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桃溪镇民丰村养蚕中心设 备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JHTK-ZB2026047
招标单位:武义县桃溪镇民丰村集体经济组织
代理机构:金华同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武义县桃溪镇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
2026 年 4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招标需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 武义县桃溪镇民丰村集体经济组织 | 招标代理公司: 金华同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为武义县桃溪镇民丰村养蚕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武义县 桃溪镇民丰村集体经济组织,代理机构为金华同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民丰村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报桃溪镇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项目概况和 招标范围 | 1.武义县桃溪镇民丰村养蚕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蚕架(每 套蚕架需配置 6 套蚕具)80 套,10P 一拖二风管机 9 套,湿度控制机 3 套。2.项目工期:2026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货物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并 交付使用。 3.最高限价:*** 元。 |
| 投标人资格 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2 家)。3.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无被国家、浙江省本级、金华市本级及 武义县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或者投标限制期的情况。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获 取 | 1.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请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乡镇(街道)产权及其他”招标公告版面免费下载。 2.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 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刊登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http://ggzyjy.jinhua.gov.cn/)上发布。请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 目公告下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 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 |
| 投标文件递 交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3 日 09:30 时,地点:武义县桃 溪镇招投标开标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
| 发布公告 媒介 | 本招标公告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武义县桃溪镇民丰村集体经济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同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637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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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 序 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 | 招标人 | 武义县桃溪镇民丰村集体经济组织 |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金华同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3 | 项目名称 | 武义县桃溪镇民丰村养蚕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
| 4 | 项目地点 | 武义县桃溪镇民丰村 |
| 5 | 招标范围 | 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 |
| 6 | 项目资金来源 | 业主自筹 |
| 7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是 |
| 8 | 踏勘现场和标前 答疑会 | 招标人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
| 9 | 转包与分包 |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
| 10 |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 编号的招标文件更正、澄清公告(如有)。 |
| 11 | 投标人要求澄 清、质疑招标文 件 |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2 日前(以收到日期为准),以 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 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 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 件予以澄清,将要求澄清的书面文件(需盖投标人公章)扫描 成 图 片 格 式 后 发 至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电 子 信 箱(453408268@q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
| 12 | 招标文件澄清和 修改发出的形式 | 招标文件的澄清等有关招标信息将随时刊登在金华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上,请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目公告,因未及时知悉 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责任。 |
| 13 | 投标报价方式及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最高现价总价 *** 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 价总价的为无效报价;投标报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元,不保留小 数点。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投标报价应包括本项 目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一切费用及配合业主通过有关政府部门审 批的相关服务等全部项目的费用及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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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投标人以招标人提供的最高投标限价为基础,自行确定 合理低价进行报价。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 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报价并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招标 人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报价若低于市场价的,应提供书面说 明或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成本测算资料),证明其报价的 合理性。 |
| 14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90 天。 |
| 15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适用。 |
| 16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由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资格、商务技术文件 (1) 投标声明函; (2) 营业执照; (3)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函; (5) 参加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声明函; (6) 法定代表人资格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8) 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汇总表; (9) 商务响应表; (10) 技术响应表; (11) 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12) 资格、商务技术文件自评表。 2.报价文件 (1) 投标函; (2) 报价一览表; (3) 投标报价明细表; (4)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5)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
| 17 | 投标文件份数及 其他要求 | (1)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正本各 1 份、副本各 2 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2)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否。 (3)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 文件并标注目录和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 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 责任。 (4)为提倡节能环保,欢迎采用双面印刷编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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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1.投标文件(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的内容是属 于投标人自己制作,统一规格用 A4 纸(图表页可例外)。均须 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在“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处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 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或盖单位章。 |
| 19 | 投标文件是否 需分册装订 | 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需单独分册装订。 |
| 20 | 投标文件密封包 装的具体要求 | 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含正本/副本)、报价文件(含正本/副 本)需单独分开密封包装,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 |
| 21 | 封套上应载明的 信息 | (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文件(资格、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 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 年 4 月 23 日 09:30 时止。 |
| 23 | 递交投标文件地 点 | 武义县桃溪镇招投标开标会议室 |
| 24 | 投标文件是否退 还 | 否。 |
| 25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 26 | 评标评审原件 | 本项目不适用 |
| 27 | 参加开标会议人 员的要求 | 开标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
| 28 | 开标程序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项目名称)开标会议开始,并宣读开标会议纪律。2.宣布监标人、录标人。 3.由监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4.由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宣布各投标人实际参加开标会 议人员检验核对结果。 5.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宣读投标人名 称、投标文件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符 合要求的,当场退还投标人,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6.主持人宣布休会,由评审小组先进行资格、商务技术文件 评审; 7.主持人宣布复会,主持人公布资格、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结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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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报价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文 件份数、投标报价等内容; 9. 主持人宣布休会,由评审小组进行报价文件评审;10.主持人宣布复会,公布报价文件评审结果; 11.由工作人员计算各投标人资信标得分和报价文件得分的 总分和值,按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对投标人排名并编号。12. 宣布由评审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3.主持人、录标人、监标人、招标人等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确认。 14.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
| 29 | 评审小组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行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 人,其中 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 |
| 30 | 评审小组推荐 中标候选人的人 数 | 评审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 名。 |
| 31 | 是否委托评审小 组确定中标人 | 是。 |
| 32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媒介及期限 | 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在金华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公示 2 个日历天(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至法定 节假日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
| 33 | 签订合同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7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
| 34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1)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元((采用现金担保形式或 工程保函形式(包括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融资担 保公司保函),中标单位可自主选择,其他相关单位不得以任何 理由予以拒绝)。 (2)中标公示结束后 7 日历天内缴纳至招标人,否则招标人有 权取消中标人资格。 (3)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或承诺的免费服务期满)后 15 日内无息退还。 |
| 35 | 投标人的违法违 规行为 |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挂靠投标、相互串通投标、弄虚 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由招标人上报主管部门列入黑 名单。 2.发现中标人为挂靠投标中标的,或者相互串通投标中标 的,或者提交的投标文件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或者将中标项 目转给他人承包的,除由招标人在合同价中扣罚 2%的中标价款 外,报行政主管部门按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已经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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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的,必须终止工作,所有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 向招标人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 作。 4.若投标人中标后未按规定时间要求签订合同的,招标人 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失信名单。 |
| 37 | 质疑和投诉 | 1.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 损害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单位的质疑答复不 满意或者招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 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 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 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 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否则,将不予受理。 |
| 38 | 本前附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正文不符的,以本前附表为准。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
1.总则
1.1 定义
1.1.1“招标人”:是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说明的单位,在招标阶段称为招标人,在 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或被称为建设单位或业主或甲方或买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 转化为经济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被称为建设单位或业主或甲方或买方的招标投标阶段 均指招标人。
1.1.2“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资格、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 务的专业机构,本文特指金华同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本次整个招标活动的组织者,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 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1.1.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1.4“监督管理部门”:是指负责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和评审专家 进行监督检查的相关部门。
1.1.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1.6“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1.1.7“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 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1.1.8“日期、天数、时间”: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 时间。
1.1.9“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邮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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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
1.1.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1.2 项目概况
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2.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5 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情况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资格(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 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 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 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4.2.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 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由 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同时应当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 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中应当注明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投标,否 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设计单位、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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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1.5 投标费用和安全责任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 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5.2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人民币陆仟元,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此项费用 由投标人在报价时考虑,但不在项目详细报价清单中单列),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 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
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形式:转账或现金
户 名:金华同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 2010 0019 6279 614
银行开户: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1.5.3 在招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投标人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 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的,招标人均不负责。
1.6 保密
1.6.1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 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2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 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招标人、评 委、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1.6.4 招标人和评审小组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 的相关细节。
1.7 语言文字和计量
1.7.1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7.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 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 视同未响应。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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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 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标前答疑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标前答疑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标前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标前答疑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1.12 特别说明
▲1.投标单位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2.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代理机 构、招标人及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3.投标单位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 标后发现的, 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 条之规定双倍 赔偿招标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单位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1.13 知识产权
投标单位须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 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 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单位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 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招标人损失的,投标单位须 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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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需求;
(4)合同主要条款;
(5)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 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3.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澄清。招标代理机构对已 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2 日前,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2.3.2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 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 容均无效。
2.3.3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 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 面文件为准。
2.3.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招标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招标人非通过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2.3.5 招标人可以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依法在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 日前,将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 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一 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清单报价”中的相应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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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 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 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3.5.2 投标人应提交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
3.5.3 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 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5.4 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 文件。
3.5.5 投标人所提供产品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相关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 字资料和数据等。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 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技术响应表、商务 响应表及报价一览表中的服务承诺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 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要求、招标范围 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2)投标文件(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正本、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 时以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 制目录和页码。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需单独密封包装,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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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 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 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 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5.2.1 具体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 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 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 组建评审小组
6.1.1 评审小组由招标人自行组建。
6.1.2 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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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或刑事处罚的;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 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审 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 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6.3 评标
6.3.1 评审小组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 审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3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 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 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2 个工作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 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 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评审小组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6 履约保证金
7.6.1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 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 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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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予以赔偿,并上报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失信名单。
7.7.2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 承担连带责任。
7.8 验收
7.8.1 招标人组织对中标人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 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本人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7.8.2 招标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 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7.8.3 严格按照合同开展履约验收。招标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合同的约定对本人履 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 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 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 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7.8.4 验收合格的项目,招标人将根据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本人支付资金、退还履约保 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处理。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 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 规情形的,招标人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 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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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 得使用第五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招标方式改变
9.1 在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足规定数量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及其报价、售后 服务承诺等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以及招标过程中出现其他不正常情况时,招标人将需要 重新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招标。
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审小组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 3 个的;(3)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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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招标需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 总价 | 备注 |
| 1 | 蚕架(每套蚕架需配 置 6 套蚕具) | 80 套 | 48 万元 | 70 万元 | / |
| 2 | 10P 一拖二风管机 | 9 套 | 22 万元 | 含铜管含保温、冷凝 水管含保温、分歧 器、ABS 送回风口、复合风管。 |
| 3 | 湿度控制机 | 3 套 |
二、技术参数要求
(一)蚕架技术参数要求
1.整体规格:成品尺寸宽 1500mm×长 3000mm×高 3000mm,整体结构稳固,承 重性能达标。
2.主框架:采用 40mm×60mm×2.0mm 热镀锌方管制作,壁厚不低于 2.0mm,热 镀锌处理,防锈、防腐蚀,适配蚕室高湿环境;焊接采用满焊工艺,焊缝平整光 滑,无虚焊、夹渣、开裂,无毛刺尖角。
3.木质框架:内框尺寸 1470mm×2980mm,框架主料采用 35mm×80mm 实木方料,横挡 25mm×90mm 实木方料,中间横挡 25mm×60mm 实木方料,材质无结疤、无虫 蛀,表面打磨光滑,做防虫、防腐、防霉处理,拼接牢固不变形。
4.升降系统:顶部配备专用起重电机,链条传动,升降平稳,配备限位、安 全锁止装置,操作便捷、安全可靠,适配养蚕作业高度调节需求。
5.移动装置:底部安装 4 个带刹车万向转向轮,承重耐磨,移动灵活,刹车 锁定后稳固不位移,方便场地挪动与固定。
6.网格片:木质框架内铺设食品级塑料网格片,网孔均匀,强度高,透气不 漏桑叶,无毒无异味,耐消毒耐腐蚀。
(二)蚕具技术参数要求
1.配套蚕具与蚕架尺寸完全适配,包含蚕匾、蚕网、蚕沙清理工具等,满足 养蚕全流程作业需求。
2.蚕匾:材质坚固、轻便易清洗,承重达标,耐潮湿、耐消毒;蚕网采用聚 乙烯材质,网孔均匀,韧性好,无毒环保。
3.所有蚕具均采用环保无毒材质,无毛刺、无异味,符合养蚕生产安全标准,耐用易维护。
(三)10P 一拖二风管机技术参数要求 1.内机制冷量:≥12.5kW
2.内机制冷量功率:≤0.25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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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内机制热量:≥14kW
4.内机制热量功率:≤0.25kW
5.内机风量:≥2000m³/h
6.内机噪音:≤37-41-44dB
7.机外静压:≥60Pa
8.外机制冷量:≥25kW
9.外机制冷量功率:≤9.5kW
10.外机制热量:≥28kW
11.外机制热量功率:≤8.2KW
12.外机风量:≥10000m³/h
13.外机噪音:≤60dB
14.APF:≥4.85
(四)湿度控制机技术参数要求
1.除湿量:≥10KG/h
2.加湿量:≥10KG/h
3.循环风量:≥2300m³/h
4.输入功率:≤:4kW
5.配电功率:≤:8.2KW
6.压缩机类型:全封闭旋转压缩机
7.风机类型:高效离心风机
三、交货与安装要求
1.项目工期:2026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货物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并 交付使用。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蚕室及安装现场,供应商需负责运输至指定地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损毁、灭失风险,运输过程中需购买货物运输险。
3.施工期间需做好现场防护,避免损坏采购人原有设施,做好防尘、降噪措 施,不影响周边养蚕作业。
4.安装调试完成后,供应商需进行系统联动调试,确保蚕架、空调设备、湿 度控制机运行参数匹配,温湿度控制精度满足养蚕要求(温度波动±1℃,湿度波 动±5%RH)。
四、验收要求
1.设备到货后,采购人现场核对货物品牌、型号、数量、外观,与投标文件 及合同一致即为到货验收合格。
2.安装调试完毕,设备正常运行、满足使用功能,双方共同进行竣工验收。
3.验收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标准为依据,合格后签 署验收单。
4.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免费更换、整改,直至合格,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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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顺延。
5.验收时中标人需提供产品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卡等相关资料。
五、付款方式
1.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95%;2.剩余 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六、质保与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所有设备整体质保期为 2 年(自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其中核 心设备(10P 一拖二风管机、湿度控制机)质保期不低于 3 年;质保期内,设备因 自身质量问题或安装问题出现故障,供应商需免费维修、更换零部件,不收取任 何费用。
2.售后服务响应:质保期内,供应商提供 7×24 小时技术支持,采购人报修 后,供应商需在 1 小时内响应,4 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24 小时内解决故障;若 24 小时内无法解决,需提供同档次备用设备,保障养蚕作业正常进行。
3.培训服务:供应商需为采购人提供免费的操作及维护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设备操作流程、日常维护保养、常见故障排查等,确保采购人技术人员能独立操 作、维护设备,培训需提供培训记录及考核结果。
4.质保期外:质保期结束后,供应商仍需提供终身维护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用,且需保证配件供应及时,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
七、其他要求
1.知识产权:供应商需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及技术服务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若因知识产权问题引发诉讼,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损失。
2.环保要求:设备生产、安装及使用过程需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无噪音、污 染等问题,满足蚕室养蚕的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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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合同仅供参考,当事方可根据项目实际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相关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按照(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内容:
二、合同服务项目款
合同价款:(大写):元,小写(¥元)。
三、实施时间、地点:
合同签订后,甲方指定地点。
四、合同履约期限:
五、异议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六、付款方式:
七、服务要求:
八、质保要求:
九、违约责任:1、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应向甲方就逾期交付 部分支付违约金,具体每日按逾期交付部分总价款的 1‰支付。
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售后服务,则应承担甲方因此支出的合理维修费 用。
3.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4.乙方在合同期内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的,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立 即与乙方解除合同。
十、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招标)文件的 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 19
力。
十一、合同争议处理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合同附件和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甲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
20
第五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为保证评标的公平和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1.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评标组织
2.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自行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2.2 评审小组应推举产生评审小组负责人。评审小组负责人负责组织评标、掌握评标 进程、主持询标、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审小组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评 审小组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3 评审小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 定。
3.评标办法前附表
| 序号 | 编列内容 |
| 1 |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审小组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再进行资格、商务技术文件评审,最后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3.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技术商务得分+赔付报价得分;评审小组按照投标人最 终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排名并编号,确定第一名中标候选人。如出现 总得分相同的,以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得分高者优先;若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得 分和报价文件得分均相同的,由评审小组进行投票表决得票多者为中标候选人(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 |
| 一、资格评审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 | 投标声明函 | 有效的投标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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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基本资质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
| 4 | 基本资质 | 参加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在营业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
| 5 | 基本资质 | 法定代表人资格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6 | 基本资质 |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 7 |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
| 二、符合性评审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有效的营业执照一致 |
| 2 | 投标文件签 字盖章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3 | 投标文件格 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4 | 投标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5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6 | 投标报价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7 | 交货及安装 工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8 | 质保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商务技术分:70 分 赔付报价分:30 分 |
| 三、商务技术分(70 分) 评审小组成员应独立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商务技术文件打分,打分时保留小数 1 位,投标人最终得分为评审小组所有成员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分值 |
| 1 | 类似项目业绩 |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项 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同类项目业绩得 1 分,最多得 3 分。注:需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0-3 (客观分) |
| 2 | 技术响应情况 | 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对“技术参数要求”进行逐条 响应,应如实填写《技术响应表》,各项要求全部满足的得 30 分。每有一项不响应或负偏离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 0-30 (客观分) |
| 3 | 实施方案 | 根据投标人的供货计划(0-5)、安装施工方案(0-5)、工期 保障措施(0-5 分)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进行打分。 | 0-15 |
| 4 | 质量保证 | 根据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措施打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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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质保期 | 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 1 年加 1 分,最高 得 2 分。 | 0-2 (客观分) |
| 6 | 售后服务 |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0-5 分)、响应时间(0-5 分)、故障处理流程(0-5 分)等情况进行打分。 | 0-15 |
| 注:1.如在投标文件中未涉及上述评分内容的,均按 0 分计。 2.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3.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均应清晰可辨,否则不得分。 |
(二)报价分(30 分)
评定评标基准价:以合格投标人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 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分,计算结果保留 2 位小数。
4.评标办法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评审标准
5.1 符合性评审标准
5.1.1 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5.2.1 分值构成
(1)技术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2.3 投标报价的计算方式
报价得分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2.4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评标程序
6.1 资格评审
6.1.1 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1)营业执照无效的;
(2)投标人资格(或资质)不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3)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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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符合性评审
6.2.1 评审小组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有 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6.2.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资格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4)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5)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投标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 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审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8)投标有效期、服务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 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11)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6.2.3 在资格、商务技术文件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 标:
(1)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项目功能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 5 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 2 处以上的。
6.2.4 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方式报价的;
(2)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未填写投标报价的;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6.2.5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6.3 详细评审
6.3.1 评审小组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 合评估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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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6.3.3 投标人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赔付报价分。
6.3.4 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说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
6.4 投标文件的澄清
6.4.1 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 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审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6.4.2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评审小组应当采用通过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 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通过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的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 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确认后 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6.4.3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4.4 评审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
6.5 评标结果
6.5.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审小组按照得分由 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6.5.2 评审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2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所有投标文件的封面格式:(可选用)
投标文件
(资格、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6
目录 1.资格、商务技术文件
投标声明函;营业执照;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参加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6) 法定代表人资格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8) 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汇总表;
(9) 商务响应表;
(10) 技术响应表;
(11) 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说明;(12) 资格、商务技术文件自评表。
2.报价文件
(1) 投标函;
(2) 报价一览表;
(3) 投标报价明细表;
(4)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5)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格式自拟。
27
一、投标声明函
致:(招标人)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 业,经营地址。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 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 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二)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招标信息后,与招标人聘请的 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 三 ) 我 方 拟 在 中 标 后 将 工 作 分 包 , 分 包 承 担 主 体 是,我方承诺分包承担主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 再次分包。(不再将工作进行分包或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的,在下划线处填写“”。)
(四)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 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 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招标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投标活动;如有违法所得并将其没收;情节严重的,由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电子邮件:
日 期:
28
二、营业执照
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29
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 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
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 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 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 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 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牵头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 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甲方承担本项目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 %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本项目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 % 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六、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 改或撤销。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签约各方各持一份。
甲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30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致:(招标人)
我方(投标人名称)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
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1
五、参加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
我方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投标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招标人可 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2
六、法定代表人资格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项目名称),签
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说明。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33
或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公司的,
身份证件号码,作为我的合法的委托代理人,以我的名
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 项目投标的各项事宜。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
予以认可。
委托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34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单位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
| 传 真 | | 网 址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 职称 | | 电话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35
(一)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如有)
注:本表后应附对应业绩相关材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36
八、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汇总表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学历 | 专业 | 技术职称 |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
| | | | | | | 项目负责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
表填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37
(二)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 从事本专业时 间 | | 执业时间 | |
| 执业注册 | | 职称 | |
| 在本项目中担 任任务 | |
| 本 人 主 要 项 目 成 果 | 1 | 项目名称及规模 | 完成年月 | 在该项目中任何职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本人主要 获奖情况 | |
| 其他需 补充的情况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38
九、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商务要求 |
|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供应商的响应情况 | 是否存在偏离或 偏离说明 |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 | | | |
注: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39
十、技术响应表
| 招标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 项目 | 要求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 章招标采购需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列明招标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与响应文件对应响应,并说明偏离状况。
2.无偏离应在本表空白处醒目地注明“无偏离”的字样。
3.如不填写,采购人将视为 “无偏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40
十一、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十二、资格、商务技术文件自评表(必须按页码对应填写)
注:若投标人的资格、商务技术文件中的自评分或相关材料对应页码造成混乱
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1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 招标文件,(投标人)正式授权 的(姓名)(职务),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同 时承诺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及有关附 件。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团队人员,由投 标文件所承诺的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 不变更主要人员,保证按承诺的工期完成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依法选择中标单位的 权利。
4.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 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6.其他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事项)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以书面 形式为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42
二、报价一览表
| 项目名称 | |
| 项目编号 | |
| 投标总报价 | 小写: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
| 项目工期 | |
| 质保期 | |
| 备注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1.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对此项目的最终报价,包含一切税费及相关费用;
2.小写与大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对含糊不清或不确定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43
三、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采购内容 | 型号、规格或品牌 | 生产厂家 | 数量 | 投标单价 (含税,元) | 小计 (含税,元) | 备 注 |
| 1 | 蚕架(每 套蚕架需 配置 6 套 蚕具) | | | 80 套 | | | |
| 2 | 10P 一拖 二风管机 | | | 9 套 | | | |
| 3 | 湿度控制 机 | | | 3 套 | | | |
| 4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总价: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元 |
注:
1.投标报价明细表应逐条进行报价,不允许缺漏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且 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投标总价金额需与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一致,否则按无效 标处理。
2.单价、小计和投标总价为包干价,即三者均应包含设备的价款、包装、运 输、装卸、培训、咨询、服务、保险、税费、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 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4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武义县桃溪镇民丰村集体经济组织、金华同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同意按招标文件 规定向贵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我单位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付清。
我公司如未在承诺时间内缴纳时,承诺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标准的 200%缴纳,由招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的合同 价款中直接扣缴。
特此承诺!
本承诺函自开标之日起至本次招标期满有效。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