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浙北芯智战略性新兴融合基地-浙北芯创智造谷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浙北芯智战略性新兴融合基地-浙北芯创智造谷工程设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湖州市 | 采购单位 | 湖州浔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浙北芯智战略性新兴融合基地-浙北芯创智造谷工程设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浙北芯智战略性新兴融合基地-浙北芯创智造谷工程设计
1. 招标条件
浙北芯智战略性新兴融合基地 已由湖州市南浔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2603-330503-04-01-171427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 ,项目业主为 湖州浔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湖州浔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浙北芯智战略性新兴融合基地-浙北芯创智造谷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东侧、南侧均为凰桥港,西侧为龙湖路,北侧为空地 。
2.2投资估算(或概算): 约157928.79万元,本次投资估算约15600万元 。
2.3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229.35亩,拟建设生产及配套用房229050平方米。项目拟分二期实施,一期总投资6.2亿,总用地77.35亩,总建筑面积75650平方米。二期总投资9.59亿元,总用地152亩,总建筑面积153400平方米 。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浙北芯智战略性新兴融合基地一期标段一范围,项目名称为浙北芯创智造谷工程,总用地21324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17773平方米,代征道路面积3461平方米,代征绿化面积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包含生产及辅助用房约18000平方米、配套商业约9000平方米、地下面积约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辅助用房、配套商业用房及市政景观配套。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设计资料,具体内容包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方案深化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调整以及报批配合、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施工图及施工阶段的效果复核、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和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市政景观、智能化、消防、节能、抗震支架、基坑、钢结构深化及绿建等全部相关设计工作、设计调整以及造价控制、报批配合等相关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后续指令为准,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
2.5设计服务期限:595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方案设计经审核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审核通过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阶段:500日历天(施工图审图完成至工程竣备前)】。注:以上设计工期不包含招标人确认及政府审批时间,具体设计启动时间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3.2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①浙江省省外企业需提供进浙备案证明[若企业无法提供书面备案证明的,则必须确保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可查询到已备案信息,提供备案信息网页截图;
②(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
■3.6①浙江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进浙备案,提供备案资料;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网页直接截图即可);
注:因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的相关要求;
②(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5 月 19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及拟派向负责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其他要求:(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定标方式
■5.1采用评定分离。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经济补偿;
■不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 。
7.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7.4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6年 4 月 15 日至2026年 4 月 20 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
■8.2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 。
8.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南林中路800号
邮政编码: 313009
电 话: 0572-3910023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州浔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南林中路660号7幢3楼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 /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年丰路浔南新村三期三幢二单元三楼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hzgsjzzx@163.com
12. 软件技术支持
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服务热线: 0512-58188582、4009980000
CA数字证书咨询请点击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咨询电话:0512-58188582)
13. 远程不见面开标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该方式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异议、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2-3917537、驻场技术咨询电话:0572-3023097
1. 招标条件
浙北芯智战略性新兴融合基地 已由湖州市南浔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2603-330503-04-01-171427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 ,项目业主为 湖州浔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湖州浔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浙北芯智战略性新兴融合基地-浙北芯创智造谷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东侧、南侧均为凰桥港,西侧为龙湖路,北侧为空地 。
2.2投资估算(或概算): 约157928.79万元,本次投资估算约15600万元 。
2.3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229.35亩,拟建设生产及配套用房229050平方米。项目拟分二期实施,一期总投资6.2亿,总用地77.35亩,总建筑面积75650平方米。二期总投资9.59亿元,总用地152亩,总建筑面积153400平方米 。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浙北芯智战略性新兴融合基地一期标段一范围,项目名称为浙北芯创智造谷工程,总用地21324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17773平方米,代征道路面积3461平方米,代征绿化面积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包含生产及辅助用房约18000平方米、配套商业约9000平方米、地下面积约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辅助用房、配套商业用房及市政景观配套。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设计资料,具体内容包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方案深化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调整以及报批配合、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施工图及施工阶段的效果复核、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和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市政景观、智能化、消防、节能、抗震支架、基坑、钢结构深化及绿建等全部相关设计工作、设计调整以及造价控制、报批配合等相关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后续指令为准,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
2.5设计服务期限:595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方案设计经审核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审核通过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阶段:500日历天(施工图审图完成至工程竣备前)】。注:以上设计工期不包含招标人确认及政府审批时间,具体设计启动时间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3.2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①浙江省省外企业需提供进浙备案证明[若企业无法提供书面备案证明的,则必须确保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可查询到已备案信息,提供备案信息网页截图;
②(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
■3.6①浙江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进浙备案,提供备案资料;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网页直接截图即可);
注:因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的相关要求;
②(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5 月 19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及拟派向负责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其他要求:(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定标方式
■5.1采用评定分离。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经济补偿;
■不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 。
7.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7.4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6年 4 月 15 日至2026年 4 月 20 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
■8.2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 。
8.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南林中路800号
邮政编码: 313009
电 话: 0572-3910023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州浔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南林中路660号7幢3楼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 /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年丰路浔南新村三期三幢二单元三楼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hzgsjzzx@163.com
12. 软件技术支持
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服务热线: 0512-58188582、4009980000
CA数字证书咨询请点击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咨询电话:0512-58188582)
13. 远程不见面开标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该方式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异议、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2-3917537、驻场技术咨询电话:0572-3023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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