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 招标文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330300251250080000013-XYZB-WZS-2026-03(重) 招标项目:温州市社会福利院精康设施设备采购(重)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人:温州市社会福利院(市老人公寓)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三月 |
招标文件目录
关于温州市社会福利院精康设施设备采购(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6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11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21第四部分、政 府 采 购 合 同35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4
本招标文件中带 “▲” 符号或加粗及下划线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关于温州市社会福利院精康设施设备采购(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 温州市社会福利院精康设施设备采购(重)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4月23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300251250080000013-XYZB-WZS-2026-03(重)
项目名称:温州市社会福利院精康设施设备采购(重)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温州市社会福利院精康设施设备采购(重)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温州市社会福利院精康设施设备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4月23日09:3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4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车站大道315号宏鼎大厦A栋1202评标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4.1.政府采购云平台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市社会福利院(市老人公寓)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金竹村金竹路4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潘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86670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温州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车站大道315号宏鼎大厦A栋1202室
传真:0577-89782200
项目联系人(询问):
***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刘必祥
质疑联系方式:1806644575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01561、0577-8550156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项目名称 | 温州市社会福利院精康设施设备采购(重) |
| 2 | 项目编号 | 330300251250080000013-XYZB-WZS-2026-03(重) |
| 3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 4 |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 100万元人民币; |
| 5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6 | 采购人 | 名称:温州市社会福利院(市老人公寓)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金竹村金竹路48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 7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温州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车站大道315号宏鼎大厦A栋1202室 项目负责人:*** 手机:*** |
| 8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9 | 招标内容 | 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
| 10 | 投标供应商 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1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只允许两个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条件。如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的,评审时应以资质最低的一方为依据。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指定其中一家企业为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投标文件中需要签章或签字的内容(资格文件等其他另有要求的除外)可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有效公章及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代表(或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 12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 |
| 13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 |
| 14 | 投标货币 | 人民币 |
| 15 | 投标语言 | 中文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的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
| 16 | 投标文件的形式 | 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
| 17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
| 18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份数: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 (若不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开标当天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投标人自行负责。) 可以(邮寄形式,建议顺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需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到。 邮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车站大道315号宏鼎大厦A栋1202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19 | 投标文件的签章 | 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投标文件的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由投标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公章必须是投标供应商全称的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 |
| 20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 |
| 21 | 投标样品 | ☑不需要 需要 |
| 22 | 履约保证金 | □不需要 需要 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无质量问题,采购人按程序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23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见招标公告要求 |
| 24 |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 2026年4月23日上午09:30分截止(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25 |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 开标时间:2026年4月23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车站大道315号宏鼎大厦A栋1202评标室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开标 |
| 26 | 投标文件上传和递交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可以(邮寄形式,建议顺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需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到)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 27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在系统规定的时间(30分钟)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 28 | 评审委员会的 组建 | 评审委员会构成: 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 |
| 29 | 潜在供应商 | 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
| 30 | 政府采购 扶持政策 | 1、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预算:100万元 (2)项目属性: ①货物类 (①货物类/②服务类/③工程类) (3)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其中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备注: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 (4)本项目(是)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5)上述第4项中确定为“是”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通过(/)措施进行: ①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②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 / (比例); ③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 / (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6)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请贵单位明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招标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招标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
| 31 | 投标供应商 信用查询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 32 | 合同备案 | 1、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本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二份、供应商二份、代理机构二份。 3、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温州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515802818@qq.com。 4、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予以公告。 |
| 33 | 合同履约管理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
| 34 | 免责声明 | 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 |
| 35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 36 | 注意事项 | 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总说明
1.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2.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投标明确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3、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产品的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维保期服务、产品终身维修等各项工作,并保证投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如中标,中标供应商及制造商对中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中标供应商须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与维保卡。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投标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温州市社会福利院精康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 精神康复设备 |
| 1 | 心理认知评估系统 | 1、智力测验类:瑞文标准推理测验,瑞文高级推理测验,团体智力测验; 2、个性人格测验类:卡特尔16种人格测验(16PF),明尼苏达多相人格调查表(566/399/简版167)(MMPI),艾森克个性测验(儿童/成人)(EPQ),气质问卷,爱德华个性偏好测验(EPPS); 3、心理健康综合筛查类:90项症状清单(SCL-90),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表,康奈尔医学指数量表(CMI); 4、情绪测验类:抑郁自评量表(SDS),汉密顿抑郁量表(HAMD),贝克抑郁自评问卷(BDI),流调用抑郁自评量表(CES),纽卡斯尔抑郁诊断量表(NDI),综合性医院焦虑抑郁量表,焦虑自评量表(SAS),状态-特质焦虑问卷(STAI),汉密顿焦虑量表(HAMA) 5、应激及相关测验类:防御方式问卷(DSQ),应付方式问卷,简易应对方式量表,生活事件量表(LES),社会支持评定量表; 6、亚健康状况测验类:A型行为测验,疲劳量表,匹茨堡睡眠质量指数量表,阿森斯失眠量表,UCLA孤独量表; 7、婚姻家庭及生活满意度测验类:家庭环境量表(FES),OLSON婚姻质量问卷,ED指数,性满意度量表;生活满意度评定量表(LSR),生活满意度指数A量表(LSIA) 8、老年及其他评定量表类:老年临床评定量表(SCAG),老年抑郁量表,痴呆简易筛查量表(BSSD),缺血指数量表(HIS) 9、配置清单: 9.1. 2个U盘,内含软件安装程序和软件加密程序 9.2. 2本软件说明书 | 1 | 套 |
| 2 | 3D数字心理沙盘 | 1、设备适用于儿童及成人心理评估与辅导。 2、外置接口:USB×2,音频输入接口,音频输出接口,RJ45网络接口。 3、物理特性:钢制机壳,金属烤漆,白色机身。 4、电气参数:电压AC220V(±10%),50HZ(±10%),最大功耗220W。 5、工作环境:工作温度-20℃~50℃,湿度10%~80%。 6、沙具系统:提供不少于10大类的沙具,包括人物、动物、植物、建筑物、景观、交通运输、家具生活工具、食物果实、石头贝壳天然物质及其他种类。 7、沙箱配置:提供不少于10个不同式样的沙箱。核心功能:支持沙具自由拖动、旋转、删除;系统自动记录沙具编号、名称、位置;建有强大的沙具属性库。 8、眼动追踪功能:可以通过外接眼动仪(不含在本次项目内),实时记录沙盘制作过程中的眼动注视情况,回放时与沙盘画面同步呈现。 9、回放功能:完整记录沙盘游戏过程中的各种操作,支持任何时候查看回放。 10、断点加载功能:支持将一次沙盘游戏分成若干次完成,每次均在上次基础上继续制作。 11、报告功能:系统自动生成图文并茂的沙盘报告,内容包括:学生基本信息、沙盘图片、沙具摆放列表、沙具使用数量统计图、不同象限眼动注视分布图、整体分析记录表。 12、系统架构:采用分布式结构,满足单人模式需求; 13、软件部署:软件系统内嵌在一体机中,无需用户安装配置,开启即可使用。 14、软件升级:支持通过专用安装U盘一键完成软件升级优化。 15、提供电子心理沙盘的质检报告。 | 1 | 套 |
| 3 | 多媒体情景互动系统 | 产品说明:多媒体情景互动系统,采用先进的投影技术和智能交互技术,将画面投射于地面或墙面,营造感统训练的虚拟环境和丰富多彩的训练项目,当参与者踏入投射画面时,可以直接使用双脚或者双手及身体的各个部位与虚拟场景进行交互,产生各种互动效果,使参与者置身其中,参与趣味十足的训练项目。 一:硬件参数: 1、超短焦激光投影机 投影机参数 亮度约4500流明 分辨率约1920*1080 光源类型:激光二极管 光源寿命:标准模式:约20,000小时 V: ±5°H: ±5° 针座/枪管校正6角几何校正网格图像调整 数字梯形校正:垂直:±40º(自动+手动) 水平:±15º(手动); 噪声水平NORMAL:37db,ECO:29db 整机功率:274W,待机功耗≤0.5W; 2、微型控制主机,可独立拆卸更换; 3、采用高精度雷达感应器,感应响应时间≤2ms;雷达配专用防护罩,有效防尘和防止误触; 4、地面成像功能,地面成像设备在≤1米的高度内可实现(3.5米 X 1.97米)的成像区域; 5、设备机箱采用五金金属外框,产品外形无锐角安全性高;保障儿童安全; 6、高清数字成像设备,音响,控制主机,雷达互动捕捉设备与控制机柜集成一体设计,通过反射投影于地面,无需吊挂走线; 7、机柜配置万向轮,投影和互动感应区域可跟随移动,无需重新设置参数; 8、地面成像可不借助任何辅助设备,通过人体的肢体动作实现实时动作捕捉,进行隔空互动训练。 二:软件参数: ★情景训练、认知益智、空间训练、听觉训练、情绪疏解、社交能力、逻辑思维、亲子互动、上肢训练、下肢训练10大类;(提供证明材料) 1、情景训练:字母认知,打蝙蝠,记忆训练动物,记忆训练数字,记忆训练形状,史莱姆,拼图,切水果,捕鱼,气球大作战,梦幻城堡。 2、认知益智:棒棒糖大作战,放风筝,梦幻星球,虎虎生威,营救小伙伴,摘桃子,踢足球,接小球,踩南瓜,采珍珠,吃水果。 3、下肢训练:打地鼠,勇敢战士,果冻人,跳跳龙,猴子吃香蕉,吃豆人,迷宫,见缝插针,炸弹人,贪吃蛇,小坦克。 4、空间训练:浪漫樱花,风车转转转,梦幻星空,冰淇淋乐园,跑酷,动物认知双人版,水果认知双人版,数字认知双人版,形状认知双人版,水果认知,动物认知。 5、听觉感知:数字认知,形状认知,字母认知,颜色对对碰,星空,水果配对,采蘑菇,垃圾分类,垃圾分类(沙滩版),食物分类,动物分类。 6、情绪疏解:记忆翻牌,音乐村,英语角,小小钢琴家,黄金矿工,小汽车,接汉堡,小猫钓鱼,别踩白块,找朋友,接宝石。 7、社交能力:敲积木,阴影拼图,捉动物,踩枫叶,接元宝,抓小松鼠,抢蛋糕,狐狸寻宝,步步生花荷花,火焰山,打砖块。 8、逻辑思维:接金币,步步生花,追东西,跳一跳,快乐果农,海底世界,恐龙世界,蝴蝶世界,虫虫大作战,保卫地球,打气球。 9、亲子互动:抓螃蟹,补船记,捉老鼠,水墨莲花,抢红包,跳跳鸟,跳跳云,勇往直前,方块大冒险,草原征服者,小火苗,方块。 10、上肢训练:浪漫樱花 风车转转转 梦幻星空 冰淇淋乐园 跑酷 动物认知 水果认知 大象乐园。 11、客户需要自备安卓平板或者安卓手机进行游戏分类的切换和内容的选择。 | 1 | 套 |
| 4 | 认知功能障碍治疗软件 | 1、适用范围:适用于轻度认知障碍的辅助治疗。(以医疗器械注册证为准) 2、产品组成:由服务软件、管理软件组成; 3、管理端软件具备账户管理、工作统计、临床数据、人员管理等功能模块功能。方便管理者新建、管理、查询、编辑相关信息。 4、医生端软件 4.1.★具备账户管理、人员管理、系统设置、档案管理、状态监控、方案管理、产品体验等功能模块。(提供检验报告或提供证明材料) 4.2.★产品体验功能:支持用户体验测评和训练项目。(提供检验报告或提供证明材料) 4.2.1可通过产品体验功能,查看训练项目及评估项目内容。(提供系统截图或提供证明材料) 4.3.★除常规账号密码登陆方式外,患者可录入面容ID。患者在用户端可通过人脸识别,实现治疗时快速登录。(提供系统截图或提供证明材料) 4.4.★通过他评方式,对受训者的认知、症状、心理进行全方位评估。(提供检验报告或提供证明材料) 4.5.★系统须拥有大量专业的权威量表及经典范式满足临床各科室需求,侧重于整体评估与各认知维度的精细化评估,包含但不限于从儿童到老年人评估项目,量表和范式数量≥80个。(提供系统截图或提供证明材料) 4.5.1量表包括但不限于:蒙特利尔认知评估量表、简明心理状况测验、匹兹堡睡眠质量指数、痴呆简易筛查量表、躁狂量表、汉密尔顿抑郁/焦虑量表、日常生活能力量表、儿童期孤独症评定量表、青少年生活事件量表、学习障碍筛查量表、儿童抑郁量表等。 4.5.2范式包括但不限于:Stroop-色词测验、画钟测验、连线测验、Boston命名、数字广度测验、伦敦塔测验、心理旋转测验、瑞文推理测验、绘人测验、积木测验等。 4.6.依据DSM-V开发针对性的6大训练模块,科学训练,摆脱训练效应的影响。 4.7.★训练项目应包含注意力、记忆力、感知觉、执行能力、语言、社会认知,达到多维度治疗效果。(提供检验报告或提供证明材料) 4.8.训练项目≥40个,包括但不限于:数字阶梯、旋转齿轮、听音辩字等。训练包含不同难度等级,最高难度等级≥100级。 4.9.进阶自适应的治疗模式:采用循序渐进的训练方法,自适应难度梯度,进行从易到难的系统治疗,从而达到良好的治疗效果。 4.10.状态监控功能:支持对设备的异常情况、任务进程、登录状态的进行监控。(提供检验报告或提供证明材料) 4.11.系统设置功能:可设置报告内容,调整报告格式;可设置医生手写签名或机打签名。 5、标准训练方案≥16项,支持自定义评估与训练方案。 6、★用户端软件可通过排行榜和激励措施,查看训练完成情况。(提供检验报告或提供证明材料) 7、★使用期限:≥5年。(提供说明书或提供证明材料) 8、穴位调控模块: 8.1.穴位调控模式:分为15档位可调 ,不大于1KHz ,误差 ≤ ±15%。 8.2.多种治疗输出波形:设备拥有单一频率、组合一、组合二、组合三、组合四,多种治疗波形,满足各种患者的体感需求。 8.3.图像治疗:具有多幅场景图,可根据使用需要进行替换,以匹配穴位调控疗法。 8.4.设备通道≥5,可同时刺激穴位≥10个;且各个通道可同时治疗,独立控制互不影响。 8.5.穴位图解:通过穴位可查询人体穴位标识图以及该穴位主要作用。 硬件配置: 认知治疗终端≥10个 | 1 | 套 |
| 5 | 生物反馈胃肠起搏治疗仪(核心产品) | ★1、需体现生物反馈和胃肠起搏,对应便秘及腹泻生物反馈疗法和胃肠起搏疗法。(以注册证为准或提供证明材料) ★2、设备注册证适应症:用于胃肠动力障碍性疾病、功能性胃肠疾病的治疗与改善。如:胃食管反流病、功能性便秘;记录人体胃肠部体表生物电信号供胃肠病患者临床诊断参考。(以注册证为准或提供证明材料) ★3、耗材注册证适应症体现:用于体外胃肠起搏治疗、便秘及腹泻的生物反馈治疗(以注册证为准或提供证明材料) 4、7寸触摸显示屏。 ★5、可提供胃/肠模式,可进行胃肠起搏频率、强度调节、时间设定、运行/停止的调节。(提供证明材料) 6、输出通道:2路输出,可同时治疗 2名患者。 7、提供生物反馈胃肠起搏治疗:强度可调范围:0-20 档; 8、治疗时间可以根据病人情况自主设置治疗时长为:0-90 单位:分钟; 9、工作频率 ★9.1.生物反馈模式:胃模式调制波频率0.04-0.061Hz;肠模式调制波频率 0.033-0.333Hz。(提供证明材料) 9.2.调幅度: 调幅度范围0-100%,允差±5%。 10、输出电流 直流分量:1.0V,允差±10% 11、输出参数 11.1.对于 500Ω的负载电阻,生物反馈的输出幅值 0V~10V,音乐输出幅值 0V~10V, 允差 20%。在开路的条件下测量时,输出峰值电压不超过24V。 11.2.将治疗仪的所有输出调至最大值,然后使每对输出端子开路运行 5MIN,再短路运行 10MIN,治疗仪必须还能正常工作。 11.3.单脉冲输出能量 对于 500Ω的负载电阻,脉冲宽度≤0.05S,每一脉冲的能量≤200MJ 11.4.电源电压波动 电源电压波动±20%对电极片的输出幅度、脉冲宽度或脉冲重复频率造成的影响,必须不大于±20%。 11.5.输出闭锁 治疗仪具有自动复位功能 11.6.采用双向方波更接近人体自然胃肠电波形; 11.7.输出幅值 ≤±10V; 11.8.使用温湿度:+5℃~+40℃;30%~80%。 11.9.使用大气压力:86 KPA~106KPA; 11.10.运输和保存温湿度 -10℃~+40℃,≤90%RH;运输和保存大气压力 500HPA~ 1080HPA; 11.11.连接口纽扣接口; 11.12.可同时治疗 2名患者; 11.13.点击“运行”后即可自主运行,无需陪护;设定时间到,自动报警并停止 运行。 12、采用专业医用材质,提升用电安全性; 13、单套配置清单 1.主机 1 台 2.治疗线 2 根 3.治疗贴片 2 片 4.电源线 1 根 | 2 | 台 |
| (2)室外康复训练设备 |
| 6 | 肩肘训练架 | 产品尺寸约:1205×125×1560mm 使用方法:人面向器材站立不动,手 握 移 动 手 柄,顺着轨道移动。 主要功能:提高肩肘灵活性和协调性。 | 2 | 个 |
| 7 | 告示牌 | 产品尺寸约:895×125×1660mm 使用方法:使用我公司产品前仔细阅读指示牌,以免发生意外。 主要功能:指示牌的内容为使用说明、锻炼方法、注意事项等。 | 1 | 组 |
| 8 | 转轮扭腰踏步训练器 | 产品尺寸约:2548×701×1865mm 使用方法:可进行大转轮训练、扭腰训练、踏步 训练等主要训练方式。 主要功能:锻炼人体上肢、下肢及全身的稳定性 和协调性,增强腰部肌肉力量,提高肩关节、手腕 关节、脚踝关节的灵活性和柔韧性,改善人体腿 脚活动性、协调性。 | 2 | 台 |
| 9 | 手指训练腿部按摩器 | 产品尺寸约:1802×125×1865mm 使用方法:握住扶手,单腿置于按摩轮上,腿部进行前后运动;手指按压在训练板上,按照顺 序依次逐个移动手指向上、向下运动。 主要功能:锻炼腿部肌肉群,提高手指关节灵活 性、消除下肢肌肉疲劳,促进血液循环,缓解肌肉酸胀。 | 2 | 台 |
| 10 | 平衡健骑机健身车训练器 | 产品尺寸约:3718×615×1865mm 使用方法:可进行平衡训练、下蹬训练、骑行训练等主要训练方式。 主要功能:锻炼人体全身运动的协调性,改善髋关节的灵活性和韧带的柔韧性,增强人体下肢活动能力。 | 2 | 台 |
| 11 | 揉推腰背按摩训练器 | 产品尺寸约:2474×874×1865mm 使用方法:可进行手部揉推训练、站姿腰部按摩、站姿背部按摩等训练功能。 主要功能:增强人体上肢活动能力,增强腰、腿部力量,按摩腰、背部肌肉及中枢神经,改善手部灵活性和协调性,缓解疲劳,活动经络及神经组织。 | 2 | 台 |
| 12 | 转轮训练器 | 产品尺寸约:1202×125×1865mm 使用方法:可进行大转轮训练。 主要功能:锻炼人体上肢及全身的稳定性和协调性,增强腰部肌肉力量,提高肩关节、手腕关节的灵活性和柔韧性,改善人体的身体协调性。 | 2 | 台 |
| 13 | 拉伸训练器 | 产品尺寸约:1207×191×1865mm 使用方法:手握扶手,进行拉伸训练。 主要功能:锻炼全身柔韧性,提高人体日常的活动能力。 | 2 | 台 |
| 14 | 双臂训练器 | 产品尺寸约:1207×227×1865mm 使用方法:双手分别握住圆球上下滑动,进行肩关节训练。 主要功能:增强人体上肢的柔韧性及活动能力。 | 2 | 台 |
| 15 | 移动式羽毛球柱+羽毛球网 | 产品材质:钢管,铸铁,立柱管径:4.2CM,立柱壁厚:3MM,挂网高度:155CM,球网尺寸约:6.1m*0.76cm | 1 | 套 |
| 16 | 钢化玻璃篮板 | 产品规格:篮板尺寸约138cm*82cm钢化玻璃篮板,支架尺寸,左右孔距大约47cm,包含篮筐 | 2 | 个 |
| (3)康复课程设备 |
| 17 | 快乐滑翔 | 产品规格约:240*60*73cm 产品材质:亚克力 | 4 | 个 |
| 18 | 益智大环 | 产品规格约:240*120*120cm 产品材质:木质+eva材料 | 4 | 个 |
| 19 | 认知收纳柜(带16片插板) | 产品规格约:90*60*32cm 产品材质:木质 | 4 | 个 |
| 20 | 康乐球 | 产品规格约:100*100*105cm 产品材质:木质 | 4 | 个 |
| 21 | 沙场对决 | 产品规格约:120*60cm 产品材质:木质 | 4 | 个 |
| 22 | 双人计分投篮机 | 产品规格约:205*107*204cm 产品材质:复合材料 | 4 | 个 |
| 23 | 墙面套圈 | 产品规格约:60*60cm 产品材质:木质 | 4 | 个 |
| 24 | 五音桌式按钟 | 产品规格约:50*20*10cm 产品材质:木质、金属铃铛 | 4 | 个 |
| 25 | 13音空灵鼓 | 产品规格约:12寸 产品材质:碳钢 | 4 | 个 |
| 26 | 眼疾手快 | 产品规格约:9*6cm 产品材质:ABS | 4 | 个 |
| 27 | 勇攀高峰 | 产品规格约:10*8.5*30.5cm 产品材质:木质 | 4 | 个 |
| 28 | 益智小环 | 产品规格约:22.5*13.2*8.5cm 产品材质:木质 | 4 | 个 |
| 29 | 动动手指 | 产品规格约:14*14*3cm 产品材质:复合材料 | 4 | 个 |
| 30 | 双龙戏珠 | 产品规格约:23*23*4cm 产品材质:木质 | 4 | 个 |
| 31 | 果实分类 | 产品规格约:30*24*2cm 产品材质:木质 | 4 | 个 |
| 32 | 认知手套 | 产品规格约:20*16.2*6cm 产品材质:复合材料 | 4 | 个 |
| 33 | 十二块衣饰训练板+收纳框 | 产品规格约:单个25.7*25.7cm 收纳筐28*28*20cm 产品材质:复合材料 | 4 | 个 |
| 34 | 比萨斜塔 | 产品规格约:13*13*20.5cm 产品材质:木质 | 4 | 个 |
| 35 | 休闲保龄球 | 产品规格约:球瓶:42*13cm 球:直径18.5cm 产品材质:ABS | 4 | 个 |
| 36 | 彩虹投币 | 产品规格约:27*12.5*9cm 产品材质:木质 | 4 | 个 |
| 37 | 创意穿绳 | 产品规格约:15.7*12*1.5cm 产品材质:木质 | 4 | 个 |
| 38 | 立柱配对 | 产品规格约:31*18*9cm 产品材质:木质 | 4 | 个 |
| 39 | 按按乐 | 产品规格约:12.8*6*12.8cm 产品材质:复合材料 | 4 | 个 |
| 40 | 趣味穿线 | 产品规格约:24.5*23.5*3cm 产品材质:木质 | 4 | 个 |
2、其他需求
2.1.质量保证
1)所有设备必须是厂商原装、全新的正品,符合国家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2)设备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
3)所投的产品必须是在中国范围内合法销售,原装、全新、并完全符合用户要求的产品。
3、项目要求:
3.1.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按采购文件描述的功能要求进行深化设计并进行完善设备材料清单,保证整个系统的完整性,系统的正常运行,报价一次性包干,不作调整。
3.2.中标供应商应确保其技术建议以及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的完整性和可用性,系统能够投入正常运行。若出现由于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材料不满足要求或所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不全面而导致系统功能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做废标处理,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3.投标人应为业主提供详细的培训,包括设置和软件的使用培训,现场技术指导,培训产生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备注:1、以上货物采购均为交钥匙工程管线包干,安装所需线缆,管线及其它安装材料、辅材均根据现场条件自行核算,必须按采购文件描述的功能要求进行深化设计并进行完善设备材料清单,保证整个系统的完整性,系统的正常运行,投标报价一次性包干,不作调整。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该项报价。采购人清单中的货物如有遗漏必须的设备,请投标供应商自行配齐,中标后采购人将不予调整。
2、采购文件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设备材料品牌型号仅供参考,是为了对拟投标的设备、材料的技术指标和功能要求、档次更好的说明,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档次与所明确品牌相当的产品参加。供应商选用选择非采购人参考品牌型号产品的,需提供详细的技术规格和选用标准、理由,并需达到采购人需求,同时在技术偏离表中做出详细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判定存在负偏差给予扣分,甚至废标处理。
3、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供应商必须选用符合要求的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产品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具体品目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技术参数设备如有医用产品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提供第三方证明;
三、商务条款
1、免费质保期
1.1.除特殊注明外,所有货物质保期均为3年(自设备交付起算,保修费用已计入总价。)。保质期内因产品本身缺陷(非人为因素)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1.2.在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现场维修、损坏件更换,(包含季度和年度的货物维护与保养等)不收取额外费用。
1.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保质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1.4.免费质保期内,不少于3次进行现场维护,接到报障电话12小时内响应,对于远程指导不能排除故障时,48小时内派工程技术人员上门维修。
1.5.质保期内因采购人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承担,投标人提供有偿服务。
2、付款方式:
2.1.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无质量问题,采购人按程序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2.合同生效、采购人七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40%的预付款,中标供应商完成全部供货及安装、调试、培训,采购人验收合格并入库后,采购人支付剩余60%的合同款。
注:1.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按实际比例计。
2.采购人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3、安装调试
3.1.安装地点:按采购单位要求。
3.2.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3.3.所有设备均由投标人免费送货至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好,安装调试应以采购需求要求的技术参数指标为标准。
3.4.投标人须提供免费技术支持。在技术更新、升级以后,及时提供软硬件的技术更新和升级改造信息,必要时共同开发仪器,建立检测方法,在不涉及更改硬件的情况下,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
3.5.投标人须负责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免费进行安装、操作、数据处理、维护维修等方面的培训。
3.6.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包括安装调试人员的交通、食、住宿费用,系统所需的软硬件环境由中标供应商提供。
3.7.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其安装调试过程中使用单位需配合的内容。
4、交货期
▲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应在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如场地原因可以延期)。
5、验收
5.1.中标供应商应按合同规定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货物和服务,向采购人提供所有的技术资料和清单,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验收费包含在报价总价中),若因中标供应商质量问题等导致验收不合格,中标供应商应及时予以处理,直至验收合格,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保留向中标供应商索赔的权利。
6、培训
6.1.中标供应商有义务对采购人采购货物的正常使用和维护提供必要的培训。
6.2.培训的内容包括主要货物的安装、使用、配置管理基本维护知识。
6.3.对于所有培训,投标供应商必须派出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进行培训。投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在用户地培训。
四、工作范围
根据招标文件,各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下列工作:
1.提供完整成套的设备
2.产品及相关附件的提供、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检验、通过验收;
3.完成各项调试、检验、测试工作,并在采购人的配合下通过的验收;提供各种数据资料;直至通过验收。包括所涉及的配置和调试、维护。
4.对最终使用单位的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5.质保期内系统的维保及维修;
6.售后服务的措施及承诺。
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
2、供应商须对全部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有权选择中标供应商的供货和服务范围。
4、本次采购采用商务投标文件与技术资信文件分别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评审供应商技术资信部分,技术资信部分无效的供应商不进入商务报价评审。要求供应商技术资信部分的投标文件(含资信与服务)中不得含产品报价,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5、本次报价为直至验收合格的最终价格。
6、招标文件中所列的品牌型号仅为参考,是为了对拟投标的货物、材料的技术指标和功能要求更好的说明,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明确品牌相当的产品参加。
7、对于本次采购,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一款规定处理。
8、本次招标的货物如涉及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均视为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了工业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环保产品、节能产品认证等强制认证规定的,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对上述货物验收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资料,否则做验收不能通过处理,并对中标供应商处以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罚款。
9、本项目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的组成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指定一家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10、联合体投标说明
10.1.联合体投标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递交及投标过程操作均以联合体主投标人为主。
10.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3.如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履约保证金(如有)由联合体主投标人提交。
10.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1、本次预算最高限价100万元人民币;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12、安全生产
在招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投标人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13、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 号)等相关规定。
1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必须签字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盖章(名字公章),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发放
投标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约束力
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
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使采购机构收到,采购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供应商。任何口头答复均不作为投标依据。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投标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3.2.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供应商。
3.3.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三、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
1.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报价均采用人民币报价。
1.3.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未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投标文件在基本满足招标主要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
1.4.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
1.5.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
2.1.资格文件组成
| 序号 | 内容(以下项内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
| 1 | 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
| 2 | 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附件一)(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并各自加盖公章) |
| 3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4 | 本项目的联合体资格要求:本项目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的组成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第1条;(2)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指定一家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3)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附件二) |
2.2.报价文件组成
| 序号 | 内容(▲序号1-2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 |
| 1 | 开标一览表(附件三) |
| 2 | 货物数量及详细价格表(附件四) |
| 3 | 质保期后二年内货物零件、易损件、备品备件报价表(附件五) |
| 4 | 其他须说明的资料(如有则提供) |
2.3.商务技术文件组成
| 序号 | 内容(▲序号1-3项和序号11-14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 |
| 1 | 投标函(附件六)( 统一格式、不得更改) |
| 2 |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七),法定代表人作为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
| 3 | 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八) |
| 4 | 投标供应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
| 5 | 投标供应商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
| 6 | 投标供应商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
| 7 | 投标供应商资信等级证明等(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
| 8 | 投标供应商曾获得的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
| 9 | 投标供应商具有的其它相关资质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
| 10 | 2023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附件九,如有则提供)(备注:业绩评分按评分细则要求提供资料) |
| 11 | 商务偏离表(附件十(一))、技术偏离表(附件十(二)) |
| 12 | 产品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附件十一);与货物数量价格表对应)▲。 |
| 13 | 项目总负责人资格情况表(附件十二) |
| 14 | 项目组人员一览表(附件十三) |
| 15 | 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函(附件十四,如有则提供)、节能环保产品清单(附件十五,如有则提供) |
| 16 |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附件十六) |
| 17 | 相关投标产品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相关检测报告、入网证书、自主创新、节能环保方面认证、其他相关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有效公章)(如有则提供) |
| 18 | 产品技术规格书、产品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 技术规格书中须供应商提供的参数、承诺和保证;(如果资料提供不全,可能导致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定); |
| 19 | 场地证明; |
| 20 | 测试验收方案; |
| 21 | 售后服务承诺: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措施、承诺,包括质保期、距采购人最近的服务网点的详细介绍,资质资格、技术力量、成立时间; |
| 22 | 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评标细则,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
| 23 | 供应商针对评分细则,编制目录索引,注明评标细则项目所在投标文件页码。 |
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3.1.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第三部分第三条第2款所列出的内容及格式逐一按顺序组成投标文件。
4、投标报价
4.1.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投标报价。
4.2.本次招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包括涉及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投标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报价。
供应商在总价中应充分考虑作业期间成本投入的市场风险、政策性调整及服务期间的不可预见因素,今后不再作调整,采购人要求变动的内容除外。供应商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4.3.投标供应商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自主确定报价。投标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提供对采购人最优惠的报价。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投标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5、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6、投标保证金
无
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7.1.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7.3.投标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编制
8.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8.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8.3.本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本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
8.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8.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8.6.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9、投标文件的签章
9.1.《投标文件》的签章:见《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9.2.《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需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采用CA电子签章。
9.3.CA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10、投标文件的形式
10.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10.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10.3.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文件的份数:见《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3.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3.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五、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2.开标流程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
(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开启资格文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3)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技术评审;
(4)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的符合性等进行审查核实。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的,以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为准,投标供应商拒绝接受此调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开标时,报价文件中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5)评审结束后,公布采购结果。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2、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
2.1.开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2.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
3、评标
3.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供应商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不超过3个);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供应商;
4)向采购人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并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如果第一名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以抽签随机决定。
5)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3.2.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3.▲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或CA电子签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5)针对本项目投入人员或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付款方式、完工期、免费质保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
7)存在串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8)参与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9)供应商的资格文件或者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10)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并拒绝按招标文件要求接受此调整的;
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
3.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技术资信投标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
3)除3.3条款以外,出现其它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或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主要参数的投标文件;
4)除3.3条款以外,出现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3.5.本次采购,如果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的,本次招标做流标处理。
3.6.开启投标供应商商务报价文件后发现价格、数量有误,其投标价将按下述原则处理:
任何有漏去一些小项货物或服务的投标将被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价格不予调整。任何有多报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的投标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投标供应商中标,则合同价格必须为核减掉多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后的价格。
3)对于计算错误的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投标供应商中标,如其投标价格计算错误导致多报者合同价格予以据实核减,少报者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4)对于计算错误,多报或漏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服务的仅仅为非实质性重大偏差范围内的偏离,并经过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为细微偏差,评审时其投标价不予调整。
5)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7.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一)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3.8.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3.9.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评标委员会不得通过询标使投标供应商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10.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3.1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3.12.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解释。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项目不对各投标供应商公布详细的评审情况,不公布具体评标细则中小项得分。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相关事宜进行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可能导致对其不利的评定。
4.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5.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5.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进行串通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相关投标供应商做出无效投标处理,并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7、评标原则
▲投标截止时或评审过程中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予开标或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办法具体见本招标文件附。
8、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9、确定中标候选人
9.1.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
9.2.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按评审后得分(即商务技术分与报价得分之和)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前二名的投标人确定为该项目的第一和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向招标人推荐。
10、确定中标供应商
10.1.招标人按照书面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记名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名。
10.2.如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招标人审查后,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招标人可以视情况直接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
六、授予合同
1、中标条件
1) 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 投标供应商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供应商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服务;
4)中标供应商商务报价为中标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合同价。
采购机构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者,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保证。
2、中标通知
2.1.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供应商后,采购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index/index.html?_=1649948127417)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3.中标无效
1)发现中标供应商资格无效或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签订合同
3.1.中标供应商须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
3.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3.3.拒签合同的责任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拒签合同或拒交履约保证金者,以投标违约处理,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原中标供应商承担。
4、履约保证金
4.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 (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提供)
开户银行: (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提供)
银行账号: (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提供)
4.2.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无质量问题,采购人按程序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招标代理服务费
5.1.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货物类)的规定按标准计算(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准)上浮20%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帐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温州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333501500013000518310
支付行号: 301333000188
5.2.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取消其中标资格。
第四部分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采 购 单 位:
中标供应商:
签 订 日 期:
采购单位: (以下称甲方)
中标供应商: (以下称乙方)
甲方采购的 (项目名称、编号) 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为本项目甲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各自的职责,高效优质地完成本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署本合同。
合同项目名称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补充条款
(2)中标通知书
(3)承诺书(含询标时承诺和优惠条件)
(4)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
(6)履约保证金 合同费用
本合同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人民币。(包括了本项目所有产品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现场仓储、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的提供)、培训、保险、履约验收、售后服务、质保、税金、利润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合同款的支付
4.1.合同生效、甲方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40%的预付款,乙方完成全部供货及安装、调试、培训,甲方验收合格并入库后,甲方支付剩余60%的合同款。
注: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按实际比例计。
2.甲方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
4.2.合同款甲方将通过转账方式汇入乙方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项目采购内容和要求
5.1.产品供货清单
5.2.具体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5.3.交货时间及地点
5.3.1交货时间:乙方签订合同后应在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如场地原因可以延期)。
5.3.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5.4.产品的到货、安装、调测试和验收
5.4.1到货
乙方必须将按甲方要求将所有产品免费送货至指定交货地点。乙方必须派员工与甲方在约定时间一起按供货清单进行开箱清点验收,若有缺少或损坏,乙方应立即补足或更换全新同规格产品,并承担相关费用直至使甲方满意为止。
5.4.2安装
5.4.2.1为确保安装、调试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一份详细的安装、调试、测试、验收计划和所采用的标准及方法,现场负责人、工程师和参与安装人员的名单,此计划和采用的标准一旦被甲方确认就不得随意更改,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5.4.2.2产品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或厂家)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甲方将对产品的安装质量进行监督。
5.4.3调试和测试
5.4.3.1产品安装完成后,乙方应按调试计划对产品进行调试,调试完成后,乙方和甲方共同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合同要求,对产品相关功能和技术性能指标进行逐一测试和验证,测试结束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份完整的测试报告。
5.4.3.2测试结果不符合采购技术要求及投标响应的,乙方应及时予以处理,直至测试合格,期间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甲方也可以要求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用专用仪器进行功能 、性能测试,乙方负责测试和调试所需的一切费用。
5.4.4验收
5.4.4.1验收标准
1)交付产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 国家及行业(或厂家)的标准和要求;
② 乙方在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中所明示达到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和服务要求。
2)甲方组织进行验收,如果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产品具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3)甲方操作人员完成乙方培训,并具备独立正确操作使用和维护能力。
5.4.4.2验收方法
1)自检:产品安装完毕后,要求乙方自行对所有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
2)最终验收:
① 产品经过调试测试后一切运行正常,且存在的故障和隐患均已全部排除或解决,技术资料已向甲方提交并已被接受,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
② 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按照《温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办法》规定组织验收,乙方须配合甲方做好项目验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的技术资料、合格证明、检测报告以及验收所必须具备的其他材料。
③ 验收小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等约定的质量、数量、技术指标或者服务要求设置验收指标及其标准。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小组必须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要准确、详细记载采购项目重要事项的履约情况。
④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
3)若因乙方产品技术质量问题导致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10日内排除问题,如逾期无法排除的,应马上更换全新产品,并承担二次验收费用。若因乙方产品技术质量问题导致第二次不能验收合格,甲方有权选择退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无条件全额退还甲方已付合同款项。甲方将视损失程度保留向乙方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5.4.5乙方在产品到货、安装、调试、测试和验收期间应接受甲方的协调和管理,乙方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及其发生的一切费用。
5.4.6人员培训
乙方在产品安装、调试结束后,应立即指派具备同类产品3年及以上培训经验的技术人员对甲方人员进行现场免费培训,内容包括产品的基本原理、结构、基本操作、维护知识,并指导操作人员学习并具备独立正确操作使用和维护能力。
第六条 产品质量保修和标准
6.1.本项目所有产品的质量保修期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执行。
6.2.本项目所有产品的质量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36个月)的免费原厂质保;如厂商本身承诺的产品质保期高于标书要求的则按照厂商承诺执行。质量保修期内免费上门服务(免费是指免零部件、材料费、易耗品、人工费、交通住宿费等与上门保修服务有关的一切费用),终身维修。乙方在质保期内还应包括对成套产品的常规检查、调试等维护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6.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中所有安装软件为最新的具有合法版权或使用权的正版软件且无质量瑕疵。
6.4.在质量保修期内设备一旦发生故障,而甲方无法自行排除的,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迅速作出反应,温州及附近地区12小时内、其它地区24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处理问题。一般故障在48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在5天内修复,如不能修复时,应立即免费提供备机或备品备件予以更换,保障设备的正常运作;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更换配件的质量保修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维保点的检测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书面通知,负责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其他要求
7.1.乙方应在质保期内每年对本项目所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巡检,对各设施基本情况及发现问题进行详细说明。
7.2.无论何时,乙方都应承担数据的保密责任;数据及相关成果归采购人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渠道使用或向外界传递任何数据及相关成果,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保密条款在合同终结后仍然有效。
7.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所要求的服务内容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第三方),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
7.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确保所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并达到考核指标要求。
7.5.甲方如需要新增个别设备时,乙方应负责配合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工作,并在双方协商后,负责新增设备的运维工作。
7.6.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对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实际考察,并且做好备案,合同期满必须对所有设备进行全面的性能测试,确保系统运行良好、稳定。
7.7.在质保期结束时,须由乙方专业工程师对产品进行再一次测试,出现的任何故障须由乙方自费解决并需取得甲方的认可。乙方需提供历次维修报告给甲方,内容包括故障原因,解决措施,完成修理所费时间及恢复正常运行日期等,建立产品维修档案。
7.8.乙方必须提供实施相关服务所需的人员、场所、仪器及其他必需条件,并承担有关费用(因人为损坏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损失产生的费用除外)。
7.9.有合理配置的专业维护队伍和备品备件库,能长期提供系统正常运行所需备品备件和耗材及现场维护服务。
7.10.乙方应保证对该项目服务期内获知的甲方的技术信息、项目信息及与双方有利害关系的所有相关信息的内容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7.11.新增条款(如有):
第八条 双方权利义务
8.1.甲方
8.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面、高效、优质的履行合同规定的要求(包括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履约过程中甲方交待的事项)以及乙方承诺的义务(包括投标文件的承诺)。乙方未能如期达到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除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外,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8.1.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履约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并限期予以整改。乙方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支付违约金。
8.1.3检查乙方是否按进度计划及要求履行合同,有权对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及其投标承诺的行为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支付违约金。
8.1.4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8.1.5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但如出现乙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双方一致同意应在乙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再支付相应合同款。
8.1.6本合同的项目实施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致使合同款项延期支付,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8.1.7负责组织对项目的各项验收以及售后服务期间的监督管理工作。
8.1.8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8.2.乙方
8.2.1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领取项目合同款。
8.2.2乙方应全面、高效、优质的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包括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履约过程中甲方交待的事项)以及乙方承诺的义务(包括投标文件的承诺)。
8.2.3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并向甲方进行通报。
8.2.4乙方应保证按照有关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及规范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把关。
8.2.5指定一位专人负责处理与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8.2.6乙方如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计划或方案变更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并在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实施。
8.2.7项目履行过程中应严格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乙方项目人员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人身伤亡事故,或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8.2.8本项目不得转包。乙方如需分包,事先应得到甲方的认可,否则,甲方有权否决或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对分包部分承担全部责任。
8.2.9乙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合同履约全部验收费用(包括验收专家费、会务费等)。
8.2.10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8.2.11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9.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通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如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按合同有关约定处理。
9.2.履约保证金用于保障乙方完全保质保量的履行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并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规定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9.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义务及其投标承诺,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根据合同约定扣罚违约金。
9.4.乙方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必须和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内容相符合(合同中另有约定除外),如不符,除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及扣罚违约金外,其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9.5.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有效,待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
第十条 履约延误
10.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延误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违约金。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10.2.除合同条款中不可抗力以及甲方同意延误并不收违约金的情况外,乙方延误交货或延迟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将按合同条款第九条规定被收取误期违约金。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外,如乙方发生不能按时履约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办法扣罚违约金:
11.1.如果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软硬件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并交付甲方使用,每延误一天的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零点二(0.2%)计收,直至履行完成为止;以上违约金超过合同总价百分之五(5%)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并无条件全额退还甲方预付款。
11.2.乙方在质保期内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对产品故障进行响应或按时完成修复,每延误一天的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零点二(0.2%)计收,直至乙方履行义务进行响应或完成修复为止。
11.3.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第一次项目验收无法通过的,乙方须进行整改后重新提交验收,并由乙方承担再次验收的一切费用;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第二次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已付合同款需全额退还,乙方自行取回所有已供产品。
11.4.乙方擅自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或者甲方在乙方违约后按照合同规定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无条件全额退还甲方预付款。
11.5.合同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违约金处罚规定。
11.6.按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5日内付清,逾期按应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依据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前述款项的,甲方有权从应付合同款中扣除充抵。
第十二 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12.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乙方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2.2.无论何时,乙方都应承担数据的保密责任,对于项目服务期内获知的甲方数据信息、项目信息及与双方有利害关系的所有相关信息的内容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渠道使用或向外界传递、泄露任何信息数据,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关于不可抗力的解释为依据。
13.2.合同的一方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供事件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3.3.在合同有效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或不能全部履行。双方可以按以下各项执行:
13.3.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并不影响任何一方对不可抗力先前发生的违约行为合法追偿。
13.3.2甲方不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责任。
13.4.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3.5.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影响合同履行,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变更和终止
14.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14.2.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要求变更的申请及变更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14.3.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4.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4.5.双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14.6.合同解除后,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损失赔偿条款及争议解决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15.1.凡有关本合同实施或与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还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2.诉讼费用除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
15.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定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16.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第十七条 合同的份数及其它说明
17.1.本合同共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代理机构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7.3.双方来往电传、会议纪要等,经双方认可后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4.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合同条款供甲方及乙方作为商务参考,具体签订时,甲方可根据自身项目情况与乙方协商另行修改拟定相关合同具体条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并各自加盖公章)
| 项目名称 | 温州市社会福利院精康设施设备采购(重) |
| 项目编号 | 330300251250080000013-XYZB-WZS-2026-03(重) |
| 时 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 |
| 我单位参与温州市社会福利院精康设施设备采购(重)投标,现声明如下: 1、我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根据财政部单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发改财金<2016>2798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存在/□不存在上述文件规定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的情况。(说明:在□上打√。) 3、我单位□没有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已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说明:在□上打√。) 4、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其它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情况声明: 5、我单位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没有要求特定资格条件的,本条款空格处可以空白) 6、我单位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7、本公司所提交的声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
| 投标供应商(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
| 签署日期: |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_______(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就有关联合投标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牵头人全称) 为联合体的牵头人,
(联合体其他成员全称) 为联合体的成员方;
......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由牵头人代表本联合体与采购人联系,负责协调工作。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负责,由各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中的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意愿。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接收采购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合同款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c.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详细安排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合同占比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具体说明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牵头人全称) 合同占比:_______%
(联合体其他成员全称) 合同占比:_______%
......
3、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4)(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的成员方)之间(填写是或者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 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将该协议书原件送交采购人。
5、如中标,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合同款支付至合同约定的牵头人账号。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协议签订时间: 协议签订时间:
二、报价文件格式
附件三
开标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名称 | 投标价(元人民币) |
| 温州市社会福利院精康设施设备采购(重) | 大写: 小写: |
供应商全称(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开标一览表中投标价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总价(含税、运保、随机工具、随机附件等费用),同时包括货物技术服务费(含货物调试直至能够正常使用的费用)、材料费、税金、人工费、技术培训费、验收费等。
1、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附件四
货物数量、价格表
(价格单位: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 心理认知评估系统 | | 1 | | | |
| 3D数字心理沙盘 | | 1 | | | |
| 多媒体情景互动系统 | | 1 | | | |
| 认知功能障碍治疗软件 | | 1 | | | |
| 生物反馈胃肠起搏治疗仪 | | 2 | | | |
| 肩肘训练架 | | 2 | | | |
| 告示牌 | | 1 | | | |
| 转轮扭腰踏步训练器 | | 2 | | | |
| 手指训练腿部按摩器 | | 2 | | | |
| 平衡健骑机健身车训练器 | | 2 | | | |
| 揉推腰背按摩训练器 | | 2 | | | |
| 转轮训练器 | | 2 | | | |
| 拉伸训练器 | | 2 | | | |
| 双臂训练器 | | 2 | | | |
| 移动式羽毛球柱+羽毛球网 | | 1 | | | |
| 钢化玻璃篮板 | | 2 | | | |
| 快乐滑翔 | | 4 | | | |
| 益智大环 | | 4 | | | |
| 认知收纳柜(带16片插板) | | 4 | | | |
| 康乐球 | | 4 | | | |
| 沙场对决 | | 4 | | | |
| 双人计分投篮机 | | 4 | | | |
| 墙面套圈 | | 4 | | | |
| 五音桌式按钟 | | 4 | | | |
| 13音空灵鼓 | | 4 | | | |
| 眼疾手快 | | 4 | | | |
| 勇攀高峰 | | 4 | | | |
| 益智小环 | | 4 | | | |
| 动动手指 | | 4 | | | |
| 双龙戏珠 | | 4 | | | |
| 果实分类 | | 4 | | | |
| 认知手套 | | 4 | | | |
| 十二块衣饰训练板+收纳框 | | 4 | | | |
| 比萨斜塔 | | 4 | | | |
| 休闲保龄球 | | 4 | | | |
| 彩虹投币 | | 4 | | | |
| 创意穿绳 | | 4 | | | |
| 立柱配对 | | 4 | | | |
| 按按乐 | | 4 | | | |
| 趣味穿线 | | 4 | | | |
| 合计总价 | |
说明:1、表格可延续或自行编制;
报价一览表中投标价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总价(含税、运保、安装、随机工具、随机附件等费用),同时包括货物技术服务费(含货物调试直至能够正常使用的费用)、材料费、税金、人工费、技术培训费、验收费等。
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报价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五
货物零件、易损件、备品备件报价表
供应商盖章:
本表为质保期满后供货物使用两年的必备的零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的报价表。由投标供应商填写,费用不包括在投标总价中,但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也作为质保期满后使用单位选购零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的价格依据。
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附件六
投 标 函
温州市社会福利院(市老人公寓):
(供应商全称)授权 (授权代表名称) (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括号内填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2、我方承诺在合同生效后按招标文件要求交货、完工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
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4、保证忠实地执行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所签的合同, 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的理解处理。
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我公司与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人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
8、我公司没有被浙江省财政厅、温州市财政局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9、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
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七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温州市社会福利院(市老人公寓)):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 系 (供 应 商 名 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 位 名 称) 的 (授权代表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括号中填写项目编号) 项目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
授权代表: (签字) 性别 :
职务: 年龄: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八
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
一、杜绝以收取管理费等形式的一切挂靠、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并选派有丰富经验、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在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严格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等要求保证拟派人员的到岗率。
二、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八、我单位没有被政府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
九、没有被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曾被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已不在限制期内。
十、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情况。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书签署日期:
附件九
2023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序号 | 合同编号 | 用户名称 | 设备型号 | 数量 | 合同金额 | 签约日期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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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盖章:
附件十(一)
商 务 偏 离 表
供应商盖章:
附件十(二)
技术偏离表
| 序 号 | 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 对应 | 备 注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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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如出现偏离,投标人务必如实填写此表,“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及“备注”栏不得复制粘贴,所投产品必须对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填写说明,否则存在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供应商盖章:
附件十一
产品配置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盖章:
▲注:货物详细配置、技术应另页描述。
附件十二
项目总负责人资格情况表
| 姓名 | | 类似项目业绩 |
| 性别 | | 注:业绩证明或提供旁证材料 (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
| 年龄 | |
| 职称 | |
| 资格证书 | |
| 毕业时间 | |
| 学校专业 | |
| 联系电话 | |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主要工作 | |
注:1、需在本表格后加附项目总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在公司曾参加的项目经历等。
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
附件十三
项目组人员一览表
| 姓名 | 本项目主要工作 | 年龄 | 性别 | 专业 | 专业 年限 | 职务 和职称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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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表人员有资格证书的应随表提交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
附件十四
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函
(如有则提供)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不含该期清单)、《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不含该期清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的规定,本公司声明如下:
1.本公司参加(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提供的 产品已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2.本公司参加(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提供的 产品已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盖章:
日 期:
附件十五
节能(环保)产品清单
(如有则提供)
(1)投标产品中已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明细
| 制造商 | 品牌 |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 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依据的标准 | 认证机构名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投标产品中已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明细
| 制造商 | 品牌 |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依据的标准 | 认证机构名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1、供应商应提供所投产品具体型号,如因型号无法确认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表后附所投相关产品对应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其中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供应商必须选用符合要求的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产品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具体品目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表格可以延续。
投标供应商盖章:
日 期:
附件十六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温州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经由 (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 (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
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我发现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
2026年 月 日
附: 评标定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结合本次采购实际,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单位,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一、总则
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审。择优选定中标单位,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的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吃请和礼品,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审的有关活动。对落标单位,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评审组织
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专家共同组成。评审全过程由采购管理部门或纪检部门监督。
三、评标程序及评审办法
具体流程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相关内容描述。
四、评分细则
(一)商务报价评分
1、商务报价评分30分;以供应商有效投标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30分。商务报价评分计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2、如果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且采购人确认不能支付的情况,本次采购做流(废)标处理。如果仅仅某个(些)供应商的商务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则该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得分为0分,失去中标机会。
3、贯彻落实对首台套产品、符合条件的制造精品的政府首购制度。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技术、服务、资信业绩综合评分70分
| 序号 | 评定项目 | 分值范围 | 备注 | 主观分或客观分 |
| 1 | 投标供应商的认证证书 | 0-4分 | 1.1.投标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最高得4分。(投标文件内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并要求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认证查询系统内查询到相关证书信息提供截图证明和ISO认证证书办证公司名称,必须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相关公司信息提供截图证明,否则不得分。) | 客观分 |
| 2 | 投标供应商类似业绩 | 0-3分 | 2023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的得3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客观分 |
| 3 | 政策分 | 0-2分 | 3.1.投标产品中除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有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并具有相应认证证书的,可得1分; 3.2.投标产品中有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并具有相应认证证书的,可得1分。 说明: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附件十三《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函》、附件十四《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所投相关产品对应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给分。 | 客观分 |
| 4 | 售后服务方案 | 0-6分 | 4.1.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方案,响应时间短,解决方案充分的得3分,响应时间一般,解决方案较合理的得2分,响应时间长,解决方案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 4.2.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分布情况,储备充足能充分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得3分,储备一般基本能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得2分,储备情况差不能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得1分,无备品备件储备的得0分; | 主观分 |
| 5 | 项目技术实施方案 | 0-8分 | 5.1.需求分析:对项目需求的理解情况,方案与需求的吻合程度评分; 分析吻合程度强的,得3分;分析吻合程度一般的,得1.5分;分析完全不符或未提供得0分; 5.2.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安装、调试方案、标准,及项目组织、实施的管理措施、协调方法、实施流程、实施进度详细的描述,综合评分。 方案考虑充分措施有效的,得3分;方案合理措施一般的,得2分;方案考虑不够充分的,得1分,方案完全不符或未提供得0分。 5.3.测试验收:根据投标人的系统测试、验收采用的方法、手段、标准和提供竣工资料的具体说明,综合评分。 方案考虑充分措施有效的,得2分;方案合理措施一般的,得1分,方案完全不符或未提供得0分。 | 主观分 |
| 6 | 培训方案 | 0-3分 | 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对象、课时安排、师资力量安排等,方案考虑充分安排有效的得3分,方案合理安排一般的得1分,无方案不得分; | 主观分 |
| 7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 0-2分 |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以及针对项目特点、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的重难点处理方案:重点、难点分析到位、完整,处理方案可行、针对性强的,得2分;重点、难点分析较到位、完整,处理方案较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或者不适应本项目需求的不得分。 | 主观分 |
| 8 | 针对本次项目投入的技术人员业务素质、维修保障力量 | 0-3分 | 项目团队成员具有辅助器具工程师、电工证书或电力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社会工作师,每具备1本证书得1分,同样证书最多得2分,具备3本证书最多得3分。 (所提供的人员需提供近3个月内连续1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未提供的社保证明的不纳入人员综合考量范围,所有人员均未提供社保的本项不得分。) | 客观分 |
| 9 | 所投产品配置、技术指标等综合性能评价 | 0-9分 | 9.1.技术指标先进性,评委对投标机型进行评议,技术性能先进充分满足项目要求且优化的,得3分,技术性能较先进满足项目要求的,得2分;技术性能不能完全满足项目要求最高的,得1分。 9.2.功能实现性,评委对投标机型进行评议,设备功能先进的,得3分,设备功能较先进的,得2分;设备功能不能全部满足的,得1分。 9.3.投标设备总体质量性能,评委对投标机型进行评议,总体质量性能先进的,得3分,总体质量性能较先进的,得2分;总体质量性能一般的,得1分。 | 主观分 |
| 10 | 技术要求响应程度 | 0-30分 | 对应于《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货物技术参数带“★”和非标“★”的允许不满足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打分: ①重要条款(带★的14项):不满足一项扣2分。 ②一般条款(未带★项):不满足一项扣0.5分。 说明:①、②累计扣分不超过最高30分。 | 客观分 |
(二)说明
1、每个供应商最终得分=技术资信部分分值(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商务报价部分分值。
2、评标委员会参考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预中标供应商(如果得分相同则按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参考为预中标单位);如果得分相同,报价也相同,以抽签决定,并编写评标报告。
3、所有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4、政府采购政策说明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其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
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
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投标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
④以上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投标报价不予扣减。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其投标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⑤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⑥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⑦本国产品价格扣除与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叠加。具体计算公式为:参加评审价格=产品报价-产品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率+本国产品价格扣除率)。
参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中的相关内容,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五、评分对应表(参考)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页码 |
| 一 | 技术分 | | |
| 1 | 投标供应商的认证证书 | | 详见技术文件第几页 |
| 2 | 投标供应商类似业绩 | | 详见技术文件第几页 |
| 3 | 政策分 | | 详见技术文件第几页 |
| 4 | 售后服务方案 | | 详见技术文件第几页 |
| 5 | 项目技术实施方案 | | 详见技术文件第几页 |
| 6 | 培训方案 | | 详见技术文件第几页 |
| 7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 | 详见技术文件第几页 |
| 8 | 针对本次项目投入的技术人员业务素质、维修保障力量 | | 详见技术文件第几页 |
| 9 | 所投产品配置、技术指标等综合性能评价 | | 详见技术文件第几页 |
| 10 | 技术要求响应程度 | | 详见技术文件第几页 |
注:评分对应表主要用于作为专家评分的一个参考及查阅依据。
六、信贷政策
温州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意向银行选择表
(温州市供应商填写)
| 企业名称 | |
| 企业注册地 | | 是否有融资意向 | |
| 融资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 温州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 选择作为意向融资银行(可多选) |
|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
|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城分行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
注:1、本表填写对象为注册地在温州市域内的供应商。
2、财政部门根据企业自行选择,将本表及企业相关信息推送至相对应的融资意向银行经办人。
| 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
| 银行名称 | 产品特点(不超过120字) | 经办人 | 联系方式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一、融资方式:采取简易方式,根据流水及纳税情况核定额度。信用方式。(融资200万以下)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及供应商资金需求确定,以信用为主,追加采购合同项下的预期销货款为我行质押。(融资200万以上)二、融资利率:在我行一般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20%。 | 王经理 | 0577-88186626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申请手续简便:以政府采购合同为基础,无需额外抵押和担保;融资价格优惠:最低可享受4.15%的优惠利率,随LPR浮动调整;到账时间快速:最快可实现当日申请,当日放款;办理流程省心:线上操作流程,免去银行排队奔波。 | 张经理 | 0577-88093286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 | “政府采购贷”业务,是指我行为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企业发放的,用于中标企业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短期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免抵押、免担保,手续便捷、审批快速,单笔金额最高500万元,单笔期限最长18个月。 | 郑经理 | 0577-8819391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民生银行供应链金融“政采贷”产品,专为政府采购场景下的中小企业融资而设计,最高融资额度可达政府采购合同交易金额的70%,最高单笔授信金额可达500万元,期限最长可达1年,无需抵押,无需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材料简单,流程便捷,利率优惠。 | 项经理 | 18057779630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宁波银行政府采购融资指应供应商申请,以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回款为主要还款来源,为满足供应商履行采购合同所需资金而向其提供融资的信贷业务。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其他授信材料即可申请,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最大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 陈经理 | 0577-88007377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门槛低:纯信用,平台注册入库并取得采购合同即可申请 手续简:线上申请+线上签约,足不出户 利率优: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执行 额度高:最高为合同金额的80% | 叶经理 | 0577-8800893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政采贷是招商银行针对政府采购招投标中标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未来应收账款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融资业务,无需抵质押物。额度最高可达2000万,同时可开通自助贷款直通功能,自助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0万,支持线上申请、随借随还。 | 陈经理 | 0577-88056876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融资担保方式及融资金额:1、采取信用免抵押的企业,最高融资金额200万元;2、采取政府采购中标应收帐款质押的,最高融资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单笔提款金额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70%。融资利率:在本单位一般性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20%。 | 张经理 陈经理 | 0577-88369368/13857713118 0577-56969696-526506 |
|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政采订单贷:订单在手,融资无忧。用于满足供应商订单采购所需资金周转的贷款产品。门槛低,无须抵押,凭中标通知书即可申请,额度高,最高可贷500万元,单笔业务金额可贷中标金额的80%,最长期限可贷1年。 | 陈经理 戴经理 | 13736355866 13605772302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手续便捷,授信审批全程上门服务;无需抵押,无抵押贷款一步到位;额度灵活,随借随贷,单户最高2000万元;期限匹配,与付款周期相吻合;利率优惠,本行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水平至少下浮20%;一对一增值服务方案—您的财富管理银行。 | 缪经理 | 0577-88248454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政采e贷:是浦发银行面向温州地区经营状况良好的小微企业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专属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产品。产品特点:纯信用、免担保、门槛低、授信快、在线贷、秒放款。所需材料:企业基础证件、相关中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采购合同等)、其他必要文件 | 叶经理 | 0577-55570829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 | 中标通知,即可申贷;合同签订,快速获贷;最高可贷采购金额的90%;全面享受普惠贷款优惠利率;信用贷款,免抵押免担保。 | 金经理 陈经理 | 0577-88802225-8243 0577-88802225-8241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借款额度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实有金额的80%,借款到期日不得晚于合同约定付款日后90天,担保方式原则上可以采用信用、保证、抵押方式用信,借款利率原则上可以享受优惠利率。 | 陈经理 | 0577-88021093 13858780486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标准政采贷贷款金额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扣除相应的预付款、质保金、其他已付款等)的9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利率优惠,审批快,资料齐全最快当日审批。 | 陈经理 | 13968701618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浙商银行向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标的企业发放的,以采购人支付合同款作为还款来源的贷款。贷款额度按采购合同金额扣除已支付部分计算,最高不超过该金额的90%,单户额度最高为1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单笔业务期限货物类和服务类最长1年,工程类最长3年。 | 瞿经理 | 0577-88673097 |
附件十七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 ,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办法》规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如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将此中小企业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
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