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嘉兴内河港海宁港区尖山码头疏浚工程
【招标公告】嘉兴内河港海宁港区尖山码头疏浚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嘉兴市 | 采购单位 | 海宁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通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嘉兴内河港海宁港区尖山码头疏浚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嘉兴内河港海宁港区尖山码头疏浚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兴内河港海宁港区尖山码头疏浚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宁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海宁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通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工程涉及嘉兴内河港海宁港区尖山码头疏浚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嘉兴内河港海宁港区尖山码头港实范围内清理淤泥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预算价约50万元。
工期要求: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质量目标:合格。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相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业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不适用)。
4. 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04月21日至2026年05月06日。
4.3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6年04月3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6年05月02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6日10:00止;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上公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通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 地 址:海宁市硖石街道射击场路27号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电 话: *** 电 话:***
2026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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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兴内河港海宁港区尖山码头疏浚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宁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海宁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通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工程涉及嘉兴内河港海宁港区尖山码头疏浚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嘉兴内河港海宁港区尖山码头港实范围内清理淤泥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预算价约50万元。
工期要求: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质量目标:合格。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相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业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不适用)。
4. 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04月21日至2026年05月06日。
4.3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6年04月3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6年05月02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6日10:00止;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上公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通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 地 址:海宁市硖石街道射击场路27号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电 话: *** 电 话:***
2026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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