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采购公告】临政工出[2025]16号年产1.2GW/7.2GWh液流电池制造基地项目一期总承包(EPC)-主体结构工程劳务分包
【招标公告】【采购公告】临政工出[2025]16号年产1.2GW/7.2GWh液流电池制造基地项目一期总承包(EPC)-主体结构工程劳务分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杭州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临政工出<2025>16号年产1.2GW/7.2GWh液流电池制造基地项目一期总承包(EPC)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建六局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临政工出[2025]16号年产1.2GW/7.2GWh液流电池制造基地项目一期总承包(EPC)-主体结构工程劳务分包
中建六局 临政工出[2025]16号年产1.2GW/7.2GWh液流电池制造基地项目一期总承包(EPC) 项目 主体结构工程劳务分包采购公告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对 临政工出[2025]16号年产1.2GW/7.2GWh液流电池制造基地项目一期总承包(EPC)项目主体结构 工程所需劳务分包进行公开采购,诚邀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分包商参加投标及洽谈采购合作事宜。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临政工出[2025]16号年产1.2GW/7.2GWh液流电池制造基地项目一期总承包(EPC)
2、工程地址: 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单元LA010103-09地块,东至高庆路,南至泉口街,西至雅泉路,北至松园街
3、工程简述: 本项目一期主要由1#、2#楼12层的高层丙类厂房,3#楼4层的配套用房,4#楼3层丙类厂房,5#楼2层丙类厂房,13#楼1层变电站共6个主要单体,一期用地面积:38280.18㎡(约57.42亩),总建筑面积:64559.37㎡,总计容面:81601.49㎡,建筑占
地面积为16179.11㎡ 。
二、采购主体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
本次采用竞价采购
四、采购内容
临政工出[2025]16号年产1.2GW/7.2GWh液流电池制造基地项目一期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主体结构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给定的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拟定标1家施工队伍,标段界面划分为:本分包工程包括临政工出[2025]16号年产1.2GW/7.2GWh液流电池制造基地项目一期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主体结构施工。
注:采购单位提供的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仅作为各家响应单位共同的报价基础,实际工程量以经采购单位确认的工程量为准。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工程量,响应单位报价均已考虑工程量分割,不得根据采购单位调整工程量重新报价。
五、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 月 /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7 年 / 月 / 日;
工 期: 300 天。
具体以采购单位下达的开工令为准(如因接政府及业主指令要求导致工程开工日期暂缓,响应单位同样应承担相关风险,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单位追索资金和起诉采购单位),开工令下达后,响应单位须在2日内组织各类资源,满足现场施工条件。
六、质量要求
本工程下的工作应满足本工程技术规范、工程图纸、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施工方案。同时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环保项目验收标准。施工现场满足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文明工地的要求。
七、响应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本次采购响应单位必须是具有 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的成建制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响应单位须提供企业简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业绩等(须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采购方查验。
2、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单位代表,须是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投标书中须有有关的证明文件。
3、响应单位承诺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总承包方的要求,工期在总承包方要求的基础上只能提前,有能力实现这目标的投标人才有参与采购资格。
4、响应单位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条件,并在采购文件中作出实质性响应。
5、本采购文件范围内工程不允许再分包。
6、响应单位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响应单位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未发生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诉讼情况。不存在不良合作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其他要求:(无)。
八、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金额
1、采购担保数额:10万元。
2、采购担保形式:保证金通过云筑网平台缴纳,由云筑网平台(中建电商)代为收取。响应单位可以采取现金、保险或保函的方式缴纳,响应单位选择以保险方式缴纳时保险不退还。响应单位须从其基本账户中汇款,采购保证金缴纳人汇款或转账信息中的名称必须与响应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只接受单位缴纳,个人汇款无效。
收款单位名称:中建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
账号:531905075210501
在备注、摘要或用途区域备注交易识别码
3、采购担保缴纳单位: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
九、付款方式
1、进度款:进度款:本工程按【月度】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为【75%(含代发的农民工工资),春节付款比例为【85%】。全部主体结构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不超过已完工程价款的【85%】(含代发的农民工工资)】。
2、结算款:【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分包结算经甲方公司【项管、科技、安全、商务、财务和其他相关部门及人员(执行甲方公司分包结算程序】终审定案后,乙方应提供结算值100%的增值税发票及不欠付第三方款项承诺后【90】日内,甲方付至结算额的【97】%。
3、质保金:剩余【3%】作为质保金。自本项目【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满后【28】日付清。
十、其他
1、调价轮次:不高于2次;
2、响应单位自主回标次数:不得超过3次;
3、排除规则
除不满足七、响应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条件的之外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分供商不得入围:
报名单位之间存在IP地址、法人信息、联系人信息或股权信息存在直接关联;
报名单位名称含“中建”字眼非“中建”企业;
因分供商责任对我方造成重大舆情及质量安全事故等严重影响;
被股份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分供商;
被工程局设置为禁用或年度评级为不合格的分供商;
被本上级单位评为D级不良安全行为的分供商。
十一、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
已在云筑网(http://www.yzw.cn)上注册的分供商,登录后即可报名。
报名时需上传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当月“信用中国”报告、企查查或天眼查查询截图、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合同封面页、工作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双签页必附)及报名单位认为其他需要上传的资料,以上资料均需盖公章。若不按照要求进行上传附件或不配合采购方进行考察的,采购方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
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 / 月 / 日(北京时间)。
采购报名截止时间: 2026 年 / 月 / 日 / 时/ 分(北京时间)。
3、采购文件的获取
经资格审查入围的分供商,经通知可直接登录云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并依据采购文件要求于报价截止日前进行网上报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采购地址: 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单元LA010103-09地块,东至高庆路,南至泉口街,西至雅泉路,北至松园街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日期: 2026 年 3 月 26 日
临政工出[2025]16号年产1.2GW/7.2GWh液流电池制造基地项目一期总承包(EPC)-主体结构工程劳务分包
中建六局 临政工出[2025]16号年产1.2GW/7.2GWh液流电池制造基地项目一期总承包(EPC) 项目 主体结构工程劳务分包采购公告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对 临政工出[2025]16号年产1.2GW/7.2GWh液流电池制造基地项目一期总承包(EPC)项目主体结构 工程所需劳务分包进行公开采购,诚邀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分包商参加投标及洽谈采购合作事宜。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临政工出[2025]16号年产1.2GW/7.2GWh液流电池制造基地项目一期总承包(EPC)
2、工程地址: 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单元LA010103-09地块,东至高庆路,南至泉口街,西至雅泉路,北至松园街
3、工程简述: 本项目一期主要由1#、2#楼12层的高层丙类厂房,3#楼4层的配套用房,4#楼3层丙类厂房,5#楼2层丙类厂房,13#楼1层变电站共6个主要单体,一期用地面积:38280.18㎡(约57.42亩),总建筑面积:64559.37㎡,总计容面:81601.49㎡,建筑占
地面积为16179.11㎡ 。
二、采购主体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
本次采用竞价采购
四、采购内容
临政工出[2025]16号年产1.2GW/7.2GWh液流电池制造基地项目一期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主体结构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给定的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拟定标1家施工队伍,标段界面划分为:本分包工程包括临政工出[2025]16号年产1.2GW/7.2GWh液流电池制造基地项目一期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主体结构施工。
注:采购单位提供的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仅作为各家响应单位共同的报价基础,实际工程量以经采购单位确认的工程量为准。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工程量,响应单位报价均已考虑工程量分割,不得根据采购单位调整工程量重新报价。
五、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 月 /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7 年 / 月 / 日;
工 期: 300 天。
具体以采购单位下达的开工令为准(如因接政府及业主指令要求导致工程开工日期暂缓,响应单位同样应承担相关风险,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单位追索资金和起诉采购单位),开工令下达后,响应单位须在2日内组织各类资源,满足现场施工条件。
六、质量要求
本工程下的工作应满足本工程技术规范、工程图纸、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施工方案。同时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环保项目验收标准。施工现场满足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文明工地的要求。
七、响应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本次采购响应单位必须是具有 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的成建制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响应单位须提供企业简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业绩等(须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采购方查验。
2、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单位代表,须是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投标书中须有有关的证明文件。
3、响应单位承诺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总承包方的要求,工期在总承包方要求的基础上只能提前,有能力实现这目标的投标人才有参与采购资格。
4、响应单位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条件,并在采购文件中作出实质性响应。
5、本采购文件范围内工程不允许再分包。
6、响应单位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响应单位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未发生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诉讼情况。不存在不良合作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其他要求:(无)。
八、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金额
1、采购担保数额:10万元。
2、采购担保形式:保证金通过云筑网平台缴纳,由云筑网平台(中建电商)代为收取。响应单位可以采取现金、保险或保函的方式缴纳,响应单位选择以保险方式缴纳时保险不退还。响应单位须从其基本账户中汇款,采购保证金缴纳人汇款或转账信息中的名称必须与响应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只接受单位缴纳,个人汇款无效。
收款单位名称:中建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
账号:531905075210501
在备注、摘要或用途区域备注交易识别码
3、采购担保缴纳单位: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
九、付款方式
1、进度款:进度款:本工程按【月度】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为【75%(含代发的农民工工资),春节付款比例为【85%】。全部主体结构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不超过已完工程价款的【85%】(含代发的农民工工资)】。
2、结算款:【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分包结算经甲方公司【项管、科技、安全、商务、财务和其他相关部门及人员(执行甲方公司分包结算程序】终审定案后,乙方应提供结算值100%的增值税发票及不欠付第三方款项承诺后【90】日内,甲方付至结算额的【97】%。
3、质保金:剩余【3%】作为质保金。自本项目【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满后【28】日付清。
十、其他
1、调价轮次:不高于2次;
2、响应单位自主回标次数:不得超过3次;
3、排除规则
除不满足七、响应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条件的之外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分供商不得入围:
报名单位之间存在IP地址、法人信息、联系人信息或股权信息存在直接关联;
报名单位名称含“中建”字眼非“中建”企业;
因分供商责任对我方造成重大舆情及质量安全事故等严重影响;
被股份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分供商;
被工程局设置为禁用或年度评级为不合格的分供商;
被本上级单位评为D级不良安全行为的分供商。
十一、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
已在云筑网(http://www.yzw.cn)上注册的分供商,登录后即可报名。
报名时需上传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当月“信用中国”报告、企查查或天眼查查询截图、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合同封面页、工作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双签页必附)及报名单位认为其他需要上传的资料,以上资料均需盖公章。若不按照要求进行上传附件或不配合采购方进行考察的,采购方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
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 / 月 / 日(北京时间)。
采购报名截止时间: 2026 年 / 月 / 日 / 时/ 分(北京时间)。
3、采购文件的获取
经资格审查入围的分供商,经通知可直接登录云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并依据采购文件要求于报价截止日前进行网上报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采购地址: 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单元LA010103-09地块,东至高庆路,南至泉口街,西至雅泉路,北至松园街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日期: 2026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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