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湖区无人机飞行测试中心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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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嘉兴市 | 采购单位 | 嘉兴市南湖低空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湖区无人机飞行测试中心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南湖区无人机飞行测试中心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南湖区无人机飞行测试中心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湖区无人机飞行测试中心已由南湖区数据局(行政审批局)以2512-330402-89-01-93517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嘉兴市南湖低空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嘉兴市南湖低空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湖区无人机飞行测试中心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35473万元,工程概算约35406.0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19805.15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03356.79㎡,总建筑面积约20096.5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6533.66㎡,地下建筑面积约3562.91㎡。绿化面积约31007㎡。飞行测试中心划分为无人机飞行场地、配套建筑保障区、进场路工程三大核心功能区域,各功能区职责明确、协同互补。飞行场地包括起降区、机坪区、培训区、测试区。配套建筑保障区包括综合办公楼及低空经济展览馆、后勤保障楼、停放机库及维修机库及门房等。还包括停车场、内部道路等基础设施。
2.2本次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建设南湖区无人机飞行测试中心,包括无人机飞行场地(起降区、机坪区、培训区、测试区)、配套建筑保障区(综合办公楼及低空经济展览馆、后勤保障楼、停放机库及维修机库及门房等)、进场路工程、还包括停车场、内部道路等基础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不包括总水表前市政公共设施及数字电视配线、三网融合及无线信号覆盖等相关行业配套工程。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本次招标概算控制价18489.9612万元。
2.3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45日内须完成施工图设计。
2.4其他: /。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1)设计资质:满足①或同时满足②和③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行业类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行业类市政行业(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市政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4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本条款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相应承诺)。(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设计内容的一方担任。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工程类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1)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工程类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或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如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3)如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的规定。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上述3.2.4(1),3.13-3.17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4月13日-2026年5月14日14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5月14日14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其他: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市政府西侧,嘉兴市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规定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市南湖低空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香湖别墅 地址:嘉兴市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17楼
联系人:*** 联系人:沈京杰
电话:*** 电话:0573-83679693
邮箱: / 邮箱:48514126@qq.com
2026年4月13日
南湖区无人机飞行测试中心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湖区无人机飞行测试中心已由南湖区数据局(行政审批局)以2512-330402-89-01-93517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嘉兴市南湖低空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嘉兴市南湖低空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湖区无人机飞行测试中心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35473万元,工程概算约35406.0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19805.15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03356.79㎡,总建筑面积约20096.5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6533.66㎡,地下建筑面积约3562.91㎡。绿化面积约31007㎡。飞行测试中心划分为无人机飞行场地、配套建筑保障区、进场路工程三大核心功能区域,各功能区职责明确、协同互补。飞行场地包括起降区、机坪区、培训区、测试区。配套建筑保障区包括综合办公楼及低空经济展览馆、后勤保障楼、停放机库及维修机库及门房等。还包括停车场、内部道路等基础设施。
2.2本次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建设南湖区无人机飞行测试中心,包括无人机飞行场地(起降区、机坪区、培训区、测试区)、配套建筑保障区(综合办公楼及低空经济展览馆、后勤保障楼、停放机库及维修机库及门房等)、进场路工程、还包括停车场、内部道路等基础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不包括总水表前市政公共设施及数字电视配线、三网融合及无线信号覆盖等相关行业配套工程。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本次招标概算控制价18489.9612万元。
2.3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45日内须完成施工图设计。
2.4其他: /。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1)设计资质:满足①或同时满足②和③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行业类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行业类市政行业(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市政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4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本条款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相应承诺)。(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设计内容的一方担任。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工程类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1)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工程类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或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如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3)如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的规定。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上述3.2.4(1),3.13-3.17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4月13日-2026年5月14日14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5月14日14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其他: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市政府西侧,嘉兴市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规定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市南湖低空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香湖别墅 地址:嘉兴市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17楼
联系人:*** 联系人:沈京杰
电话:*** 电话:0573-83679693
邮箱: / 邮箱:48514126@qq.com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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