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宁波市象山县临时食宿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2026-JXHJCX-F4001)(第1包)

所属地区:浙江宁波市 发布日期:2026-04-30

【招标结果】宁波市象山县临时食宿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2026-JXHJCX-F4001)(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宁波市 采购单位 宁波市象山县临时食宿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 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宁波市象山县临时食宿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象山鹤浦铂璟酒店,象山鹤浦金岛酒店,象山鹤浦涛声酒店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宁波市象山县临时食宿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象山县临时食宿保障服务采购项目于2026年4月28日上午9:00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市象山县临时食宿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6-JXHJCX-F4001
三、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一名:象山鹤浦铂璟酒店,报价金额0.825万元/天;
第二名:象山鹤浦金岛酒店,报价金额0.84万元/天;
第三名:象山鹤浦涛声酒店,报价金额0.87万元/天;
四、公示有效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1日。
五、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提出质疑方式
(一)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三)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景枫中心写字楼6楼605号                     
联 系 人:陈航13333871167    沈隆威17683999702
邮箱:ch@dfmbidding.com
采购单位:******
采购管理人员:苏先生,010-66896336
纪检监督人员:符先生,19***8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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