林小品及设施管理(1分)、卫生保洁管理(1分)、安全文明作业(1分)、满意度测评(2分) | 绿化养护:包括乔木管理(1分)、灌木及绿篱管理(1分)、草坪及地被管理(1分)、时令草花、花境及垂直绿化管理(1分)室内绿植养护(1分)、园林小品及设施管理(1分)、卫生保洁管理(1分)、安全文明作业(1分)、满意度测评(2分) | 绿化养护:包括乔木管理(1分)、灌木及绿篱管理(1分)、草坪及地被管理(1分)、时令草花、花境及垂直绿化管理(1分)室内绿植养护(1分)、园林小品及设施管理(1分)、卫生保洁管理(1分)、安全文明作业(1分)、满意度测评(2分) | 10 | |
| 产业服务,包括为园区进驻企业及项目提供政策咨询、活动组织及诉求响应等服务(1分);为区域招商活动提供资源支持(1分)。 | 产业服务,包括为园区进驻企业及项目提供政策咨询、活动组织及诉求响应等服务(1分);为区域招商活动提供资源支持(1分)。 | 产业服务,包括为园区进驻企业及项目提供政策咨询、活动组织及诉求响应等服务(1分);为区域招商活动提供资源支持(1分)。 | 2 | |
| 运营绩效 (分值48分) | 科创类产业、平台、人才等项目引进3个;有效申报市、区级人才项目、国家级省级引才工程3个;牵线引进科创类活动4场。 | 科创类产业、平台、人才等项目引进4个;有效申报市、区级人才项目、国家级省级引才工程3个;牵线引进科创类活动4场。 | 科创类产业、平台、人才等项目引进5个;有效申报市、区级人才项目、国家级省级引才工程3个;牵线引进科创类活动4场。 | 2 | |
| 办公场地入驻率超60%,达成年度目标得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办公场地入驻率超70%,达成年度目标得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办公场地入驻率超80%,达成年度目标得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6 | 考核基数约2500平米 |
| 会议空间年度使用率不低于10%,达成年度目标得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 会议空间年度使用率不低于15%,达成年度目标得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 会议空间年度使用率不低于20%,达成年度目标得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 14 | 考核基数为8间会议室,具体为:东楼5间(国际会议厅、402、404、***9、310)、陶公讲堂2间(荟智厅、阶梯报告厅)、访客中心二楼空间 |
| 餐厅年度使用率超40%,达成年度目标得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餐厅年度使用率超45%,达成年度目标得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餐厅年度使用率超50%,达成年度目标得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13 | |
| 客房年度使用率超15%,达成年度目标得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 客房年度使用率超20%,达成年度目标得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 客房年度使用率超25%,达成年度目标得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 13 | |
备注:考核评分细则由业主方另行制定。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供应商 评分标准及分值 | 分值 | 分值类型 |
| 商务技术分 90分 | 1、对本项目的了解情况(5分) | 1.1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服务范围的实际情况的熟悉了解、现状调查进行评议: 服务范围的实际情况了解深入、现状调查透彻的,得5分; 服务范围的实际情况了解较深入、现状调查较透彻的,得4分; 基本了解服务范围的实际情况,能发现目前服务区域存在的部分问题,得3分; 对服务范围的实际情况了解略有欠缺,或对服务区域存在的问题表述简单的,得2分; 对服务范围的实际情况不了解,或对服务区域存在的问题和现状表述笼统、无针对性的,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主观评议 |
| 2、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5分) | 2.1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难点、重点问题的调查剖析以及针对重难点提出的解决方案进行评议: 针对本项目的难点、重点问题的调查剖析精准明确,且能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得5分; 本项目的难点、重点问题的调查剖析较明确,且能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得4分; 能就本项目存在的部分难点、重点问题进行简单的分析,并提出较合理的解决方案,得3分; 提出的难点、重点问题的分析简单,解决方案合理性略有欠缺,得2分; 提出的难点、重点问题的分析较简单、笼统,无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或提出的解决方案不合理的,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主观评议 |
| 3、实施方案(52分) | 3.1综合管理服务方案(8分) | 3.1.1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平台运营方案进行评议: 方案内容全面完善,运营策略科学精准,完全契合本项目定位与实际需求,实施路径明确精准,符合产业方向,渠道多元、流程规范,目标量化可落地,能有效保障效率的,得4分; 方案内容较全面,运营策略较科学,基本符合项目核心需求。能明确主要方向与渠道,流程基本规范,在细节优化上存在少量提升空间的,得3分; 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涵盖运营管理的核心框架,但细节存在明显不足。整体定位不够精准,渠道或流程描述笼统,可行性一般,需进一步细化完善才能保障实施效果的,得2分; 方案内容简单,运营策略缺乏针对性,作业安排不够合理。未明确实施路径与有效渠道,目标模糊,关键环节缺失,方案可行性略有欠缺,难以支撑项目高效推进的,得1分; 方案内容简单笼统,存在明显漏洞,未结合本项目定位、需求等实际情况,运营策略脱离实际的,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4 | 主观评议 |
| 3.1.2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日常内部管理方案进行评议: 方案内容全面完善,管理体系科学闭环,完全契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明确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及协作机制,制定量化的管理目标,涵盖人员管理、物资调配、流程管控、质量监督、安全保障等全维度内容。作业安排精细,能有效保障项目高效、有序运营的,得4分; 方案内容较全面,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明确核心管理模块、组织架构及主要岗位职责,制定基本的管理目标与作业安排,涵盖人员、流程、安全等核心管理内容。作业安排较科学,建立了基础监督与整改机制,能满足项目日常管理基本要求,基本达到预期管理效果,但在目标量化细化、特殊场景(如突发情况)应对流程、数据深度分析等细节方面存在优化空间的,得3分; 方案内容基本完整,能覆盖项目日常管理核心环节,但细节存在明显不足。明确了基本的组织架构与主要运营流程,提及人员管理、流程管控等基础内容,但目标未量化,作业安排缺乏精细化设计,未明确各环节时限与标准。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特殊场景应对措施简略,方案可行性一般,需进一步优化才能保障管理的,得2分; 方案内容简单,管理体系不够完善,作业安排不够合理。仅初步提及组织架构框架与部分管理流程,未明确核心岗位职责、管理目标及关键管控节点。管理内容片面,无有效的监督与整改机制,未考虑项目实际管理中的重点难点,方案可行性略有欠缺,难以支撑项目有序开展日常管理的,得1分; 方案内容简单笼统,存在重大漏洞,未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设计。未明确组织架构、核心流程、管理措施等关键内容,管理逻辑混乱,无法满足项目基本管理需求,方案可行性极差,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4 | 主观评议 |
| 3.2安保方案(8分) | 3.2.1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消防管理方案进行评议: 方案内容全面完善,消防管理体系科学闭环,完全契合本项目建筑布局、人员密度、业态特点等实际需求。明确消防责任划分,消防设施配置符合国家规范且精准匹配区域风险等级。建立火灾隐患全流程闭环,应急处置流程清晰,配备足额专职消防人员、应急物资,能有效防范化解消防风险,保障项目消防安全的,得4分; 方案内容较全面,消防管理措施较科学,基本符合项目核心消防需求。明确主要消防责任及常规管理流程,制定基础巡查与检查计划,消防设施配置基本满足规范要求,能覆盖主要风险区域。具备基本的隐患整改机制及应急处置流程,配备相应消防人员及物资,但在责任划分细化、巡查频次优化、隐患分级整改标准、应急演练场景多样化等方面存在少量优化空间,基本能保障项目消防安全的,得3分; 方案内容基本完整,能满足项目基础消防管理要求。明确核心消防责任及常规巡查周期,提及主要消防设施配置及应急处置大致流程,但细节存在明显不足。隐患排查整改机制不够完善,未建立复查跟踪流程,应急物资及人员配置说明不详细,特殊场景消防管理措施缺失,方案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 方案内容简单,消防管理安排不够合理,可行性略有欠缺。仅模糊提及消防责任及基础巡查要求,未结合项目实际布局、业态特点制定针对性措施,消防设施配置无明确规划,隐患排查、整改、应急处置等关键流程描述笼统。消防人员资质及应急物资清单未明确,缺乏可操作性,难以有效落实消防管理工作的,得1分; 方案内容简单笼统,存在明显漏洞,未结合本项目建筑结构、人员分布等实际情况,消防管理逻辑混乱,无法满足基本消防安全需求,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4 | 主观 评议 |
| 3.2.2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秩序治安管理方案进行评议: 方案内容全面完善,秩序维护与治安防控体系科学严密,完全契合本项目实际场景需求。明确分区域治安管理责任、24 小时轮班值守机制,配备足额持证安保人员及智能防控设备。针对人群聚集、设施故障、突发事件等场景有专项应对预案,能有效保障项目区域内人员安全、公共秩序井然的,得4分; 方案内容较全面,秩序治安管理体系基本合理,核心措施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明确主要防控区域、常规值守时段及安保人员配置,配备基础防控设备,建立基本的治安管理流程。能覆盖大部分常规秩序维护场景,针对重大突发事件有初步应对思路,但在人员分工细化、智能设备应用深度、特殊场景预案完善度等方面存在优化空间,基本能达到项目治安管理要求的,得3分; 方案内容基本完整,能满足项目基础秩序治安管理需求。明确核心值守岗位、基本工作时段及简易防控措施,提及安保人员配置数量,但未明确资质要求,防控设备配置说明笼统。管理流程较为简单,仅能应对常规秩序问题,缺乏专项应急预案,在重点区域防控、人员进出管控精细化、应急处置流程等细节上存在不足,方案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 方案内容简单,秩序治安管理安排不够合理,可行性略有欠缺。仅模糊提及值守安排及基础防控思路,未明确责任分工、人员资质、设备配置等关键信息。管理流程不清晰,未针对项目实际场景制定针对性措施,应急预案缺失,难以有效应对复杂治安情况,对项目秩序治安保障力度有限的,得1分; 方案内容简单笼统,存在明显漏洞,未结合本项目人员流量、区域特点等实际情况,方案可行性差,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4 | 主观 评议 |
| 3.3保洁方案(8分) | 3.3.1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日常保洁方案进行评议: 方案内容全面完善,保洁范围覆盖本项目所有区域,作业流程科学规范。保洁频次精准匹配区域使用强度,配备足额保洁人员及专业清洁设备、环保清洁剂,能有效应对人流高峰、极端天气等特殊场景,完全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4分; 方案内容较全面,基本覆盖项目核心保洁区域及主要作业环节,作业安排较科学,明确常规保洁频次与基础操作流程。人员配置与设备选型基本满足需求,能制定简单的质量检查机制,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可达到预期保洁标准,但在特殊区域保洁细化、应急保洁预案、清洁剂环保标准量化等细节上存在少量优化空间的,得3分; 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明确了主要保洁区域、常规作业流程及基础保洁频次,能满足项目最低保洁要求。但保洁范围不够全面,作业标准较为笼统,保洁频次未结合区域使用差异,缺乏完善的质量管控机制,人员及设备配置说明不详细,方案可行性一般,存在局部保洁不到位的风险的,得2分; 方案内容简单,仅明确部分核心保洁区域及单一保洁频次,作业流程描述模糊。未区分不同区域保洁重点,缺乏基本的质量检查与整改措施,人员配置不足且未明确资质要求,设备及清洁剂选择无针对性说明,方案可行性略有欠缺,难以保障整体保洁效果的,得1分; 方案内容简单笼统,存在明显漏洞,未结合本项目区域分布、使用场景等实际情况,保洁措施缺乏针对性与可操作性,方案可行性差,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4 | 主观 评议 |
| 3.3.2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垃圾的收集和处理方案进行评议: 方案内容全面完善,完全契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垃圾收集环节明确分类标准、收集点位布局科学、收集频次精准,配备分类标识清晰的专用收集容器及密闭式转运工具。处理环节全程符合环保法规及行业标准,能有效保障收集处理全流程高效、无污染实施的,得4分; 方案内容较全面,基本符合项目核心需求。垃圾收集环节明确主要分类类别、关键收集点位及常规收集频次,收集容器及转运工具配置基本达标。处理环节可满足项目基础处理要求,但在细节上存在优化空间,整体实施效果有保障但精准度可提升的,得3分; 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可行性一般。垃圾收集环节仅明确核心分类类别、主要收集点位及大致收集周期,收集容器及转运工具说明简略。处理环节能提及基本处置方向,但未区分垃圾类型制定差异化处理方案,缺乏资源回收、有害垃圾专项处置等关键内容。方案未充分结合项目实际场景,部分流程描述模糊,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衔接不畅问题的,得2分; 方案内容简单,可行性略有欠缺。垃圾收集环节未明确分类标准、收集点位布局及具体频次,收集工具配置无详细说明。处理环节未明确具体处置路径,未考虑环保要求及资源回收需求。方案未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关键流程缺失,收集与处理环节衔接逻辑混乱,难以保障基本实施效果的,得1分; 方案内容简单笼统,存在明显漏洞,未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收集标准模糊、处理路径不合理,完全不具备可行性的,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4 | 主观 评议 |
| 3.4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工程维修方案进行评议: 方案内容全面完善,维修流程、技术标准、资源配置等作业安排科学合理,完全契合本项目工程维修实际需求。明确不同类型维修任务的响应机制、施工流程及质量验收标准,配备足额持证专业维修人员及全套先进设备,能有效保障维修效率与工程质量的,得4分; 方案内容较全面,核心维修流程、技术要求及作业安排较科学,基本符合项目实际维修需求。能明确主要维修任务的响应时限、施工步骤及质量要求,配备基本的维修人员与设备,建立简易的维修管理流程,可满足日常维修及常规抢修需求。但在特殊场景维修、维修质量量化考核、人员技能提升培训等细节方面存在优化空间,基本能达到项目维修核心要求的,得3分; 方案内容基本完整,能覆盖项目基础维修需求,明确主要维修任务及大致施工流程。但维修作业安排缺乏针对性,技术标准较为笼统,资源配置说明不详细,未建立完善的闭环管理机制,特殊情况应急处理流程缺失,方案可行性一般,可能影响维修效率与质量稳定性的,得2分; 方案内容简单,仅提及部分基础维修环节,维修流程、技术标准、作业安排不够合理。未明确维修响应时限、质量验收标准,资源配置无具体说明,缺乏基本的管理流程,未考虑维修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及应对措施,方案可行性略有欠缺,难以高效保障维修工作开展的,得1分; 方案内容简单笼统,存在明显漏洞,未结合本项目工程结构、维修需求等实际情况,维修安排与项目实际严重脱节,方案可行性极差,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4 | 主观评议 |
| 3.5客服服务方案(12分) | 3.5.1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会务服务方案进行评议: 方案内容全面完善,会务服务各环节安排科学细致,完全契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明确会务团队分工及岗位职责,制定量化服务标准,涵盖议程规划、场地布置、嘉宾接待、食宿安排、技术保障、应急处置等全流程。针对大型会议、多场次并行会议等特殊场景制定专项方案,能有效保障会务高效有序开展,服务质量可精准落地的,得4分; 方案内容较全面,基本覆盖会务服务核心环节,作业安排较科学,符合项目主要需求。明确核心服务流程及团队主要岗位,能满足会议基本运行要求。但在细节优化、特殊场景应对措施、服务标准量化等方面存在少量提升空间,基本能达到项目会务服务预期目标的,得3分; 方案内容基本完整,能满足会务基础服务要求,但细节存在明显不足。明确主要服务流程及核心岗位配置,具备基础会务保障能力。但服务环节不够全面,团队分工不够清晰,未制定具体服务标准,特殊场景应对方案简略,可行性一般,可能影响部分服务体验的,得2分; 方案内容简单,会务服务安排不够合理,可行性略有欠缺。仅明确部分核心服务环节,流程逻辑不够顺畅,团队配置说明模糊,未提及服务标准及应急措施。缺乏对本项目会议规模、主题特点等实际情况的针对性考虑,部分关键环节描述笼统,难以全面支撑会务顺利开展的,得1分; 方案内容简单笼统,存在明显漏洞,未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安排,方案可行性极差,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4 | 主观 评议 |
| 3.5.2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讲解服务方案进行评议: 方案内容全面完善,讲解服务体系科学闭环,完全契合本项目场景需求。明确分层讲解策略,讲解频次与时长安排合理,配备足额讲解员,且制定严格的服务规范。建立讲解质量监控机制,针对突发情况有完备应急预案,能有效保障讲解服务的专业性与体验感的,得4分; 方案内容较全面,讲解服务安排基本科学,符合项目核心需求。明确主要讲解内容与常规服务频次,配备具备基础资质的讲解员,制定了基本的服务规范与流程。能满足日常讲解需求,但在分层讲解精细化、讲解人员专业培训计划、服务质量量化考核指标、突发情况应急响应细节等方面存在少量优化空间,基本能达到项目预期服务效果的,得3分; 方案内容基本完整,能覆盖基础讲解服务要求。明确核心讲解内容、常规服务时段及讲解员配置数量,有简单的服务流程说明。但讲解策略较为笼统,讲解频次未结合客流高峰调整,服务规范缺乏细化标准,未提及质量监控与培训机制,细节上存在不足,方案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 方案内容简单,讲解服务安排不够合理,可行性略有欠缺。仅明确基础讲解内容与少量讲解员配置,未结合项目实际场景优化安排。讲解频次设置单一,无明确服务规范,缺乏质量保障与应急措施,讲解人员资质要求不清晰,难以充分满足项目讲解服务需求的,得1分; 方案内容简单笼统,存在明显漏洞,未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可行性差,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4 | 主观 评议 |
| 3.5.3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客房服务方案进行评议: 方案内容全面完善,服务体系科学闭环,完全契合本项目客房服务实际需求。涵盖客房清洁消毒、布草更换、客诉响应、个性化服务等全场景,服务流程标准化,作业安排合理。明确服务时限,能有效保障服务品质稳定,提升客户体验的,得4分; 方案内容较全面,服务框架清晰合理,基本符合项目客房服务核心需求。覆盖客房清洁、布草更换、基础客诉处理等主要服务模块,作业安排较科学,明确了基本服务流程和标准。但在个性化服务细化、服务时限量化、质量管控细节等方面存在少量优化空间,基本能达到项目服务要求的,得3分; 方案内容基本完整,能满足客房服务基础需求,但细节存在明显不足。明确了核心服务内容和大致作业安排,具备基本的服务流程框架。但服务标准较为笼统,缺乏个性化服务规划,质量检查和反馈机制不完善,未考虑特殊场景应对,方案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 方案内容简单,服务安排不够合理,可行性略有欠缺。仅提及少量基础服务,未明确服务流程、标准及作业频次,未涉及客诉处理、个性化服务等关键模块。服务人员配置说明模糊,缺乏质量管控措施,对项目实际场景适配性不足,难以保障服务的稳定性和有效性的,得1分; 方案内容简单笼统,存在明显漏洞,未结合本项目客房类型、客流特点等实际情况,服务模块缺失严重,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4 | 主观 评议 |
| 3.6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餐饮服务作业方案进行评议: 方案内容全面完善,餐饮服务各环节作业安排科学合理,完全契合本项目实际场景。食材采购渠道正规且有溯源机制,加工流程严格遵循食品安全规范,留样符合标准,配送方案能保障餐品温度与新鲜度,消毒流程标准化且有记录,环境卫生管理覆盖全区域无死角,能有效保障餐饮服务质量与食品安全的,得4分; 方案内容较全面,餐饮服务核心环节作业安排较科学,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与供餐要求。食材采购有基本资质审核,加工制作流程规范,留样、消毒等关键环节有明确安排,能满足日常供餐的食品安全与基础质量要求。但在细节上存在优化空间的,得3分; 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涵盖餐饮服务主要作业环节,但部分流程描述笼统,细节存在明显不足。食材采购、加工、消毒等环节有基本安排,但缺乏具体标准,未明确留样管理、特殊场景应对措施。环境卫生保洁范围界定不够清晰,整体作业安排的逻辑性与可操作性一般,需进一步细化完善才能保障稳定服务质量的,得2分; 方案内容简单,仅提及餐饮服务基础框架,核心作业环节缺乏具体安排,作业逻辑不够合理。未结合本项目用餐人数、供餐时段等实际情况,未明确食品安全保障关键措施,环境卫生、配送保障等模块描述缺失,方案可行性略有欠缺,难以稳定满足项目餐饮服务需求的,得1分; 方案内容简单笼统,存在重大漏洞,完全未结合本项目实际场景制定,方案可行性极差,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4 | 主观评议 |
| 3.7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绿化养护方案进行评议: 方案内容全面完善,养护作业安排科学精细,完全契合本项目绿化品种、生长习性及区域环境特点。明确分品种养护流程,制定量化养护标准。配备专业养护人员及全套工具,能有效预防枯枝、黄叶、病虫害等问题,保障绿化长势良好、景观效果持久的,得4分; 方案内容较全面,养护作业安排较科学,基本符合项目绿化养护核心需求。明确主要绿化品种的基础养护流程及常规频次,能区分不同绿化的关键养护要点,病虫害防治有基本措施。可满足日常养护需求,保障绿化基本生长状态,但在细节上存在优化空间的,得3分; 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涵盖绿化养护主要环节,但流程描述较笼统,细节存在明显不足。未结合绿化品种差异制定针对性养护措施,养护频次、用量等缺乏具体标准,病虫害防治方案单一。未明确日常巡查机制及特殊场景应对措施,养护人员资质及工具配置说明简略,方案可行性一般,需进一步细化才能保障稳定养护效果的,得2分; 方案内容简单,仅提及绿化养护基础框架,核心作业环节缺乏具体安排,作业逻辑不够合理。未结合本项目绿化品种、区域环境等实际情况,未明确养护频次、用量标准及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养护人员及工具配置描述缺失,方案可行性略有欠缺,难以稳定满足项目绿化养护需求的,得1分; 方案内容简单笼统,存在重大漏洞,完全未结合本项目实际场景制定,方案可行性极差,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4 | 主观评议 |
| 3.8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能耗管理方案进行评议: 方案内容全面完善,能耗管理策略科学精准,完全契合本项目用能场景及区域能耗管控要求。明确分系统能耗量化目标。针对高能耗设备制定专项管控措施。建立能耗异常预警机制及定期能效审计制度,配备专业管理团队,能有效降低综合能耗,保障节能目标落地的,得4分; 方案内容较全面,能耗管理策略较科学,基本符合项目核心能耗管控需求。明确主要用能系统的节能方向及基础量化目标,搭建基本的能耗监测体系,采用常规节能措施。能针对主要高能耗设备制定管控方案,建立简单的能耗统计与分析机制,可实现基础节能效果,但在特殊场景管控措施、节能技术创新应用等细节上存在优化空间的,得3分; 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涵盖能耗管理核心环节,但描述较笼统,细节存在明显不足。仅明确整体能耗降低大致方向,采用传统基础节能措施,能耗监测依赖人工统计或简单仪表,缺乏系统的数据分析与优化机制。未针对不同用能系统制定差异化管控方案,无能耗异常预警及应急处置措施,管理团队配置说明简略,方案可行性一般,节能效果难以精准保障的,得2分; 方案内容简单,能耗管理策略不够合理,核心环节缺失。仅提及零散节能措施,未明确能耗监测、目标设定、效果评估等关键模块,未结合本项目用能设备类型、运营负荷等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方案。无科学的能耗管控逻辑,未提及技术手段与管理机制的结合,节能措施缺乏可操作性,方案可行性略有欠缺,难以有效降低项目能耗的,得1分; 方案内容简单笼统,存在重大漏洞,完全未结合本项目实际场景,或未提供能耗管理方案,方案可行性极差,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4 | 主观评议 |
| 4、人员培训、稳定性保障方案(4分) | 4.1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人员培训及稳定性保障方案进行评议: 方案内容合理、培训安排明确,保障措施可行,能有效保障项目过程中人员的稳定性的,得4分; 方案内容较合理、培训安排较明确,保障措施较可行,基本能满足本项目人员培训要求及人员稳定要求,得3分; 方案内容简单,培训安排不够明确,保障措施不够可行,细节上存在较多不足的,得2分; 方案内容不明确、保障措施不可行,方案内容笼统,存在较多缺项的,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4 | 主观评议 |
| 5、安全教育及安全经营方案(5分) | 5.1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分配、安全事故善后措施及赔偿方案进行评议: 方案合理,措施详尽,目标要求明确,得5分; 方案较合理,措施较详尽,目标要求较明确,得4分; 方案合理性一般,措施基本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得3分; 方案内容简单,措施可行性略差的,得2分; 方案内容简单笼统,缺乏针对性,措施可行性差的,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主观评议 |
| 6、交接方案(6分) | 6.1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交接过程风险控制方案进行评议: 方案合理,措施详尽,能有效保障项目顺利交接的,得3分; 方案合理性一般,措施基本符合项目实际要求,基本能达到项目交接风险控制的要求的,得2分; 方案内容简单笼统,缺乏针对性,措施可行性差的,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主观评议 |
| 6.2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原服务人员处理方案(包含原人员人事交接和社会矛盾的化解等)进行评议: 方案妥善,可操作性强,能有效防止产生社会矛盾或能有效化解可能产生的社会矛盾的,得3分; 方案较合理,基本符合项目实际要求,基本能解决可能产生的社会矛盾,得2分; 方案内容简单笼统,缺乏针对性,无法有效进行人员交接或无法化解可能产生的社会矛盾的,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主观评议 |
| 7、质量保障措施(3分) | 7.1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议: 措施全面可行,能有效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的,得3分; 措施较可行,但细节上存在不足,基本能达到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的要求,得2分; 措施不可行,内容简单笼统,可行性差,无法有效保障项目服务质量的,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主观评议 |
| 8、服务响应及便捷性方案(6分) | 8.1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响应方案进行评议: 服务响应方案合理,响应时间短,具有完善的保障措施,能有效地保障在极短的时间内响应采购人的要求,得3分; 服务响应方案存在缺陷,但基本能够满足项目要求的,得2分; 服务响应方案不完善,内容缺乏合理性的,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主观评议 |
| 8.2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便捷性方案进行评议: 服务便捷性方案合理,能有效提高投标人的应急服务能力,能有效完成采购人临时性的服务要求,得3分; 服务便捷性方案存在缺陷,但基本能够满足项目要求的,得2分; 服务便捷性方案不完善,内容缺乏合理性的,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主观评议 |
| 9、企业内部管理制度(3分) | 9.1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评议: 人事管理制度科学、考核奖惩制度合理、保洁管理制度完整,得3分; 人事管理制度较科学、考核奖惩制度较合理、保洁管理制度较完整,得2分; 人事管理制度不科学、考核奖惩制度不合理、保洁管理制度不完整,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主观评议 |
| 10、业绩(1分) | 10.1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供应商承担过类似综合管理服务(合同内容至少包括保洁、后勤服务等内容)的,每一个得0.5分,满分1分。(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1 | 客观评议 |
| 价格分 10分 | 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优惠(如有) 满足采购要求的有效投标且参与评审的价格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得10分。 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 |
备注:1、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3、重大事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4、评审后综合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一、评标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标准
2. 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三、评标程序
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
3.2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3.4报价评审。
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
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3.4.4异常低价审查
3.4.4.1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4.4.2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
***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备注: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等于3家时,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等于4家时,中标候选人数量为2家;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大于等于5家时,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
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
4.1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4.2.1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2.8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后,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
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4.2.12 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
(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5)不同供应商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或网上投标的。
4.2.13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2.14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4.2.15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服务类)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宁波院士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重)
甲方: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院士之家服务中心
乙方:
签订地: 宁波市鄞州区
签订日期: 2026 年 月 日
2026年 月 日,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院士之家服务中心 以 公开招标 对 宁波院士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重)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 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院士之家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
1.1.3 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标的
1.2.1 服务内容:对宁波院士中心区域进行综合管理(包括平台运营、日常管理等)、安保、保洁、工程维修、客服服务、餐饮服务,对院士中心及周边进行绿化养护等;
1.2.2 服务标准: ;
1.2.3 技术保障: ;
1.2.4 服务人员组成: ;服务期间,乙方投入人员及设备须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一致。
1.3 价款
本项目采用以下第 1.3.1 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
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 元(大写: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1.4履约保证金
乙方 否 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
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 / %;
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 合同专用条款 ;
1.4.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4.4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完成合同履约后无息退还(但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优先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其他款项)。
1.5预付款
甲方 是 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
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 合同专用条款 ;
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 合同专用条款 ;
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 合同专用条款 。
1.6资金支付
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
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1.7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7.1 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专用条款;
1.7.2 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合同专用条款;
1.7.3 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
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
1.7.4.1 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1.7.4.2 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
1.7.4.3 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
1.8违约责任
1.8.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 %计算;迟延超过
***天,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 %计算;迟延超过
***天,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0.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20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8.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8.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9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 1.9.2 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
1.9.1 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9.2 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
2.0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
甲方: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约定送达地址: 约定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2.1.3 “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1.4 “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
2.3.2 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 质量保证
2.7.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 延迟履行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 合同变更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 不可抗力
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2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4.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 检验和验收
2.15.1 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6 通知和送达
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 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2.17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7.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7.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8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19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 1.3.2 | / |
| 1.4.2 | / |
| 1.5.1 | 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 |
| 1.5.2 | / |
| 1.5.3 | / |
| 1.6.2 | 1)项目进行至半年度末,经考核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0%; 2)服务期结束经考核合格之后付清剩余款项。 |
| 1.7.1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甲方根据乙方在上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 1.7.2 | 宁波院士中心 |
| 1.7.3 | / |
| 1.7.4.1 | / |
| 1.7.4.2 | / |
| 1.7.4.3 | / |
| 1.8.7 | / |
| 1.9.1 | 宁波市 |
| 1.9.2 | 宁波市鄞州区 |
| 2.3.2 | / |
| 2.5 | 服务期结束经考核合格之后付清剩余款项。 |
| 2.11.3 |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天。 |
| 2.11.4 |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天。 |
| 2.15.1 | / |
| 2.15.3 | 按照招标文件和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及乙方和甲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标准进行验收。 |
| 2.19 | 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
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资格文件部分
目 录
(1)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页码)
(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
(3)联合协议(如适用)……………………………………………………………(页码)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适用)……………………………(页码)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
(6)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页码)
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二、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三、联合协议(如果有)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
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
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六、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
<如适用,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目 录
投标函……………………………………………………………………(页码)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
(3)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
(4)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要求提供的各项方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页码)
(5)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
(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
一、投标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2.1资格文件:
2.1.1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2.1.3联合协议(如适用);
2.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适用);
2.1.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
2.1.6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如适用);
2.2 商务技术文件:
2.2.1投标函;
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2.2.3符合性审查资料;
2.2.4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要求提供的各项方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2.2.5商务技术偏离表;
2.2.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2.3报价文件
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2.3.2分项报价表;
2.3.3经费测算情况。
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投标文件中的资料。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5.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5.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5.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4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6、其他补充说明: 。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
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手机: ,所在单位: ),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特此告知。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手机: ,所在单位: ),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特此告知。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身份证件扫描件: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供应商参加投标)
身份证件扫描件: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三、符合性审查资料
| 序号 | 实质性要求 | 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 |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
| 1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
| 2 |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3 |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四、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要求提供的各项方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打分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 序号 | 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 | 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 1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2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五、商务技术偏离表
|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偏离说明 |
| 1 | | | |
| 2 | | | |
| …… | | | |
供应商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供应商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六、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
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
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
好处;
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报价文件部分
目录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分项报价表……………………………………………………………………(页码)经费测算情况…………………………………………………………………(页码)
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注:
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
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将其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
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二、分项报价表
注:1、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表格。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三、经费测算情况(供应商需详细列明不同工种人员工资、材料工具费、机械设备等)
注:
1、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的人员经费及车辆经费【车辆购置(或折旧或租赁)、使用、维修等】均需含入投标总价内,不接受人员的人员经费、车辆经费由公司另行支付或安排支出的情况。
2、其他表格由投标人自拟。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_单位的_(项目名称)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
日 期:
说明: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 (供应商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说明。
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 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
附件5:联合协议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
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
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
(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
(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
……
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
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
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
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
(投标人名称)若成为 项目【招标编号: 】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
一、分包标的及数量
(投标人名称)将 XX工作内容 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2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
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
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
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
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的办法
八、其他
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采购人)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宁波院士中心运营管理服务),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 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
1、填写要求: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
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
***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