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关于第十五届中国儿童戏剧节嘉兴主会场配套活动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浙江嘉兴市 发布日期:2026-05-14

【招标结果】关于第十五届中国儿童戏剧节嘉兴主会场配套活动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嘉兴市 采购单位 嘉兴市秀洲区文化和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 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第十五届中国儿童戏剧节嘉兴主会场配套活动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Jiaxing Qianqiu Engineering Consulting Co., Ltd 项目名称:第十五届中国儿童戏剧节嘉兴主会场配套活动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330411260450010000011-千秋-JXQQJC(2026)第010号 采 购 人:嘉兴市秀洲区文化和旅游局 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6年5月03日 目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 磋商需求8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8电子交易注意事项11一、总 则14二 、磋商文件19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19四、开标25五、磋商程序25六、磋商结果的确定28七、合同授予28八、验收29九、招标代理费29第四章 磋商办法及磋商标准31一、总则31二、磋商办法及标准31第五章 采购合同(指引)32第六章 响应文件相关格式45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第十五届中国儿童戏剧节嘉兴主会场配套活动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5月13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临<2026>763号 项目编号: 330411260450010000011 -千秋-JXQQJC(2026)第010号  项目名称:第十五届中国儿童戏剧节嘉兴主会场配套活动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第十五届中国儿童戏剧节嘉兴主会场配套活动服务。详见第二章磋商需求。 服务期限:详见第二章磋商需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无需落实; 2.2 需要落实: 2.2.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2.2.3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不得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 5月03日至2026年5月13日14:00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5月13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政采云平台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 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如不完成注册,视为放弃; 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 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时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标文件(非强制要求)1份下载至U盘,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平路299号中禾广场23楼政府采购办公室;收件人:章莉莉;电话:13605735186;快递寄出同时,项目被授权代表须以邮件方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邮件格式为:项目编号+快递单号+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发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1450912653@qq.com)】;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须满足: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供应商联系方式(授权代表手机)、投标文件名称(备份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投标供应商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 ·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 ·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 ·快递方式:快递费到付。 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市秀洲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大德路368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郭浩 质疑联系方式:0573-827203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平路299号中禾广场2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3705015 13605735186  质疑联系人:项兴戟  、林晨           质疑联系方式:0573-83705015 1360573856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嘉兴市秀洲区财政局 地    址:嘉兴市秀洲区洪兴路1765号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方式:0573-8272008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磋商需求活动周期 开幕式:7月上、中旬 活动时间: 5月—7月 合同履约期限:从合同签订开始之日起,至戏剧节收尾工作结束。举办地点 以秀洲区为主 ,适当延展至嘉兴市及周边城市项目服务内容第十五届中国儿童戏剧节开幕式 契合主题要求,流程设计和氛围营造有创新性,内容和形式符合儿童心理需求,舞台舞美设计彰显活动隆重、活泼的特质。提供开幕式期间接待服务保障。 负责执行儿童戏剧央地合作成果展示,通过图片、视频等形式展示展现新时代儿童艺术普及与区域文化发展的“秀洲方案”。 (二)戏剧嘉年华(巡游) 全国范围内招募巡游团队不少于10支,巡游时间不少于3天。内容和形式契合儿童戏剧节主题。巡游场地涵盖包括但不限于艺术中心主会场、辖区主要景区、街区等。根据需要可适当扩大到嘉兴市甚至周边城市。 (三)浙江省青少年舞台剧展演 组织执行浙江省各地市参赛队伍对接及参赛节目展演流程统筹。负责场地舞美等设计与氛围营造,负责落实活动期间参展团队接待服务保障等。 (四)创作分享与师资培训 组织实施儿童剧《花木兰》主创分享会,负责场地布置、场务服务等。 组织全区中小学教师赴京开展儿童戏剧主题培训,落实专业师资作课程安排等。人数不超过 30人,天数不超过5天。 (五)发布会与宣传、推广 策划召开第十五届中国儿童戏剧节主会场发布会,设计发布会流程,邀请国家级媒体不少于2家,地方媒体、新媒体不少于10家(个)等参加。 通过线上、线下平台,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手段,组织执行第十五届中国儿童戏剧节主会场全周期宣传与推广。联动景区景点推出“看剧游秀洲”、“戏剧+旅游”研学路线,深化推进文旅融合的“票根”效应。范围除嘉兴市集中宣推以外,周边其他宣推有显示度的城市不少于2个。做好预热、推广、复盘各环节。复盘过程需要在央媒等重要媒体上发表深度报道不少于1篇。确保观演上座率。 技术要求活动策划:包括整个活动方案,活动流程与组织等策划。活动设计:包括活动创意,活动主背景、现场氛围等设计制作。体现活动的主题性、整体性、安全性和观赏性充分考虑活动现场观赏的最佳效果和活动成效。效果设计:乙方根据采购需求提交相关设计效果图。设备要求提供摄录设备、后期编辑包装设备,协调落实好操作人员。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提供相应的灯光和音响设备,保证舞台灯光音响需求,达到演出的照度、音效、艺术效果等要求。活动所需的电线、电缆、LED 屏、灯光、音响等满足活动用电安全需求。团队要求团队人数要求 保障活动期间各项目所需要人员。团队服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活动策划、组织、执行能力;思想政治性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导演要求具有类似大型活动经验,并有行业知名度。成交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服务人员应及时到位,专业配套,做好服务工作,一人一岗,不得互相兼任。 付款方式预付款政策告知: 根据<浙财采监〔2025〕10号>规定执行。项目进度款: 项目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本项目总经费的70%;在项目结束后支付余额,观演平均上座率达到90%及以上的全额支付合同款项,不到90%高于80%(含 )的扣除合同金额人民币5万元整。不到80%高于70%(含 )的扣除合同金额人民币10万元整;不到70%的扣除合同金额人民币20万元整,上座率的计算按700个座位计。 费用包括所有完成此项所需费用。 供应商须知 电子交易注意事项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活动适用《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 2. 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以符合要求的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3.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需在半小时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
前附表
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1项目名称第十五届中国儿童戏剧节嘉兴主会场配套活动服务项目
2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
3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磋商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提醒:考核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若由供应商原因造成的考核不合格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5分包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B不同意分包。
6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踏勘A不组织。 B组织,本项目须进行现场踏勘(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表述的不可预见费用、招标需求等,投标供应商需通过现场踏勘后考虑在最终报价内,否则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负);
7响应文件组成电子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投标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8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6年5月13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
9方案讲解演示不组织。 B组织。 演示方式详见第二章 磋商需求。
10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核心产品为: B服务类。
1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第十五届中国儿童戏剧节嘉兴主会场配套活动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12评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告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代理机构在政采云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13履约保证金无。
14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建议采购人在对采购结果质疑期(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5本项目预算金额预算价为人民币***.00元, 最限价为预算价,超预算价的响应文件无效。
16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
17政策优惠1.根据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等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属于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见第六章)。 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所涉企业属于监狱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监狱企业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扶持。
18特别说明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产品”系指供方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项目”系指投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实质性要求条款的响应文件无效。“★”系指产品采购项目中核心产品。“” 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三)采购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 (四)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五)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支持绿色发展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 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磋商文件和合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六)特别说明: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时,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1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投标供应商正式员工)。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采购人因建设、发展、改造、提升等原因,需要在服务周期内增加或减少相应岗位服务人员的,按中标单价进行核减或增加,经财政审批同意后,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并签订合同补充协议。 (七)质疑和投诉 质疑和投诉应当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磋商文件质疑:供应商可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发起;采购过程质疑:投标(响应)供应商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结果公告发布时间起7个工作日内发起;采购结果质疑:投标(响应)供应商可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起。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按上述规定,在政采云系统里提出质疑。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二 、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磋商公告磋商需求磋商供应商须知磋商办法及磋商标准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供应商的风险 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标。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可要求招标采购人澄清。招标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三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澄清或者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所涉响应文件格式请详见第六章,未给出的格式请自拟。商务、资信及其他及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注: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建议根据磋商文件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一一关联。 路径: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操作指南-供应商 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总体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电子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 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投标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 (三)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响应文件以及投标方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投标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五)响应报价 响应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响应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人工费用、设备、劳务、管理、材料、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 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六)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备份响应文件的。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虽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但是备份响应文件无法导入或者无法读取或者不符合本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要求的。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未按要求对资格文件进行承诺,或虚假承诺的。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响应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投标有效期、服务承诺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不符合本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磋商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未按要求提供报价的。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最终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响应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恶意串通、视为串通投标情形外,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采购文件约定的上述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采购文件约定的上述情形的,评审小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评审报告应详细记录相关情况。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被拒绝的响应文件为无效。 (八)废标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 四、开标 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后的半小时内,由各供应商自行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开启报价环节,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在系统里CA签字确认。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五、磋商程序 (一)组建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2人和采购人代表 1 人,共 3人组成。 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或者说明。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除采购人代表及所派纪检监察人员、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二)磋商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磋商,磋商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 磋商步骤磋商小组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经办人宣布磋商的有关事项;磋商小组对所提交的响应资信及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由经办人公布无效响应方名单、响应无效的原因、情况;磋商小组按标项与各供应商就项目需求、人员安排、服务事项、价格构成、付款方式等要素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可为二轮或以上。在磋商过程中,采购人和磋商对象可就合同内容进行磋商,技术服务需求如双方都认为有必要的情况可作相应微调,但评分标准不作调整。如磋商过程中有调整的内容,在最后一轮报价前,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磋商内容将调整的部分发给符合参与最后一轮报价的供应商,以便其在最后一轮报价中调整报价。标项评审结束后,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进行最后报价并CA签章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退出磋商。在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的同时,磋商小组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评审方法对各供应商的资信及商务、技术服务情况进行评审打分。经办人按照磋商小组独立评定结果进行算术平均值计算。经办人系统查验按规定进入价格评审的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决定是否结束磋商。若报价合理,磋商小组则根据第四章评审方法计算出总得分并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推荐候选供应商。评审结束后,经办人公布有效供应商的总得分结果和推荐排名。磋商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响应方接触。响应文件的澄清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要求供应商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在线形式。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作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并非每个供应商都将被询标。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公布的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将最终得分排名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最低报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作为成交的保证。磋商过程保密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供应商或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在磋商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有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至磋商报价截止时间,供应商不足3家以及在磋商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办理。错误修正 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报价一览表总价与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评审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六、磋商结果的确定 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 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同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投标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供应商。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七、合同授予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采购人须在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八、验收 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九、招标代理费 1、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中标人应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浙价服〔2003〕77号文规定计算
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收费费率服务类招标收费费率
100以下1.5%1.5%
100-5001.1%0.8%
500-10000.8%0.45%
例如:某项目服务类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900万元,计算中标服务费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 × 1.5% = 1.5万元 (500-100)万元 × 0.8% = 3.2万元 (900-500)万元×0.45% = 1.8万元 计收费 = 1.5万元 + 3.2万元+1.8万元 = 6.5万元 3、本项目以服务类招标收费标准的70%收取中标服务费(单个项目保底5000元)。 4、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 5、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账、电汇、汇票或支票的形式支付。 6、服务费以银行划账方式按下列要求提交: 收款人: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户名: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嘉兴分行 账号:334601000018170160050 7、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磋商办法及磋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按商务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仍不能分出前后的,以投标解密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3家,采购人应从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供应商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及其他分 二、磋商办法及标准 价格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将作为无效标。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报价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3.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3.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3.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3.1项至第3.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技术分:
序号评分内容最高得分评分设置
项目理解: 投标单位对第十五届中国儿童戏剧节嘉兴主会场项目的理解情况,是否对展演有深度了解,根据项目理解情况,能否契合本项目的采购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完全符合采购需求及项目理解情况的得6分; 基本符合采购需求及项目理解情况的得4分; 部分符合采购需求及项目理解情况得3分; 部分符合采购需求但项目理解存在少量瑕疵,得2分; 项目理解均存在明显瑕疵,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6主观
第十五届中国儿童戏剧节开幕式实施方案评委对开幕式节目活动策划(包括整个活动方案,活动流程与组织等策划)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 策划方案,详细,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6分; 策划方案,基本符合采购需求得4分; 策划方案部分符合采购需求得3分; 策划方案存在瑕疵,仅有小部分符合采购需求,得2分; 策划方案不符合采购需求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6主观
评委根据开幕式活动设计,包括活动创意,活动主背景、现场美陈等设计制作。体现活动的主题性、整体性、安全性和观赏性充分考虑活动现场观赏的最佳效果和活动氛围的营造,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 活动设计的创意,背景、整体观赏性、活动氛围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6分; 活动设计的创意,背景、整体观赏性、活动氛围基本符合采购需求得4分; 活动设计的创意,背景、整体观赏性、活动氛围部分符合采购需求得3分; 活动设计的创意,背景、整体观赏性、活动氛围存在瑕疵,仅有小部分符合采购需求,得2分; 活动设计的创意,背景、整体观赏性、活动氛围不符合采购需求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6主观
活动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戏剧嘉年华(巡游)活动设计,包括活动创意,活动主背景、现场美陈等设计制作。体现活动的主题性、整体性、安全性和观赏性充分考虑活动现场观赏的最佳效果和活动氛围的营造,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 活动设计的创意,背景、整体观赏性、活动氛围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6分; 活动设计的创意,背景、整体观赏性、活动氛围基本符合采购需求得4分; 活动设计的创意,背景、整体观赏性、活动氛围部分符合采购需求得3分; 活动设计的创意,背景、整体观赏性、活动氛围存在瑕疵,仅有小部分符合采购需求,得2分; 活动设计的创意,背景、整体观赏性、活动氛围不符合采购需求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6主观
评委根据浙江省青少年舞台剧展演活动设计,包括活动创意,活动主背景、现场美陈等设计制作。体现活动的主题性、整体性、安全性和观赏性充分考虑活动现场观赏的最佳效果和活动氛围的营造,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 活动设计的创意,背景、整体观赏性、活动氛围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分; 活动设计的创意,背景、整体观赏性、活动氛围基本符合采购需求得2分; 活动设计的创意,背景、整体观赏性、活动氛围存在瑕疵,部分符合采购需求,得1分; 1未提供不得分。3主观
评委根据创作分享,包括儿童剧《花木兰》主创分享会、场地布置、场务服务等制作。活动的主题性、整体性、安全性和观赏性充分考虑活动现场观赏的最佳效果和活动氛围的营造,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 活动设计的创意,背景、整体观赏性、活动氛围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分; 活动设计的创意,背景、整体观赏性、活动氛围基本符合采购需求,得2分; 活动设计的创意,背景、整体观赏性、活动氛围部分符合采购需求,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3主观
评委根据组织全区中小学教师赴京开展儿童戏剧主题培训,落实专业师资作课程安排等方案措施,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 方案整体完整、不缺项,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分; 方案存在缺陷,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2分; 方案存在缺项,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部分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3主观
评委根据投标单位对第十五届中国儿童戏剧节主题活动全周期宣传与推广整体方案情况进行评审。要求方案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情况且可操作性强,满足本项目实际采购需求,内容详实。 方案整体完整、不缺项,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7分; 方案完整、不缺少关键点,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5分; 方案存在缺项,部分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分; 方案存在缺项,小部分符合采购需求的得2分; 方案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7主观
发布会、宣传与推广整体方案评委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票务转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落地宣传、票根游与景区联动,戏剧研学与文旅联动“方案情况进行评审。要求方案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情况且可操作性强,满足本项目实际采购需求,内容详实。 方案整体完整、不缺项,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7分; 方案完整、不缺少关键点,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5分; 方案存在缺项,部分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分; 方案存在缺项,存在逻辑漏洞、前后表述矛盾等,仅小部分符合采购需求的得2分; 方案不符合采购需求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7主观
评委根据投标单位针对项目发布会的方案情况进行评审。要求方案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情况且可操作性强,满足本项目实际采购需求,内容详实。 方案整体完整、不缺项,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5分; 方案完整、不缺少关键点,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4分; 方案存在缺项,部分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分; 方案存在缺项,存在逻辑漏洞、前后表述矛盾等,仅小部分符合采购需求的得2分; 方案不符合采购需求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5主观分
评委根据投标单位针对”央媒、省媒、KOL、新媒体宣传等方案情况进行评审。要求方案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情况且可操作性强,满足本项目实际采购需求,内容详实。 方案整体完整、不缺项,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分; 方案存在缺项,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2分; 方案存在缺项,部分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分; 方案不符合采购需求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3主观
安全管理方案: 1.投标单位制定全面的活动安全管理方案,涵盖人员安全、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提供详细安全方案内容完整得1分;存在不足及缺失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 2.在人员安全方面,规划合理的观众疏散通道,配备专业的安保人员;规划合理人员充足得1分;存在缺失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 3.在设备安全方面,对舞台设备、电力设备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具有专职维护团队及检查维护手册、安全制度,整体方案措施完整合理符合实施要求得1分;存在明显缺失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3主观
突发事件处理机制: 评委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突发事件处理机制,根据内容的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进行综合评审;合理可行、有针对性、措施具体、成熟完善得2分;合理可行得1.5分;基本可行得1分;存在明显瑕疵得0.5分;无内容不得分。2主观
项目团队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的履历,统筹项目整体运营管理能力,协调各方资源能力与采购人项目对接能力及项目档案相关资料归档能力,能否满足本项目要求,综合评审。 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分; 存在欠缺但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2分; 存在较大瑕疵,部分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分; 未提供的得0分。3主观
服务团队人员: 1.服务团队人员的履历,能力等情况,能否满足本项目要求,综合评审。 ①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分; ②存在欠缺但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2分; ③存在较大瑕疵,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或未提供的得0分。 2.服务团队人员中具备专业资质人员的:导演或编剧广播影视艺术类,每提供一人加1分,最高2分(提供导演或编剧广播影视艺术类职称资格证书)。 5主观
保障、技术人员: 保障、技术人员的履历能否满足项目要求,是否熟悉文化设备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能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能否掌握基本急救技能,遇突发事件能否立即上报处置,综合评审。保障、技术人员的履历完整、工作流程得当且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分,基本符合得2分;内容欠缺或措施不完整,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3主观
保证项目进度和项目完成的方案和措施: 评委根据投标人拟定的保证项目进度和项目完成的方案和措施,包括对外协调机制和内部服务反应机制综合打分。根据内容的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进行综合评审;合理可行、有针对性、措施具体、成熟完善得5分;合理可行得4分;基本可行得3分;存在明显瑕疵得1分;无内容不得分。5主观
项目特点及难点的分析和解决措施: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中针对本项目特点及难点的分析和解决措施等进行评分。根据内容的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进行综合评审;合理可行、有针对性、措施具体、成熟完善得5分;合理可行得4分;基本可行得3分;存在明显瑕疵得1分;无内容不得分。5主观
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现场布置方案、硬件设备投入情况进行评审。其中,布置方案应至少包含现场平面图、效果图,硬件投入等清单。 布置方案能符合并优于项目需求、硬件设备能充分满足比赛现场需求的得5分; 布置方案较为合理、硬件设备能有效满足比赛现场需求的得4分; 有方案但一般得3分; 布置方案存在不合理或尚可基本满足比赛现场需求的得2分; 有较大欠缺得1分; 其余不得分。5主观
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得分,能针对本项目提供实质性的有效的合理化建议,由专家委员会认定并提出解决方案,每有一条得1分,共3分;3客观
小计89
(三)资信商务分:
序号评分标准最高得分评分设置
同类项目业绩:投标单位2023年1月1日以来成功实施同类项目案例的,每个得0.5分,最高1分。(合同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做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用户意见评价为不合格的,此项目合同不得分);最高1分。1客观
小计1
采购合同(指引) (甲、乙双方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及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签订本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书号: 预算金额: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采购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 项目(项目编号 : )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 合同组成 本次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的采购文件与采购补充文件。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答疑纪要和承诺书。中标通知书。 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的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2)答疑纪要和承诺书;(3)甲方的采购文件与采购补充文件;(4)中标通知书;(5)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 合同标的 本合同标的物名称及数量:【填写标的物名称及数量】服务内容及要求 ...... 履行期限:【填写履行期限】 履行地点:【填写履行地点】验收标准和方式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填写合同总价大写】(【填写合同总价小写】)元。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所有服务、人员、保障、售后服务、税费等全部费用。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 项: (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 (3)其他方式: 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项支付: 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条件)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 招标文件和甲方要求时,甲方按 进行支付,乙方凭有效发票、验收单等提交甲方进行支付流程。 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 履约保证金 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_________(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不得高于本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在_________(时间)退还乙方。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乙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各项服务。甲方其他服务需求。合同的变更、中止或者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的转让与分包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提供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 0.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20%;逾期提供服务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知识产权及保密乙方保证,其根据本合同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没有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人对甲方使用该产品或服务主张权利,由乙方负责处理一切纠纷及相关事宜。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其承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律师费、仲裁费和与仲裁相关的费用。针对本项目形成的成果,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使用。双方同意保守在缔结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保密信息,除一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必要或法律、法规规定应披露的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披露和不正当使用,否则,应当赔偿因泄露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公告、合同生效及备案合同公告: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将于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合同附件(如有)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若执行政采贷,另加贰 份。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地 址:【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地 址:【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
邮政编码:【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邮政编码:【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
电 话:【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电 话:【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
开户银行:【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开户银行:【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
账 号: 【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账 号:【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验 收 单
按照采购计划文号: , 项目编号: , 合同号:
以下项目已采购到位并验收合格。
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核定总价采购人 验收意见
合计总价款(人民币)人民币元整。 ¥:
供货单位(盖章): 采购人(盖章):
经办项目负责人:项目验收组组长: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项目验收组成员(签名):
银行账号: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本单一式四联:第一联采购人留存,第二联作为财政支付凭证,第三联供货单位留存。
响应文件相关格式 资格文件部分 目录 (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 (2)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材料……………………………………………(页码) (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页码) (4)联合体协议(如是)……………………………………………………(页码) 一、 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根据实际情况,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处进行勾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相关部门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如是,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联合体协议(如是) 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 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 (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占比项目金额的 %; (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占比项目金额的 %; 四、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 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联合体成员名称(公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目录 投标函……………………………………………………………………(页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 (3)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页码) (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 (5)评分对应表………………………………………………………………(页码) (6)商务响应表………………………………………………………………(页码) (7)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 一、投标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响应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2.1资格文件: 2.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2.1.2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材料; 2.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商务技术文件: 2.2.1投标函; 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2.3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2.2.4符合性审查资料; 2.2.5商务响应表; 2.2.6技术响应表; 2.2.7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2.2.8评分对应表; 2.2.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及资料(格式自拟)。 2.3报价文件 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2.3.2投标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响应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3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其他补充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身份证粘贴处: 身份证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职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联合体投标填写) 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委托(主办人)的在职职工(姓名)为联合体代表,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 (编号: 的投标活动,并代表联合体各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联合体主办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本人 ____________(授权代表姓名),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 第十五届中国儿童戏剧节嘉兴主会场配套活动服务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口不存在利害关系口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口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口与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 50 %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 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____________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四、符合性审查资料
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响应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1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见响应文件 第页
2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响应文件第页
3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磋商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磋商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响应文件第页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评分对应表
评分项目响应文件对应资料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对应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根据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标准要求,各供应商自行选取提供,除以下响应文件格式外相关资料由供应商自拟。) 1.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采购人 名 称项目名称项目起止时间合同金额 (万元)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2
……
注: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商务响应表格式: 商务响应表
序号磋商文件的规定响应文件的响应偏离说明
活动周期
举办地点
付款方式
注: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除技术规格部分)与磋商文件之规定存在偏离的,应在此表中如实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规定。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技术响应表格式: 技术响应表
序号服务内容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服务指标偏离情况及证明材料备注
注:供应商应根据投标的服务指标、对照磋商文件要求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序号项目组所任职务姓名职称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从事本工作时间典型业务 与技术专长
1
2
3
4
5
注:1、“项目实施人员”指投标单位针对该项目实施所配备的人员。 2、附各专业人员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表格不够填写可添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文件部分 目录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 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项目编号 :                   供应商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单位数量投标金额
第十五届中国儿童戏剧节嘉兴主会场配套活动服务项目1
合计:大写(人民币): 小写:
注:1、投标总价应包括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人力成本、管理费、税金等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 国统字〔2011〕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统计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03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同时废止。 附表: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 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
工业 *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20≤X<300X<20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
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
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
批发业从业人员(X)X≥20020≤X<2005≤X<20X<5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
零售业从业人员(X)X≥30050≤X<30010≤X<50X<10
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20≤X<300X<20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
仓储业从业人员(X)X≥200100≤X<20020≤X<100X<20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
邮政业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20≤X<300X<20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
住宿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
餐饮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X≥2000100≤X<200010≤X<100X<10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100≤Y<1000Y<100
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100≤X<300X<100
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
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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