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南片厂区排放管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金华市 发布日期:202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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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金华市 采购单位 东阳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东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南片厂区排放管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限额以下】东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南片厂区排放管工 程设计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H202604130003001) 东住建限招<2026>4 号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标人:东阳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2026 年 4 月 17 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 评标办法…………………………………………………………………………2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1 第五章 服务标准和要求…………………………………………………………………4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南片厂区排放管工程已经东发改备案审批,项目代码 2603-330783-04-01-967241,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阳市污水 处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 设计 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管道路由为江北污水处理厂→北鹿西街→江滨北街→排放口。本 方案管道全长约 3.961km。管材采用 DN1000 球墨铸铁管。其中开挖施工 2780m,采 用拉森钢板桩支护;顶管施工 1181m。本项目工程总投资 7846 万元,建安工程费约 为 6406.52 万元。设计费约 94.8 万元。 2.2 项目地点:位于北鹿西街与江滨北街交口西侧位置。 2.3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包含地质勘察(完成到详勘)、基坑支护方案、方案设 计、深化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清单编制)、设计调整以及各项报批配合相关服务工 作;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含配合图审、深化设计、设计调整、设计变更以及 各项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和工程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等与本工程有关的设 计和服务等工作)。具体服务内容、服务范围须满足招标人实际需要。 2.4 计划服务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方案完成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论证后 15 日历天内提交全部初步设计文件(含勘 察报告、基坑支护方案、概算),初步设计完成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 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 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专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适用于根据相关规定需要相应资 质的招标项目】 3.2□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 务能力。【适用于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资质的招标项目】 1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 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建〔2015〕3 号》文件,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 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并在有效期内或提交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 信息系统对外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资格或市政类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7☑项目负责人及拟参加设计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不包括已退休被公 司聘用人员),以本单位缴纳的最近连续六个月(2025 年 9 月—2026 年 2 月)的养 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以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 称必须一致;项目组成人员的社保为投标人分公司缴纳的视为一致】。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法院判决 日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为准)。 (三)其他: 3.8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投标承诺书所列的失信 、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等行为。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 式发放。 5.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自行下载。 5.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4 月 23 日 9 时 3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79-86691080、3072662872@qq.com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阳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阳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阳市汉宁西路 233 号二楼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邮箱:/ 邮箱:1173410441@qq.com 9.其他 各投标单位应注意以下几点: 1、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建立钉钉直播群,将钉钉直播群号公布到 QQ 群(QQ 群 号为 52446475 、742707854、1050143681)并开启群视频直播,启封各投标人递交 的投标文件,开标全程录像由交易中心录制保存备查。 2、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出现无法打开等异常情况,按废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提出质疑的,由招标代理公司在钉钉群里进行回复。 2026 年 4 月 17 日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东阳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阳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阳市汉宁西路 233 号二楼。 联系人:*** 电话:*** 邮箱:1173410441@qq.com
1.1.4项目名称东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南片厂区排放管工程设计
1.1.5项目地点位于北鹿西街与江滨北街交口西侧位置
1.2.1资金来源及比 例自筹 100%
1.2.2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包含地质勘察(完成到详勘)、基坑支护方案、方 案设计、深化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清单编制)、设计调整 以及各项报批配合相关服务工作;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图设 计(含配合图审、深化设计、设计调整、设计变更以及各项 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和工程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 等与本工程有关的设计和服务等工作)。具体服务内容、服 务范围须满足招标人实际需要。
1.3.2计划服务期详见招标公告
1.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 承担本招标项 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招标公告。
1.4.2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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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1.4.3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9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1.11招标项目是否 允许分包□不允许。 ☑允许 允许分包的内容:地质勘察、基坑支护设计(如有)等专业 设计经招标人同意后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2.1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资料□其他。
2.2.1投标人要求澄 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 年 4 月 19 日 17 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 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 交 方 式 : 通 过 金 华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ggzyjy.jinhua.gov.cn/提出。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统一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开进行解答,如需修改招 标文件内容的,应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 载补充文件。
2.2.3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潜 在 投 标 人 应 自 行 关 注 金 华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ggzyjy.jinhua.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 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1招标人补充文 件发出的形式 及时间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开发布。如果补充文件发 布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3 日,且补充的内容影响投标 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1投标文件的组 成技术标、商务标、资格审查文件组成
3.2.1增值税税金的 ☑一般计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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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法□简易计税法
3.2.2投标最高限价 及让利区间投标最高限价的计算方法: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 <2007>670 号)中基准价法计算的 / %为最高限价。【适 用于监理服务】 □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 相应计费标准的 %为最高限价。【适用于设计服务】 □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规定标准的 / %为最高限 价。【适用于招标代理服务】 □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 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 号序号 / 的 / %为最高限 价。【适用于造价咨询服务】 ☑其他:设计费按综合费率进行报价。设计费最高限价为 财政预算审核价(指建安费)的 1.48%(包括地质勘察, 保留两位小数)。如超过招标限制费率的投标将作无效标处 理。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投标让利区间:5.00%(含)~11.00%(不含)。 注:投标让利以经投标最高限价为基数,若投标最高限价为 固定数值的,则中标价=最高限价*(1-投标让利率)【例: 最高限价为 100 元,投标让利率为 5%,则中标价为 95 元】; 若投标最高限价为费率的,则中标价=最高限价(费率)*(1- 投标让利率)【例:最高限价为按相应收费标准的 80%,投 标让利率为 5%,则中标费率为 76%】。
3.2.3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1.投标报价应以下浮率形式报价,非折扣率。2.招标人须说明的其他投标报价要求。 3.符合当地行业协会管理规定。
3.3.1投标有效期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投标保证金一、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5 万元(不得超过项 目估算价的 2%)。 二、缴纳截止时间:2026 年 4 月 23 日 9 时 30 分(以到账时 间为准) 三、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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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投标保证金(请在交易系统中点击选择递交形式):1.银行转账 以银行转账形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网上缴纳投标保 证金账户全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开户行信息获取方式:登录“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交 易在线应用”,在“招标项目投标”菜单下的“上传标书”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上传”,在递交保证金信息 栏目点击“银行转账”获取缴纳订单,选择订单中的一个子 账号,线下完成转账递交; 投标人在转账时请按照“缴纳订单”中的信息填写收款账号、开户行信息。 递交完成后可点击转账查询查询缴款信息。 注: (1)缴款子账号根据不同项目(标段)随机生成,此账号只 在本项目(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 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要求单笔付款,并且与“缴纳订单”中的金 额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 理。 咨询电话:0579-86691821 2.数字保函 登录“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交易在线应用”,在“招标项目 投标”菜单下的“上传标书”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上传”,在递交保证金信息栏目点击“数字保函”按钮跳 转至数字保函平台,并按系统提示完成购买。 注: (1)投标人应当以基本账户购买数字保函; (2)数字保函的出单时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 前,逾期视作无效; (3)投标人不按流程操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记录数字保函 信息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视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4.3(3)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的其他 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 的。 2.其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 文件要 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 格,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并报送行业主管部门。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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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 险人提起索赔。 (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 索赔。 (5)以信用免缴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投标人提起索赔。
3.5资格审查资料1.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如有)、业绩证明(如有); 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资格证明材料; 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4.《投标承诺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6.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①项目负责人及拟参加设计人员提供的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最近连续六个月(2025 年 9 月-2026 年 2 月)及以上的凭证【(可提供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打印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需 带二维码及浙江省社会保险电子专用章));缴费单位和投 标人名称必须一致。项目组成人员的社保为投标人分公司缴 纳的视为一致】。②拟参加设计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明材 料。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至投标 截止时间前(以法院判决日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 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为准)。④浙江省 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并在有 效期内或提交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对外 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
3.7.3(1)电子投标文件 签字盖章要求1.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 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 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电子 投标文件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联合 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 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如有)等证明 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4.1.1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4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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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投标文 件上传截止时 间
4.1.2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平台上 传 至 金 华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ggzyjy.jinhua.gov.cn/。
4.1.5电子投标文件 视为无效的情 形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2.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适用于邀请招标】3.其他: /。
5.1开标时间和 地点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东阳市艺海北路 388 号 B 幢西区 10 楼。 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网 址 :http://gcjs.ggzyjy.jinhua.gov.cn:8809/auth/toLogin.d o 。 4.其他: /。
5.2开标程序1.开启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 2.由招标人在系统中发起解密。 3.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开标,并对每个环节的结果进行发布。4.宣布开标结束。 5.其他:/。
5.4特殊情况处置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须 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2.开标特别说明: (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 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 无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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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6.1.1审核小组的组 建☑由招标人自行组建,3 人及以上单数; □由招标人代表 1 人、从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专家 2 人(市政类设计专家 2 人)。 设计项目招标人可邀请行业专家作为审核人员。
6.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
6.4评标委员会推 荐中标候选人 的人数☑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依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 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 试行)》的通知(浙发改公管〔2023〕256 号)文,原则上按 以下规定处理: 注:出现特殊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投标人少于 3 家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有效投标人为 1 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所有投标人。 3.有效投标人为 2 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所有投标人。4.有效投标人为 3 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 2 名中标候选人。5.有效投标人为 4-5 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 3 中标候选人。6.有效投标人为 5 家以上时,评标委员会推荐 5 名中标候选 人。
7.1中标候选人公 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 公示期限:不少于 2 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 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2 (B)采 用评定 分离定标方式1.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逐轮票决;☑集体议事法;□其它:。2.定标委员会的组成人数: 5 人,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 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 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 数的二分之一。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或分管负责人其中一人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 员会成员。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3.定标时间:详见中标候选人公示。 4.定标地点:东阳市艺海北路 388 号 B 幢西区 1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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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定标材料:考察(质询)报告、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 6.其他: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采用“评定分离”的依法必须招 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7.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 合同总价的 2%(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 2%)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 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注:/。
8.1重新招标其他 情形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 项目规模不符的。 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 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 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不再招标的 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 程建设服务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 不再进行招标。
10.1投标文件的 澄清、质询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 清,投标人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通知发出后 10 分钟,逾期 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招标人有 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 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招标人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的,招标人可以否决其投标。
10.2否决投标的 情形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招标人审核并经过询标 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 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 人)签字或盖章的; 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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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 明哪一个有效;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 协议的;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整提交投标资料的; 5.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是同一台电脑(指 硬盘号或 MAC 地址相同)编制的; 6.未按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8.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的;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0.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质量要求、服务期限 要求的; 11.投标报价不在招标文件确定的范围内的; 12.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业 绩条件(若有)的;投标内容不符合本招标文件(招标公 告)规定的招标范围; 13.投标人被金华市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 限制期内的; 14.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15.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1.4.4 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 在的情形”的; 1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性内容。 17.投标人被“信用浙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18.其他:预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不合格。预中标候选人 履约能力审查标准(一)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 的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审核: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 人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法院判决日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犯 罪记录为准)为合格,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按履约能力不合 格处理。(二)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 形的,按履约能力不合格处理:①被东阳市市级行政主管部 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 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 格期的;或被东阳市建设局列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或清退出 东阳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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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市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 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列入严重失信 名单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 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失信企 业名单的。④在“信用浙江”或“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⑤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的;⑥被各级人民法院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注:凡招标人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 问核对。
10.3信用查询网址1.信用浙江:https://credit.zj.gov.cn/ 2.行业信用: 建设: http://jsj.jinhua.gov.cn/ 交通: http://xyfw.jtyst.zj.gov.cn/ 水利: https://rcpu.cwun.org/
10.4特别说明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 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 2.价款结算方式详见合同。 3.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 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3.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以后,中标单位应向代理公 司(5 份)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的要 求签字或者盖章并与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格式与水印码 相一致)。 4.其他:/。
13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服务进行招 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服务期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若有),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 标。 1.4.3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4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根据实际招标类型选择);(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根据实际招标类型选择); (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根据实际招标类型选择); (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 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投标预备会 1.10.1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文件 15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服务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 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2.2.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 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 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 3.2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增值税税金 的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2 招标人设置的投标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 16 得超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范围。 3.2.3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 其投标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 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 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 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 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 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 3.4.1 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 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 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 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电子投标的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投标人应按电子招标文件和补充招标文件(如有)内容,通过金华市公共 资源交易系统编制投标文件并生成电子标书。编制完成后上传至交易系统(建议 使用 360 浏览器)。招标人在开标时间后进行一键解密。如遇解密问题,及时联 系代理机构或软件公司。不按本项规定制作的,视为无效情形。 ②投标人应将最后一次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 统,如果要重新编制电子标书,无论是否修改了电子标书内容,必须在投标截止 时间之前重新上传,新上传的文件会覆盖之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 ③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导致电子标书无法导入金华市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造成招标人无法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视为无效情形。如经查实属故意情形的,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3.7.4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3.1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 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3.7.5 其他: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标书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的,无法对电子标书 进行评审的,视为无效情形。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1.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1.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 发出上传是否成功的提示信息。 4.1.5 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 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18 4.2.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 加盖电子印章。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 记录。 5.4 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 评标办法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办法 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6.4 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方式 (A)不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 招标人确定经公示无异议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 19 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7.2(B)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 7.2.1 定标方法采用:□直接票决;□逐轮票决;☑集体议事法;□其他。 7.2.2 定标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确定 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2.1 定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 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2.3 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4 定标原则: (1)定标应遵循机会平等、权责对等、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2)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 权;不得弃权或产生废票,应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7.2.5 定标程序: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7.2.6 评标结果公示 7.2.6.1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本章第 7.1 条规定的媒介公示不少于 2 日,截 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投标人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 人提交异议书,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异议处理不满意的,可在招 标人异议回复或明确拒绝异议受理后十日内向行业监管部门提交投诉书。 7.2.6.2 评标结果未被质疑、投诉的,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向拟中标人发放中 标通知书,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布中标结果。 7.2.6.3 评标结果被质疑或投诉,使中标候选人失去中标候选资格的,按以 下原则处理: (1)所有中标候选人失去中标候选资格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2)剩余中标候选人为两家时,中标候选人不另行替补,可按程序进入定标。(3)剩余中标候选人为一家时,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2.6.4 定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指定交易平台公告不少于 2 日。 20 7.2.7 定标报告 (1)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 体成员签字。 (2)定标报告应包括内容: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定标程序;定标结果;定标委员会名单。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 将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合同 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 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 标保证金予以追缴,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 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予以追缴;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无正当理由拒签 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7.5.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 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招标人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出现本章 3.3.3 项特殊情况,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 3 个 21 的; (4)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 不再招标的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 9.4 异议和投诉 9.4.1 异议 (1)投标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二条、第四 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是投诉的 前提,未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投诉概不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先 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应当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事项向 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应在 规定期限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应当在开 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 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 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收到异议后应及时告知招投 标监管部门并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2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9.4.2 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 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 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 作日。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附表一: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开标地点: (一)开标记录
序号 投标人 解密 情况初步 审查拟派项目 负责人(项 目总监)投标保证金 承诺函计划 服务 期限质量 目标投标让 利率得 分排 名资格 审查 备注
最高限价
让利区间
评标基准让利率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 月 日 24 附表二: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招标人名称)组织招标的(项目名称),招标范围为。现确 定你单位为中标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为,中标让利率为 (中 标价为 大写 ),中标服务期为,质量符合 标准。 你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 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4 款规定向招标方提交履约担保。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盖章) 年 月 日□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 年 月 日
□交易见证单位:(盖章) 该项目已进场交易 年 月 日□监管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1 适用于未在金华市范围内执行信用评价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服务类项目招 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 一、评标程序 (一)初步审查; (二)技术标评审; (三)商务标评审; (四)资格审查;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出具审核报告。 二、初步审查 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是同一台电脑(指硬盘号或 MAC 地址相 同)编制的,招标人否决其投标。 三、技术标评审(60 分)
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备注
投标人设计方案1.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 10.2 情形之一的,技术标 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2.由评审小组成员对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优劣分别进行 打分,打分区间为 20-40 分,然后取平均分作为该投标 人的设计方案得分。/
投标人履约能力 及综合实力根据投标人市场占有情况、行业口碑情况及与本项目相似 的服务业绩情况、在招标人单位(或其母子公司、上下 级部门)类似服务项目的履约能力情况,综合考量后进 行打分(打分区间为 10-20 分),然后取平均分作为该 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
四、商务标评审(40分) (一)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 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2 约定的区间范围,随机确定抽取让利率 A%,A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整数位、十分位及百分位由招标人通过系统随机抽取。评标 基准让利率=A%。 (二)报价分的确定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让利率等于评标基准让利率的得 40 分。偏离评标基准让利 率的,每低于评标基准让利率 1 个百分点的扣 1 分,即报价得分=40-|投标报价 让利率-评标基准让利率|×100×1;每高于评标基准让利率 1 个百分点的扣 0.75 26 分,即报价得分=40-|投标报价让利率-评标基准让利率|×100×0.75;计算结果小 数点后保留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四舍五入。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 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得分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 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五、投标人总得分计算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 六、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一)候选人入围 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候选人入围。如出现报价得 分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候选人入围次序: 1.报价让利率高者; 2.如报价让利率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用随机方式在开标现场确定。 (二)候选人数量确定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中标候选人数量按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 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发改公管〔2023〕256 号)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按以下规定处理: 注:出现特殊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投标人少于 3 家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有效投标人为 1 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所有投标人。 3.有效投标人为 2 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所有投标人。 4.有效投标人为 3 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 2 名中标候选人。 5.有效投标人为 4-5 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 3 中标候选人。 6.有效投标人为 5 家以上时,评标委员会推荐 5 名中标候选人。 7.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不得泄露。 8.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9.定标委员会采取集体议事法,最终确定中标人。 10.①通过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履约能力审查的候选人为中标 候选人。 ②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或投诉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中标候选人入围数量不 27 再替补。 ③所有中标候选人失去中标候选资格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三)候选人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后审条款对入围候选人的企业及拟派项 目负责人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取消不符合资格后审要求的候选人资格,并按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选出新的候选人进行替换。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的情形 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四)评标委员会推荐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七、出具评标报告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出评标报告,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的商务得分明细的汇总、技术内容、评标过程、投标人的优劣对比分析、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基本结论、存在的问题和评标专家的不同意见。评标报告应经评标委员会所有专家签字,在评 标结束时当场提交给招标人。 八、公示考察 1、评标结果公示 对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2日,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 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考察(质询) 2.1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 组成员按《浙江省工 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规定进行组建。 2.2考察(质询)组成员对所有中标候选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质询),了解中标候选人企业实力、企业信誉、履约能力、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形成 考察(质询)报告。 九、拟中标人的确定 1、定标时间:详见评标结果公示。 2、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2.1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 28 2.2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定标委员会组长 负责组织定标、掌握定标进程、主持考察(质询) 、编写定标报告等工作,定标 委员会组长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意见承担个 人责任。 3、定标要素及定标资料: 3.1 考察质询报告内容:①拟派团队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②企业信誉;③ 企业实力;④价格因素;⑤投标方案优劣。 定标要素:1.考察(质询)报告、2.投标方案优劣。 定标资料是定标委员会定标的唯一依据,定标资料包括:考察(质询) 报告、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 4、定标原则与标准 定标委员会应当根据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相关内容定标。 5、定标程序 5.1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束当日,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宣布下列事项:①定标会议在项目评标结束后召开(一般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 开)。 ②中标候选人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两份)须在定标会议开始前以快递方式提供(中 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在定标前密封保存)。 ③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 5.2定标会当天,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方式确定定标委员会成员。 5.3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应采取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集体议事法。 ①定标会议召开,招标人确认投标文件完整。 ②定标委员会5位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进行查阅。 ③定标委员会集体对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 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 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④投票规则: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独立行使投票权;定标委员会每位成 员勾选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不得弃权或产生废票,采用记名方式投票,各成员签名 后将选票折叠交给组长。 29 ⑤组长指定三名成员分别担任唱票员、统计员、监督员。6、完成定标报告 6.1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 成员签字。 6.2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 (2)定标程序; (3)定标结果; (4)定标委员会名单。 7、宣布定标结果 7.1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宣布定标结果。 30 第四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 (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 证书 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31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东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南片厂 区排放管工程设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东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南片厂区排放管工程设计。 2.工程地点:位于北鹿西街与江滨北街交口西侧位置。 3.工程概况:。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范围:。 2.工程设计阶段:。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4.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发包人要求要 求。 5.勘察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及现行国家有关勘察规范要求。 三、项目服务周期 设计周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方案完成后 10 日 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论证后 15 日历天内提交全部初步设计文件(含勘 察报告、基坑支护方案、概算),初步设计完成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 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年 月 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年 月 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 合同价由以下费用组成: 1.设计部分: 1.1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费率合同; 1.2 签约合同价为:暂按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最终设计费为:财政审核工程预算价×中标费率 %。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32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招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6)发包人要求; (7)技术标准; (8)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9)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 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勘察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东阳市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副本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 一份、副本三份,勘察设计人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 33 地 址:地 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时 间:年 月 日 时 间:年 月 日 34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 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 第二部分执行。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本文件所指“设计人”,其主体范畴及工作职责涵盖设计相关内容(具体以 合同约定及现行规范为准)。 1.3 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 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有)→发包人要求→设计费用清单 (如有)→投标文件→其他合同文件。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 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 人。 1.7.2 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1.11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保密期限:按国家规范要求。 2. 发包人权利与义务 2.1发包人的权利 2.1.1.发包人对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实施设计管理工作。设计人对发包人的 指令应当执行。 2.1.2.发包人具有向设计人提出各项功能需求和相关的建设标准的权利。 2.1.3.发包人具有参与各项技术、设计文件审核的权利。 35 2.1.4.发包人享有设计人设计文件的全部使用权。 2.1.5.设计人在设计进度、设计质量、指派人员、提供服务、协作等方面 义务的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发包人有追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直 至解除合同等权利。 2.1.6.除发包人己批准的设计文件组成清单内容外,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 人补充完成增加工程实际所需要的相关的设计图纸。 2.1.7.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换不称职的设计人员。 2.1.8.发包人有设计变更的审批权、设计进度的监督权。 2.1.9.发包人对项目关键部位使用的材料或设备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等 有最终确定权。 2.1.10.其他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属于发包人的权利。 2.2发包人的义务 2.2.1.发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2.2.发包人对设计人提出的付款申请复核无误后进行支付,并按合同指定 银行将合同价款汇至设计人的账户。 2.2.3.发包人负责组织设计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的工程设计 技术交底(应由监理单位负责组织的活动除外)。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施工现 场的代表及其它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各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 场地,并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 方便条件,费用由设计方自理。 2.2.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 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可酌情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 付赶工费,赶工费用经双方洽谈以补充协议形式签订。 2.2.5.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有关设计问题及确认问题的函件后,一般事项应 在 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重大设计变更、合同变更事项应在 15 个工作日 内给予书面答复。 2.2.6.发包人委派发包人代表参与对设计人设计文件完成过程的配合、监 督、跟踪及与发包人和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3. 发包人管理 3.1发包人代表: 名:;姓 身份证号:;职 务:;;联系电话: 36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全过程协调、监督及技术服务 。发包 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7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3.2 决定或答复 3.2.1 发包人应在 7 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4.设计人权利与义务 4.1设计人的权利 4.1.1按合同约定收取设计费。 4.1.2拥有设计成果的署名权,拥有由设计人为本项目设计且按本合同要求 所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资料等的使用权,并在本合同执行完毕后继续拥有合 法使用以上设计文件、资料的权利,但须经发包人同意。 4.1.3.在设计方案、图纸未审批之前和不影响工期的情况下,有权提出修 改方案、图纸的建议。 4.2设计人的义务 4.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 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 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应承担的赔偿金。赔偿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4.2.2 设计人按附件 3 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4.2.3设计人应提供设备、材料订货清单技术文件(含概算价),内容包括 设备采购清单、技术要求、必要的附图、技术参数表等。同时,设计人负责对设 备、材料订货有关性能、参数、规格的技术确认,并按发包人要求适时参加材 料选型,协助参与对已订设备、材料的验收工作。 4.2.4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经济资料。 4.2.5设计人对于发包人提出的书面意见,应在 3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 复。 4.2.6在设计各阶段,设计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发包人及施工图审查机构 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意见和政府审查部门的评审意见,修改工作或成果,进行设 计深化、优化,不另行收费。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的 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在不超过原定设计范围内作必要调整补充。 4.2.7设计人应积极主动进行与项目有关的内、外协调工作,积极配合与 规划、市政、交通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保证设计文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 37 由于设计失误使得未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而出现的反复设计修改工作,设计人 应及时完成。 4.2.8现场服务:施工阶段开始前,协助组织设计交底、重大技术问题专家 论证会、图纸会审、答复有关设计问题。进入施工阶段,按设计人分工责任分配 组织进行,配合发包人进行现场巡查,指派主要设计人员现场服务,特殊情况下,接发包人通知应随时进行现场服务。当施工阶段中对设计文件有疑问,设计人在接 到通知后,应及时解决。属于一般设计问题,若无特殊情况,应在一天内解决。属于重大设计问题,可在 5天内书面提出解决意见。设计人的现场服务直至工程 竣工备案完成为止。 4.2.9项目负责人全过程服务,出现关键性技术问题需到现场处理时,在 收到业主通知后 24 小时内必须到场。 4.2.10如果设计人交付的文件或图纸不符合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和要求,发 包人有权拒收,设计人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 5天内免费将所有符合规定的设计 文件交付给发包人,且文件交付时间仍应符合本合同要求,否则承担相关违约 责任。 4.2.11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相关规定。 4.2.12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 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设计人原因导致以上情况发生并给发包人 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4.2.13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对已批准的设计作出重大修改、增 减或删除。 4.2.14在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人应充分尊重和理解发包人对设计提出 的书面意见与要求,如无充分的否定理由,应在 3天内予以处理和实施。 4.2.15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 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 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 设计问题。 4.2.16 设计人 需 (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 续。 4.2.1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 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 交付设计文件两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两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 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 定。 38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执业资格及等级:; 注册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1、主持项目设计工作,及时解决工 程设计中的相关技术问题,对项目重大工程技术问题的决策把关。2、代表设计 人接受发包人的管理和指令,参与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3、主持制定本项 目各阶段的设计工作、确保出图进度、出图深度符合项目要求。4、做好项目的 设计质量管理工作,保证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范要求。5、对设计工作实施组织 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 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4.3 分包和不得转包 4.3.2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设计人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的工程。 4.3.3 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如中 标人没有专项设计资质的,由中标人负责将专项设计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专项 设计资质的单位;分包单位的选择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①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分包申请书、分包人资质、 拟签订的分包合同等相关资料。 ②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由设计人支付。 4.5.5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按设计合同金额 1%支付违约金。 4.5.6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按设计合同金额 1%支 付违约金。 4.6 设计人员的管理 4.6.1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后 5 个工 作日内。 39 4.6.5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 每人次按设计 合同金额 1%支付违约金。 4.7 联合体 4.7.1 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 各项费用由发包 人分别支付给各个成员人 。 5. 设计要求 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1 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且符合招标人 合理要求。 5.1.2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5.1.3 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以后续项目规划指标及 招标人要求为准。 5.2 设计文件要求 5.2.1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 满足最新版《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 定》及发包人要求 。 5.2.2 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 6. 开始设计和完成设计 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设计人接到发包人设计任 务委托书后 3 个工作日内 。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设计相关工作、初步设 计(含概算编制及评审修改)、施工图设计至后期施工现场配合(图审、交底及设 计变更)。 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 天内。6.2 设计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6.2.1 延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处罚:按 1000 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 30 天(不含)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相对应阶段的任 何费用。 6.3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3.1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不奖不罚 。 7. 暂停设计 7.1 设计人原因暂停设计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可向设计人发出通知暂停设计,由此造成费用的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由设计人承担: (1) 设计人违约; 40 (2) 设计人擅自暂停设计; (3) 合同约定由设计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8. 设计文件 8.1 设计文件接收 8.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DWG、PDF。 8.3 审查机构审查设计文件 8.3.3 通过审查机构审查的时间:按设计文件审查流程时间。 9. 设计责任与保险 9.4 设计责任保险 9.4.1 设计人 需 (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0. 施工期间配合 10.1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根据项目施工需要 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10.2 相关设计人员需严格按照金华市相关规定要求到岗履约。 12. 合同价格与支付 12.1.1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费率合同。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包含全部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包含全部风险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不做调整。 12.2 定金或预付款 12.2.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详见合同附件。 12.3 中期支付 12.3.1 支付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13. 知识产权 13.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 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 属:归招标人所有。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设计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 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 意,设计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 三方。 13.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招标人所有。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 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3.5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设 计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应包含在合同 价中。 41 14. 违约 14.1.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发包人非因设计人违约原因单方面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发生法定、约 定事由除外),设计人已开始设计工作的,根据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同比例 支付设计费。 14.2.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设计人因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因设计人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中标资 格无效等情形)无法履约,需要终止或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赔偿 发包人的实际损失。 14.2.2 设计人应按各阶段工作计划配备足够的设计人员,确保设计质量、工 期满足合同要求。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延误提交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文本)、施工图设计等,下同】的交付时间,设计人应按 1000 元/天向 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天(不含)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 付相对应阶段的任何费用。 14.2.3 设计人提交的成果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时应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完 善,造成损失或增加费用的应根据损失程度或增加费用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 约金金额为实际损失的 10%(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 50%)。 14.2.4 设计人提交的成果文件出现重大过错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 的,设计人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还须根据损失程度 向 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实际损失的 10%(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 50%)。 14.2.5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安全事故或其他财产损 失的,经权威部门确认各方责任后,按责任比例承担相应法律和赔偿责任。 14.2.7 因设计人过错导致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造价变化单次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及以上的,设计人按本次工程变更金额的 2%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引起 工程造价变化累计超过工程总造价的 0.5%及以上的,设计人按工程变更累计金额 的 2%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 50%)。 14.2.8如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延期的,设计人须再按 1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 违约金;因设计人过错发生的设计变更造成损失或增加费用的,按前款 14.2.3执行。 14.2.9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本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设计人须向发 包人支付设计合同金额 5%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设计合同。 14.2.10 设计人对发包人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作指令,若无正当理由拒 不执行的,设计人须按 1000 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4.2.11项目设计团队须按设计人投标时拟派的人员(专业、资格)配置。项 目负责人应亲自承担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发包人发现设计人存在挂名、挂靠等行为 的,经查实有权解除设计合同,设计人须按设计合同金额的 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4.2.12上述因设计人原因发生的违约事实成立的,设计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 通知之日起 30个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指定账户缴纳违约金,逾期未缴纳的,发包人 42 有权单方面在设计进度款支付时扣除设计人未缴纳的违约金。若设计人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联合体牵头单位与联合体成员单位之间 的权责由联合体各方按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自行确定。 本合同一经发包人、设计人签字、盖章,即代表发包人、设计人对本合同所 有条款内容已充分知晓、理解和完全接受,并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各项条 款。 15. 争议的解决 15.1争议评审 15.1.1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 15.2 仲裁或诉讼 15.2.1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东阳市人民法院起诉。 15.3 因设计人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中标资格无效的特别约定: (1)设计人的履约保证金由发包人予以收缴,若中标资格无效时已产生违约 金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的,扣除部分由设计人予以补足,并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 失。 (2)履约保证金采用非现金形式的,设计人须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办理履约保 证金交接手续。 16. 其他 :本项目可能根据政策调整或业主需要只完成至初步设计阶段,后续项 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初步设计深度满足现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符合 设计规范的规定,项目概算清单编制由设计单位按《2018 浙江省房建和市政工程 总承包计价规则》标准编制。中标单位是否继续进行施工图设计最终以甲方书面通 知为准。 43 附件 3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序 提交日期 号有关事宜
1方案优(深)化设计10
2初步设计(含地勘报告、基 坑支护方案及概算)10
3施工图设计蓝图10
4电子光盘2
注:所有设计文件及图纸送达地点为。
44 附件 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一、设计费总额: 二、设计费总额构成: 1.本 项 目 设 计 费 : 暂 定 合同 价为 人民 币( 大 写)元 整 , 小 写 (¥元) 1.1 特别约定: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按财政预算审核价(指建安费)为准, 多退少补。 1.2 其他:/。 三、设计费明细计算表:财政审核工程预算价×中标费率 %。 四、设计费支付方式: 4.1 设计费支付(一)(适用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全阶段设计发包方式)
付费次序付至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35%完成地质勘察并提交报告后 30 日内付至建安费(本次付 费暂按财政审核后的概算建安费为计费基数)×中标费 率 %的 35%
第二次付费75%提交全部工程施工图并通过图审并经财政预算审核后 30 日内付至财政审定预算价(建安费)×中标费率 % 的 75%。
第三次付费90%工程竣工结算经审定后 30 日内付至财政审定预算价(建 安费)×中标费率 %的 90%
第四次付费100%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及相关服务全部完成后 30 日内付 财政审定预算价(建安费)×中标费率 %的 100%
4.2 设计费支付(二)(适用于初步设计阶段发包方式): 本项目可能根据政策调整或业主需要只完成至初步设计阶段,后续项目采用工 程总承包方式,初步设计深度满足现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符合设计规范 的规定,项目概算清单编制由设计单位按《2018 浙江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总承包计 价规则》标准编制。中标单位是否继续进行施工图设计最终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如项目后续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承发包方式的,初步设计费用按 本次设计总费用的 55%计算,具体支付节点如下:
付费次序付至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45
第一次付费35%完成地质勘察并提交报告后 30 日内付至建安费(本次付 费暂按财政审核后的概算建安费为计费基数)×中标费 率 %×55%(本次设计工作量占比)×35%
第二次付费90%协助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单位完成施工设计文件并 图审完成后,待财政预算审核完成后 30 日内付至 财政审定预算价(建安费)×中标费率 %×55%(本次设计工作量占比)×90%
第三次付费100%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及相关服务全部完成后 30 日内付至财政审定预算价(建安费)×中标费 率 %×55%(本次设计工作量占比)×100%
46 第五章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招标项目概述 建设地点:位于北鹿西街与江滨北街交口西侧位置。 资金来源:自筹。 建设规模:管道路由为江北污水处理厂→北鹿西街→江滨北街→排放口。本方 案管道全长约 3.961km。管材采用 DN1000 球墨铸铁管。其中开挖施工 2780m,采用 拉森钢板桩支护;顶管施工 1181m。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包含地质勘察(完成到详勘)、基坑支护方案、方案设计、深化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清单编制)、设计调整以及各项报批配合相关服务工作;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含配合图审、深化设计、设计调整、设计变更以及各 项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和工程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等与本工程有关的设 计和服务等工作)。具体服务内容、服务范围须满足招标人实际需要。 二、规划设计要求 1、设计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和标准;(2)本设计任务书。 2、设计原则 (1)排放口位置的选择首先要符合区域水(环境)功能区划,应减少施工中和 建成后对周围水域生态环境造成的环境影响; (2)河床稳定和冲淤幅度小。太大的冲淤幅度,结构难以适应(或投资过大)。淤积会降低水体的有效水深,影响污水的稀释扩散,而冲刷过大会损害直至破坏构 筑物的稳定性; (3)有较强的水动力条件(特别是要有较强的输运能力),以利于污染物稀 释扩散输移; (4)符合海岸线规划,与周围敏感功能区如养殖场、游泳场等要保持足够距 离; (5)要尽可能避开航道、码头作业区和港口等交通繁忙的海区,以避免破坏 性事故发生; (6)排放口位置宜与污水汇集区总管走向配合,陆上有方便的道路、开阔的 场地、远离居民区等以便于施工; 47 (7)尽可能根据地形,选择合理管道走向,减少水头损失; (8)充分利用地形条件的变化,尽量选择最短路线,尽量减少管道埋深,最 大限度的降低工程造价,同时为施工和运行维护创造方便条件; (9)选用合理的施工方案,降低工程造价,减小工程难度; (10)选用运行安全,施工、维护管理方便,使用寿命较长,经济合理的管材,尽量减少工程投资,降低成本; (11)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制定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定。 3、设计要求: 为了有效应对江北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同时确保不对东阳江国家控制水质断 面产生不良影响,并且考虑到距离东阳第一污水厂排放口位置过近会限制水体自净 能力的发挥,影响污染物的有效扩散与稀释。对排放口位置及管道路由进行比选,最大化减小对东阳江水质影响,同时确保排放口合理、利于污染物自然扩散。 三、工艺设计条件 具体工艺设计符合现行国家规范。 四、特殊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符合现行国家工程设计的标准和规范。 五、招标人提供给投标人的其他资料 本项目红线图一份 八、班子配备 1、项目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2、需配备设计能力强的设计班子,按专家及建设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精心 组织实施。 3、施工图设计:图纸的设计深度除取得地方有关建设管理部门的审核批准外,还必须满足工程施工及工程发包的需要。 4、设计单位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施工图纸交底、参与工程发包过程中 的技术答疑及工程施工中的技术服务。 5、施工图必须由设计合同签约单位组织设计,不得擅自转让或委托他人设计。 4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9 技术标/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封面: 正本/副本 东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南片厂区排放管工程设计 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50 一、资格审查文件目录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3、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注册证书扫描件、社保证明; 4、符合招标公告 3.7 条要求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提 供相关网址查询信息截图; 5、企业注册(拟派)人员配备表及附职称证书扫描件(格式可根据实际情 况适当扩展); 6、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并在有效期 内或提交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对外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7、投标承诺书; 8、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 51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传真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 账户信息扫描件。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并在有效期内或 提交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对外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 52 (二)企业注册(拟派)人员配备表
序号姓名职称拟任岗 位注册专业专业年 限是否可以满 足驻场要求备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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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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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扩展本表内容。 2.本表所列人员须附上人员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如有)本单位缴纳社会 保险最近连续六个月(2025 年 9 月-2026 年 2 月)及以上的凭证【(可提供浙江政务服务网查 询打印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需带二维码及浙江省社会保险电子专用章));缴费单位和投标 人名称必须一致。项目组成人员的社保为投标人分公司缴纳的视为一致】。 53 (三)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现 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 意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 取消中 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是同一台 电脑(指硬盘号或 MAC 地址相同)编制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 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3、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 求。 4、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 至投标截止时间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房建市场严重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和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为准)。 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承诺未被暂停或取消金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投标资格。 6、其他: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履约能力审查合格(履约能力审查标 准详见前附表 10.2 条规定)。 7、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我单位如被 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愿承担被执行失信惩戒并被依法 追究相关责任的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54 二、技术标目录 技术标文件格式由投标人根据评审内容自行编排。 55 三、商务标部分目录(一)投标函格式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设计费投标报价表 (四)项目分项投资估算表 56 (一)投标函格式 致:(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设计招标的招标公告,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 款、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愿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让利 %(保 留两位小数)为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结算口径计算设计费,同时按招标 文件、设计规范、技术规范的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设计任务并承担任何设计质量缺 陷的保修责任。项目负责人为:。身份证号:。并正式授权的下述签 字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 招标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商务标、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2、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组建项目设计组,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设计周期 (工期)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 3、我方将在中标后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我方的设计出现其规定不应出现 的缺陷,招标人可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赔偿部分。 4、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 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6、其他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事项)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邮箱: 邮编 : 传真: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57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公司的,其 身份证号码:,作为我的合法的委托代理人,以我的名义并 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 项目投标的以下事宜: 1、 2、 3、 ……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 认可。 委托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或军官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 月 日 注:后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5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 人。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特此证明。 投标人:(单位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59 (三)设计费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投标报价愿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让利 %(保留两位小数) 为投标报价
项目负责人
设计周期
备注
注:1、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材料、差旅费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4、工程造价的增减、设计服务期的延长与设计费调整无关。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60 (四)项目分项投资估算表
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工程量造价(人民币:万元)
合 计
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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