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关于面向全国开展第二轮智算算力供给方征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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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杭州市 | 采购单位 |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第二轮公开征集算力供给单位(智算算力运营主体)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索引号:11330000002482031M/2026-1010547088
组配分类:重要公告 发布机构:浙江省发改委
成文日期:2026-05-01为持续落实国家智算算力有关支持政策,向人工智能企业提供高质量、低成本、快响应、稳保障的智算算力资源供给服务,现面向全国开展第二轮公开征集算力供给单位(智算算力运营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集期限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5月7日。二、征集目的1.建立合格算力供给单位监管库,实现供需高效对接服务和精准实施国家智算算力有关支持政策,提高智算算力使用效率、降低使用门槛和成本,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2.落实人工智能券(算力券)申报政策,对智算算力供给方进行服务登记,接受券管理服务机构纳管监督,确保申报补贴真实性。三、征集对象智算算力供给方可以是全国各地的智算算力运营主体,应满足以下要求:(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算力服务所需的各类资质,同一地区不同电信运营商分公司可视为不同供给主体。(2)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或严重失信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件1)。(3)算力布局原则上满足“东数西算”相关政策要求(详见附件6)。(4)接受人工智能券(算力券)管理服务机构登记,算力资源接受管理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并出具算力资源纳管承诺,积极配合管理服务机构监督工作,同意提供监管所需的相关材料,接受管理服务机构的实地检查。(5)算力供给方单体算力规模应在300PFlops以上(算力供给方技术能力要求附件7)。(6)所拥有算力不是由国家投资建设或给予资金补助。(7)与算力需求方没有股权关系,且不属于同一法人。(8)符合人工智能券(算力券)管理服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9)所有供给方需出具《算力资源纳管承诺书》(附件5),含首批登记成功智算算力供给方(名单见附件8)。(10)首次征集并已成功在杭州登记的供给方无须再次登记,仅需提供《算力资源纳管承诺书》。四、登记所需材料具备算力资源供给能力的主体,在申报入驻时须提交资质审核和资源审核材料,材料清单如下(本次采用线上申报模式,模板具体参见系统):(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智算算力供给单位登记表(4)企业300p算力规模相关证明(包括协议、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模板见附件1)(6)材料提交日期前近一个月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截图(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需显示查询日期。若服务提供方未被列入上述网站,说明其未被列入该网站并加盖公章(7)材料提交日期前近一个月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信息截屏,需显示查询日期,并加盖公章(8)算力设施(资源)服务定价表(非必须,见附件2)(9)算力供给方技术能力测评报告(模板见附件3)(10)真实性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11)算力资源纳管承诺书(登记成功后签订,附件5)(12)资源审核所需的其他材料五、登记要求(一)申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电子及纸质材料报送方式,先行报送电子申报材料。请前往“人工智能生态产业平台”,完成注册登录后,点击顶部【人工智能券】栏目,提交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9)(二)工作要求。浙江省的国家人工智能券(算力券)管理服务机构为杭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简称“管理服务机构”)。请各申报单位确认项目内容符合申报要求,确保材料真实性,并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管理服务机构。(三)登记时间。登记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7日18:00(超时系统将无法申报,请申报企业注意时间节点),请申报单位将电子申报材料在截止日期前在系统完成申报,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寄送纸质材料,收到通知后请及时寄送纸质材料,寄送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2-6号金投大厦。材料需在2026年5月10日18:00前送达。如有疑问,请联系,咨询电话:0571-8795228、0571-86071893。(四)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有关部门及服务管理机构将进行严格保管,确保信息安全,未经单位同意不向第三方单位泄露。(五)本公告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附件:1.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模板2.算力设施(资源)服务定价表3.算力供给方技术能力测评报告模板4.真实性承诺书模板5.算力资源纳管承诺书模板6.“东数西算”相关政策要求7.算力供给方技术能力要求8.浙江省首批登记成功智算算力供给方名单9.供给方在线申报指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5月1日附件1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模板致: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本单位(单位名称)现承诺,我单位在完成资源服务(供给方/需求方)资质申请认定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外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2算力设施(资源)服务定价表算力商品报价类型定价项价格(万元/每P每月)GPU规格型号一(例:H100)基础算力服务价格单P算力配套支撑服务价格配套通算价格配套存储价格配套网络价格配套其他支撑服务价格GPU规格型号二(例:910B)基础算力服务价格单P算力配套支撑服务价格配套通算价格配套存储价格配套网络价格配套其他支撑服务价格附件3算力供给方技术能力测评报告模板一、服务范围1.[详细列出所提供的服务项目]2.[如涉及具体的产品或服务,请明确说明]二、测评标准算力供给方技术能力测评表维度评估指标指标内容单位测评结果性能指标计算性能总标称算力值(FP16)PFlops通信性能卡间RDMA宽带Gb/s扩展性能节点级弹性扩缩容时间分钟安全稳定性指标服务可用性服务在线时间占比。(不低于99%/95%—99%/低于95%)百分比数据可靠性是否拥有可靠的数据备份机制,确保数据不丢失。-安全性是否支持弱口令检测、漏洞检测、勒索病毒防护及20+类入侵检测等主机安全服务-服务支持指标技术支持响应时间承诺技术支持的响应时间。天承诺解决问题的时间天测评方(签章):代表人:日期:附件4真实性承诺书模板致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本单位(单位名称)郑重承诺:按《杭州市国家人工智能券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本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关后果,若因此造成第三方损失,由本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5算力资源纳管承诺模板致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单位(单位名称)郑重承诺,主动接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监测调度,将算力中心基本情况、资源使用情况主动接入浙江省算力监测调度平台接受在线监管,按照要求在统一资源纳管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数据同步等操作。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6“东数西算”相关政策要求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对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断凸显。随着各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进度加快,特别是5G等新技术的快速普及应用,全社会数据总量爆发式增长,数据资源存储、计算和应用需求大幅提升,迫切需要推动数据中心合理布局、供需平衡、绿色集约和互联互通,构建数据中心、云计算、大数据一体化的新型算力网络体系,促进数据要素流通应用,实现数据中心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20〕1922号)部署要求,为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算力枢纽体系,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推动数据中心、云服务、数据流通与治理、数据应用、数据安全等统筹协调、一体设计,加快打造一批算力高质量供给、数据高效率流通的大数据发展高地。(二)基本原则。加强统筹。加强数据中心统筹规划和规范管理,开展数据中心、网络、土地、用能、水、电等方面的政策协同,促进全国范围数据中心合理布局、有序发展,避免一哄而上、供需失衡。绿色集约。推动数据中心绿色可持续发展,加快节能低碳技术的研发应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数据中心能耗。加大对基础设施资源的整合调度,推动老旧基础设施转型升级。自主创新。以应用研究带动基础研究,加强对大数据关键软硬件产品的研发支持和大规模应用推广,尽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大数据全产业链自主创新能力。安全可靠。加强对基础网络、数据中心、云平台、数据和应用的一体化安全保障,提高大数据安全可靠水平。加强对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的保护,确保基础设施和数据的安全。(三)发展思路。统筹围绕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根据能源结构、产业布局、市场发展、气候环境等,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以及贵州、内蒙古、甘肃、宁夏等地布局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以下简称“国家枢纽节点”),发展数据中心集群,引导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国家枢纽节点之间进一步打通网络传输通道,加快实施“东数西算”工程,提升跨区域算力调度水平。同时,加强云算力服务、数据流通、数据应用、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探索实践,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国家枢纽节点以外的地区,统筹省内数据中心规划布局,与国家枢纽节点加强衔接,参与国家和省之间算力级联调度,开展算力与算法、数据、应用资源的一体化协同创新。二、节点定位对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用户规模较大、应用需求强烈的节点,重点统筹好城市内部和周边区域的数据中心布局,实现大规模算力部署与土地、用能、水、电等资源的协调可持续,优化数据中心供给结构,扩展算力增长空间,满足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实施需要。对于贵州、内蒙古、甘肃、宁夏等可再生能源丰富、气候适宜、数据中心绿色发展潜力较大的节点,重点提升算力服务品质和利用效率,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夯实网络等基础保障,积极承接全国范围内后台加工、离线分析、存储备份等非实时算力需求,打造面向全国的非实时性算力保障基地。对于国家枢纽节点以外的地区,重点推动面向本地区业务需求的数据中心建设,加强对数据中心绿色化、集约化管理,打造具有地方特色、服务本地、规模适度的算力服务。加强与邻近国家枢纽节点的网络联通。后续,根据发展需要,适时增加国家枢纽节点。三、数据中心布局按照绿色、集约原则,加强对数据中心的统筹规划布局,结合市场需求、能源供给、网络条件等实际,推动各行业领域的数据中心有序发展。原则上,将大型和超大型数据中心布局到可再生能源等资源相对丰富的区域,优化网络、能源等资源保障。在城市城区范围内,为规模适中、具有极低时延要求的边缘数据中心留出发展空间,确保城市资源高效利用。(一)数据中心集群。引导超大型、大型数据中心集聚发展,构建数据中心集群,推进大规模数据的“云端”分析处理,重点支持对海量规模数据的集中处理,支撑工业互联网、金融证券、灾害预警、远程医疗、视频通话、人工智能推理等抵近一线、高频实时交互型的业务需求,数据中心端到端单向网络时延原则上在20毫秒范围内。贵州、内蒙古、甘肃、宁夏节点内的数据中心集群,优先承接后台加工、离线分析、存储备份等非实时算力需求。起步阶段,对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跨区域的国家枢纽节点,原则上布局不超过2个集群。对于贵州、内蒙古、甘肃、宁夏等单一行政区域的国家枢纽节点,原则上布局1个集群。集群应注重集约化发展,明确数据中心建设规模、节能水平、上架率等准入标准,避免盲目投资建设。(二)城市内部数据中心。在城市城区内部,加快对现有数据中心的改造升级,提升效能。支持发展高性能、边缘数据中心。鼓励城区内的数据中心作为算力“边缘”端,优先满足金融市场高频交易、虚拟现实/增强现实(VR/AR)、超高清视频、车联网、联网无人机、智慧电力、智能工厂、智能安防等实时性要求高的业务需求,数据中心端到端单向网络时延原则上在10毫秒范围内。四、国家枢纽节点重点任务(一)加强绿色集约建设。以数据中心集群布局等为抓手,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强化节能降耗要求。推动数据中心采用高密度集成高效电子信息设备、新型机房精密空调、液冷、机柜模块化、余热回收利用等节能技术模式。在满足安全运维的前提下,鼓励选用动力电池梯级利用产品作为储能和备用电源装置。加快推动老旧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完善覆盖电能使用效率、算力使用效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等指标在内的数据中心综合节能评价标准体系。(二)推动核心技术突破。加大服务器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分布式计算与存储、数据流通模型等软硬件产品的规模化应用。支持和推广大数据基础架构、分布式数据操作系统、大数据分析等方面的平台级原创技术。组织科研院所、高校、企业、技术社区等力量协同研发和应用关键技术产品,提升大数据全产业链自主创新能力。(三)加快网络互联互通。建设数据中心集群之间,以及集群和主要城市之间的高速数据传输网络,优化通信网络结构,扩展网络通信带宽,减少数据绕转时延。建立数据中心网络监测体系,推动数据中心与网络高效供给对接和协同发展。在国家枢纽节点内建立合理的网络结算机制,降低长途传输费用。围绕数据中心集群,稳妥有序推进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连点建设,促进互联网企业、云服务商、电信运营商等多方流量互联互通。(四)加强能源供给保障。推动数据中心充分利用风能、太阳能、潮汐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支持数据中心集群配套可再生能源电站。扩大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范围,鼓励数据中心企业参与可再生能源市场交易。支持数据中心采用大用户直供、拉专线、建设分布式光伏等方式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保障数据中心用地和用水资源。(五)强化能耗监测管理。建立健全数据中心能耗监测机制和技术体系。加强数据中心能耗指标统筹,从省区市层面对数据中心集群进行统一能耗指标调配,鼓励通过用能权交易配置能耗指标。探索开展跨省能耗和效益分担共享合作。鼓励数据中心在完成最低消纳责任权重的基础上,努力完成激励性消纳责任权目标。(六)提升算力服务水平。支持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整合内部算力资源,对集群和城区内部的数据中心进行一体化调度。支持在公有云、行业云等领域开展多云管理服务,加强多云之间、云和数据中心之间、云和网络之间的一体化资源调度。支持建设一体化准入集成验证环境,进一步打通跨行业、跨地区、跨层级的算力资源,构建算力服务资源池。(七)促进数据有序流通。建设数据共享、数据开放、政企数据融合应用等数据流通共性设施平台,建立健全数据流通管理体制机制。试验多方安全计算、区块链、隐私计算、数据沙箱等技术模式,构建数据可信流通环境,提高数据流通效率。探索数据资源分级分类,研究制定相关规范标准。(八)深化数据智能应用。开展一体化城市数据大脑建设,为城市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运行监测、社会服务与治理、交通出行、生态环境等领域提供大数据支持。选择公共卫生、自然灾害、市场监管等突发应急场景,试验开展“数据靶场”建设,探索不同应急状态下的数据利用规则和协同机制。(九)确保网络数据安全。完善海量数据汇聚融合的风险识别与防护技术、数据脱敏技术、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认证、数据加密保护机制及相关技术监测手段,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保障业务稳定和数据安全。加快推进全国互联网数据中心、云平台等数据安全技术监测手段建设,提升敏感数据泄露监测、数据异常流动分析等技术保障能力。五、保障措施(一)加快推动落实。各相关地区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和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部门,抓紧编制国家枢纽节点建设方案,统筹规划数据中心整合集约化建设,细化绿色发展目标,明确数据中心集群的布局、选址、规模、网络、用能,以及数据中心绿色节能等建设准入标准,提出深化各行业算力资源联通调度、促进数据资源流通应用等方面的政策改革举措和重大工程建议,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能源局。(二)加强政策支持。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组织相关评估机构和专家,加强对相关建设方案的评估指导。加大政策协同和支持力度,推动相关政策试点、工程试点优先在国家枢纽节点落地。重点围绕国家枢纽节点布局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连点等网络设施。对于符合条件且纳入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群范围的建设项目,积极协调安排能耗指标予以适当支持。依托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加强对政务大数据中心布局引导。对国家枢纽节点开展综合发展质量评估。(三)加强工程保障。组织开展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重大示范工程,在数据中心直连网络、一体化算力服务、数据流通和应用等领域开展试点示范,支持服务器芯片、云操作系统等关键软硬件产品规模化应用。支持开展“东数西算”示范工程,深化东西部算力协同。支持对大数据中心相关技术平台研制、资源接入调度、产业应用等共性技术和机制的集成验证。附件7算力供给方技术能力要求评估指标指标内容单位依据准入得分指标性质性能指标计算性能总标称算力值(FP16)PFlops市场度量算力集群能力上限的最普遍指标≥300刚性通信性能卡间RDMA带宽Gb/s在算力集群中,通过远程直接内存访问(RDMA)实现的计算卡之间的数据传输带宽指标,是影响集群整体性能的关键因素。≥100扩展性能节点级扩容缩容时间分钟体现算力集群资源管理和调度性能的常用指标≤60稳定性指标服务可用性服务在线时间占比(不低于99%/95%—99%/低于95%)。百分比服务可用性按服务周期统计,体现服务提供商的算力运维水平。>95%刚性数据可靠性是否拥有可靠的数据备份机制,确保数据不丢失。-可靠的数据备份机制是保障大模型训练顺利进行的重要一环,可以有效降低数据丢失的风险,提高模型训练的稳定性,是算力服务提供商算力服务的基础功能。是刚性安全性是否支持弱口令检测、漏洞检测、勒索病毒防护及20+类入侵检测等主机安全服务-具备常用的监控、检测和防御机制,可以保障计算集群的安全性。是刚性服务支持指标技术支持响应时间承诺技术支持的响应时间。天体现算力服务提供方的售后维保水准。5*8NPD刚性承诺解决问题的时间。天5*8NPD附件8浙江省首批登记成功智算算力供给方名单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超节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杭州首云智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慧星云(杭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联通(浙江)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南京智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软通智算科技(广东)集团有限公司、首都在线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曙光智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台州市永宁智算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克融云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奥鑫云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兮云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智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中航信云数据有限公司、中科视拓(南京)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萧山算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算力科技有限公司、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阿里云飞天(杭州)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之江实验室。根据相关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附件9人工智能券服务供给方平台使用指引2026年第一章相关概况1.1.阅读对象:服务供给方服务供给方: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算力资源被管理服务机构的服务主体。1.2.在线申报地址/第二章在线入驻流程2.1.注册认证(1)请先完成平台注册(企业认证)并登录。(注:注册后企业信息如需修改请前往“工作台-企业信息”内修改)2.2.入驻申报入口(1)请登录“人工智能产业生态服务平台(杭州)”,点击顶部【人工智能券】,点击【去入驻】,进行资格申报。(2)您查看所需材料后,点击【去申请】,依次填写/上传供给方申请表和其他材料。(3)点击【添加单体算力中心】,点击【添加算力卡】,上传相关材料。(可添加多个算力中心和算力卡)(4)完成“其他材料”上传后,点击【提交审核】等待资格审核。(5)您可在平台右上角进入【工作台】内查看审核进度。(如有审核“退回”,请及时点击【编辑】修改后,在截止到日前再次提交)(6)复审结束后(系统通知),您可点击右侧【下载】文件,完成盖章后(一式两份,含骑缝章),将纸质盖章件邮寄至“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16楼,人工智能券工作小组,电话:0571-87952288”,并点击【上传盖章件】等待浙江省专家评审。2.3系统纳管您的需求方资格申请审核通过后,为保障人工智能券(算力券)申报交易真实性,对应供给方需积极配合并落实与统一资源纳管平台的关键数据打通,确保申领使用、交易结算、存证追溯等全过程可视化。
组配分类:重要公告 发布机构:浙江省发改委
成文日期:2026-05-01为持续落实国家智算算力有关支持政策,向人工智能企业提供高质量、低成本、快响应、稳保障的智算算力资源供给服务,现面向全国开展第二轮公开征集算力供给单位(智算算力运营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集期限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5月7日。二、征集目的1.建立合格算力供给单位监管库,实现供需高效对接服务和精准实施国家智算算力有关支持政策,提高智算算力使用效率、降低使用门槛和成本,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2.落实人工智能券(算力券)申报政策,对智算算力供给方进行服务登记,接受券管理服务机构纳管监督,确保申报补贴真实性。三、征集对象智算算力供给方可以是全国各地的智算算力运营主体,应满足以下要求:(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算力服务所需的各类资质,同一地区不同电信运营商分公司可视为不同供给主体。(2)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或严重失信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件1)。(3)算力布局原则上满足“东数西算”相关政策要求(详见附件6)。(4)接受人工智能券(算力券)管理服务机构登记,算力资源接受管理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并出具算力资源纳管承诺,积极配合管理服务机构监督工作,同意提供监管所需的相关材料,接受管理服务机构的实地检查。(5)算力供给方单体算力规模应在300PFlops以上(算力供给方技术能力要求附件7)。(6)所拥有算力不是由国家投资建设或给予资金补助。(7)与算力需求方没有股权关系,且不属于同一法人。(8)符合人工智能券(算力券)管理服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9)所有供给方需出具《算力资源纳管承诺书》(附件5),含首批登记成功智算算力供给方(名单见附件8)。(10)首次征集并已成功在杭州登记的供给方无须再次登记,仅需提供《算力资源纳管承诺书》。四、登记所需材料具备算力资源供给能力的主体,在申报入驻时须提交资质审核和资源审核材料,材料清单如下(本次采用线上申报模式,模板具体参见系统):(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智算算力供给单位登记表(4)企业300p算力规模相关证明(包括协议、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模板见附件1)(6)材料提交日期前近一个月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截图(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需显示查询日期。若服务提供方未被列入上述网站,说明其未被列入该网站并加盖公章(7)材料提交日期前近一个月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信息截屏,需显示查询日期,并加盖公章(8)算力设施(资源)服务定价表(非必须,见附件2)(9)算力供给方技术能力测评报告(模板见附件3)(10)真实性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11)算力资源纳管承诺书(登记成功后签订,附件5)(12)资源审核所需的其他材料五、登记要求(一)申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电子及纸质材料报送方式,先行报送电子申报材料。请前往“人工智能生态产业平台”,完成注册登录后,点击顶部【人工智能券】栏目,提交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9)(二)工作要求。浙江省的国家人工智能券(算力券)管理服务机构为杭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简称“管理服务机构”)。请各申报单位确认项目内容符合申报要求,确保材料真实性,并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管理服务机构。(三)登记时间。登记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7日18:00(超时系统将无法申报,请申报企业注意时间节点),请申报单位将电子申报材料在截止日期前在系统完成申报,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寄送纸质材料,收到通知后请及时寄送纸质材料,寄送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2-6号金投大厦。材料需在2026年5月10日18:00前送达。如有疑问,请联系,咨询电话:0571-8795228、0571-86071893。(四)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有关部门及服务管理机构将进行严格保管,确保信息安全,未经单位同意不向第三方单位泄露。(五)本公告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附件:1.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模板2.算力设施(资源)服务定价表3.算力供给方技术能力测评报告模板4.真实性承诺书模板5.算力资源纳管承诺书模板6.“东数西算”相关政策要求7.算力供给方技术能力要求8.浙江省首批登记成功智算算力供给方名单9.供给方在线申报指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5月1日附件1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模板致: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本单位(单位名称)现承诺,我单位在完成资源服务(供给方/需求方)资质申请认定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外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2算力设施(资源)服务定价表算力商品报价类型定价项价格(万元/每P每月)GPU规格型号一(例:H100)基础算力服务价格单P算力配套支撑服务价格配套通算价格配套存储价格配套网络价格配套其他支撑服务价格GPU规格型号二(例:910B)基础算力服务价格单P算力配套支撑服务价格配套通算价格配套存储价格配套网络价格配套其他支撑服务价格附件3算力供给方技术能力测评报告模板一、服务范围1.[详细列出所提供的服务项目]2.[如涉及具体的产品或服务,请明确说明]二、测评标准算力供给方技术能力测评表维度评估指标指标内容单位测评结果性能指标计算性能总标称算力值(FP16)PFlops通信性能卡间RDMA宽带Gb/s扩展性能节点级弹性扩缩容时间分钟安全稳定性指标服务可用性服务在线时间占比。(不低于99%/95%—99%/低于95%)百分比数据可靠性是否拥有可靠的数据备份机制,确保数据不丢失。-安全性是否支持弱口令检测、漏洞检测、勒索病毒防护及20+类入侵检测等主机安全服务-服务支持指标技术支持响应时间承诺技术支持的响应时间。天承诺解决问题的时间天测评方(签章):代表人:日期:附件4真实性承诺书模板致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本单位(单位名称)郑重承诺:按《杭州市国家人工智能券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本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关后果,若因此造成第三方损失,由本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5算力资源纳管承诺模板致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单位(单位名称)郑重承诺,主动接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监测调度,将算力中心基本情况、资源使用情况主动接入浙江省算力监测调度平台接受在线监管,按照要求在统一资源纳管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数据同步等操作。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6“东数西算”相关政策要求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对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断凸显。随着各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进度加快,特别是5G等新技术的快速普及应用,全社会数据总量爆发式增长,数据资源存储、计算和应用需求大幅提升,迫切需要推动数据中心合理布局、供需平衡、绿色集约和互联互通,构建数据中心、云计算、大数据一体化的新型算力网络体系,促进数据要素流通应用,实现数据中心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20〕1922号)部署要求,为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算力枢纽体系,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推动数据中心、云服务、数据流通与治理、数据应用、数据安全等统筹协调、一体设计,加快打造一批算力高质量供给、数据高效率流通的大数据发展高地。(二)基本原则。加强统筹。加强数据中心统筹规划和规范管理,开展数据中心、网络、土地、用能、水、电等方面的政策协同,促进全国范围数据中心合理布局、有序发展,避免一哄而上、供需失衡。绿色集约。推动数据中心绿色可持续发展,加快节能低碳技术的研发应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数据中心能耗。加大对基础设施资源的整合调度,推动老旧基础设施转型升级。自主创新。以应用研究带动基础研究,加强对大数据关键软硬件产品的研发支持和大规模应用推广,尽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大数据全产业链自主创新能力。安全可靠。加强对基础网络、数据中心、云平台、数据和应用的一体化安全保障,提高大数据安全可靠水平。加强对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的保护,确保基础设施和数据的安全。(三)发展思路。统筹围绕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根据能源结构、产业布局、市场发展、气候环境等,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以及贵州、内蒙古、甘肃、宁夏等地布局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以下简称“国家枢纽节点”),发展数据中心集群,引导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国家枢纽节点之间进一步打通网络传输通道,加快实施“东数西算”工程,提升跨区域算力调度水平。同时,加强云算力服务、数据流通、数据应用、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探索实践,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国家枢纽节点以外的地区,统筹省内数据中心规划布局,与国家枢纽节点加强衔接,参与国家和省之间算力级联调度,开展算力与算法、数据、应用资源的一体化协同创新。二、节点定位对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用户规模较大、应用需求强烈的节点,重点统筹好城市内部和周边区域的数据中心布局,实现大规模算力部署与土地、用能、水、电等资源的协调可持续,优化数据中心供给结构,扩展算力增长空间,满足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实施需要。对于贵州、内蒙古、甘肃、宁夏等可再生能源丰富、气候适宜、数据中心绿色发展潜力较大的节点,重点提升算力服务品质和利用效率,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夯实网络等基础保障,积极承接全国范围内后台加工、离线分析、存储备份等非实时算力需求,打造面向全国的非实时性算力保障基地。对于国家枢纽节点以外的地区,重点推动面向本地区业务需求的数据中心建设,加强对数据中心绿色化、集约化管理,打造具有地方特色、服务本地、规模适度的算力服务。加强与邻近国家枢纽节点的网络联通。后续,根据发展需要,适时增加国家枢纽节点。三、数据中心布局按照绿色、集约原则,加强对数据中心的统筹规划布局,结合市场需求、能源供给、网络条件等实际,推动各行业领域的数据中心有序发展。原则上,将大型和超大型数据中心布局到可再生能源等资源相对丰富的区域,优化网络、能源等资源保障。在城市城区范围内,为规模适中、具有极低时延要求的边缘数据中心留出发展空间,确保城市资源高效利用。(一)数据中心集群。引导超大型、大型数据中心集聚发展,构建数据中心集群,推进大规模数据的“云端”分析处理,重点支持对海量规模数据的集中处理,支撑工业互联网、金融证券、灾害预警、远程医疗、视频通话、人工智能推理等抵近一线、高频实时交互型的业务需求,数据中心端到端单向网络时延原则上在20毫秒范围内。贵州、内蒙古、甘肃、宁夏节点内的数据中心集群,优先承接后台加工、离线分析、存储备份等非实时算力需求。起步阶段,对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跨区域的国家枢纽节点,原则上布局不超过2个集群。对于贵州、内蒙古、甘肃、宁夏等单一行政区域的国家枢纽节点,原则上布局1个集群。集群应注重集约化发展,明确数据中心建设规模、节能水平、上架率等准入标准,避免盲目投资建设。(二)城市内部数据中心。在城市城区内部,加快对现有数据中心的改造升级,提升效能。支持发展高性能、边缘数据中心。鼓励城区内的数据中心作为算力“边缘”端,优先满足金融市场高频交易、虚拟现实/增强现实(VR/AR)、超高清视频、车联网、联网无人机、智慧电力、智能工厂、智能安防等实时性要求高的业务需求,数据中心端到端单向网络时延原则上在10毫秒范围内。四、国家枢纽节点重点任务(一)加强绿色集约建设。以数据中心集群布局等为抓手,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强化节能降耗要求。推动数据中心采用高密度集成高效电子信息设备、新型机房精密空调、液冷、机柜模块化、余热回收利用等节能技术模式。在满足安全运维的前提下,鼓励选用动力电池梯级利用产品作为储能和备用电源装置。加快推动老旧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完善覆盖电能使用效率、算力使用效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等指标在内的数据中心综合节能评价标准体系。(二)推动核心技术突破。加大服务器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分布式计算与存储、数据流通模型等软硬件产品的规模化应用。支持和推广大数据基础架构、分布式数据操作系统、大数据分析等方面的平台级原创技术。组织科研院所、高校、企业、技术社区等力量协同研发和应用关键技术产品,提升大数据全产业链自主创新能力。(三)加快网络互联互通。建设数据中心集群之间,以及集群和主要城市之间的高速数据传输网络,优化通信网络结构,扩展网络通信带宽,减少数据绕转时延。建立数据中心网络监测体系,推动数据中心与网络高效供给对接和协同发展。在国家枢纽节点内建立合理的网络结算机制,降低长途传输费用。围绕数据中心集群,稳妥有序推进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连点建设,促进互联网企业、云服务商、电信运营商等多方流量互联互通。(四)加强能源供给保障。推动数据中心充分利用风能、太阳能、潮汐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支持数据中心集群配套可再生能源电站。扩大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范围,鼓励数据中心企业参与可再生能源市场交易。支持数据中心采用大用户直供、拉专线、建设分布式光伏等方式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保障数据中心用地和用水资源。(五)强化能耗监测管理。建立健全数据中心能耗监测机制和技术体系。加强数据中心能耗指标统筹,从省区市层面对数据中心集群进行统一能耗指标调配,鼓励通过用能权交易配置能耗指标。探索开展跨省能耗和效益分担共享合作。鼓励数据中心在完成最低消纳责任权重的基础上,努力完成激励性消纳责任权目标。(六)提升算力服务水平。支持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整合内部算力资源,对集群和城区内部的数据中心进行一体化调度。支持在公有云、行业云等领域开展多云管理服务,加强多云之间、云和数据中心之间、云和网络之间的一体化资源调度。支持建设一体化准入集成验证环境,进一步打通跨行业、跨地区、跨层级的算力资源,构建算力服务资源池。(七)促进数据有序流通。建设数据共享、数据开放、政企数据融合应用等数据流通共性设施平台,建立健全数据流通管理体制机制。试验多方安全计算、区块链、隐私计算、数据沙箱等技术模式,构建数据可信流通环境,提高数据流通效率。探索数据资源分级分类,研究制定相关规范标准。(八)深化数据智能应用。开展一体化城市数据大脑建设,为城市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运行监测、社会服务与治理、交通出行、生态环境等领域提供大数据支持。选择公共卫生、自然灾害、市场监管等突发应急场景,试验开展“数据靶场”建设,探索不同应急状态下的数据利用规则和协同机制。(九)确保网络数据安全。完善海量数据汇聚融合的风险识别与防护技术、数据脱敏技术、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认证、数据加密保护机制及相关技术监测手段,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保障业务稳定和数据安全。加快推进全国互联网数据中心、云平台等数据安全技术监测手段建设,提升敏感数据泄露监测、数据异常流动分析等技术保障能力。五、保障措施(一)加快推动落实。各相关地区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和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部门,抓紧编制国家枢纽节点建设方案,统筹规划数据中心整合集约化建设,细化绿色发展目标,明确数据中心集群的布局、选址、规模、网络、用能,以及数据中心绿色节能等建设准入标准,提出深化各行业算力资源联通调度、促进数据资源流通应用等方面的政策改革举措和重大工程建议,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能源局。(二)加强政策支持。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组织相关评估机构和专家,加强对相关建设方案的评估指导。加大政策协同和支持力度,推动相关政策试点、工程试点优先在国家枢纽节点落地。重点围绕国家枢纽节点布局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连点等网络设施。对于符合条件且纳入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群范围的建设项目,积极协调安排能耗指标予以适当支持。依托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加强对政务大数据中心布局引导。对国家枢纽节点开展综合发展质量评估。(三)加强工程保障。组织开展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重大示范工程,在数据中心直连网络、一体化算力服务、数据流通和应用等领域开展试点示范,支持服务器芯片、云操作系统等关键软硬件产品规模化应用。支持开展“东数西算”示范工程,深化东西部算力协同。支持对大数据中心相关技术平台研制、资源接入调度、产业应用等共性技术和机制的集成验证。附件7算力供给方技术能力要求评估指标指标内容单位依据准入得分指标性质性能指标计算性能总标称算力值(FP16)PFlops市场度量算力集群能力上限的最普遍指标≥300刚性通信性能卡间RDMA带宽Gb/s在算力集群中,通过远程直接内存访问(RDMA)实现的计算卡之间的数据传输带宽指标,是影响集群整体性能的关键因素。≥100扩展性能节点级扩容缩容时间分钟体现算力集群资源管理和调度性能的常用指标≤60稳定性指标服务可用性服务在线时间占比(不低于99%/95%—99%/低于95%)。百分比服务可用性按服务周期统计,体现服务提供商的算力运维水平。>95%刚性数据可靠性是否拥有可靠的数据备份机制,确保数据不丢失。-可靠的数据备份机制是保障大模型训练顺利进行的重要一环,可以有效降低数据丢失的风险,提高模型训练的稳定性,是算力服务提供商算力服务的基础功能。是刚性安全性是否支持弱口令检测、漏洞检测、勒索病毒防护及20+类入侵检测等主机安全服务-具备常用的监控、检测和防御机制,可以保障计算集群的安全性。是刚性服务支持指标技术支持响应时间承诺技术支持的响应时间。天体现算力服务提供方的售后维保水准。5*8NPD刚性承诺解决问题的时间。天5*8NPD附件8浙江省首批登记成功智算算力供给方名单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超节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杭州首云智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慧星云(杭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联通(浙江)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南京智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软通智算科技(广东)集团有限公司、首都在线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曙光智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台州市永宁智算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克融云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奥鑫云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兮云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智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中航信云数据有限公司、中科视拓(南京)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萧山算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算力科技有限公司、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阿里云飞天(杭州)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之江实验室。根据相关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附件9人工智能券服务供给方平台使用指引2026年第一章相关概况1.1.阅读对象:服务供给方服务供给方: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算力资源被管理服务机构的服务主体。1.2.在线申报地址/第二章在线入驻流程2.1.注册认证(1)请先完成平台注册(企业认证)并登录。(注:注册后企业信息如需修改请前往“工作台-企业信息”内修改)2.2.入驻申报入口(1)请登录“人工智能产业生态服务平台(杭州)”,点击顶部【人工智能券】,点击【去入驻】,进行资格申报。(2)您查看所需材料后,点击【去申请】,依次填写/上传供给方申请表和其他材料。(3)点击【添加单体算力中心】,点击【添加算力卡】,上传相关材料。(可添加多个算力中心和算力卡)(4)完成“其他材料”上传后,点击【提交审核】等待资格审核。(5)您可在平台右上角进入【工作台】内查看审核进度。(如有审核“退回”,请及时点击【编辑】修改后,在截止到日前再次提交)(6)复审结束后(系统通知),您可点击右侧【下载】文件,完成盖章后(一式两份,含骑缝章),将纸质盖章件邮寄至“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16楼,人工智能券工作小组,电话:0571-87952288”,并点击【上传盖章件】等待浙江省专家评审。2.3系统纳管您的需求方资格申请审核通过后,为保障人工智能券(算力券)申报交易真实性,对应供给方需积极配合并落实与统一资源纳管平台的关键数据打通,确保申领使用、交易结算、存证追溯等全过程可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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