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华金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WPS协作办公高级平台采购项目在线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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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金华市 | 采购单位 | 金华金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WPS365协作办公高级平台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现就金华金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WPS365协作办公高级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在线询价,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单位:金华金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购方式:在线询价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WPS365协作办公高级平台。
配置:一年有效使用期,需提供官方正版商用授权书,包安装。
数量:28套。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采购方式及响应要求
1.以在线询价的采购方式,供应商可通过登录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在“项目报名”中找到本项目并点击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2.未通过以上方式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3.供应商应当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报价清单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上传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4.响应文件上传完成的同时,完成在线报价。报价单中的报价和系统在线报价不一致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七、响应截止(开标)时间
2026年4月13日9时00分。
八、确定成交人方式
1.在有效响应供应商中,按符合要求的最低总价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对应确定为成交单位。
2.若出现多家报价相同的单位,以系统报价先后为原则,最先报价的确认为成交单位。
九、服务考核标准
按金华金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十、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联系电话:***。
一、采购单位:金华金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购方式:在线询价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WPS365协作办公高级平台。
配置:一年有效使用期,需提供官方正版商用授权书,包安装。
数量:28套。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采购方式及响应要求
1.以在线询价的采购方式,供应商可通过登录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在“项目报名”中找到本项目并点击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2.未通过以上方式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3.供应商应当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报价清单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上传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4.响应文件上传完成的同时,完成在线报价。报价单中的报价和系统在线报价不一致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七、响应截止(开标)时间
2026年4月13日9时00分。
八、确定成交人方式
1.在有效响应供应商中,按符合要求的最低总价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对应确定为成交单位。
2.若出现多家报价相同的单位,以系统报价先后为原则,最先报价的确认为成交单位。
九、服务考核标准
按金华金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十、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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