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铁机辆公司杭州机辆分公司本务机车调车作业安全防护系统车载设备配件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铁机辆公司杭州机辆分公司本务机车调车作业安全防护系统车载设备配件采购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杭州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杭州机辆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铁机辆公司杭州机辆分公司本务机车调车作业安全防护系统车载设备配件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铁机辆公司杭州机辆分公司本务机车调车作业安全防护系统车载设备配件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6-SH-WZ-STJL-HZJL-0015-JT)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上铁机辆公司杭州机辆分公司本务机车调车作业安全防护系统车载设备配件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上局-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杭州机辆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采购本务机车调车作业安全防护系统车载设备配件100套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本务机车调车作业安全防护系统相关车载设备配件100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部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1.2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 近2年内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2年不曾在合同中违约,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4 谈判单位不在国铁集团和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通报整改期限内,必须具有连续经营、良好售后服务能力,无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由报名企业直接参与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3.1.5 财务能力:报价人近2年(2024、2025)经营无连续亏损,须出具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评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
3.1.6 供货业绩:报价人须提供近2年(2023年1月至今)在国铁集团管内站段至少1个单笔合同数量不低于本次招标数量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供货合同影件和中标通知书);
3.1.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1.8 谈判单位需取得该产品生产厂商的授权,并提供相关授权证明;
3.1.9 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不允许投标:
3.1.9.1 被国铁集团、上海局集团公司公布的不良行为和信用评价单位不合格的单位及产品;
3.1.9.2 被国铁集团、上海局集团公司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及产品;
3.1.9.3 已在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实施采购项目的单位,因采购单位造成不良反映、不良后果,或在铁路总公司、集团公司通报批评的单位(有文件恢复生产的单位除外)。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5月13日 08:00至2026年5月19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 08:30,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局-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杭州机辆分公司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6年5月13日
(项目编号:2026-SH-WZ-STJL-HZJL-0015-JT)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上铁机辆公司杭州机辆分公司本务机车调车作业安全防护系统车载设备配件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上局-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杭州机辆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采购本务机车调车作业安全防护系统车载设备配件100套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本务机车调车作业安全防护系统相关车载设备配件100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部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1.2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 近2年内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2年不曾在合同中违约,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4 谈判单位不在国铁集团和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通报整改期限内,必须具有连续经营、良好售后服务能力,无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由报名企业直接参与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3.1.5 财务能力:报价人近2年(2024、2025)经营无连续亏损,须出具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评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
3.1.6 供货业绩:报价人须提供近2年(2023年1月至今)在国铁集团管内站段至少1个单笔合同数量不低于本次招标数量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供货合同影件和中标通知书);
3.1.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1.8 谈判单位需取得该产品生产厂商的授权,并提供相关授权证明;
3.1.9 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不允许投标:
3.1.9.1 被国铁集团、上海局集团公司公布的不良行为和信用评价单位不合格的单位及产品;
3.1.9.2 被国铁集团、上海局集团公司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及产品;
3.1.9.3 已在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实施采购项目的单位,因采购单位造成不良反映、不良后果,或在铁路总公司、集团公司通报批评的单位(有文件恢复生产的单位除外)。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5月13日 08:00至2026年5月19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 08:30,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局-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杭州机辆分公司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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