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南舍科创大楼入口改造及园区市政基础提升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南舍科创大楼入口改造及园区市政基础提升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湖州市 | 采购单位 | 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南舍科创大楼入口改造及园区市政基础提升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德清县亿胜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330521267160010000009-ZJXRDQ-2026-JC18
二、项目名称: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南舍科创大楼入口改造及园区市政基础提升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芳亚,陆海良(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卢杏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相应比例向中标单位收取,具体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按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按0.8%收取;不足壹万元按壹万元计。(该费用由招标代理公司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向中标单位收取)。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请各供应商予以考虑。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465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新市镇中南西路7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德清县武康镇五里牌路70号商会大厦5楼50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
质疑联系方式:***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德清县财政局
地 址:德清县舞阳街228号
传 真:
联 系 人:姚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2-8280257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240.9K
二、项目名称: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南舍科创大楼入口改造及园区市政基础提升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磋商总价:***(元) | 德清县亿胜建设有限公司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乾元镇步行街50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临[2026]1912号 | 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南舍科创大楼入口改造及园区市政基础提升工程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 汪建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浙233202120234107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芳亚,陆海良(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卢杏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相应比例向中标单位收取,具体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按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按0.8%收取;不足壹万元按壹万元计。(该费用由招标代理公司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向中标单位收取)。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请各供应商予以考虑。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465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新市镇中南西路7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德清县武康镇五里牌路70号商会大厦5楼50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
质疑联系方式:***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德清县财政局
地 址:德清县舞阳街228号
传 真:
联 系 人:姚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2-8280257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240.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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