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和平镇】城山古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招代理服务

所属地区:浙江湖州市 发布日期: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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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湖州市 采购单位 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城山古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招代理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城山古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招代理服务
发包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城山古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招代理服务,目前已经核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现对外公开招代理服务单位,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建设项目内容
本工程为城山古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招代理服务,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和平镇城山村。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遗址本体保护、遗址本体展示和环境整治三部分:1、遗址本体保护:包含对内外城墙进行回填补筑、增加覆土、植物清理和种植结构调整,对水体进行疏浚加固等。2、遗址本体展示:包含本体展示(内城墙断面展示)、标识展示(内城墙和外城墙北城门标识展示)和综合展示(展示及游客服务建筑改造提升,含周边景观提升)。3、环境整治:包括对道路、水电管线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等。项目估算价920.92万元,工期720日历天。(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最终预算价结算)。
3、代理服务内容
完成该项目招代理的代理服务工作。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具有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工程招标代理的独立法人。
5、参与投标人需携带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联系电话、邮箱);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其中授权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同时提供6个月内社保证明,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提供资料经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6、开标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代理单位于2026年5月8日上午到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3号楼3楼301会议室参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5月8日上午9点30分,开标时间2026年5月8日上午9点50分,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逾期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兴县和平镇
联系人:***  ***
 
 
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长兴县和平镇招投标中心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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