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关于船舶运行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浙江杭州市 发布日期:2026-05-12

【招标结果】关于船舶运行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杭州市 采购单位 浙江省钱塘江流域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船舶运行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船舶运行服务 (电子招投标方式) 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330000263170090000023-SJCG202603010 采 购 人:浙江省钱塘江流域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1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5 2.1 总则7 2.2 采购文件9 2.3 投标文件9 2.4 投标12 2.5 投标无效的情形13 2.6 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14 2.7 开标与评标14 2.8 中标16 2.9 重新采购17 2.10 签订合同17 2.11 其他17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19 3.1 项目简介19 3.2 项目概况19 3.3 采购内容19 3.4 管理要求20 3.5 验收方式21 3.6 支付方式21 3.7 补充说明21 第四部分 评标细则22 4.1 评标组织22 4.2 评标原则与方法22 4.3 评标程序和内容23 4.4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23 4.5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3 4.6 澄清和补正25 4.7 评审计分内容和分值范围25 4.8 推荐中标候选人28 4.9 评标报告28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29 第六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2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船舶运行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1日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000263170090000023-SJCG202603010 项目名称:船舶运行服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船舶运行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按采购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6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1日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1日16:0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 (3)投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并安装,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压缩加密后的备份投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选择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通过压缩加密后的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逾期发送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供应商在规范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前提下可不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日后,投标供应商仍允许获取采购文件,但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提出质疑或疑问截止时间的,视为自动放弃质疑及疑问权利。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钱塘江流域中心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闻涛路2510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邵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1329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58号 传真:0571-87801502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申屠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79927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真:/ 联系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投标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条款号项目内 容
12.1.1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资金来源项目名称:船舶运行服务 采购编号:330000263170090000023-SJCG202603010 资金来源:政府预算资金
22.1.2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32.1.3投标供应商资格按采购公告要求
42.1.7采购人是否允许分包是 否
52.3.3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62.3.4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2)加密压缩文件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中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压缩加密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
72.4.2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1.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2.商务技术文件开启后30分钟内,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740056430@qq.com)。 说明:不填写或未按规定发出邮件的,视同默认不存在确认声明书中的相关违规情形。
82.7.1开标地点、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1日16:00(北京时间) 注: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为30分钟。
92.7.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2.7.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先评商务和技术部分,再评报价部分。
11/履约保证金
12/适宜中小企业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注:①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其他未列明行业。(各供应商可自行在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查找)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小微企业认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④《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数据未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⑤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13/其他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两份,装订成册。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 投标供应商须知 总则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所叙述的内容。 概述 (1)项目名称:船舶运行服务 采购编号:330000263170090000023-SJCG202603010 (2)采购人:浙江省钱塘江流域中心 (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 (4)投标供应商:响应本次采购,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5)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编制并向采购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供应商应当做出实质性响应。 (7)资金来源:政府预算资金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 采购内容 详见《采购需求》。 投标供应商资格 按采购公告要求。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投标规则 不允许一个投标供应商对同一采购项目提交两份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保密 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应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采购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询问、质疑、投诉 1、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提出问题方式: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 2、供应商质疑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3、供应商投诉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单位提出投诉。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的组成 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1)采购公告; (2)投标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评标细则; (5)投标文件格式; (6)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与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采购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文件明确的内容为准。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信息的变动,如有疏漏,责任自负。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投标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其内容如下: 资格文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各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简化供应商信息登记和试行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浙财函〔2020〕298号),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实行“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采购组织机构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自动核验信用记录。在核验功能开通前,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A.营业执照(或其他工商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提供) B.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特定资格条件:无 (4)联合体协议(如有): ①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的具体工作,载明双方应承担的责任等相关事宜(格式见附件) 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注: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加盖电子签章。 商务技术文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类似业绩情况(格式见附件)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拟参加本项目实施人员情况(格式见附件)技术方案(根据评分办法及标准结合自身情况编制)技术偏离表(格式见附件)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4)投标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格式自拟)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计算货币。 (2)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次投标需完成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正常服务所必需的人员费、设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相应的风险金和中标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3)投标报价计算应包括报价依据、各报价项目计算过程和报价汇总等内容。 (4)投标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但应同时提交修改的投标报价计算书。 投标文件有效期 (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2)特殊情况下,采购方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两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加密压缩文件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中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压缩加密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加密压缩文件由投标供应商决定是否递交,并自行承担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风险。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因网络或者其他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才能启用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一旦启用,则电子投标文件失效,不予启用。 投标文件应对采购文件有关采购内容、投标有效期、进度安排、采购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投标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2)备份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压缩加密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 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11日16:00(北京时间) (1)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2)备份投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备份投标文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740056430@qq.com),压缩文件命名为:投标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供应商在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如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发送压缩文件密码,其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如投标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其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延后投标截止时间时,将发出补充通知。在此情况下,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人和投标供应商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也将运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期。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需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时,必须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办理。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供应商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扫描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投标供应商在符合性审查及详细评审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注:投标(响应)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2)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或电子签章的; (3)投标文件未提供开标一览表,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未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加▲标注条款); (5)投标技术方案存在一个或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6)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投标分项报价超出单项控制价的; (8)报价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9)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 (10)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规定进行单独制作或在投标文件资格、商务技术部分中出现投标报价信息的; (11)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2)投标供应商拒绝澄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澄清资料的; (13)以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14)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 开标与评标 开标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投标供应商无须参加现场开标会议,请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关注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1日16: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 (3)开标时间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规定时间内所有投标供应商全部成功解密的,提前进入下一环节。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入详细评审阶段,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告知其原因并不再参与后续详细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5)资格审查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线开启报价文件。 (6)报价文件开启后,由评审小组对报价的符合性、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特别说明: (1)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2)目前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 投标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顺位在先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文件解密成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在系统上进行审查。对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评标 (1)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向采购人书面提出评标报告。 (2)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附后)进行评分,按综合评分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部分评标细则。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开标后至采购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决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供应商及其他人员应保密。投标供应商不应对采购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可能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 开标、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算术性修正 (1)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校核其投标报价是否存在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为: 1)如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填写的报价与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最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最后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算术性修正原则修正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并在线通知投标供应商确认。如投标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报价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 中标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1)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供应商。 (2)采购人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中标,也无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3)采购人原则上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当第二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当第三中标候选人仍因上述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重新采购。 中标通知 在本须知第2.3.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 重新采购 (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重新采购: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签订合同 2.10.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订立书面合同。 2.10.2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又无正当理由,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依序与确定的其他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 其他 2.11.1 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11.2 中标服务费 (1)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交纳中标服务费: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执行。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分段计算:①服务类,100万元以下按1.5%,100~500万元按0.8%计算,500~1000万元按0.45%计算,1000~5000万元按0.25%计算;②货物类,100万元以下按1.5%,100~500万元按1.1%计算,500~1000万元按0.8%计算;③工程类,100万元以下按1.0%,100~500万元按0.7%计算,500~1000万元按0.55%计算。以上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 本项目按①计取,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 中标服务费缴纳时间及方式: 中标服务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以现金、电汇、网银形式汇入以下账户,并注明采购编号,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全称: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1202009709900000706 开户行:工商银行杭州景芳支行 采购需求 项目简介 浙江省钱塘江流域中心船舶运行服务项目,按船舶配员要求和船舶码头运行实际需要,配备适任船员,负责船舶日常管理、航行任务、安全管理和码头运行管理等。 项目概况 1、服务期限:一年,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2、项目预算金额:105万元。 3、船舶码头设施基本情况: 共有船舶4艘,码头(站房)1座
序号船名船长m型宽m高度m吃水m建造年份材质主机型号
型号功率(kw)燃油
1浙江水政00233.369.51.042008钢质D7CTA195*2柴油
2浙江水政00319.384.54.650.952011钢质D7C-BTA195*2
3浙江水政0076.382.1/2014玻璃钢yamahaP11584.6汽油
4钱塘江1号407.611.21.452020钢质沃尔沃D13-700515*2柴油
码头及站房设施基本情况:码头1座,顺岸长度60m;管理房1幢。 4、服务地点:船舶常用停靠码头及适航区域。 采购内容 ▲1、劳务数量:船舶码头运行管理劳务,不少于10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一类轮机长不少于1人,一类三管轮及以上不少于1人,二类及以上船长不少于4人,二类及以上轮机长不少于2人,内勤人员不少于1人。日常在岗人员每班不得少于4人,如遇突发、应急事件,应加派船员,满足业主用船保障。 2、服务内容: (1)船舶和码头设施运行管理服务,包括值班值守、日常管护、安全管理等; (2)按要求配备适任船员,承担采购单位船舶航行任务; (3)负责码头站房运转日常工作,设施日常巡检维护等。 管理要求 1、中标供应商须按相关要求做好船舶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船舶安全正常运行。 2、人员要求: 现场按甲方要求落实项目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 根据船舶运行管理实际情况,结合岗位工作强度及安全要求,承担航行任务的人员年龄应≤63周岁。 船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职务船员适任证书,熟悉钱塘江流域航道情况,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以满足船舶安全运行管理和用船保障需求。 3、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派驻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及根据国家规定应支付的所有费用,▲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障费用之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杭政函〔2021〕69号)。合同签订后所有船员的费用(除住宿)均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供应商须按规定做好劳动保护,为派驻人员提供劳保用品、购买保险等。 4、中标供应商必须对派驻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并定期开展职业道德及安全教育,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人员上岗前应提交由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统一着装,维护采购人形象。对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作风拖拉的员工,经查实后酌情处罚,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更换,中标供应商需在3日内安排同类同级的人员上岗。 5、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工作质量进行定期考核,原则上每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合同价款支付依据。具体考核方法见附件1。 6、中标供应商应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行业规范,实行严格的安全防护保证措施,在合同期间,若发生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损害、财产损毁、灭失),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 7、项目服务期内由于中标供应商责任,造成采购人船舶设施设备损坏,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赔偿。 8、项目服务期间,所有船员仅与供应商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且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船员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供应商自行全权负责,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以保证采购人在船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9、供应商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数量不得低于10人。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按要求配备到岗,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采购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承诺书)。 验收方式 通过采购人组织验收会验收。 支付方式 详见第六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补充说明 1、为保证船舶正常运行,采购人已经落实2026年1月1日至本合同签订期间船舶运行工作,在此期间产生的船舶运行管理运行费用须由中标供应商支付给上年度中标供应商,具体以本年度中标价为标准按实际时间计算。 2、合同服务期满,为保证船舶正常运行,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服务至下一年度项目采购合同签订,该时间段服务费用以下一年度中标价为标准按实际服务时间计算。 评标细则 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为五人,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从省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书面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时间为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 询标期间,投标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供应商不予答复的,由评标委员会决定是否继续评审。 评标原则与方法 (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报价分别进行评审评分,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为商务技术与报价评分之和。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评分第一名的投标供应商,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3)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供应商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资格。 (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采购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外。 评标程序和内容 评标的一般程序为: (1)熟悉采购文件和评标办法; (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3)投标文件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5)评审评分,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提交评标报告。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依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将视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商务技术的评审。 (1)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或电子签章的; (3)投标文件未提供开标一览表,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未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加▲标注条款); (5)投标技术方案存在一个或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6)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对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1)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客观分: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审,采用集体评议的方法进行; 主观分: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审,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如评分超过评分标准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评分表无效。投标单位主观分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及计分时保留小数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报价文件部分: ①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将视为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报价评分。 1)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或电子签章的; 2)未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3)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投标分项报价超出单项控制价的; 4)报价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5)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的; 6)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规定进行单独制作或在投标文件资格、商务技术部分中出现投标报价信息的; 7)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注: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报价评分 评标委员会应对报价的范围、数量、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对报价口径范围不一致的,凡属采购文件原因造成的应予以调整并作为评标价。 报价计分办法:所有通过以上评审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进行报价评分,满分15分。 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15分,其他的报价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报价得分计算保留小数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投标 (响应) 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 (响应) 报价平均值50%;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30分钟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澄清和补正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不得拒绝。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 以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投标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评审计分内容和分值范围 (1)综合评分满分100分。 (2)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
类型序号评标内容和标准分值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
一、商务技术分 (85分)1类似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船舶运行服务项目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5分。 【证明材料:合同】1.5客观分
2综合实力: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证书】3客观分
3船舶驾驶人员:持有二类船长适任证书的每人得0.5分,最高得2分;持有一类船长适任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4分。 本项最高得4分。 【证明材料:适任证书、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2025年12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4客观分
4船舶轮机人员:持有一类轮机长适任证书2人及以上的,得2分;持有一类三管轮适任证书2人及以上的,得1.5分,二类及以上轮机长适任证书3人及以上的,得1分。(同一人不重复得分,最高为4.5分) 【证明材料:适任证书、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2025年12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4.5客观分
5管理方案: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管理方案。32主观分
5.1管理组织机构:内容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的得3.1-4分;内容基本完整,逻辑基本清晰的得1.1-3分;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吻合程度低的得0-1分。4主观分
5.2岗位及职责:内容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的得3.1-4分;内容基本完整,逻辑基本清晰的得1.1-3分;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吻合程度低的得0-1分。4主观分
5.3船舶和码头设施运行管理服务(人员排班、值班值守、日常管护):内容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的得3.1-4分;内容基本完整,逻辑基本清晰的得1.1-3分;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吻合程度低的得0-1分。4主观分
5.4船员配置及任务保障:内容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的得3.1-4分;内容基本完整,逻辑基本清晰的得1.1-3分;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吻合程度低的得0-1分。4主观分
5.5安排船舶站房运转日常物业工作:内容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的得3.1-4分;内容基本完整,逻辑基本清晰的得1.1-3分;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吻合程度低的得0-1分。4主观分
5.6船舶码头设施设备日常保养:内容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的得3.1-4分;内容基本完整,逻辑基本清晰的得1.1-3分;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吻合程度低的得0-1分。4主观分
5.7简单故障检修:内容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的得3.1-4分;内容基本完整,逻辑基本清晰的得1.1-3分;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吻合程度低的得0-1分。4主观分
5.8节能管理:内容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的得3.1-4分;内容基本完整,逻辑基本清晰的得1.1-3分;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吻合程度低的得0-1分。4主观分
6工作思路及技术路线: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工作开展的要求。描述全面、清晰的得3.1-5分;描述基本全面清晰的得1.1-3分;描述简单或存在缺漏的得0-1分。5主观分
7关键技术难点及解决方案: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分析本项目特点及难点,并提供解决方案。描述全面、清晰的得3.1-5分;描述基本全面清晰的得1.1-3分;描述简单或存在缺漏的得0-1分。5主观分
8安全管理措施:提供详细的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执行相关行业规范,严格实行安全防护保证措施,做好安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落实措施、安全标准管理或安全管理体系等。描述全面、清晰的得3.1-5分;描述基本全面清晰的得1.1-3分;描述简单或存在缺漏的得0-1分。5主观分
9质量保障:结合项目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质量保障工作机制,详细具有针对性,满足采购人用船保障的得3.1-5分;基本详细具有针对性,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1-3分;不合理或存在缺陷的得0-1分。5主观分
10应急预案管理:结合项目要求,建立项目应急预案管理方案,针对突发、应急事件,恶劣天气等,如加派船员及临时调配的时效性与便捷性,满足采购人用船保障。应急预案管理方案描述全面、清晰的得3.1-5分;描述基本全面清晰的得1.1-3分;描述简单或存在缺漏的得0-1分。5主观分
11培训方案: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的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内容包含上岗培训,证书管理维护培训,日常定期培训等,培训方案描述全面、清晰的得3.1-5分;描述基本全面清晰的得1.1-3分;描述简单或存在缺漏的得0-1分。5主观分
12进度控制:进度安排符合采购要求,节点间进度细化合理,进度控制措施描述全面、清晰的得3.1-5分;描述基本全面清晰的得1.1-3分;描述简单或存在缺漏的得0-1分。5主观分
13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合理,具有售后服务快速响应的能力,描述全面、清晰的得3.1-5分;描述基本全面清晰的得1.1-3分;描述简单或存在缺漏的得0-1分。5主观分
二、报价得分(15分)14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的计算公式计算。15/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由高到低对投标供应商进行排序,推荐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评分相等时,报价低者优先。评分、报价均相等时,评标委员会根据“技术部分”得分高低决定名次;如依旧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决定名次(不允许弃权)。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 (一)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投标供应商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1: 船舶运行服务 (采购编号:330000263170090000023-SJCG202603010) 投标文件 (资格文件) 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1)营业执照(或其他工商登记证明材料).............................................................页码 (2)投标承诺函.............................................................................................................页码 (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页码 (4)联合体协议(如有).............................................................................................页码 (4)特定资格证明材料.................................................................................................页码 附件1 投标承诺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 (投标供应商全称)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递交】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三)监狱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 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工程)。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附件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 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 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名称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联合体成员名称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 四、(联合体成员名称1)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联合体成员名称2)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其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 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章或电子签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文件封面2: 船舶运行服务 (采购编号:330000263170090000023-SJCG202603010) 投标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1)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 (2)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页码 (3)主要类似业绩情况................................................................................................页码 (4)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页码 (5)拟参加本项目实施人员情况................................................................................页码 (6)技术方案................................................................................................................页码 (7)技术偏离表............................................................................................................页码 (8)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和说明............................................................页码 附件4 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 浙江省钱塘江流域中心、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 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手机: ),以我方名义处理船舶运行服务【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特此告知。 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浙江省钱塘江流域中心、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 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手机: ),以我方名义处理船舶运行服务【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特此告知。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章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章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 身份证件扫描件:
正面: 反面:
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传真邮政编码
电话联系人
电子信箱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职称电话
专业资质等级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法人营业执照证号注册资金
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
单位总人数(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人)
中级职称人员(人)
初级职称人员(人)
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主要类似业绩情况
序号项目名称委托人名称主要采购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完成 时间
注: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性 别年 龄学 历
职务专业职称专业年限
工 作 单 位电话
通讯地址邮编
类似项目工作经验
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采购人及联系电话
注: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 拟参加本项目实施人员情况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 历专业职称拟任本项目职务执业资格备注
1
2
3
......
注: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 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名称采购要求投标响应偏离情况说明
注:1、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2、若不填写则视为全部响应。 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封面3: 船舶运行服务 (采购编号:330000263170090000023-SJCG202603010) 投标文件 (报价文件) 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1)投标函.....................................................................................................................页码 (2)开标一览表.............................................................................................................页码 (3)报价明细表.............................................................................................................页码 (4)投标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页码 附件10 投标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 我方参加你方组织 项目【采购编号: 】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投标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函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4)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6)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 3、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政府采购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你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对决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起 天内,按中标通知书、采购文件和本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你方签订采购合同,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4、本投标文件自递交你方起 天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在此有效期内,我方保证不出现以下行为。(1)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不接受对其投标价算术错误的修正。(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承诺确认的条款。(3)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拒签合同。(4)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等违反国家、省及地方有关采购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 5、提供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6、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愿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向采购单位、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的;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 联系地址: 邮编: 联 系 人: 电话: 电子信箱: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1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服务期限
大写: 小写:
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2 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元
序号报价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
人员费用(岗位)
1
2
耗材
管理费
其它
税金
本项目费用总计 大写: 小写:
注:1. 投标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表中报价明细的基础上进行扩展。 2.上表所述“费用总计”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一致,如有矛盾,以“开标一览表”中的为准。 3.▲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服务,不接受投标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各项明细费用请按实填写(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 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合同协议书 浙江省钱塘江流域中心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2026年船舶运行服务(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实施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 专用合同条款; (4) 已标价项目清单; (5) 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 5.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 6.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贰 份,合同双方各执 壹 份,副本 肆 份,双方各执 贰 份。 8.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浙江省钱塘江流域中心 承包人: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26年 月 日 2026年 月 日 专用合同条款 服务内容: 1.乙方于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船舶码头运行管理相关劳务工作。 (1)船舶和码头运行日常服务,包括值班值守、日常保养维护、安全管理等; (2)按要求配备适任船员,承担甲方船舶航行任务; (3)负责码头站房运转日常工作。 2. 乙方应确保派出不少于10名劳务人员提供以上服务: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轮机不少于3人(一类轮机长不少于1人,二类及以上轮机长不少于2人),一类三管轮及以上不少于1人,二类及以上船长不少于4人,内勤人员1人。乙方保证,上述提供的劳务人员应在服务期限内持续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合法资质。 二、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的船舶停靠码头和航行区域等。 三、合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采用总价包干,本合同期限所对应的合同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以上费用包括劳务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税费等一切费用。除以上费用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40%预付款,为 元整( 元)。每月款项根据考核结果(考核标准见附件1)进行结算,1-11月实际应支付费用在次月10日前按月支付;12月份实际应支付费用在项目整体通过甲方验收,乙方提交项目资料并经甲方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结算费用等额发票。不提供发票或提供有误的,甲方有权顺延支付价款,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对乙***作质量进行定期考核,原则上每一自然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合同价款支付依据。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 2.甲方提供部分站房,作为乙方提供本协议服务内容所必需的生产生活用房。 3.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费用。 4.乙方应按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约定的数量、类别、等级等配备船员,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做好船舶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船舶安全正常运行。 5.乙方负责承担派驻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及根据国家规定应支付的所有费用。 6.乙方须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行业规范,实行严格的安全防护保证措施,合同期间,若发生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损害、财产损毁、灭失),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相关要求: 乙方所派驻船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合规船员适任证书,熟悉钱塘江流域航道情况,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2.船舶管理实行24小时工作制,日常在岗人员每班不得少于4人。如遇突发、应急事件,乙方应根据甲方船艇使用情况,合理调整排班或加派船员,以满足甲方船舶管理和用船保障需求。 3.现场按甲方要求落实项目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根据船舶运行管理实际情况,结合岗位工作强度及安全要求,承担航行任务的人员年龄应≤63周岁。 4.乙方所派人员上岗前应提交由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5.在合同期内,所有船员仅与乙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且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须按规定做好劳动保护,为派驻人员提供劳保用品、购买保险等。船员发生劳动争议均有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船员劳务纠纷责任。 6.乙方派驻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统一着装,维护甲方形象。若有人员违反制度,不服从管理现象的,甲方有权要求替换同类同级人员上岗。 7.合同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船舶设施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应加强项目费用管理,并于项目整体验收前提交专项财务支出记录。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按要求配备到岗,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派遣的船员不得利用甲方船艇从事非法活动和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如发生此类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其他 1.为保证船舶正常运行,2026年1月1日至本合同签订生效期间船舶运行工作,甲方已经委托上一年度中标供应商实施,在此期间产生的船舶管理运行费用由乙方在收到本合同第一笔费用后,向上一年度中标供应商支付,具体以本年度合同额为标准按每月度考核结果、实际服务时间计算。 2.合同服务期满后,为保证船舶正常运行,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服务至下一年度项目采购合同签订,该时间段服务费用以下一年度合同额为标准按实际服务时间计算。 3.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采购过程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1:船舶运行管理考核标准
序号考核项目考核要求分值评分标准得分
1管理基础建立项目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人员管理、业务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制度,内容全面完善,制度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10未制定相关制度不得分,每缺少一项制度扣2分;制度针对性、操作性不强,视情扣1-3分。
每月台帐资料齐全,内容规范完整,字迹清晰。5未建立资料台帐不得分;资料不齐,内容不规范的视情扣1-2分。
2人员管理派驻人员数量符合要求,船员类别和等级满足船舶运行需要。15每少1人,扣2分;船员类别和等级不满足船舶配员要求的扣1分。
与派驻船员签订劳动合同(协议);岗位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建立薪酬考核管理机制。10未签劳动合同,每1人扣1分;为制定岗位职责或分工不明确,扣1分;未建立考核机制扣1分。
派驻船员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协作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10派驻船员有消极怠工、推诿扯皮现象的,扣2分/次;有违反工作纪律情况,扣2分/次。
3船容船貌船舶甲板、舱室干净整洁,地面、舱壁等无积尘、无污渍;物品、器具摆放整齐。5有积尘污渍等扣1分/次,物品器具摆放不规范,扣1分/次。
整船外观整洁无污垢,船名标志、水线等清晰明显;各类设施设备齐备完好,摆放规范有序。5有船体外观有污垢、标识标志模糊不清等影响船容船貌情况的,视情扣1-3分/次。
机舱干净整洁,器具摆放规范有序,舱内无油污、积水,管路无渗漏现象。5舱内有油污、积水现象的,扣1分/次,管路渗漏未及时处理扣1分/次。
4船舶运行做好船舶设备日常维保,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保持设备正常运行。10未按规定开展设备维保,扣1分;发现问题为及时报告及处理,扣1分/次;因船员责任发生机损事故,该项不得分。
严格遵守水上交通法律法规,做到遵章驾驶,确保航行安全。10发生违反水上交通规定行为的,每次扣1分,造成事故该项不得分。
5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与派驻船员签订安全责任书。5未签订安全责任的扣1分/次。
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安全生产活动每季不少于1次。5未按规定频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扣1分/次;发现问题未及时报告处置的,扣2分。
加强船员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培训、学习等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5未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的,扣2分;活动针对性不强,不具实效的,扣1分。
合计(满分100分)
备注:1.船舶运行劳务外包项目每月开展一次考核; 2.考核得分80分(含)以上为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月度考核合格予以全额结算当月合同款,不合格按每少1分扣减1%当月合同款。如连续三个月出现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浙江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