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大楼DR机房防辐射工程(重发)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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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宁波市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中河分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大楼DR机房防辐射工程(重发)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中河分院)
二、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工程名称:中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大楼DR机房防辐射工程(重发)
四、工程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工程概况
1、招标控制价:***元
2、招标范围:中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大楼DR机房防辐射工程装修改造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八、安全要求:合格
九、工期要求:30日历天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拟派项目负责人。
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类似辐射防护施工项目业绩。完成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施工业绩需提供:①施工合同②竣工验收资料,如业绩证明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可。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三)其他: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汇入如下账户(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账户名称: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宁波东钱湖支行
账号:3901150219000139804
注:请勿个人汇款,请使用公对公汇款,需备注项目编号:ZJLD-2026010-1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将①汇款底单②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资料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后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通过邮件发送至邮箱382387362@qq.com,并电话***确认。逾期提交材料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21日14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1221号)4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中河分院)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科技广场(广贤路1035号)4号楼三楼
联系人:***
电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工程名称:中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大楼DR机房防辐射工程(重发)
四、工程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工程概况
1、招标控制价:***元
2、招标范围:中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大楼DR机房防辐射工程装修改造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八、安全要求:合格
九、工期要求:30日历天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拟派项目负责人。
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类似辐射防护施工项目业绩。完成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施工业绩需提供:①施工合同②竣工验收资料,如业绩证明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可。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三)其他: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汇入如下账户(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账户名称: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宁波东钱湖支行
账号:3901150219000139804
注:请勿个人汇款,请使用公对公汇款,需备注项目编号:ZJLD-2026010-1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将①汇款底单②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资料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后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通过邮件发送至邮箱382387362@qq.com,并电话***确认。逾期提交材料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21日14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1221号)4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中河分院)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科技广场(广贤路1035号)4号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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