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宁市民政局关于困境、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评估干预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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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嘉兴市 | 采购单位 | 海宁市民政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困境、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评估干预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促进我市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根据海宁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要求,海宁市民政局对预算金额30万元以下的服务项目向社会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预算
(万元)
1
困境、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评估干预服务项目
24.5万
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具体签订时间另行通知);承接方根据购买方需求开展心理评估、个案干预等服务。
二、
承接机构资格要求
1. 符合(1.拟承接机构为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等公益社会力量;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拟承接机构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承接项目需根据购买方项目需求书配备相应数量的执行人员,项目执行人员在服务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
3. 拟承接机构组织运作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项目实施、组织创新和持续发展能力;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会计,能确保资金正常按规运作;有相关社会工作、心理服务、心理诊疗项目服务经验者优先。
三、材料提交要求
1材料获取:
(1)采购文件的获取步骤:下载本公告附件《供应商信息表》,供应商信息填写完整后随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dzfcg@126.com。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如下:代理采购机构根据《供应商信息表》信息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稿,采购文件以PDF版本为准。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获取。
获取成功的供应商,应参与本项目,获取后放弃响应的,请在响应截止时间前2天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放弃参与。
2.采购流程: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响应要求:供应商应于2026年4月7日9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到海宁市民政局三楼311会议室(海宁市南苑路358号)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完成磋商签到,逾期送达、不按要求提交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
1. 供应商信息表。
海宁市民政局
2026年3月27日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监制 | 华 敏 马亚琴
审核 | 吴家峰
编辑 | 朱晓迪 李梦霞
来源 | 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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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预算
(万元)
1
困境、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评估干预服务项目
24.5万
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具体签订时间另行通知);承接方根据购买方需求开展心理评估、个案干预等服务。
二、
承接机构资格要求
1. 符合(1.拟承接机构为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等公益社会力量;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拟承接机构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承接项目需根据购买方项目需求书配备相应数量的执行人员,项目执行人员在服务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
3. 拟承接机构组织运作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项目实施、组织创新和持续发展能力;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会计,能确保资金正常按规运作;有相关社会工作、心理服务、心理诊疗项目服务经验者优先。
三、材料提交要求
1材料获取:
(1)采购文件的获取步骤:下载本公告附件《供应商信息表》,供应商信息填写完整后随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dzfcg@126.com。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如下:代理采购机构根据《供应商信息表》信息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稿,采购文件以PDF版本为准。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获取。
获取成功的供应商,应参与本项目,获取后放弃响应的,请在响应截止时间前2天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放弃参与。
2.采购流程: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响应要求:供应商应于2026年4月7日9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到海宁市民政局三楼311会议室(海宁市南苑路358号)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完成磋商签到,逾期送达、不按要求提交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
1. 供应商信息表。
海宁市民政局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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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吴家峰
编辑 | 朱晓迪 李梦霞
来源 | 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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