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缙云县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全寿命周期项目跟踪审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浙江丽水市 发布日期:202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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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丽水市 采购单位 缙云县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全寿命周期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香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缙云县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全寿命周期项目跟踪审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全寿命周期项目跟踪审计
招标序号:缙招标JT2026-03
招标单位:缙云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开标时间:2026年 04 月 23 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香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中标候选人: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拟派项目负责人:陈鹏亮                     证书号码:建[造]12233354012327、G3300284005
折合报价费率:64.14%                        
预中标价:大写:贰佰零玖万柒仟叁佰柒拾捌元整(¥:***.00元)         
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子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出具完整的审核报告。现场驻点时间至本项目完成交工验收为止。
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企业或人员)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所附证明材料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界至应村生态产品运输道路-遂昌县峡北线北界至应村段改建工程
遂昌县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9月30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7579万元,审计费金额83万元;服务内容为全过程跟踪审计(含财务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审计)。
合同协议书、阶段性成果报告、
S321椒江至武义公路缙云三溪至壶镇段改建工程
缙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8月6日;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06000万元,审计费金额80万元;服务内容为全过程咨询(跟踪审计含财务)。
合同协议书、阶段性成果报告
仙居至庆元公路龙泉下庄儿至兰头段工程
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11月1日;项目概算总投资约75384.7529万元,审计费金额160.8万元;服务内容为全过程跟踪审计(本项目审计前期准备工作、建设前期工程跟踪审计及财务跟踪审计)。
合同协议书、阶段性成果报告
陈鹏亮(项目负责人)
北界至应村生态产品运输道路-遂昌县峡北线北界至应村段改建工程
遂昌县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9月30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7579万元,审计费金额83万元;服务内容为全过程跟踪审计(含财务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审计)。
合同协议书、阶段性成果报告、
陈鹏亮(项目负责人)
S321椒江至武义公路缙云三溪至壶镇段改建工程
缙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8月6日;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06000万元,审计费金额80万元;服务内容为全过程咨询(跟踪审计含财务)。
合同协议书、阶段性成果报告

被否决投标人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否决原因
1
浙江天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因贵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的第五项资格审查表中第(二)、(三)、(四)、(五)的表格,根据招标文件前附表10.2.2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第(1)小点“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故将贵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2
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因贵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提供驻地工作人员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造价乙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根据招标文件前附表10.2.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第(4)点“主要人员证明材料应附:a.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等”,故将贵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因贵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与按报价费率计算的费用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2.4.2款“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按报价费率计算的费用不一致时,作否决投标处理”,故将贵单位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公示时间: 2026年04月24日至2026年04月27日(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016763。
公示单位:缙云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行政监督部门单位:缙云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 04月24日                                          2026年 04月 24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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