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招标公告】关于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杭州市 | 采购单位 | 浙江省财政厅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浙江省财政厅(本级)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覆盖政府采购各领域,是全流程、多用户主体的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监管和服务平台,包括: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项目电子招投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电子卖场(网上超市)、框架协议采购、合作创新采购、行政裁决、智慧监管、车辆控购、统计报表、数据分析等功能应用模块。政府采购云平台经过多年的建设、迭代、运营和服务,已形成全省统一标准、具有浙江特色的“交易、监管、服务”三位一体模式,涉及面广,形成了独有的技术架构、数据标准和业务逻辑。更换供应商,原有的数据资产投入将面临风险和损失,且难以保持与原有系统的一致性,更将造成投资损失。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专家组建议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政采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云栖小镇鲤鱼山街18号鹏辉产业园1号楼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3月26日至2026年04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本级)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环城西路37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0571-87056984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政采云平台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材料.pdf (3.3 M)
采购人:浙江省财政厅(本级)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覆盖政府采购各领域,是全流程、多用户主体的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监管和服务平台,包括: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项目电子招投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电子卖场(网上超市)、框架协议采购、合作创新采购、行政裁决、智慧监管、车辆控购、统计报表、数据分析等功能应用模块。政府采购云平台经过多年的建设、迭代、运营和服务,已形成全省统一标准、具有浙江特色的“交易、监管、服务”三位一体模式,涉及面广,形成了独有的技术架构、数据标准和业务逻辑。更换供应商,原有的数据资产投入将面临风险和损失,且难以保持与原有系统的一致性,更将造成投资损失。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专家组建议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政采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云栖小镇鲤鱼山街18号鹏辉产业园1号楼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3月26日至2026年04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本级)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环城西路37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0571-87056984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政采云平台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材料.pdf (3.3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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