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缙云县2026年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七里路网3号线与六下线连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缙云县2026年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七里路网3号线与六下线连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丽水市 | 采购单位 | 缙云县七里乡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丽水三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缙云县2026年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七里路网3号线与六下线连接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丽水咏宏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2026年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七里路网3号线与六下线连接项目
发包序号:XJS2026-21
开标时间:2026年4月30日
发包单位:缙云县七里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丽水三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
中标候选人:丽水咏宏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注册编号:浙2332008202310638
预中标价:大写叁佰贰拾陆万柒仟壹佰零柒元整(¥:***.00元)
预中标下浮率:11.1%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公示时间: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6日(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016190。
公示单位:缙云县七里乡人民政府
日期:2026 年4月30日
缙云县2026年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七里路网3号线与六下线连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工程名称:缙云县2026年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七里路网3号线与六下线连接项目
发包序号:XJS2026-21
开标时间:2026年4月30日
发包单位:缙云县七里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丽水三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
中标候选人:丽水咏宏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注册编号:浙2332008202310638
预中标价:大写叁佰贰拾陆万柒仟壹佰零柒元整(¥:***.00元)
预中标下浮率:11.1%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公示时间: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6日(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016190。
公示单位:缙云县七里乡人民政府
日期:2026 年4月30日
缙云县2026年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七里路网3号线与六下线连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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